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2010-08-04  来源:CHINAZ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4日消息:8月3日,CNNIC发布《关于“.中国”域名已实现全球解析的公告》,称“.中国”域名全球解析部署已实施完毕。全球网民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已注册的“.中国”域名即可访问相应网站。        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测试,目前大部分主流浏览器已实现对“.中国”域名解析的支持。包括微软IE7/IE8、Opera、火狐(Firefox)、Safari、遨游(Maxthon)、360浏览器以及世界之窗。这些浏览器已实现了对“.中国”域名直接访问的支持,在浏览器地址栏内直接输入中文域名,例如“互联网中心.中国”即可实现访问。        不过仍有部分浏览器不支持,包括微软IE6、腾讯TT、搜狗浏览器以及谷歌浏览器。这些浏览器在技术上,尚未完全实现对“中国域名”直接访问的支持,需要在“.中国”域名前增加输入“http://”,如“http://互联网中心.中国”才能实现访问。 以下为公告全文: 尊敬的用户: 2010年7月10日, 互联网名称与编号分配机构(ICANN)授权互联网地址指派机构(IANA)将“.中国”域名正式写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系统(DNS)。至此,“.中国”域名全球解析部署已实施完毕。全球网民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已注册的“.中国”域名即可访问相应网站。 “.中国”作为全球互联网中的中文顶级域名,已正式纳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系统,并已正式面向全球网民解析使用。 如您对“.中国”域名的注册和使用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咨询:010-58813000 特此公告!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10年8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qiyupu.com/news/chinatop/2010/0804/396.html 阅读全文
2010-08-04  来源:东莞时间网        根据CNNIC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域名总数下降了1121万,网站数量也由一月份的323万降为279万。这是自2006年统计以来,中国域名数量首次出现下降。       按东莞网络文化协会预计,每年东莞中小网站站长的新陈代谢比率都在25%~30%甚至更多,一是运营压力,二是政策压力。今年受网站备案新规的影响,可能许多站长都会在身份证备案上被卡下来。 政策收紧 老网站被起底       “(原来)许多站长用家人或朋友的身份证登记网站,现在查出一律‘咔嚓’。”       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要求对站长实行拍照,同时对旧规则下的网站审查进行重新起底;5月初,工信部又推出拍照规定的细则,但当时东莞网站圈一直按兵未动,直到六七月之交才开始陆续推进。       根据东莞网络文化协会统计,目前东莞有大大小小500多个中小网站站长,每个站长拥有的网站数量不等。该协会副会长、六六网站长孙明明估计,许多中小站长有可能会栽在这条新规上。根据旧规,一个身份证只能登记备案一个网站,但很多中小站长并非只拥有一个网站。以他自己为例,就拥有六六网、东莞巴士网等网站。       “(原来)许多站长用家人或朋友的身份证登记网站,现在查出登记身份证与站长不符一律‘咔嚓’。”孙明明说,现在的东莞网络市场有点像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个体户,也许不规范的情况也有存在,但就看政府是提高门槛严格整治,还是放开任其自由发展,成为九十年代的私营老板。       另外,根据BBS的备案资格,公司要求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同时要求有三个大专以上的计算机专业学历工作人员,孙明明大胆预计,按照这个标准,东莞80%以上的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因此许多BBS被迫自动关闭。新规不仅在准入机制上更为严苛,对正在运行的网站的敏感字符也有更严格的监控。       孙明明感慨,其实许多东莞站长都是草根起家,形形色色囊括100多个领域,现在的政策大幅收紧让大家“鸭梨”(意指压力)很大。业内人爱开的玩笑是,如果按照这一标准,美国当年从车库起家的谷歌早就被扼杀掉了,因为车库不能作为网站正规的经营场所。 运营压力 赚钱难,流动性大       “昨天和做网站的朋友们一起吃饭,都说东莞做网站没几个盈利的。”       “政策压力可能会让更多网站死得更惨,连我现在都没有备案。”一位不愿公开网站名称的站长虽然侥幸留在“线上”,但对此很忧虑。       其实,除了要承受新政策的冲击,东莞中小网站还必须面对营运压力。       龚沃辉离开他的网站工作室已经有5个月了,现在是一名保险推销员。他2008年开设“中国网店网”,为其他网店提供模板和美化,一年的持续服务收费3000多元。2008年一年他接了十几个单,但后来却越来越少,“做了两年网站,没赚到钱,只能说不亏而已。”       龚沃辉的小型网站,有五六个员工负责业务,一个负责技术,员工薪水是底薪1200元加提成,每月房租1800元。算下来,一年投入十万多,而依靠广告联盟提供的广告投放,一个点击获得的广告收入不过几分钱,最高不过一毛,几乎不能靠点击吃饭。       他坚持了两年,今年3月终于放弃,“我做保险比做网站赚得多,一年大概赚十几万吧。”       与龚沃辉有相似压力的东莞中小网站站长并不在少数。东莞金牌靓号网的阿辉发现,做网站的人越来越多了。“2006年的时候,东莞还没有几家卖号码的,现在有十几二十家了。不过也不是都赚钱。有的不赚钱撒手不做,网站就死在那里了。”       阿辉的网站主营业务是卖手机“靓号”,每月成本才40元左右,每月稳定收入为五六千元。“但是网站生意很难做,都饱和了。”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开张,只能靠出租号码来赚钱。“昨天和做网站的朋友们一起吃饭,都说东莞做网站没几个盈利的。除了帮大公司做做网站技术,其他没什么赚钱的了。”阿辉笑着说。       作为东莞网络文化协会副会长,孙明明发现,每年年会的时候,都会发现协会里一些老面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新面孔,说明这是个流动性很大的行业。 路在何方 找传统行业做靠山       “虎门的服装、大朗的毛织、长安的五金,这些产业往往依托外省的一些全国性网站,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何不多启用东莞的网站呢?”       然而,如同其他行业一样,网络这一行,有人走,也有人来。       打开东莞市酷乐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站,入目就是一个红色的爆炸图案,里面写着:8月2日开业。老板陈冏飚介绍,他计划在东莞开发一系列的网站,包括东莞业主网、东莞亲子网等,不过最主要的计划还是搭建以东莞为中心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托虎门这个生产地,销售女装和皮包。“杭州那边有很多大型的服装销售地,他们也取材东莞,靠的就是渠道好,能向厂商直接拿货。我现在把公司搬在这里,近水楼台先得月,肯定也能找到更好的渠道。”       但是,东莞网络方面的人才不是太多,陈冏飚预计所需的核心技术人员会到大学里招聘一部分,再从老家引进一部分。       在公司迁来之前,陈冏飚对东莞本地的网站进行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关注,发现几百个里面盈利较好的,不超过5个。“这里的网站和其他地方的还是有差距。”他也觉察到,现在正处于东莞网站站长压力比较大的时期,但他坚信与东莞传统产业相结合,将是一条安全、有效的途径。       孙明明说,东莞的网站行业起步相对较迟,传统行业发达,可以鼓励会员企业多向传统行业发展:“虎门的服装、大朗的毛织、长安的五金,这些产业往往依托外省的一些全国性网站,但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何不多启用东莞的网站呢?这样产生的税收和消费,都能为东莞做贡献,大有乾坤啊。”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时间:2010-08-02        近日,中国B2C市场又迎来了一名“国家队员”——中国邮政中国邮政已与TOM集团达成合作,共同推广合资B2C网站邮乐网(ulechina.com)。        据了解,邮乐网是由中国邮政与TOM集团携手打造的一个结合高端线上网购和线下零售于一体的独特创新购物服务的B2C平台。        