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59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Jul 01, 2009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浙江出台新规 鼓励个体户注册网店执照

2009070118:15   都市快报 胡俊超

 

昨天,浙江省工商局出台4条网络经济新政,明确指出,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不开展实体经营的,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网店

某购物网公关部一位人士说,这4条新规对一些经常做企业生意的网店老板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以前他们反映自己和企业做生意时,因为无法提供发票而被迫放弃定单,现在个体户可以注册网店,开发票问题自然解决了。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说,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距离较远,交易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一些误解和纠纷,出现问题时,维权比较困难。通过网络营业执照的申请,将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商部门也能对该领域进行有效监管,这次政策出台,旨在鼓励个体户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网店执照,但不会强制推行这项制度。

杭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国家工商总局计划在今年内出台《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基调是鼓励网商注册网店营业执照,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可以不注册营业执照,由交易平台企业管理。

网店营业执照与普通营业执照的区别主要有两点:首先是字号名称,强调网店字样;其次是经营范围,注明是网上经营××、网上提供××服务

网店是否必须办执照去年曾引起较大争议,此前省内嘉兴、义乌等地已经颁发过个体网店执照,但去年年底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个人网上开店不强制注册执照,省内一些地方办理个人网店执照因此停止。

新闻附件:关于四条推动网络经济政策

第一,对市场举办者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性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第二,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经营范围依其申请使用网上经营××”网上提供××服务

第三,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企业,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电子商务等;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不开展实体经营的,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网店等。

第四,对网上服务品牌依法申报知名商号的,积极予以支持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