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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2023-11-29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案件庭审曾在央视和多个平台直播,累计吸引了17万网友观看,引发了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探讨。 一审法院认为,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法院同时强调,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原告应该显著标注其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原告李先生在庭审最后表示,自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赔偿,而是希望法院通过这个案件,能够对AI绘画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给出明确的裁量和认定标准,方便所有创作者参考。 用他人AI图片配文被诉侵权被告:非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今年2月24日,李先生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涉案图片,2月26日将该图片配文“春风送来了温柔”,发布在社交平台。后来,李先生发现,刘女士的百家号账号在3月2日发布了名为《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一文,该文配图使用了他的涉案图片。 随后,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刘女士未获得他许可,且截去了其图片的署名水印,使得相关用户误认为被告为原作者,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赔礼道歉。 被告刘女士辩称,她是通过网络检索到涉案图片,用于自己的原创诗歌作品配图,涉案图片具体来源已无法提供,也无法说明涉案图片的水印情况,不确定原告是否享有原图相关权利。此外,她发布的主要为其原创诗文,非涉案图片,且无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如果法院认定侵权,她愿意向原告赔礼道歉。但原告主张的经济赔偿数额过高,AI生成图片市场价格很低,而且她身患重病,无力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李先生发布的内容目前仍可搜索到,该标题下除涉案图片外,还包括其他5张图片,标签为“#AI#话题# #AI插画 #Ai绘画 #写真 #少女 #摄影 #春天 #美女”。 5月25日,该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8月24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参与。据了解,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案件庭审在央视和多个平台直播,累计吸引了17万网友观看,引发了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探讨。 争议焦点:“AI文生图”是否构成作品?该案最大争议焦点在于,“春风送来了温柔”图片是否构成作品,构成何种类型作品? 庭上,原告李先生认为,使用AI生成图片,和用照相机摄影是一样的。过去,在相机技术没如今这么发达的时代,摄影师通过手动调节各种参数拍摄作品,享有著作权;而现在,相机高度智能化,摄影师不需要再手动参与,而是直接按下快门即可,而这样拍摄出的照片同样享有著作权。为了实现自己的构思,他需要使用详细的描述词以及各种参数调整,最终才能够让AI画出自己想要的图画。“如果简单地让AI画一幅‘黄昏下的美女’,是达不到自己期望的效果的。” 涉案AI图片是否构成作品?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审查原告主张著作权的客体是否构成作品,需考虑如下要件: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是否属于智力成果。“本案中,从涉案图片的外观上来看,其与通常人们见到的照片、绘画无异,显然属于艺术领域,且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具备了要件1和要件3。” 关于“智力成果”要件,“智力成果”是指智力活动的成果。因此,作品应当体现自然人的智力投入。法院称,本案中,原告希望画出一幅在黄昏的光线条件下具有摄影风格的美女特写,其随即在Stable Diffusion模型中输入了提示词,提示词中艺术类型为“超逼真照片”“彩色照片”,主体为“日本偶像”,并详细描绘了人物细节如皮肤状态、眼睛和辫子的颜色等,环境为“外景”“黄金时间”“动态灯光”,人物呈现方式为“酷姿势”“看着镜头”,风格为“胶片纹理”“胶片仿真”等,同时设置了相关参数,根据初步生成的图片,又增加了提示词、调整了参数,最终选择了一幅自己满意的图片。 因此,法院认为,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起,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整个过程来看,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具备了“智力成果”要件。 对于涉及AI等前沿技术所引发的著作权问题,法院认为,如今智能手机的照相功能越来越强大,使用越来越简单,但是只要运用智能手机拍摄的照片体现出了摄影师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仍然构成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技术越发展,工具越智能,人的投入就越少,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继续适用著作权制度来鼓励作品的创作。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为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备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 一审判决:原告享有AI图片著作权,未经允许使用侵权此外,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也是本案的庭辩重点。 法院裁定,原告是直接根据需要对涉案人工智能模型进行相关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人,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同时,法院强调,虽然本案认定原告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原告应该显著标注其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 关于侵权认定,法院认为,案件中,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作为配图并发布,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案涉图片,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至于署名权,被告无法说明被诉图片的具体来源和去除水印的相关情况,可以认定水印系被被告去除,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应当担责。 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并在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 红星新闻记者从庭审直播了解到,庭审最后,李先生表示,希望法院通过这个案件,能够对AI绘画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给出明确的裁量和认定标准,方便所有创作者参考。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归属专家这样看自生成式人工智能诞生之日起,其版权归属问题一直引发热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法官助理唐蕾在研究中提到,不同国家对待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态度存在明显不同,但本质上都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人工智能必须在人的参与和安排下才有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能性,脱离了人的干预、完全由人工智能自主完成的内容,则不宜视为作品。 该案判决结果公布后,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称,法官进行了论证,花费很多篇幅解释生成过程中原告的参与度,为了说明原告的文字描述和指示具有独创性,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如果不是原告这样描述,就得不出这张照片,这里面AI只是工具。李振武认为,本案作为个案,不具有认定趋势的意义,本案与直接生成AI作品的案例不同,法官也在判决书中用了大量篇幅论证原告的参与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梦园此前受访时曾认为,判断“AI文生图”是否可能构成作品,第一,需要识别在本案中所涉的主体及各自的贡献,及该贡献是否与形成最终成果存在直接关系;第二,识别其贡献与最终成果存在直接关系的主体,这种关系是否达到了“控制”成果的程度。陈梦园表示,AI具体生成什么内容取决于使用者输入的提示词,所以原告(即AI软件使用者)的贡献与最终成果存在直接关系。因此本案情形下,该“AI文生图”很可能构成作品。 阅读全文
