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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等部门将评审微信、微博、淘宝等隐私条款 ​

2017-07-28 11:17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7 月 28 日消息    今年 6 月 1 日,我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开始施行,为加强网络个人信息保护,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将启动隐私条款专项工作,首批将对微信、淘宝、支付宝等十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进行评审,重点包括明确告知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及收集方式等内容。

首批评审的十款网络产品和服务为:微信、新浪微博、淘宝、京东商城、支付宝、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滴滴、航旅纵横、携程网。

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与使用的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本次评审的重点内容包括明确告知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及收集方式;明确告知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例如形成用户画像及画像的目的,是否用于推送商业广告等;明确告知用户访问、删除、更正其个人信息的权利、实现方式、限制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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