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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5日 消息: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事由为发现该单位的网络系统存在可利用的网络安全漏洞共十九项,未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结果为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另外,近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20196 元、没收违法所得1515.82 元。 据悉,在 2021 年 6 月 3 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被抽检的标称广东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阅读全文
2022-01-04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4日 消息:外卖和快递员已经是如今关注度很高的职业,为了加强对这些行业的管理,从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对上海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执法工作。 2021 年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公安机关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号牌,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活动,应当悬挂专用号牌,快递、外卖企业应当监督驾驶人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从去年12月底至1月下旬,上海交警部门将对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行业的电动自行车核(换)发专用号牌,个人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申请和换领服务均可通过“上海交警”APP进行线上预约。 阅读全文
2022.01.02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月2日消息,近日,北京、上海相继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 北京市市发改委会同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并同步出台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将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实施,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线下10人以下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80元,10人到35人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60元,35人以上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40元;线上的班型,无论人数,均按照每课时每人次20元收费。需要注意的是,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 上海市发改委会同上海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线上班收费标准为20元/课时·人次;10人以下线下班收费标准为80元/课时·人次;10-35人线下班收费标准为6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线下班收费标准为40元/课时·人次。该收费标准自上海中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2022年2月17日)起施行。培训机构可以在上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此前,广州市发改委和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收费标准,10人以下班收费标准为70元/课时·人次,11-20人为50元/课时·人次,21-30人为40元/课时·人次,最低价格为31人以上班型的35元/课时·人次。按照该标准,也就是说,即便是“一对一”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也是按照10人以下的70元/课时·人次。不过,《通知》也明确,培训机构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通知,明确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寒假期间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关键期。各地在寒假期间要严格日常巡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令行禁止,要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阅读全文
2022.01.01 来源: IT之家 1 月 1 日消息,《家庭教育促进法》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通过,自今日(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正式上线运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举报平台,督促游戏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相关要求,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 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阅读全文
2022.01.04 来源: 站长之家 1月4日 消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 100 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数据安全法》,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办法》重点聚焦的是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上述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形。 据悉,网络平台运营者应当在向国外证券监管机构提出上市申请之前,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为《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前款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平台运营者统称为当事人。 第三条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四条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 第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可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预判指南。 第六条对于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通过采购文件、协议等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第七条掌握超过 100 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第八条当事人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 (二)关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析报告; (三)采购文件、协议、拟签订的合同或者拟提交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等上市申请文件; (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审查申报材料起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审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 (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 (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 (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第十一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和将审查结论建议发送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 15 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意见一致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论通知当事人;意见不一致的,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三条按照特别审查程序处理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应当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再次形成审查结论建议,并征求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审查结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应当在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 第十五条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当事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交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间。 第十六条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认为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理活动,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为了防范风险,当事人应当在审查期间按照网络安全审查要求采取预防和消减风险的措施。 第十七条参与网络安全审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对在审查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当事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交的未公开材料,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提供方同意,不得向无关方披露或者用于审查以外的目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认为审查人员有失客观公正,或者未能对审查工作中知悉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可以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督促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通过接受举报等形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第二十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网络产品和服务主要指核心网络设备、重要通信产品、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国家对数据安全审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符合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 6 号)同时废止。 阅读全文