2023-11-27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7日 消息:今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业务技术要求》《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其中,《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表示,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3s,应不大于5s。 据悉,互联网电视应用的启动广告时间应包含在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内。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过程中如展现了广告,启动时间仍应符合上述规定的应用启动时间要求。 具体为:互联网电视终端接入可正常使用带宽不低于100Mbps的情况下,操作交互要求如下: a)节目播放响应时间: 1)点播节目从点击节目播放至出现第一帧的响应时间宜小于2s,应不大于3.5s; 2)节目暂停/播放、快进、快退等操作响应时间宜小于2s,应不大于3.5s; 3)退出节目播放返回播放前页面的响应时间应小于1s。 b)节目搜索结果的加载时间应小于2s。 c)用户操作遥控器切换页面,至该页面显示完全,时间应小于2s。 此外,交互主页应设置显著、便捷的免费业务专区入口,从交互主页默认焦点至免费业务专区入口的操作次数不宜超过3次。 阅读全文
2023-11-22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2日 消息:中消协发布2023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称,数据显示,消费者反馈整体趋于正向,直播和低价成为此次“双11”消费者热议话题,除优惠价格争议、假冒伪劣、售后服务差等老问题外,价格垄断、软件开屏广告等也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 监测发现,2023年“双11”期间消费维权问题集中在直播带货乱象、商品质量问题、手机软件广告不良体验、促销价格争议等方面。 中消协表示,综合分析监测期间的消费维权舆情和典型案例可以发现,今年的平台、商家套路化繁为简,同归于“低价”,但也由此衍生出更多新的竞争。科技的进步、直播业态的发展,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便利,但其管理上的粗放和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规则简化不等于无规则,商家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有待提升。“价格力”是今年各大平台强化用户黏性的关键,今年消费者对价格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敏感。然而今年仍旧出现了付尾款后优惠政策调整甚至直接降价的情况,消费者纷纷表示“遭遇背刺”。低价“血拼”背后,商家和平台者应认识到,优惠政策的制定应遵循市场规律和契约精神,先提价再降价套路要不得,二次降价的朝令夕改也会伤及消费者感情和品牌形象。 (二)越来愈多新的平台和商家入场,政府和平台的帮扶和监管有待强化。今年“双11”是中小商家参与最多的一次,也是互联网平台参与最多的一次,这些“新鲜血液”底子相对薄弱。直播“翻车”乱象背后,有追逐流量导致的低俗带货、虚假宣传,有渴求收益导致的假冒伪劣、退款纠纷,有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售后服务欠缺。商家和品牌既需要更加贴心的帮扶政策,也需要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以便在低价之外,寻求品质和服务的提升,适应消费多元化趋势。 (三)引流广告应“便民”而非“扰民”,相关APP行为必须加以限制与引导。今年“双11”,消费者戏称“条条大路通电商”。频繁混乱的开屏广告跳转是一种短视行为,或许可为消费者带来一定便利,但更多的是导致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从广告投放者角度看,这一做法或许可以获得一定的点击量,但消耗的是用户的好感和信任。开屏广告治理在年初已有政策出台,但仍需电商平台和APP开发者、商家等达成共识、强化自律。 阅读全文
2023-11-17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17日 消息:11月17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以严惩网络空间中的戾气问题。本次行动将重点围绕社交、短视频、直播等平台,集中整治“开盒挂人”“网络厕所”等7大类问题。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坚决打击利用匿名账号恶意“开盒”“挂人”、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关闭一大批以“网络厕所”为主题的账号和群组。同时,将严惩在直播间组织观看斗殴等暴力内容的主播,关闭相关违规直播间。此外,专项行动还将查处利用热点事件恶意造谣生事的账号,清理使用低俗言语制造对立的账号,关闭提供网络代骂服务的商家店铺。 公告表示,行动期间将集中关闭大量严重违规账号,取缔问题突出的版块功能,并对管理不力的网站和App进行处罚。网信部门将继续督促各大平台加强内容管理,进一步压实其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阅读全文
2023.11.16 来源: 快科技 11月15日消息,随着短视频的普及,一分钟左右的微短剧也成为最新是赛道,据说规模比电影市场还要大。 据国联证券预估,仅字节跳动体系内,短剧的流水规模就能达到220亿,要知道,中国内地一年的电影票房也就在500亿级别。 但微短剧如火如荼的同时,内容也参差不齐,甚至乱象丛生。 据报道,2022年11月下旬开始,广电总局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共下线含有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等内容的微短剧25300多部、计1365004集。 2023年3月至今,广电总局还督导抖音、快手、腾讯、B站、小红书、好看视频等平台累计对外发布公告40余期。 共清理低俗有害网络微短剧35万余集(条)、2055万余分钟。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时间:2023-11-13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于今日在公安部官网发布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9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6个方面内容,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明确个人和单位纳入惩戒对象的范围,规定金融、电信网络、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根据惩戒对象违法行为分级适用惩戒,规范审核认定、惩戒期限和告知等程序,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的程序和时限。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依法认定、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确定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列举了依法被实施惩戒的具体行为,区分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惩戒对象的范围,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以实现预防犯罪的效果。