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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享受相关税务优惠

4,297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Jul 30, 2010   文章位于: 常见问题  
  

关键词:办理ICP证办理sp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税减免,公司税务优惠


 

最新政策:电信业2014年6月1日起试点营改增 邮电通信业税目将停止执行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浙江省内(不含宁波)持有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在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详见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流程)后,同时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详见下图变更登记对比)后,持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税务部门(地税部门),领取《邮电通信业》发票,享受税务优惠政策

依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邮电通信业营业税征收范围

变更前的税务登记证

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

领取的“浙江省通信服务统一发票”(杭州地区老版本)

领取的“浙江省邮电通信业发票”(杭州地区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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