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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未成年人22点至8点禁玩网游 网游充值每月不得超400元

43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Nov 07, 2019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2019-11-07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7日 消息: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通知要求,每日 22 时到次日 8 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标准主要是从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时间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学习、用餐及文体活动时间外,区分节假日和其他时间,对游戏时段时长予以限定。这一规定既是对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的要求,也是对监护人履行未成年人监护义务的指导。

此外,通知还要求实行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 8 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 8 周岁以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50 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200 元人民币; 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100 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4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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