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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通信网络已成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                                                 2010-02-05 来源:人民网 [导读]工信部李国斌指出,通信网络一旦发生中断、瘫痪或拥塞,或者其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将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4日就工信部制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特点制定《办法》,建立通信网络分级、备案、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有利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 李国斌说,随着中国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对通信网络的依赖度越来越高,通信网络已成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通信网络一旦发生中断、瘫痪或拥塞,或者其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将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制定《办法》,完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此外,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通信网络加快向数字化、宽带化和智能化演进,通信网络面临的安全威胁日益多样化,网络攻击、信息窃取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相对于传统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的隐蔽性更强,处置工作和技术要求更高。”李国斌说。   阅读全文
28464909 山寨“百度投诉电话”仍居百度前列 2010-02-05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百度搜索结果页面截图。 在百度搜索机票遭遇假票务,搜百度投诉电话居然又遇假。被骗的张小姐对此哭笑不得。 事态记者杨涛 报道 昨日,本报报道了山寨“百度投诉电话”被百度搜索置顶的离奇事件,昨日,记者追访此事时发现,电话区号为“0898”的山寨“百度投诉中心”已经不再置顶,但昨日晚间搜索时,该网站仍然位列搜索结果的第三位。只是随后的一条搜索结果提醒用户,“百度不提供投诉电话,请勿上当”。被骗的张小姐得知此消息后亦哭笑不得。她表示对此事报警的目的不在于索赔,但网络的管理实在有待加强。 “主要是想通过这件事提醒别人,网络的骗术已经到了这么明目张胆的地步。”张小姐说,她相信报警之后这种网络事件也很难解决,但是希望搜索引擎公司本身可以提升质量,用户也要多加防备。而此事除了百度公司本身的责任之外,她认为官方的网络监管部门也应该有所作为。 “那个东方航空的网站我相信是没有备案的。”张小姐说,国家公安部和其它部门在这方面监管的力度应该是非常之大,但为什么这类骗子网站仍然能够得以存在?无论百度能否搜索到,网站本身的存在就匪夷所思。 而百度方面,昨日记者再次试图联系其公关部,仍然无法联系到。公司业务部门亦未就此事做更多说明。 阅读全文
两高解读打击淫秽电子信息新司法解释四大亮点                                                 2010-02-05 13:09:1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 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做客新华网,就《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和依法严惩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与广大网民进行交流。 2010年2月5日10:3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做客新华网,谈依法严惩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图为嘉宾做客新华网。新华网王翰林摄。 《解释(二)》有利于源头切断淫秽信息传播利益链条 [主持人]:《解释(二)》是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础上,依据我国刑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制定的。请问这次《解释(二)》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胡云腾]这个问题我给各位网友简单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非常迅猛,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基础设施和影响巨大的新兴媒体,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越来越深刻。但是一段时间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也呈现出增长的特点。目前,最为突出的是利用手机、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这种犯罪活动一度十分猖獗。为了有效地打击这类犯罪,需要明确有关的法律问题。 比如在过去的司法实践当中,司法机关打击的往往是淫秽网站利益链的末端,而淫秽网站,特别是手机淫秽网站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益上的驱动,手机淫秽网站、电信运营商、广告主、广告联盟,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现在来看,打击淫秽网站关键在于切断利益链条,现在在适用法律方面不是很明确,这个解释在这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为司法机关打击这类犯罪,切断利益链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两高制定了《解释(二)》,对2004年的《解释(一)》进行了补充和明确。