2022.01.04 来源: 财联社 上海市经信委印发《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元宇宙底层核心技术基础能力的前瞻研发,推进深化感知交互的新型终端研制和系统化的虚拟内容建设,探索行业应用。 元宇宙处于发展初期,底层技术仍需要升级。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文章《元宇宙如何改写人类社会生活》中提及,“世界上没有称为“元宇宙”的单一技术,元宇宙是现有各种技术的组合和升级”;根据IDC官网,作为元宇宙形成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元宇宙平台的连续有效运转所依赖的云计算技术、有公信力的经济系统和资产所属权明晰所依赖的区块链技术等都寄托了用户和平台极高的期待。 阅读全文
2021.12.23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2月23日消息,据“网信中国”微信号发布的消息,日前,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当前,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问题相互勾连、互为策应,损害网民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舆论环境,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对此,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规范传播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等方面,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会议明确,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问题乱象,重点开展三方面整治任务。一是分环节治理刷分控评、刷单炒信、刷量增粉、刷榜拉票等流量造假问题。聚焦生活服务、书影音评分、社交、短视频等平台,重点整治雇佣专业写手和网络水军虚构“种草笔记”“网红测评”,或通过“养号”、占领前排好评、劝删差评等方式,对影视、歌曲、文学作品以及商品、美食、景点进行刷分控评等问题;紧盯短视频、直播、电商平台等商品营销环节,治理制造虚假销量、虚假好评等问题;重点关注社交资讯、论坛社区、视频直播、应用商店、小程序等平台环节,整治批量购买粉丝、增加“僵尸粉”“达人粉”,组织水军制造虚假阅读量、评论量、转发量、点赞量、下载量、曝光量等问题;密切关注各类网站平台“热搜榜”“排行榜”“热门推荐”等榜单位置,严肃查处利用人工或技术手段恶意炒作、刷榜拉票等问题。 二是持续整治网络黑公关乱象。重点打击以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为由,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整治蹭炒社会热点,炮制所谓的“热文”“爆款”,刻意煽动网民情绪进行恶意营销的问题;集中处置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账号发布信息内容,以吸引关注或实现自我炒作目的的问题;严肃查处网站平台及相关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为企业或个人删除负面信息的问题;打击商家编造竞争对手负面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有组织地炒作发布、助推上升热度,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坚决查处涉网络水军信息、账号及相关操控平台。全面清理一批打着“网络兼职”“招募写手”名义推广引流或招募水军的信息;集中查处一批批量注册、发布同质信息,用于制造虚假数据、蹭炒热点话题、攻击诋毁他人、沉降负面信息的水军账号;严厉打击一批群控软件和提供刷量服务的挂机平台。 会议要求,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乱象,是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收官之战,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督导落实,把握工作规律,层层压实责任,注重长效治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阅读全文
2021.12.24 来源: 站长之家 12月24日 消息:在昨日的“2022年ICT深度观察报告会”上,工信部称,今年已累计检测 192 万台APP,弹窗信息关不掉等问题基本清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同时,精准降费深化落实,提前超额完成降费任务。互联网应用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 207 家网站和APP的改造。 此外,工信部还表示,截止到今年 11 月,我国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超过 139 万个。 今年 7 月,工信部宣布大力推进APP开屏弹窗信息骚扰用户问题整治。针对用户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弹窗信息标识近于无形、关闭按钮小如蝼蚁、页面伪装瞒天过海、诱导点击暗度陈仓”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企业重视用户诉求,解决好在开屏信息页面中存在利用文字、图片、视屏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跳转等问题。 阅读全文
2021.12.24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2月24日消息,据浙江省消保委发布的消息,为掌握直播带货的真实情况,今年双十一期间,浙江省消保委对淘宝、拼多多、京东、快手、抖音五个平台双十一直播带货进行了消费体察。 本次消费体察选择了淘宝7位主播、拼多多4位主播、京东2位主播、快手2位主播,抖音2位主播,包括网络人气排名前十位的李佳琦、薇娅、罗永浩、雪梨、烈儿宝贝、Timor小小疯等知名主播。购买商品共80个批次,包括服装、鞋类、食品生鲜、玩具、电子商品等。并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就商品质量、标识标签、理化指标等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体察时发现,个别主播存在夸大宣传、用绝对性广告语、拿其他平台做比较、少发漏发、发错尺码、宣传与实物不一致等。此外,2个批次生鲜发现短斤缺两问题。 检测后发现,本次购买的80个批次样品中,29个批次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率为36.25%。其中,三无产品10个,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9个(存在人身安全隐患4个),材质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7个(假冒材质1个),标签不规范3个。 此次消费体察,浙江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80个批次样品,发现双十一期间直播带货存在较多三无产品,共检测出10个批次,占购样总数的8%。 12月23日,浙江省消保委约谈淘宝、拼多多、快手、京东、抖音五大平台及相关主播。约谈会上,浙江省消保委对各平台及主播体验和检测发现的问题逐一通报,法律专家进行点评,各平台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淘宝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涉及存在问题隐患商品已进行下架处理,对应商家主动对存量库存进行封存、返厂或销毁,不再进行二次销售。对违规主播和商家,平台已按规则对应进行处罚。同时,平台已联动商家做好售后保障方案。 拼多多有关负责人表示已将所有涉事直播间停播7日,明确告知商家、主播违法事由,警示商家、主播合法经营。同时下架相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并要求商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京东负责人表示已通知商品销售商家、主播,并第一时间对涉及商品进行下架处理。抖音负责人表示平台已对相应商品采取封禁措施处理,同时,对相似商品进行回扫核查。快手负责人表示已强制要求涉事主播学习规则并进行考试,并对涉事商品做下架处理。 阅读全文
2021.12.20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2月20日,据网信北京公众号,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知乎网负责人,针对知乎网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知乎网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知乎网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间自行暂停相关功能。 企查查APP显示,知乎关联公司为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被多次行政处罚,其中今年6月,因网站“知乎”登载的五篇文章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罚款5千元。此前3月该公司曾因“知乎”平台登载的视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被罚款1万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在知乎APP上点击评论区会提示“评论区系统升级中”。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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