来源:新华社 2026-03-09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赵乐际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2218件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进行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6705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组织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不平等对待企业等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决定草案40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决定批准条约、重要协定9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完善监督法实施机制,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22个监督工作的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11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