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对于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在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的同时,保留了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充分体现惩戒的适度性。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强化依法惩戒的同时,对惩戒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要求将惩戒依据、期限、措施和申诉权利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并明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等工作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2023-11-13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13日 消息: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11月1日至11日,全国邮政快递企业共揽收快递包裹52.64亿件,同比增长23.22%,日均业务量是平日业务量的1.4倍。 其中11月11日当天,共揽收快递包裹6.39亿件,是平日业务量的1.87倍,同比增长15.76%。 国家邮政局表示,今年是邮政快递业自2010年以来第14次迎战快递业务旺季。今年的快递业务旺季从11月1日开始,到2024年春节前夕结束,时长102天。为做好旺季服务保障工作,国家邮政局在与各主要电商平台及寄递企业进行充分形势研判和服务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保障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协调电商平台与寄递企业继续发挥“错峰发货、均衡推进”的核心机制作用。 同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确保生产安全、寄递安全、信息安全,防范行业伤亡事故发生;坚持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鼓励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减少前端过度包装。 阅读全文
2023-11-09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9日 消息: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并正式发布了《上海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3-2025年)》。文件提出11条举措,聚焦大模型创新能力、创新要素供给、大模型创新应用、创新环境四大方面,为上海市大模型创新发展指明方向。 文件明确,上海将实施大模型创新扶持计划,建立测试评估中心,聚焦模型性能、安全、伦理等方面开展测试验证,以支撑大模型创新。同时,上海还将实施大模型智能算力加速计划,打造市级统筹调度平台,提升算力供给能力,建设市域内高速智能算力网络,实现中心间毫秒级连接。 为适配大模型应用,上海将构建智能芯片软硬协同生态,支持芯片企业开展规模化验证。还将组建语料数据联盟,依托数据交易所建立语料交易板块,促进语料共享。此外,上海将实施大模型示范应用推进计划,打造创新高地,完善服务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大模型落地应用。 具体细则参见: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3-2025年)》的通知 阅读全文
2023-11-02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2日 消息: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聚焦人形机器人专用传感器,突破视、听、力、嗅等高精度传感关键技术,提升环境综合感知能力。发展高功率密度执行器,满足本体高爆发移动和高精度作业需求。开发面向人形机器人的专用芯片,提升运动控制、认知决策等计算效能。结合新能源产品发展趋势,研发适用于人形机器人特点的高能效专用动力组件。 同时,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人形机器人“大脑”,增强环境感知、行为控制、人机交互能力,推动云端和边缘端智能协同部署。建设大模型训练数据库,创新数据自动化标注、清洗、使用等方法,扩充高质量的多模态数据。科学布局人形机器人算力,加速大模型训练迭代和产品应用。开发控制人形机器人运动的“小脑”,搭建运动控制算法库,建立网络控制系统架构。面向特定应用场景,构建仿真系统和训练环境,加快技术迭代速度,降低创新成本。 此外,构建完善人形机器人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凝练关键技术、物料、企业、制造装备、质量、标准、关键软件等清单,精准推进“补短锻长”。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用组成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技术和产品攻关,凝聚各方力量加快创新进程。加快人形机器人与元宇宙、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融合,探索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模式。 阅读全文
2023.11.01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1日消息,据国家邮政局官网显示,近日,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就快递企业处理场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对极兔速递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下称极兔速递、顺丰速运)进行行政约谈。 约谈指出,近日极兔速递、顺丰速运处理场所先后发生机械操作、装卸操作事故事件,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总部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分拣设备、货车装卸设备等安全防护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有规不依、冒险作业等依然突出,教训深刻。 约谈要求,极兔速递、顺丰速运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扛起安全责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深刻吸取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对照《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二十条细则》立即在全网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掌握各类安全风险,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和整治期限,消除事故隐患,严控重大安全风险。要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原因紧盯不放,持续深化处理场所“四不”问题整治,全面排查分拣设备、装卸车辆等隐患,严查分拣员、装卸员违规操作问题,提升处理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加强包括外包人员在内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不熟知安全管理规定的不得上岗作业。要全力做好“双十一”业务旺季和秋冬季安全防范,有效管控冬季恶劣天气频发等产生的安全风险。要扎实推进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织密织牢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严防出现重大寄递安全事件。 对此,极兔速递、顺丰速运表示,将深刻吸取事故事件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总部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按照公司内部考核管理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定维护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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