这里对当前手机色情、淫秽网站的一系列适用法律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明确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网站的建立者,他们在传播、制作淫秽信息当中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个《解释(二)》有利于在源头上切断淫秽信息传播的利益链条,解决了法律适用中突出的问题。 《解释(二)》四亮点: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主持人]这部《解释(二)》与2004年的司法解释相比,最大的亮点和不同是什么? [胡云腾]我们的司法解释刚刚发布,我看到就受到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很多网民提出了一些他们非常关心的问题,有些问题我觉得从专业角度来看是高质量的,所以今天非常高兴和荣幸有机会和广大网友进行交流。这个司法解释一共有13条,主要内容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也就是《解释(二)》的第一条和第二条,降低了行为人制作、传播涉及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标准。也就是说行为人如果传播制作的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要在2004年的司法解释定罪量刑的基础上降低一半。比如说2004年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制作传播20个淫秽的电影、表演这样的视频文件才构成犯罪,新的司法解释是只要制作10个就行了。它的亮点也就是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为传播制作涉及这类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对社会的危险性更加严重。 第二个内容,主要是明确了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利益群体或者说相关的主体。2004年的规定是也可以惩治互联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的,但是当时没有明确规定,这次把电信业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商明确提出来了,包括广告主和广告联盟,所以在主体上不能说它扩大,但是非常明确了。 [主持人]您说是明确提出,2004年是用什么样的表述? [胡云腾]2004年就没有这么明确具体,实际上也有这方面的内容。这次这么突出、这么明显。 第三个内容,主观方面。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是一个故意犯罪,核心是明知。如果一个人自己去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你认定他故意非常简单。但现在广告商、广告联盟、互联网服务商和电信运营商都拿进来了,那就会产生一个什么问题呢?假如他们不明知,那不就是打击无辜了吗。假如他说自己不知道,那明明知道说自己不知道,那就漏网了。所以司法解释考虑到这一点,明确了明知的认定标准。 第四个内容,要把淫秽网站和网站界定明确。现在讲打击互联网,特别是要打击淫秽网站,如果说司法解释不明确,可能在实践中认定就会出现偏差,公安、司法机关执法可能也很难把握,所以这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网站和淫秽网站的定义。 《解释(二)》对强化运营商的法定管理职责作出规定 [主持人]刚才胡主任提到,我们现在是互联网大国,中国有近4亿的网民。应该说互联网的扫黄,网民是非常关心的。刚才提到利益链,利益链也是网民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手机扫黄的重中之重必须斩断这个利益链。我们注意到,以前司法机关打击的往往是淫秽网站利益链的末端,但是《解释(二)》却对针对利益链条的中间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出于哪些考虑? [陈国庆]经过调查和了解,淫秽网站,特别是手机淫秽网站屡禁不绝、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企业结成利益上的联盟。现在看起来,包括淫秽网站,之所以发布传播制作这些淫秽信息,主要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所以手机淫秽网站、电信运营商、广告主、广告联盟在实践当中,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我们注意到,在利益分成中,可能淫秽网站得到的比例还是比较少的,有相当大的比例是被广告主、广告运营商、电信运营商获取了,中间有一个利益分配的关系。 实际上淫秽电子信息是通过层层关卡到达用户,用户付费以后,淫秽网站、电信运营商、广告主、广告运营商都获得相应的利润。所以现在看起来,如果要彻底解决传播制作淫秽信息的问题,有力地打击淫秽电子信息犯罪,非常关键的就是要斩断它的利益链。 这次发布的解释,是针对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关键和症结,从斩断利益链条,强化关键环节入手,特别对强化有关电信运营商、广告运营商的法定管理职责作出上述规定,对他们明知是淫秽网站,给它提供接入服务,向它投放广告,同时又获取非法的利益,我们认为这应该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者该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他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如果无利可图,我想会对传播淫秽信息起到关键性的遏制作用。 朋友之间传播淫秽信息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主持人]有媒体报道,“传播10个以上淫秽视频即定罪“,如何界定?夫妻之间传如果超过10个,那算吗?