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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际电信业务可免营业税

56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Jul 03, 2010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2010/7/3

      国税总局2日消息称,该局日前下发的通知指出,部分国际电信业务可免征营业税。通知称,根据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作者:朱宇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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