据悉,邮乐网将于今年8月10日上线,并将在北京香格里拉大酒店举办上线仪式,届时中国邮政相关领导、TOM集团首席执行官、邮乐知名商户,神秘表演嘉宾将出席仪式。        目前,邮乐网正处于试营业期,网上出售的商品包括佐丹奴、BOSS、OLAY玉兰油乳液嫩白洁面乳等。前VANCL助理总裁许晓辉表示,邮乐网定位类似凡客旗下另一品牌V+。不过目前并不清楚其定位是像淘宝类似的推广平台,还是V+这种包括仓储、物流都做。“估计是V+ 模式。”        据悉,邮乐网商城支持招商、建设、工行、邮政储蓄等多个银行。以上这些银行开通网银,邮政储蓄银行网上付款,则需先到邮政网点办理绿卡网上支付功能,开通“用户动态密码”业务,才可支付购买商城商品。        艾瑞咨询集团联合总裁阮京文表示,中国邮政进军互联网,这说明无论从国家政策还是网民消费习惯来看,电子商务都是大势所趋。他认为,中国邮政携手TOM集团打造的邮乐网起点很高,可以不必像京东商城将1.5亿美元中的一半资金都用于物流仓储建设,还可以很好的覆盖中国二三线城市,不过中国邮政作为传统企业在电子商务方面并无太多经验,可能会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市场发展,暂时也不会影响到其他电子商务企业。   阅读全文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时间:2010-8-3      作者:张贺      记者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自2009年12月全国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周密部署,标本兼治,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截至7月中旬,有关部门共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112万条;封堵、关闭淫秽色情网站1.9万个,其中手机网站1.55万个。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网络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案件1653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先后对11起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重点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     为抓好源头治理,确保整治取得长效,有关部门和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强化对业务推广渠道等环节的信息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理,对存在流程不规范、资质有问题的237家企业进行了清退,与414家开展业务推广合作的企业重签信息安全协议,不断完善手机上网代收费管理制度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新注册申请的29.5万个域名进行实名审核,停止解析涉“黄”域名4287个。同时,为全面提升对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能力,相关部门迅速推进各项技术手段建设工作。   网络和手机媒体“扫黄”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据统计,全国“扫黄打非”举报中心先后接到相关举报线索15.9万余条,向511名举报人兑现奖金52.1万元。 阅读全文
来源:南方网 时间:2010-8-3      作者:张东锋      中国第一部网络游戏管理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最为外界关注的就是其中的第二十一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 这被称为网游实名制。     昨天,很多媒体都报道了《办法》开始施行,同时质疑网游实名制似乎并未得到认真贯彻。南都记者了解到,文化部对《办法》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已下发一项通知,其中明确了网游企业还有3到6个月的实名注册系统建设期,也就是说文化部的网游实名制将在半年后正式开始。   现在身份证是必选项   据多家媒体调查报道发现,“网游实名制首日难‘实名’”。从网游厂家的反馈来看,大多数特别是大型网游企业,对《办法》都公开表示了一贯的支持,很多企业都取消了此前的快速注册,要求玩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真实信息。“以前身份证是可选项,现在是必选的了”,知名网游企业久游公司的相关人员向南都记者介绍说。   不过,正如一些业内分析者此前预料的那样,《办法》同样遭遇身份证验证的困扰。有媒体总结了玩家破解“实名制”的若干措施,比如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身份证号码、通过身份证号码生成器“编造”号码等。   这被认为是实名制难以跨越的难题,有业内专家认为,“要想确保网游注册账号时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注册人对上号,这在目前是全球性难题,若要解决,还得指望通过技术进步,比如在要求用户提供身份证的同时,通过网络摄像机拍摄用户照片加以对照”。   有评论甚至戏称,“网游实名制”原来是只“纸老虎”。   给出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   南都记者发现,8月1日并非网游实名的最终期限。7月30日,文化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的第八条规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监督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加快现有注册系统的改造。对2010年8月1日之后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注册用户,网游企业应当在《办法》施行起三个月内,使用合规的实名注册系统;对2010年8月1日之前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注册用户,网游企业应当在《办法》施行起六个月内,完成实名注册信息增补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换言之,实名制的落实期限并非《办法》实施的当日,而是有所延长。网游企业还有半年的缓冲期。   虽然,半年的缓冲期能否解决身份证的验证困扰依然未知,但部分业内人士还是对《办法》的推出给予了肯定。“先做起来再说,然后逐步推进”,“老刀”表示。   至少实名制会提高玩家的门槛,这于很多未成年人来说,还是构成了一定的约束,至于冒用身份证等问题,只能通过加大打击盗用的力度来实现。“我相信有关部门也会根据具体的问题,与厂家一起探讨解决”。   通知还有一个附件:《文化部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要求网游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包含该条款全部内容。 阅读全文
// < ![CDATA[ ad1() // ]]>        中国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从速推进三网融合,将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和升级改造纳入本地区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并强调要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通知对试点地区推进三网融合的相关问题做出规范,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健全由宣传、电信、广电、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并从速制定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        通知对实施方案的制定作出分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制定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方案;电信企业负责制定在当地开展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等广电业务的实施方案;有线电视网络企业负责制定在当地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的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应于2010年8月16日前,由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报至国务院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安全评估小组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方案经审查通过后,相关试点企业和单位应自接到审查通过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广电、电信主管部门提交许可申报材料。        