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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范直播平台: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直播注册通道

86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Jun 14, 2017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2017-06-13 浙江在线

2017-06-13 18:20:15浙江在线记者 陆遥

浙江在线6月13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陆遥)6月13日下午,浙江省文化厅联合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在杭州召开全省网络表演经营行业工作座谈会,来自全省各地的30多家网络表演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米络科技和天鸽互动宣读了《网络表演自律管理规范》,对网络直播中大到遵纪守法,小到着装、妆容、舞蹈动作等,都做了详细的要求。参会代表现场签署了《浙江省网络表演行业倡议书》,网络表演经营企业发出倡议,特别提出“不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表演注册通道”,所有直播内容存储时间不少于60天,共同抵制进入各级文化部门黑名单的主播。省文化厅号召全省表演经营企业积极承担起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开展自律规范工作,共同抵制“三俗”,维护行业秩序,在行业治理和发展创新上做表率,维护和引领网络表演行业和谐健康发展。共同倡议书表达了良好的愿景:全省表演经营企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直播内容的品质、内涵、温度;加强互联网直播内容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正面引导,建立未成年用户的权益保障体系,保障、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对互联网直播表演者,进行有效审核、培训、管理,切实把控、提升互联网直播表演者表演素质。

会议倡议,全省网络表演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自觉遵守《浙江省网络表演行业倡议书》。网络表演经营企业要从内容生产、审核、监控到发布、传播的每一个步骤,建立严格规范标准,负责任地进行内容审核评审;企业全面加强自查,摸清情况、认清风险、找出漏洞、督促整改,牢牢守住行业的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健全企业内容审核和巡查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视听资料保存要求,提高企业自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表演者的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实名认证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自审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技术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内外举报系统;力求构建绿色表演经营环境,树立良好行业风气,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据统计,截止到5月底,全省网络文化经营持证单位达到1020家,其中持网络表演许可证的单位达60多家。3月份组织的全省集中排查发现正常运营的35家,排查主播数量13306个、表演房间数量5797个。5月份,全省组织对无证从事网络表演进行排查,发现相关APP应用程序205个,实际从事网络表演的APP应用程序34个。2017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累计立案查处网络直播违法案件16件,罚款累计21万余元,关停APP应用程序18个。

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企业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和内容安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认真落实系列监管规定,强化自律意识,提升监管技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确保经营活动合法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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