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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06:38:34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本报见习记者王春 本报通讯员翁东劲沈雁 浙江已是名符其实的网络经济大本营,网商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据统计,2012年浙江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万亿,同比增长25%以上,居全国首位。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了使浙江网络市场继续领跑全国,实现商品市场和制造产业、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的“两个珠联璧合”,做强省内市场、网上市场、省外市场“三大市场”,实现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成交额各达到2万亿的总目标、总布局,浙江省工商局最新出台了《关于促进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便捷市场准入、网络市场冠省名、健全网络市场维权机制、培育网络广告产业、规范网络广告经营行为等方面给予举措支持。 《意见》明确,将支持企业名称体现网络经济特征。鼓励网络市场主体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电子商务”或表明其行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 放宽经营场地限制。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科技产业园区内设立的企业,可以凭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放宽电子商务企业等新兴网络行业的经营范围。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网络经济行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参照《新兴行业企业登记试行意见》(企函字〔2012〕4号)的规定,依法灵活核定其经营范围。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无区域企业名称。取冠“浙江”字样的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可以分期出资。电子商务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免征网络市场主体登记费。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各类网络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 《意见》明确,将积极支持网络市场冠省名。网络市场登记后运行正常,交易管理制度健全,交易服务体系齐全,交易规模大,辐射面广,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信用记录良好的网络市场,可以申请冠省名。 《意见》明确,以工商信用监管为基础,建立网络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立经营者信用监管档案,实施信用监管评价,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建立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信用指导,建立健全网络信用投诉处理机制、违法失信行为查处机制、交易者黑名单禁入机制,营造良好的网络信用环境。 本报杭州6月17日电 (原标题:浙江促进网络市场有序发展) 阅读全文
http://www.c114.net ( 2013/6/18 11:11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创新流通方式,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 《方案》要求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认证、支付等支撑体系,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并创新网络销售模式,发展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 《方案》还要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的有机融合;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进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支持流通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与供应商、信息服务商加强合作,支持开发和推广适用于中小流通企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加强流通领域的信息安全保障。 另外,在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方面,《方案》要求加强零售、电子商务、居民服务、生产资料等重点流通领域的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推进信息采集智能化发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加快监测信息成果转化。《方案》还要求围绕节能环保、流通设施、流通信息化等关键领域,大力推进流通标准应用。 作者:沉风 来源:人民邮电报 阅读全文
2013-06-18 09:50 中国新闻网 记者16日从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拟将通信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确定为11%,但增值业务收入有望适用于6%的较低税率。 上述财政部人士认为,和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相比,三大运营商作为高增加值行业,过去长期适用于3%的营业税低税率,甚至享受差额征税等优惠政策,如今转而按照11%征收增值税,只是从“超国民待遇”回归国民待遇。“过去中国缺资金,所以税收政策对资金密集型行业倾斜,如今为保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必须转而向劳动密集型行业倾斜。”该人士说,“不能为了个别行业和企业,而不顾整个国家战略。” 阅读全文
2013-06-07 10:49 来源:新华网 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随着“净网”行动深入推进,中国各地严格执行网站和IP地址备案审批制度,极大提高了接入网站的安全性,打击淫秽色情信息能力大幅增强。 其中,江苏省接入的网站备案率及备案准确率均超过99%.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备案率达到99.9%,清理注销空壳网站备案数据1425条。福建省网站备案率达到99.98%.湖北省对网站备案信息库中8.4万条已备案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共注销1万余家未通过备案信息核查的网站,累计拒绝包含“成人”、“影院”等关键词、涉嫌传播低俗信息的网站备案申请1200余次。 记者了解到,各地还逐步建立健全淫秽色情信息快速处置、记录、上报等机制。天津市公安局网监总队与市各大网站及运营商建立了协作机制,在处置网络有害信息方面建立了每日点名、关键词下发、有害信息定期回传等制度,同时深挖从事非法出版物经营和提供淫秽色情服务的QQ号码、QQ群和手机号码等案件线索。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每天采集50万个网页,实时监测省内400余家网站。湖北省利用“互联网出版监管平台”发现违规网站775家,关闭网站400余家。 在“净网”行动中,青岛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公安网监等部门加大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力度,通过网上侦查、远程勘验、鉴定及落地排查,连续破获5起“净网”行动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淫秽色情网站15个。 阅读全文
IDC/ISP业务评测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ISP)申请政策解读 阅读全文
2013-06-06  来源: 上海证券报(广州) 在竞争激烈的国内搜索引擎市场中,360搜索的增势令业内关注。据国内权威流量统计机构CNZZ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360搜索5月份的平均市场占有率已由2013年初的10.59%稳定升至15.18%。这是360搜索持续5个月保持增长。根据CNZZ的数据,今年6月1日,360搜索的市场占有率首次单日突破16%,达到16.14%。在今年5月21日360第一季度财报后的电话会议上,360公司CFO徐祚立曾表示,360搜索市场份额达到10%且十分稳定,已有足够的份额进行商业化。360从去年四季度到现在已连续与全国多个地区的代理商签署合作协议进行合作。 据了解,360搜索最初的10%流量份额主要来自于360浏览器以及360网址导航的带入流量。不过从360搜索推出后迅速上线了视频、地图、音乐、图片、软件、手机应用等垂直搜索频道来看,360搜索正在试图通过完善服务,从用户最基本的搜索需求上来赢得进一步的发展机会。 而在4月23日,360搜索又再次宣布推出专业的医疗、医药、健康信息的子垂直搜索引擎——良医搜索(ly.so.com),此后360搜索又首度推出了搜索引擎“网上问诊”模式及知心小贴士功能,不断完善其医疗搜索服务。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小兵 阅读全文
