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2021.06.18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18日消息,据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统计,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国共有23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环比增加4家;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4.1万本、车辆运输证130.7万本,环比分别增长1.5%、2.3%。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5月份共收到订单信息80084.7万单,环比增长5.2%。 2021年5月订单量超过30万单的网约车平台共15家。与4月份相比,新增东风出行、方舟行2家订单量超过30万单;蓝道出行从4月订单量超过30万单降到30万单以下。按订单合规率(指驾驶员和车辆均获得许可的订单量占比)从高到低的分别是享道出行、东风出行、T3出行、招招出行、如祺出行、神州专车、曹操出行、首汽约车、阳光出行、帮邦行、滴滴出行、万顺叫车、美团打车、花小猪出行、方舟行。本月订单合规率增长排名前3名的分别是万顺叫车、享道出行、美团打车;下降最多的分别是阳光出行、花小猪出行、如祺出行。 在36个中心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按订单合规率排名前5名的分别是厦门、广州、贵阳、杭州、南宁;排名后5名的分别是大连、北京、银川、昆明、石家庄。 阅读全文
QQ截图20210616143021.jpg 2021-06-16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6月16日 消息:今日,教育部表示,陆续有考生和家长反映,社会上有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电话、面询等方式,向考生和家长开展高校志愿填报指导活动并收取高额服务费,存在政策不准、信息不实、误导甚至诈骗等问题。 教育部称,根据“2021高考护航行动”安排,已协调相关互联网平台联合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专项行动,将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属地高校注册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百家号等在互联网上进行统一权威标识,以便于广大考生和家长识别,获取权威的招生政策和服务信息。 同时,各地教育部门正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将予以严厉打击。 最后,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目前没有任何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与社会机构或个人开展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的合作,切勿轻信所谓的“天价志愿填报”指导服务。 阅读全文
2021.06.16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16日消息,教育部宣布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主要职责包括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以及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等。校外培训监管进入专业化常态化。美股昨日收盘,多家教育中概股股价再下挫。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 2、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3、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此次机构增设,对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可谓具有重大意义。 截至美股昨日收盘,网易有道股价下跌5.9%,好未来下跌3.25%,高途下跌2.97%,掌门教育下跌2.93%,新东方下跌2.15%。 监管、罚单密集 事实上,今年以来,关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各职能单位的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各地针对校外机构的通报、罚单也频频出现。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定下了更为明确的基调和方向。 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首次将降低家庭教育开支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一体考虑。 4月25日,因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北京市市监局就已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和50万元的顶格罚款处罚。 5月10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作业帮”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新东方、学而思、精锐教育、掌门1对1、华尔街英语、哒哒英语、卓越、威学、明师、思考乐、邦德、蓝天、纳思书院等13家校外培训机构予以顶格罚款。加上前期公布的对作业帮、猿辅导的查处情况,此次重点检查已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顶格罚款3650万元。 资本闻风而逃 K12教培大撤退 校外教育强监管风暴早已刮到资本市场,6月2日富时罗素宣布富时中国A50指数将剔除新东方,新东方股价随即大跌。 其实,自2月下旬以来,主打K12教培的几家大厂市值均大幅缩水,高途集团下跌84%、好未来下跌66%、新东方下跌50%、网易有道下跌近40%。 今年6月9日刚刚在美上市的掌门教育股价也一路下跌,大有要跌破发行价的趋势。 与此同时,在线教育行业正在经历“大调整”,多家明星企业被曝业务收缩、裁员等。 此前被做空16次股价都仍然坚挺的高途集团被曝将裁员30%,信息流业务、直播业务全部关停。 媒体也爆料作业帮开启大裁员,有的部门几乎一个人不留。尽管作业帮回应称所谓裁员传闻不实。但是,作业帮也表示目前确实在根据公司战略进行业务调整,包括人员优化和流动。 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培训机构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受此影响,教培企业对学龄前业务进行了收缩。 早在5月27日,高途集团CEO陈向东在视频会议上宣布,放弃旗下3-8岁启蒙课业务 “小早启蒙”,近1000名员工被迫转岗或离职。 据媒体报道,猿辅导旗下斑马启蒙课暂停部分应届生的入职流程。目前,包括学而思在内的多家网校,均已下架了关于学龄前儿童的课程。 另一方面,主打K12的企业,也开始拓展自己的业务面,以期规避更多风险。高途、网易有道就都推出了针对成人教育业务的独立品牌。网易有道成立“有道成人教育事业部”,“网易云课堂”将定位为系统化学习平台,专注服务终身学习者。高途集团旗下“高途学院”品牌则主要包括考研、英语、金融、会计、公考、出国留学等成人在线教育业务。 随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对学前及K12阶段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执行力度势必将进一步加大。如何平衡监管、市场、资本等多方需求,给教培行业企业提出更多挑战。 阅读全文
14 2021.06.16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16日消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随着“618”年中商业营销活动临近,部分电商平台违规发送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开始呈现上升态势。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警示电商平台企业规范营销短信发送行为,强化行业自律。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主要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参会。 工信部指出,自5月下旬以来,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现部分电商平台企业未充分核实注册用户意愿,“默认”用户同意,擅自发送“618”商业营销短信,引发相关用户投诉,违反《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5 2021-06-12 稿源:TechWeb.com.cn 【TechWeb】6月12日消息,6月1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2021年6月份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本次共86款游戏过审。其中,客户端游戏2款(含一款跨平台手游)、移动游戏63款,移动休闲益智22款。 电魂网络《螺旋勇士》、心动网络《最高舞台》、中青宝《亲朋欢乐激斗》、边锋网络《矿业大亨》等游戏均在此次过审名单中。     阅读全文