男女朋友之间或者两个人之间传算不算? [胡云腾]如果他的朋友对这个感到非常生气,觉得受到伤害了,是受害者,那有可能算的。如果那个朋友喜欢,他两个传播,那没有受害者,那怎么能算呢?肯定不算。这个传播应当说是指向公众传播、向外面传播,如果好友之间、同事之间发一点低俗的东西,互相调侃,这个只能说情趣不高,骚扰别人,刑法不能把老百姓一些不健康的东西都纳入打击的范围。 [陈国庆]刚才胡主任说的非常对。因为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主要是两个要件,一个要件是要求在公共的场所进行传播。第二个要件是情节严重,比如多次传播、数量比较大、传播人数比较多,甚至后果比较严重。一般的朋友之间、夫妻之间、亲属之间,一方面不属于公共领域,另一方面数量、人数、后果都不会那么太严重。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按犯罪处理,但是这种情节,如果影响比较大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般朋友之间、亲属之间不会传播淫秽性的低俗信息,去毒害自己的朋友、毒害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子女,亲属之间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注意的。 比如有人说你鉴定一个信息是不是淫秽的、黄色的信息,非常简单的办法,那就是能不能让你自己的亲属、自己的孩子一块看,如果不能一块看,那肯定就是淫秽的。因此,亲属之间、比较好的朋友之间,一般这种行为很少。朋友之间传一些,属于情趣不高、格调不高,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是比较容易划清界线的。我们现在重点打击的就是在公共场所、公众当中广泛传播,毒害社会、败坏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重点还是很突出的。当然我们在办案当中,要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犯罪与违法的界限。 [胡云腾]传播,私下之间就不叫传播,传播必定是在一定的范围。 淫秽信息被点击数不足一万次也是违法行为 [网友“青山绿水”]有这样一项条例规定说,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不到五万次,处三年以下徒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万是一条线,不到一万的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而是道德问题? [陈国庆]这条规定是对构成犯罪的标准作了明确,一万次以上不到五万次的,是构成犯罪的一个标准,如果一万次以下,达不到一万次,应该说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形成这样一个执法体系,情节严重的作为犯罪来处理,就是一万次以上,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满一万次,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这种行为也要依法进行查处。 这个解释出台其中一个重要起因就是手机色情前一段比较猖獗,解释的出台有利于净化互联网和手机的媒体环境,对保护未成年起到很大的作用。第二,这个解释出台,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处理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武器,对有些犯罪,特别是制作传播未成年人淫秽信息的,还有就是斩断利益链条,加大打击制作传播淫秽信息的力度,对具体的量刑标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第三,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专项活动,这个解释的出台也为专项活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有利于促进整治淫秽电子信息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互联网环境。 [胡云腾]这个解释出台有这样几项意义:首先,它告诉社会公众,个人不能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互联网服务商、电信服务运营商等单位也不能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这对于互联网业、电信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很有意义。第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不能够出版淫秽的图书、图片,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世界里面,在手机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也不能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第三,向社会宣示了一个什么意义呢?任何单位、任何人在中国从事互联网业务或者电信服务,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的规定,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的互联网管理和手机管理的要求来开展自己的服务,这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要求。 《解释(二)》中有六项条款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主持人]传播淫秽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最大的,因为他们的思想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非常容易受到影响。刚才胡主任提到我们这次《解释(二)》当中有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些条款。除刚才您说的之外,其他方面还有没有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胡云腾]还是比较多的,我刚才只是举了其中的一项。