2013-06-04 10:32 来源:通信产业报 在通信行业实施十年之久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终于迎来了新的变革,业界专家普遍认为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够促进整个行业更好的发展。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了适应我国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贯彻落实向民资开放电信业务及三网融合等政策要求,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和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 新版目录增加了哪些内容? 对比两个版本的分类目录,可以清晰的看到,在新版本中,增加了“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目录并给出说明,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包括TD-LTE、LTEFDD)提供的话音、数据、多媒体业务。 对于近来外界关注较多的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也做了专门解释。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是指业务提供商向其他有网络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运营者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网络设施,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销售给用户。 除此之外,新版本还增加了很多旧版本没有的内容,比如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新增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新增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而增值电信业务新增项目有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新增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等。 为何出台新版目录?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是通信行业业务划分的依据,“制定得好,能够促进行业的发展。”北京邮电大学肖毅敏教授说道。而在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除了对行业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之外,还是大势所趋。 “随着社会的进步,技术的革新,市场的变化,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其核心是促进行业的发展。”电信法专家邹振东说道。 事实也的确如此。近十年来,中国通信行业发生了巨变。移动通信技术不断演进,从2G到今天规模商用的3G网络,再到即将步入商用的4G网络;固定宽带从十年前的尚以拨号上网为主演进到今天,已经是10M或20M的光纤入户;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新业务推陈出新,各种应用使得人们更加方便地享受工作和生活。这些变化无不要求《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做出改变。 另外,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也体现了行业服务理念的转变。 “新版目录主要体现了两点变化。”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胡世良在看过新版电信目录之后说道。“一是通信行业从原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二是与时俱进,改变了过去迂腐的形象。但归根到底还是方便客户,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但是胡世良也注意到,目前业界普遍关注的OTT业务并没有包括在新版目录当中。对此,肖毅敏教授认为,OTT业务究竟属于互联网业务,还是基于通信网络的电信业务,目前业界尚无定论,因此“还是不要写进去的好。” 不过针对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修订,业界也传出了不同的声音。 新版目录“还是将互联网定义为管道。”独立电信专家付亮说道。实际上,不管是互联网还是电信运营商都开展有多种业务,已经不是单纯的管道商。 阅读全文
2013-06-03 09:4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焦立坤 工信部发出信令枪之后,三大电信运营商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向民营公司递出橄榄枝。 工信部于2013年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要求三大运营商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应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 三大运营商于上周五都发出公告,宣布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并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洽谈。值得注意的是,对接移动转售企业,三大运营商确定了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是:中国移动采购部、中国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中国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转售企业从拥有移动网络的运营商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短信/彩信、移动数据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这被视作我国虚拟运营商的试水。 不过,因为对参与者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据了解,腾讯、阿里、新浪、百度等境外资本占比较大的国内互联网公司无缘此次申请。业内人士预测,国美、苏宁、迪信通、天音等企业有望胜出。 阅读全文
http://www.c114.net ( 2013/5/31 09:56 ) 5月29日,第二届京交会暨全球服务论坛北京峰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并发表“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的主旨演讲。李克强强调,要发展和提升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发新一代信息产品,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信息消费。 李克强在演讲中说,研发、信息、物流等新兴服务业为发展增添了动力,服务业日益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引领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新方向。 李克强指出,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增加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业水平,可以释放巨大的内需潜力,形成稳定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撑,也会对经济结构优化和质量价值提升产生放大效应。农业要现代化,工业要信息化,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实现有就业、更环保、可持续的增长。 李克强说,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协调推进“新四化”,发展和提升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开发新一代信息产品,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信息消费。 李克强强调,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最大的制约是体制机制障碍,出路在于改革开放。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为服务业发展“松绑”,让企业轻装上阵,增添活力和创造力。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市场监管,营造良性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 作者:辛华   来源:人民邮电报 阅读全文
http://www.c114.net ( 2013/5/29 07:54 ) 在通信业已经实施十年之久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终于迎来了新的变革。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了适应我国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贯彻落实向民资开放电信业务及三网融合等政策要求,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和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 历经十年,通信业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移动通信技术不断演进,从2G到今天规模商用的3G网络,再到即将步入商用的4G网络,人们正在享受“零等待”的上网体验;固定宽带从十年前的尚以拨号上网为主演进到今天,已经是10M或20M的光纤入户,人们希望获得更加公平的宽带接入服务;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新业务推陈出新,各种应用使得人们更加方便地享受工作和生活。 针对这些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最新版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里都进行了新的说明。《通信产业报》(网)记者对比了两个版本的分类目录,可以清晰的看到,在新版本中,增加了“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目录并给出说明,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包括TD-LTE、LTE FDD)提供的话音、数据、多媒体业务。 十年前,在IP和ATM的战争中,前者战胜后者主导了这十年以来技术的演进。近两年,IP电话业务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基础性业务,特别是三网融合的相关政策中也提到允许广电运营商经营IP业务。 