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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个人网店实名注册仍在征求意见

工商总局:个人网店实名注册仍在征求意见

                                                2010-01-24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宣传部门表示,该消息并非官方发布。目前,个人在网上开店是否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如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细则仍未明确。

本报讯有媒体报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在今年315日前夕颁布实施。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宣传部门表示,该消息并非官方发布。目前,个人在网上开店是否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如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细则仍未明确。

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但对于网上电子商务平台对网店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仍是一个法律空白。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已开始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办法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工商总局拟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也有消息称,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也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

昨天,记者采访了淘宝网和百度有啊两大电子商店卖家,两大卖家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得知任何政府部门有关相关管理条例的通知。如果得知,将会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事。目前,淘宝和百度的卖家都实行身份证注册。但是对于工商注册,也只是从互联网中得到一切消息。

全国各地现有政策:

深圳:个人开网店不强制登记 拟对域名实行备案

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更多主体从事电子商务,深圳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监管处副处长冯念文介绍,将降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开办难度和经营成本,可以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申请除法律规定外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浙江:个人网店不强制办执照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于个人网上开店不强制办理执照,扶持网上市场做强做大,鼓励个人通过网上创业解决就业难题。

上海:明确个人网店不强制办照

上海方面明确,B2BB2C形式的网站经营者为网上重点监管对象,而对C2C形式的一般销售者,目前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

辽宁:首次明确网店要登记注册

2008年底,辽宁省工商局出台的58条《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首次明确了网络化经营的商业企业在名称中使用电子商务,包括网店。

点击查看: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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