实际上我们有六项对未成年人保护。比如制作涉及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如果是音频文件,就是50个以上。如果是淫秽的图片、文章,涉及到未成年人,就是100张以上。如果只制作了一个视频,放在网上点击,点击率只要达到5000次以上,如果是成年人或者已满14岁的,那就是10000次。 《解释(二)》规定的“明知”四种情况具备其一即可认定 [主持人]《解释(二)》规定了四种情况被认定为“明知”:行政主管机关书面告知后仍实施上述行为;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为淫秽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费用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高于市场价;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广告点击率明显异常。” 如何认定司法解释中的“明知”?是四种情况都具备呢,还是具备其一就是“明知”? [胡云腾]这位网友关心的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也是有些人担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把握的不好,就可能在实践中出偏差。所以这个司法解释做了规定。前面这四项,只要具备其一就行了。第一,比如如果行政机关告诉你网上有淫秽信息了,你要赶快删除或者切断,那他仍然置若罔闻,那你能说他不明知吗? 第二,或者有的网民在他的网站上看到淫秽电子信息,因此向他举报了,现在很多网站都有网上举报。在这个时候,你不能说我不知道,因为人家已经给你举报了,把举报信都投到你那儿了,那你不能说不知道。除非他没有收到,他收到仍然不履行管理职责,那他就是明知。 第三,你为淫秽网站提供上述几项服务之一,在互联网时代,它是一个市场经济时代,就是一般给他提供什么服务,都是有正常市场价格的,比如说一年就一千块钱。但是互联网因为各个国家对淫秽网站都是从严打击和控制的,所以淫秽网站要想别人提供服务必须是拿大钱,那你收的价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那你说提供服务的网站不知道,那就说不过去了。 第四,还有点击率,因为好多人好奇,一旦投放广告,马上有人点击。广告在你网上的点击突然骤增,网民都知道了,你能不知道吗?司法解释为了既准确的打击犯罪,又不至于把不该打击的打击了,所以特别规定了明知。这个明知是我们国家很多法律都涉及到,不同的犯罪标准和不同的认定是不能的。所以对手机、网络制作传播淫秽信息来讲,这几个是比较有可操作性的。 禁止未成年人淫秽电子信息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做法 [网友“我爱爸妈”]这次解释二有没有参考或者借鉴国外类似刑事案件的处理方法?或者请嘉宾介绍一下国外在处理互联网扫黄方面的司法是怎么做的? [陈国庆]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司法解释严格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根据打击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的法律来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我们的法律、刑法能够得到严格执行,有效和有力地打击制作传播淫秽物品方面的犯罪。所以主要目的还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从我们国家的实践出发,打击相关的犯罪,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从世界范围看,有些问题,比如说淫秽信息本身的内容,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都予以特殊打击,我们了解,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比如德国、日本都作了规定,一个是向未成年人传播,另一个是制作和传播不满14周岁的,有的国家规定是不满16周岁,有的是规定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淫秽信息本身是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这样的网站和群组都是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我们也发现,现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一些网站和群组,获取和传播一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文件,比如猥亵幼童、奸淫等,对未成年人造成非常大的毒害。 据了解,即使在有些允许淫秽电子信息的国家,对儿童淫秽电子信息也是禁止的,采取各种措施封堵未成年年信息,屏蔽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网站,对传播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的人处于严厉处罚。我们国家是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向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还有传播本身是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都要进行严厉打击,从重处罚,以体现我们对少年儿童的特殊保护。在这些方面,世界各国是有共同点的。 阅读全文
