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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网店该不该实名现身

隐身网店该不该实名现身

2010-4-8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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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新规,就网店实名制公开征求意见,新规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大多数读者都赞同网络经营应实行实名制,因为实名制有利于减少网上交易的欺诈行为,同时也能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而不赞同实名制的读者则担心实施方法不妥影响了网络交易的经营优势,建议政策制订者以必要的实施细则来平息人们的担心。还有不少读者提出,实名制并非万能良药,消费者权益真正要得到保护,还要靠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实名制可促进网络交易

  刘庆方(龙华读者):现在网上交易总给人雾里看花的感觉。如果实行网店实名制,这些问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网店有了正规的牌照,就可以大张旗鼓做宣传,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而消费者也可以随时查到网店的牌照,增加对网店的信任,从而使网上交易变得越来越红火。这对买卖双方来说是双赢。

  叶胡平(龙华读者):我是一名网店经营户,很想借商报一角表达看法。现在网上购物出现一点问题,就一边倒地指责网店。我们网店在经营过程遇到的问题没有人看见,又有谁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我不反对网店实名制,但我要求消费者也能实名制,这样的话,由于消费者造成的责任我们也就可以追究到。消费行为是双向的,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厚此薄彼,我觉得不公平。

  李英锋(河北读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据此,网店实名制其实是经营者应该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保障,消费者的投诉维权可以有的放矢,另外,网店店主由隐身到实名,不仅有助于其自身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自律,也便于工商部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信用等级真实性。笔者以为,当前网络销售发展迅猛,网店信用情况良莠不齐,网店实名制有助于规范网店的健康长远发展。

  服务商应负连带责任

  吕京霞(龙华读者):服务商是否该对网店店主信息的真伪负责?探讨这个问题有助于厘清责任、提高政策实施效率。我认为服务商应对网店店主信息的真伪负责,因为大量的电子交易主要是在服务商提供的平台上进行的,消费者也多是通过服务商这个平台才能了解网店店主信息的真伪。很多服务商实际上已经这样做了,如淘宝等,企业要在淘宝上推介自己,就必须提供完整的工商登记信息,而这一要求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也根本就不是问题。为什么对网店店主就成问题了呢?

  马长军(河南读者):创办网店显然不能像办公司那样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互联网时代,行政部门根本就不可能逐个审批网店。但网店的商品以及服务质量又不能放任自流,那就只有请服务商多操一点心。大多数个人网店都要向商业服务网络申请网络虚拟空间,服务商因此而获取利润,那么也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正如现实生活中,商场需对场内销售的产品品质担责一样。如果一个商业网络服务机构只管坐收渔利,出租网络空间,却不需要负连带责任,岂不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实名制不能替代行政监管

  从建锋(南京读者):网店有不良商家,现实生活中的实体店又何尝没有?我们身边的实体店虽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可是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不是一样存在维权难吗?所以在我看来,网店实不实名并不重要,关键在于相应的维权机制是否完善,能不能替消费者撑腰。如果不能,网店实名制只会是个摆设。

  陈清书(潮安读者):网店实名制既能减少交易骗局,又能避免不法网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一切,看上去真的很美。但能不能奏效,还依赖执行力,实施火车票实名制以遏制黄牛党倒票,实施上网实名以杜绝未成年人进网吧,可效果如何?黄牛依然猖獗,网吧里依旧坐着一排排穿着校服的学生。殷鉴不远,出台实名制不难,但如何避免流于形式,尽早作出严密翔实的制度安排!

  加强监管不能提高网店成本

  莫送弟(广西读者):我担心,网店实名似乎不仅仅是一个监管措施,而更多是一个征税、收费手段。实名之后,意味着各种各样的税费如工商管理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极可能就接踵而来。这样一来,将拉抬网店经营成本,最终导致网售商品价格集体上台阶,进而增加终端消费者负担。

  杨红兵(江苏读者):对网购消费者来说,实名制虽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商家不是活雷锋,增加的成本自然要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如此说来,网店的魅力必然会大打折扣,因而无论是网店经营者还是网购消费者,对网店实名制的这种担心是十分正常的。鉴于此,网店实名制要有效推行,政府必须给予政策扶持,譬如通过减税来避免网店运营成本的大幅增加,简化办理相应手续等,以降低这一制度为消费者及经营者带来的负担。

  吕国营(南山读者):实行网店实名制,先要解决两个很现实的问题,打消网店店主们的顾虑:一是应对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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