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上海明确个人网店不强制办照

75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Mar 19, 2009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上海明确个人网店不强制办照

2009-03-19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于士凯)昨日,记者了解到,《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在沪实行。规定明确个人网店不强制办照。

上海方面明确,B2BB2C形式的网站经营者为网上重点监管对象,而对C2C形式的一般销售者,目前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

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管理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也表示,不能以传统手段对网店卖家进行监管。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