CCBN2010暂无三网融合展区 部分通信企业将参展                                                 2010-02-05  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 C114讯 2月4日下午消息(李明)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下称“CCBN2010”)新闻发布会上,CCBN组委会主任委员、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院长马炬表示,由于CCBN2010早在去年3月份就开始了招商和展馆布局,所以今年的CCBN没有专门针对三网融合进行展区设置,但在明年的CCBN上将会有一个单独的展区,让观众提更好地了解三网融合发展的平台。 马炬同时透露,由于三网融合以及各行业融合的趋势,很多通信行业的厂商也将在CCBN2010亮相,其中不乏国内外主流通信厂商。马炬表示:“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通信企业参与到CCBN,未来也欢迎更多的通信企业参与进来。” 在2009年中国国际通信展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作为广电媒体首次参展,成为一大亮点。而在CCBN2010上,部分通信企业的加入无疑是行业融合趋势的一种体现。 据C114了解,CCBN2010将于2010年3月23-2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共有来自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余家企业和机构参展,展出面积69000平方米,覆盖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5个展馆。 CCBN2010将以“普及数字高清、应用新兴媒体、推进高速网络、开创广电新纪元!”为主题。 CCBN主题报告会作为CCBN的开幕盛典,历经17个年头,因其准确的定位得到了业内以及相关行业内人士的关注、支持和认可,已经发展成为CCBN的标志性会议。 历届CCBN主题报告会都吸人近万人次莅临,但由于场地有限使得很多听众无法进入会场。组委会表示,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听众服务,将CCBN2010的主题报告会改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将于2010年3月22日以崭新的面貌与广大听众见面。 作者:李明 阅读全文
手机传播淫秽信息 两高明确量刑标准                                                 2010-02-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10年2月4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犯罪及其利益链条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阅读全文
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违规最高罚三万                                                 2010-0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并将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 《办法》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通信网络定级评审通过后,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电信管理机构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办法》指出,对于违反本办法中有关规定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阅读全文
香港电信投诉多涉服务合约:电讯局发布新行业守则                                                 2010-02-04     来源:C114中国电信网 C114讯 2月4日早间消息(蒋均牧)香港电信市场现已成为全球竞争最激烈的市场之一,电信普及率相当高。针对消费者电信投诉大多涉及服务合约,香港电讯管理局(OFTA)2日发布一份新的实务守则,为香港运营商拟定合约提供指导意见。 该守则即时生效,以取代香港电讯管理局局长于2004年发布的两份类似守则。电讯局方面表示,虽然守则以自愿性质实施,但如有关合约争议的投诉数量仍未改善,将考虑采取其他更严厉措施。 早在2001年,电讯局长就发布了《有关公共流动无线电话服务合约的实务守则》,该守则随后于2004年修订。此外电讯局长还曾于2004年发布《有关公共电讯服务合约的实务守则》。这两份守则涉及多项要求,包括合约文字应浅白清晰、关键内容(如提前终止合约的赔偿条文及条款)应置于显眼位置或加以特殊标记。 “根据实施前两份守则所获经验,以及为了向消费者和业界就订立公正、公平、合理的服务合同提供进一步指引,电讯局在咨询业界和消费者委员会的意见后制定了新守则。”电讯局发言人表示,相比之前的守则,新发布的守则加强了多项要求。 其中包括: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客户可在7天冷静期内取消合约而毋须支付罚款;如因合约条款更改而引致服务质量或价格出现重大改变,客户可终止合约;终止合约的安排必须容易和方便执行;运营商不得自动续约,除非得到客户事先同意;在达成口头协议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须提供合约的印刷本;客户迁移服务至其他处所运营商最多只能征收相关费用;交还客户设备的安排必须合理。 除了发布守则,香港电讯局还于2008年9月起推出另一项排解纠纷的试验计划。即有关运营商与客户之间不能解决的合约争议个案,经挑选后会以自愿原则转介给独立专业人士裁决,以争取庭外解决。电讯局将尽快决定应否长远实施这项计划。 作者:蒋均牧   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 阅读全文
优酷与土豆“垄断性”结盟 联播模式效仿电视台                                                 2010-02-04 09:32:03 来源:《新京报》 昨日,优酷网CEO古永锵(左)和土豆网CEO王微参加发布会。两人将合作比喻为八卦的阴阳融会贯通。记者 孙纯霞 摄 昨日下午,国内两家最大的视频网站优酷和土豆在北京结盟,宣布互相开放片库、启动联播机制、联合版权采购以及一系列更具垄断性的合作模式。最新的数据是,这两家公司占据了国内网络视频领域超过80%的市场份额,两家公司的力量对比并无本质差异。 联播模仿电视台 优酷CEO古永锵表示,联播模式来自于传统电视台,对于一些费用高昂的片源几家电视台会采取联合购买的方式。而土豆网和优酷网将建立一个媒体平台,两个网站将共享彼此购买的独播剧版权。对于双方现拥有的独播剧片源数量,古永锵和土豆网CEO王微都三缄其口,仅表示目前同400家版权机构建立合作。“独播剧是一次性买断版权的内容,拥有分销和播放权,因此交换片源在版权方方面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对于优酷和土豆的合作,其竞争对手认为,合作态度大于实质,“双方能实际交换的电视剧数量并不乐观,此前酷6也曾宣布要购买海外版权,但尚未发布更进一步的实质性举措。” 视频领域面临新变局 过去几个月里,网络视频领域局势多变。有消息称,百度成立视频公司之前,酷6网CEO李善友一直在古永锵和搜狐CEO张朝阳之间奔走,古永锵与张朝阳同时也多次会面,商讨“化敌为友”的可能性。三方一度在方向上取得一致,但最终张朝阳要求古永锵“彻底封杀网友上传”、“彻底删除盗版”。古永锵认为这触及公司底线,谈判破裂。古永锵于是选择跟土豆结盟,正面对抗搜狐联盟。 业内人士预计,百度视频3月上线之后将会站到搜狐一边,新的行业格局即将形成。昨天百度视频公司负责人则表示,优酷和土豆这两家老牌的视频网站,其发展模式已经遇到问题,这次合作本质上是“抱团取暖”,共同抵御眼下视频版权寒流。 对此王微回应称,眼下正是春暖时节,丝毫没有感受到寒流。(记者彭梧 林其玲) 阅读全文
