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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网贷平台退出指引出台 退出期间高管不可失联

40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Sep 30, 2017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2017-09-30 稿源:TechWeb

【TechWeb报道】 9 月 30 日消息,网贷监管逐渐加强的环境下,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日前印发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出指引》)。《退出指引》内容指出,网贷机构依法合规退出过程中,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指引》表示,本指引所称退出,是指网贷机构终止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注销、业务转型等。本指引所称退出期间、是指网贷机构作出退出决定、启动退出准备工作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全部结清、全面终止的整个期间。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首个网贷平台退出指引。

数据显示,截至 9 月末,全国P2P网贷机构数量(去除问题平台,即基本正常平台与观察平台数量之和) 4129 家,较 8 月份下降1%。全国P2P网贷成交额3284. 86 亿元,环比下降3.63%。同时,截至 9 月末,全国P2P网贷余额1. 59 万亿元,环比增长2.65%。其中,借款人借款余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网贷余额10628. 66 亿元,环比增加94. 48 亿元,增长0.9%。借款人借款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网贷余额6667. 52 亿元,环比降低41. 1 亿元,降幅0.61%,是连续两个月下降。

互联网专项整治压力之下,网贷平台退出已经成为趋势。《指引》明确,网贷机构依法合规退出过程中,由网贷机构根据市场环境的情况自主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应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出相关准备活动,合理处置不良资产,妥善清退出借人资金,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应如实告知协会平台存量项目风险程度、出借人信息等情况。

在退出过程中,《指引》要求,网贷机构落实出借入资金清退工作,全部结清存量项目后全面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深圳互金会明确,退出计划书应包括作退出决定的原因、退出方案、存量项目处置及资金清算方案、退出时间表、应急预案、承诺书等内容,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值得关注的是,《退出指引》对网贷机构退出规范作出了 3 项禁令。深圳互金会要求,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此外,对于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应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协助网贷机构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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