在新的版本中,IP电话业务从固定通信业务中分离,并被归属到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里,而且新版本对IP电话业务以及经营者资质都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国内IP电话业务的经营者必须组建IP电话业务网络,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不得建设国内传输设施,必须租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国内传输设施。对于国际IP电话业务,同样如此。 当然值得一提的还有移动转售业务。2013年1月7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这也是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首个举措。日前,虚拟运营商第一批牌照即将公布。 在新的分类业务目录中,特别列出了移动转售业务一项,说明为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是指业务提供商向其他有网络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运营者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网络设施,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销售给用户。 除此之外,新版本还增加了很多旧版本没有的内容,比如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新增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新增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而增值电信业务新增项目有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新增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和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等。 为了让读者更清晰的了解两个版本的变化,分别附录在下。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 目 录 A.基础电信业务 A1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A11固定通信业务 A11-1 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 A11-2 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业务 A11-3 固定网国际长途通信业务 A11-4 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A12 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A12-1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A12-2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A12-3 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A13 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A13-1 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A13-2 卫星固定通信业务 A13-3 卫星国际专线业务 A14 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A14-1 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 A14-2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A14-3互联网本地数据传送业务 A14-4 国际数据通信业务 A15 IP电话业务 A15-1国内IP电话业务 A15-2 国际IP电话业务 A2 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 A21集群通信业务 A21-1数字集群通信业务 A22 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A22-1 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 A22-2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 A23 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A23-1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A24 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 A24-1 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 A24-2 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 A24-3 用户驻地网业务 A25 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A26 网络托管业务 A27 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A27-1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B.增值电信业务 B1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B11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B12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 B13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B14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B15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B2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B21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B22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B23 存储转发类业务 B24 呼叫中心业务 B24-1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B24-2 离岸呼叫中心业务 B25 信息服务业务 B26 编码和规程转换 B26-1 域名解析服务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 目 录 A.基础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 固定通信业务 1.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 2.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 3.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 4.IP电话业务 5.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二) 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1.900/1800MHz 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2.800MHz 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3.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三)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1.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2.卫星国际专线业务 (四)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1.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 2.国际数据通信业务 3.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 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 集群通信业务 1.模拟集群通信业务 2.数字集群通信业务 (二)无线寻呼业务 (三)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1.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 2.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 (四)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2.无线数据传送业务 (五)网络接入业务 1.无线接入业务 2.用户驻地网业务 (六)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七)网络托管业务 B.增值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二)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三)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四)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存储转发类业务 1.语音信箱 2.X.400电子邮件业务 3.传真存储转发业务 (二)呼叫中心业务 (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四)信息服务业务 作者:逄丹 晓燕   来源:通信产业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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