用户不断攀升 能力不断提高 价格不断下降 ——2009年全国电信业统计分析 2010-02-03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电信业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认真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开展3G建设及业务应用,大力推进TD产业化、商业化进程,加快通信业转型步伐,市场竞争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全行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总体情况 初步核算,2009年累计完成电信业务总量25680.6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电信主营业务收入8424.3亿元,同比增长3.9%;完成电信固定资产投资3724.9亿元,同比增长26.1%;实现电信增加值5012.2亿元,同比增长7.0%。 2009年,电信综合价格水平同比下降了9.0%。 二、电信用户 2009年,全国电话用户净增7946.7万户,总数达到106107.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在电话用户总数中所占的比重达到70.4%,移动电话用户与固定电话用户的差距超过4亿户。 一)移动电话用户 2009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0613.8万户,达到74738.4万户。2009年是移动电话用户增长最多的一年,其中3月份净增移动电话用户1055.1万户,刷新单月增长纪录。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56.3部/百人,比上年年底提高7.8部/百人。 移动电话用户中,移动分组数据用户净增12924.0万户,达到38455.9万户。移动分组数据业务的渗透率从上年年底的39.8%进一步上升到51.5%。 (二)固定电话用户 2009年,全国固定电话用户减少2667.1万户,达到31368.8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减少1978.3万户,达到21177.6万户;农村电话用户减少688.8万户,达到10191.2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3.6部/百人,比上年年底下降2.2部/百人。 固定电话用户中,传统固定电话用户减少373.4万户,达到26769.4万户;无线市话用户减少2293.7万户,达到4599.4万户。无线市话用户在固定电话用户中所占的比重从上年年底的20.3%下降到14.7%。 固定电话用户中,住宅电话用户虽然仍是我国固定电话用户的主体,但受无线市话用户大幅下降的影响,所占比重下降了4.6个百分点;政企电话用户仍然保持增长,所占比重也逐年上升;公用电话用户所占比重略微上升到8.6%。 (三)互联网用户 2009年,全国网民数净增0.86亿人,达到3.8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其中宽带网民数净增0.76亿人,达到3.46亿人,占网民总数的90.1%;手机网民数净增1.2亿人,达到2.33亿人,占网民总数的60.8%;农村网民数净增0.22亿人,达到1.07亿人,占网民总数的27.8%。 2009年,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网拨号用户减少357.1万户,达到870.7万户,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2034.7万户,达到10322.6万户。 三、业务使用情况 (一)本地电话业务 2009年,固定本地电话通话量累计达到5398.2亿次,同比下降12.7%。其中,本地网内区间通话量663.7亿次,下降11.0%;区内通话量4645.5亿次,下降12.8%;拨号上网通话量89.1亿次,下降22.7%。固定本地通话中,传统电话通话量4222.3亿次,下降9.0%;无线市话通话量1175.9亿次,下降23.9%。 2009年,移动本地电话通话时长累计达到32964.5亿分钟,同比增长19.5%。 (二)长途电话业务 2009年,全国长途电话通话时长累计达到4387.6亿分钟,同比增长7.5%。其中,国内长途电话通话时长4346.0亿分钟,增长7.8%;国际电话通话时长21.4亿分钟,下降14.2%;港澳台电话通话时长20.2亿分钟,下降9.0%。 长途通话中,固定传统长途电话通话时长825.6亿分钟,下降6.3%;移动长途电话通话时长2376.4亿分钟,增长31.8%;IP电话通话时长1185.6亿分钟,下降15.1%。 IP电话中,从固定电话终端发起的通话时长491.7亿分钟,同比下降27.6%;从移动电话终端发起的通话时长693.9亿分钟,同比下降3.3%。通过移动电话终端发起的IP电话所占比重从上年年底的51.0%下降到58.5%。 (三)短信业务 2009年,各类短信发送量达到7840.4亿条,同比增长8.4%。其中无线市话短信业务量127.4亿条,下降45.6%;移动短信业务量7713.0亿条,增长10.2%。 四、经济效益 2009年,全国电信营业收入累计完成8707.3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电信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完成8424.3亿元,同比增长3.9%。各项电信业务中,移动通信网业务收入5090.9亿元,同比增长13.