通知称,国有电信企业集团公司申请从事广电业务,由广电总局受理审批;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比照增值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由省通信管理局受理审批;申请经营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审批。        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北京、上海、大连、哈尔滨、南京、杭州、厦门、湖南长株潭等12个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这标志着三网融合第一阶段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石岩   来源:中国新闻网 // < ![CDATA[ ad12() // ]]> 阅读全文
       2010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以下统称试点地区)名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为了指导和推进三网融合第一阶段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7月20日向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所在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尽快建立健全试点地区三网融合组织协调机构。试点地区省、市党委政府要组织宣传、电信、广电、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成立省级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级协调小组),负责当地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级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省级协调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承担与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任务。        二、组织制定试点地区的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各省级协调小组尽快组织制定试点地区的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包括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制定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方案;电信企业负责制定在当地开展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等广电业务的实施方案;有线电视网络企业负责制定在当地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的实施方案;试点地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监管平台的建设方案;当地党委政府的政策规划措施,包括试点地区三网融合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和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各地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应于2010年8月16日前,由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报至国务院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安全评估小组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三、组织做好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申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经审查通过以后,相关试点企业和单位应自接到审查通过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广电、电信主管部门提交许可申报材料。国有电信企业集团公司申请从事广电业务,由广电总局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和审批,同意集团公司授权试点地区的子公司经营相应的业务。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比照增值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由省通信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和审批,申请经营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和审批,同意总公司授权试点地区的子公司经营相应的业务。        四、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试点地区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安全监管,维护行业管理秩序,督促试点企业和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保障试点业务的协调有序开展。        五、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试点地区党委、政府要抓紧研究出台扶持本地区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所涉及的扶持政策,推动网络建设和业务应用的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将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和升级改造纳入本地区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使老百姓充分享受三网融合带来的益处;加强舆论引导,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全文
       8月2日消息,由文化部出台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此前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办法》首次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共计六章三十九条。       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成瘾问题,《办法》明确要求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一是根据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二是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三是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交易,《办法》要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180日以上;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等。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办法》要求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不得为未经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正确处理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等相关信息180日以上等。       办法针对网络游戏推广、运营、消费、终止等环节的关键点,做出制度规范。如不得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授权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营网络游戏;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       为避免多头管理,办法在延续现行有效做法的同时,明确了网络游戏内容审查机构的职责、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的条件、程序、国产网络游戏备案的方式和网络游戏内容实质性变动时的审查和备案要求。办法还要求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建立自审制度,保障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李雄表示,《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进行网络游戏进行管理的部门规章,对中国网络游戏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来源:新浪科技 阅读全文