2021-06-14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6月14日 消息:据央视网报道,近日,杭州到北京某航班落地滑行阶段,有粉丝不听机组劝阻,前往头等舱追星,引发公众关注。 对此,民航局公安局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民航社会面治安管控,对粉丝追星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依托联合惩戒机制,将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违法人员视情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限制其乘坐民用航空器。 民航局称,今年以来,仅首都机场公安局就办理了涉粉丝违法违规追星案件17起,共刑事拘留2人次,行政拘留10人次,行政罚款342人次,警告121人次。 阅读全文
2021-06-07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6月7日 消息:今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阿里巴巴申请的“双11”商标被驳回。 据了解,阿里巴巴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申请注册“双11”商标,申请号:35927994。 一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使用在复审服务上,相关公众通常不会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阿里巴巴公司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在复审服务上获得可供注册的显著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阿里巴巴公司的诉讼请求。 阿里巴巴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其主要上诉理由是,诉争商标系阿里巴巴公司独创,其标志本身具有较强的固有显著性,能够作为商标为相关公众所识别,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原审法院在其他案件中认可了“双十一”“双11”系列商标具有显著性,诉争商标不予初步审定,违反了审理标准一致性原则,诉争商标经阿里巴巴公司长期使用及宣传,与阿里巴巴公司形成紧密联系,阿里巴巴公司亦采取多种维权方式,使诉争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活动品牌“双十一”系阿里巴巴公司打造和创新,诉争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对此,法院二审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由文字“双11”构成,整体易被理解为“十一月十一日”,在实际使用中相关公众易将其识别为用于表示某一特定日期。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服务上,相关公众难以将其识别为标示复审服务来源的商标,缺乏显著性,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阿里巴巴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复审服务上经过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与其形成对应关系。因此,阿里巴巴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阅读全文
发稿时间: 2021-06-03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注销196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近期,青岛玖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要求注销其持有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北京华娱聚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61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分别公示了拟注销上述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经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认为青岛玖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注销情形,北京华娱聚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61家企业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注销情形,现依法注销上述196家企业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2021年第4批).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6月2日 阅读全文
2021.06.03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3日消息,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消息,6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会同反垄断局、网监司召开“共享消费”领域行政指导会,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等8个“共享消费”品牌经营主体参加。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参会企业现场送达《市场监管总局行政指导书》。 会议肯定了“共享消费”在满足消费者应急需求、推动国内消费恢复、提供具有一定普惠性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严肃指出,目前“共享消费”行业普遍存在定价规则不明确、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不当行为,要求企业增强合规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和竞争行为。 会议指出,“共享消费”行业企业必须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建立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反垄断法》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治理规则,切实提高定价规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共享消费”行业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整改,在收到行政指导书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阅读全文
2021-06-01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6月1日 消息:据国家药监局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及有关部门在京召开药品网络销售座谈会,阿里巴巴、京东、腾讯、药房网、1药网等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代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药品网络销售监测以及监管情况。药品网络销售涉及互联网诊疗服务、网上交易以及配送服务等多方面,环节较为复杂,监测发现一些平台在信息展示、处方药销售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会议要求,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药监局今年部署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严格药品网络销售经营管理,及时制止影响药品安全的行为,形成药品网络销售管理长效机制。 对此,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代表表示,将认真落实监管部门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管理。严把药品网络销售入口关,严格审核入驻企业资质。 阅读全文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