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60.4%;固定本地电话网业务收入1356.8亿元,同比下降14.4%,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6.1%;长途电话网业务收入982.6亿元,同比下降5.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1.7%;数据通信网业务收入994.0亿元,同比增长0.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1.8%。 电信主营业务收入中,非话音业务收入3135.5亿元,同比增长8.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从上年年底的34.5%上升到37.2%。 2009年,完成电信固定资产投资3724.9亿元,同比增长26.1%。 五、电信能力建设 2009年,全国光缆线路长度净增148.8万公里,达到826.7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长度净增3.9万公里,达到83.7万公里。固定长途电话交换机容量净增15.1万路端,达到1705.9万路端;局用交换机容量(含接入网设备容量)减少1643.8万门,达到49219.4万门。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净增27579.9万户,达到142111.2万户。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净增2702.0万个,达到13592.4万个。全国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866367Mbps,同比增长35.3%。 六、增值电信业务 2009年,基础电信企业实现增值电信业务收入1923.0亿元,同比增长12.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从上年年底的21.3%上升到22.8%。 七、村通工程与农村信息化建设 2009年,村村通电话工程确立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平台、开展信息下乡”三大目标任务,通过全行业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整体超额完成工程年度计划,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偏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克服困难筹集资金103亿元,组织力量在大山深处、雪域高原艰苦施工,全年共为2.7万多个偏远自然村和行政村开通电话,全国开通电话的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的比重分别达到99.86%和93.4%。 农村信息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全年共为4228个乡镇和行政村开通互联网,开通互联网的乡镇比重从上年年底的98%提高到99.3%,开通互联网的行政村比重从上年年底的89%提高到91.5%。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农信通”、“信息田园”、“金农通”等基础性综合信息平台已覆盖全国,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功能强大、种类丰富、经济便捷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农产品交易服务,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信息下乡活动进展迅速。目前已在15个省份的1.3万余个乡镇开展信息下乡活动,并基本实现“一乡一个信息服务站,一村一个信息服务点,一乡一个互联网站,一村一个网上农副产品信息栏目”的“四个一”目标,全国三分之一的乡镇建立了乡村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内容、信息业务和信息终端的进乡入村初显成效。 2010年,我国电信业将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协调发展。预计全年实现电信主营业务收入8800亿元,同比增长4.5%;电信业务总量28762亿元,同比增长12%;固定电话用户减少0.28亿户,达到2.85亿户;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08亿户,达到8.55亿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0.2亿户,达到1.23亿户。电信综合资费水平下降9%。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阅读全文
腾讯股价受中移动收购传闻刺激上午大涨5.1%                                                 2010-02-03 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网易科技讯 2月3日14时消息,受到中国移动(00941.HK)有意收购传闻的刺激,同为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控股(00700.HK)的股价今日上午大涨5.1%,至149.10港元。 截至今天中午12点,腾讯的股价已经上涨至149.10港元,上涨幅度为5.1%,创下近两个月以来的最大涨幅,远超恒生指数同期1.3%的涨幅。截至今日下午14时整,腾讯的股价已经上涨至150.70港元,上涨幅度为6.2%。 腾讯股价的上涨是受到中国移动收购传闻的刺激。 中国移动总裁王建宙昨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去年底赴腾讯参观,是为向互联网公司学习,中移动与腾讯间更倾向采取合作的方式。王建宙的这一表态被扑风捉影的资本市场理解为有意收购部分股权,这导致了腾讯股价的上涨。目前,中国移动新闻发言人再次重申,目前没有收购腾讯全部或部分股权的计划。 截止今日下午14时整,中国移动的股价微涨0.729%至76.000港元。(牛立雄)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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