  2010-08-02 来源: 文化部网站  文化部关于贯彻实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我国第一部网络游戏管理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是坚持依法管理网络游戏、切实将网络游戏管理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的精神,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对象,规范主体审批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对象。《办法》所称网络游戏主要包括以客户端、网页浏览器和其它终端形式运行的网络游戏,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单机版游戏。其他终端,是指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处理器、联网的游戏机和接入信息网络的各类信息设备。       (二)严格规范主体审批。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负责对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实施主体准入,制定审批工作流程。经审核合格的,在取得文化部统一的序列编号后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审批结果。       对不需要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的单位,要强化内容和授权行为的管理。 二、强化网络游戏内容管理       (三)推行电子政务,依法公开信息。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可通过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网上申报及进度查询系统”履行报审或备案程序。文化部依法公开通过审查和备案的网络游戏产品信息,供社会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请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确保所报审的网络游戏研发完整,与正式运营(或公测)的版本相一致,并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要求备齐全部材料,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内容审查未通过前,不得开放用户注册或向用户收费,不得以商业合作、广告销售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五)规范国产网络游戏备案。申请国产网络游戏备案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要求备齐全部材料,报文化部履行备案手续。国产网络游戏备案实行独家申报制度,即一款国产网络游戏只能由一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进行申报。       联合运营国产网络游戏的,应当由该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人进行申报。国产网络游戏著作权人不从事该网络游戏运营的,可授权一家联合运营该网络游戏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独家申报备案。       国产网络游戏联合运营是指同一款国产网络游戏分别由多个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运营,并且所有参与该网络游戏运营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都依法获得该网络游戏著作权人的许可。       (六)加强网络游戏动态监管。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按照《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加强对网络游戏内容实质性变动的管理。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对网络游戏内容实质性变动进行自查,并履行审查或备案手续。对存在异议的,由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专家委员会裁定。 三、加强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监管       (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制定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应当包括游戏内容介绍、正确使用游戏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要根据网络游戏的实际情况,制定限制未成年人登录游戏和使用游戏的具体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规范。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和适龄提示工程,为未成年人玩健康的游戏、健康地玩游戏提供制度保障。       (八)有序推进实名注册制度。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实名注册系统,该系统应当包括网络游戏用户的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规定保存用户注册信息,并在实名注册系统中向用户明确告知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监督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加快现有注册系统的改造。对2010年8月1日之后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注册用户,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在《办法》施行起三个月内,使用合规的实名注册系统;对2010年8月1日之前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注册用户,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在《办法》施行起六个月内,完成实名注册信息增补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九)明确国产网络游戏联合运营规范。被授权独家申报的网络游戏联合运营企业,应当向文化部提交所有联合运营该网络游戏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名单和各自获得合法授权的许可文件。国产网络游戏联合运营企业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新增或减少联合运营企业行为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文化部备案。国产网络游戏授权权利人要加强授权管理,对被授权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宣传、推广等经营行为负连带责任。       (十)建立和完善自审制度。