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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211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Sep 11, 2013   文章位于: 政策法规  
  

信息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3-29

 浙通信网安〔2013〕22号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通信网络

与信息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铁通浙江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工信部的统一部署,我局将组织开展全省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行业长远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和非经营性互联网站等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把培训工作与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培训和技能鉴定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工作任务

(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包括已在我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在我省备案的企业)要充分认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技术、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应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安排网络与信息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由浙江省互联网协会和浙江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承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通信业”网站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浙江省互联网协会和浙江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按时开展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做好培训和技能鉴定相关工作。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把培训工作纳入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兼顾企业发展与安全保障,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共同促进我省信息通信业健康有序发展。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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