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配备经文化部培训的专门人员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自查与管理,并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包括本企业自审制度、自审人员详细信息在内的相关材料,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文化部备案。       (十一)规范网络游戏授权与转授权行为。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认真核查被授权人的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明知或应知被授权人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而授权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游戏的,按照《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所授权的网络游戏含有《办法》第九条所禁止的内容,并且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从重处罚。       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过程中,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变更双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运营权发生转移时,网络游戏用户因使用该款游戏而产生的合法权益,由拥有网络游戏用户数据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承担保障责任。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上网运营进口网络游戏所获得独占性授权的权限过期,继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该网络游戏的,依法予以查处。       (十二)推行《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为保障网络游戏用户合法权益,按照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文化部制定《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见附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应当包含《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且不得存在与其相抵触的其他条款。《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实施,应与网络游戏用户实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十三)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管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经文化部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的企业运营的网络游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运营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       (十四)封堵非法游戏及违法经营活动的支付渠道。任何单位不得为非法网络游戏和网络游戏违法经营活动提供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支付和其他支付结算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支付服务。在明知或应知所提供交易服务的对象是非法网络游戏的情形下,仍继续为其提供支付服务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强化监督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贯彻实施《办法》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把《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网络游戏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督导,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文化部。文化部将在2010年底对各地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的重要指标。       (十六)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2010年8月开展《办法》专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就《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贯彻落实进行全面报道。对贯彻落实有力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要及时表彰,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批评。       (十七)强化社会监督和评议。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要与学校、家长、媒体、社会紧密配合,协助落实家庭、学校教育的监护责任,形成合力。要根据舆情和举报,定期组织教育工作者、消费者、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代表开展对特定网络游戏产品的评议活动。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身产品、经营行为的自审自查,对行业组织通报的违规行为,有关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查处。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阅读全文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0-8-2  作者:黄深钢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网络融资服务模式研究报告》指出,网络融资正成为一股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兴力量。     当前,企业融资渠道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为主,而随着网络的渗入,包括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在内的B2B上市公司率先在这方面做了不同方式的尝试。业内人士指出,国内还有一达通、敦煌网和金银岛等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商也在加大对“网络融资”模式的探索。   据悉,网络融资,是指通过网络进行为企业与银行或第三方机构之间互相借贷的中介服务。这种服务在美国急剧成长,而能否在中国大规模应用,受到了业内的普遍关注。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与金融分析师冯林指出,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敦煌网和金银岛等B2B公司纷纷涉足网络融资的目的,不仅在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某种角度讲也是希望通过“网络贷款”增值服务,来增加其客户黏性,更好地提升用户体验与客户回报。   报告认为,各电子商务服务商纷纷为中小企业提供除网络贸易信息服务以外的增值服务,透视出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在继信息流、物流之后,向电子商务产业链下游扩张的种种迹象。而与第三方支付业务面临洗牌不同的是,“网络融资正成为一股新兴融资力量迅速蔓延”。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市场监测统计显示:2010年上半年,我国针对中小企业的网络融资服务放款规模总额超过75亿元人民币,预计2010全年有望首度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30亿元人民币新高。 阅读全文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