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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0  来源:网易科技         网易科技讯 11月10日消息,引起巨大争议的团购信用认证机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今日向网易科技发函并公开回应了争议问题,以下为该机构回应全文: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观的看待团购信用认证 关于负面报道:        我看到了许多负面的报道,也有很多不实的言论,其中不排除有人推波助澜,想浑水摸鱼。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肩负着一定的使命,对于保护购物网民的权益,保护诚信经营网站的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不愿意看到它还未发挥作用就“夭折”了。所以我有必要对相关质疑做出说明,希望大家客观的看待信用认证。 关于机构的身份: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本身就是商务部直属机构,无需“打着商务部旗号”做事;我们制定的首个《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本身属于业务性规范,不属于行政性法规,也没有必要“以商务部名义”发文。电子商务中心是部属的国家级电子商务业务机构,也是APEC电子商务联盟主席,有义务、有责任推进电子商务市场的信用建设。在配合商务部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政策的同时,以第三方机构的身份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本着“政府指导、第三方机构执行、企业自愿”的原则开展信用认证工作。 关于信用认证工作:        客观的理解信用认证工作,不要“夸大”,也不要“念歪”。信用认证不是“资格认证”,涉及不到市场准入问题,更涉及不到认证授权的问题;信用认证也不只是“发证”,发证只是网站信用记录的开始。信用认证的工作的核心是信用评价服务,即:通过第三方、专业化的信用评价,提示网站的履约能力和偿付风险,引导消费者安全购物。 关于信用等级:        信用评级结果肯定与认证费多少无关,这是一个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起码的原则。在颁发证书的同时,信用评级机构(国富泰公司)会给认证网站一个初始等级,然后再根据网站信用巡查的结果适时的调整信用等级;信用记录良好的上调等级;信用记录不良的要下调等级。首批29家的初始信用等级分为“良好”与“合格”两档;主要差别在ICP资质、经营年限和资产等指标上。 关于认证收费:        首批认证中有网站缴纳了4.5万元;主要包括2年的网站认证费和70家网店(会员)的认证费用。因为平台类电子商务网站需要开展网站和会员两个层次的认证。信用认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真实性审核、信用评级、信用巡查。中心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国富泰公司负责认证网站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巡查。实际上,每家几千元的信用评级费对国富泰公司远谈不上盈利,大家可到专业的信用评级公司了解一下。此外,如有人感觉信用评级业务很赚钱,我们欢迎他进行投资,更欢迎他参与到信用评级工作中来。 关于认证程序:        信用认证本着“认证程序公开、认证结果公开、费用标准”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欢迎大家监督。《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文稿可免费索取,《规则》发布网站也在调试中,月底即可上线。第二批试点认证工作即将开始,我们将邀请部分媒体参与到我们的认证程序中。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11月10日 阅读全文
2010-11-09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中新网11月9日电 电子商务经过十三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被网民广泛接受的主流应用,在“十一五”即将收官之际,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日撰文,就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         自1994年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互联网已经历十六个年头。与此同时,作为互联网产业最重要、最有价值的分支,电子商务也自1997年起,不经意间跨过了十三个年头。当前,中国电子商务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回顾过去,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成绩喜人。 电子商务发展的成绩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成绩一:近五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商务交易类应用快速普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统计,经过16年的发展,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互联网人数已达4.2亿人, 较2005年底的1.11亿人增长2.8倍,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42亿户,使用率攀升至33.8%,而2005年底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仅为2700万户,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增长4.2倍。从各类互联网应用用户规模发展速度来看,商务交易类应用用户增长率在各类应用中遥遥领先。其中,网上支付的用户使用率达到30.5%,用户规模达到1.28亿户,是用户增幅增长最快的网络应用。中国互联网产业经历了门户、SP、搜索、网游、WEB2.0、电子商务六大主流,互联网渐由新闻娱乐应用向电子商务与生活服务应用为主转变。         成绩二:电子商务交易额连年快速增长,与传统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 (2008-2009年)》显示,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82万亿元人民币,是2006年1.55万亿元的近1.5倍,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1.4%,而这一数字在2006年仅为7.4%。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56万亿元;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 1.99万亿元;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2586亿元,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6%。         成绩三:电子商务在企业的应用深度加大。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已经从网上信息发布、采购、销售等向网上设计、制造、计划管理等纵深发展,半数以上企业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网上销售、采购的金额占到总金额的1/3以上。中国石化建立了面向上游协作厂商的供求信息发布系统,形成了以供求信息发布、供应商管理、价格服务为重点的供应商信息系统,有效地降低了采购和销售的成本及费用。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多个环节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采购和销售环节,改变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提升传统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运营管理水平和整体创新能力。使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在销售环节,年均增速达到15.2%;在采购环节,年均增速达到14%;在物流仓储环节,年均增速达到10%。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显现了良性带动效应:         带动效应一:电子商务行业带动效应显著。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交易覆盖广、交易协调性强、交易透明度高等一系列明显的交易优势。利用遍及全球的互联网这一独特平台,电子商务突破了传统的时空观念,缩小了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的距离,大大提高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效传输和处理,开辟了世界范围内更为公平、公正、广泛、竞争的大市场,为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提供了能更好地满足各自需求的极好机会。电子商务促进了国民经济制造业、流通业与服务业的转型与升级。电子商务的发展间接带动了IT、信息产业、家电、物流、展会、金融、广告、包装等诸多行业发展。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国经济面临着“转方式,调结构”的历史性难题,电子商务在经济向“内生增长”转型,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扩大消费中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带动效应而二:电子商务企业创造大量就业岗位。据工信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研究课题组《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09年)》显示,截至2009年6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就业人员超过50万人。中小企业通过开展电子商务直接创造的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30万个,每增加1%的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就能带来4万个新增就业机会。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所取得突出成绩,离不开宏观环境的改善,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件,200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7年3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防范交易风险。2007年12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环节提出了规范性意见。2009年11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引导和扶持政策,通过完善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传统的流通企业和专业的网络购物企业进一步扩大网上销售。2010年6月出台《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二五”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从培育市场主体,拓宽网络购物领域,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等7个方面入手,规范交易行为不断完善服务与管理体制,健全法律与标准体系,改善交易环境,推进网络购物健康、稳步发展。此外,2009年12月商务部推出《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优化网上交易的市场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         “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将会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今,“十一五”收官在即,电子商务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科技技术创新加速社会专业化分工,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网络消费文化逐步形成,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范围不断拓宽,网上消费服务模式日渐丰富、成熟,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用户基础。有理由相信,在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必定会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的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之路!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郝建彬)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阅读全文
2010-11-09 来源:上海青年报         近日,由国家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首次对我国网络中的“Q币”等虚拟货币交易进行了规范要求。        《通知》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并且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网络游戏运营商都明文禁止游戏币与现金的“回兑”,然而仍然有不少玩家通过C2C平台等渠道私下交易虚拟货币和虚拟账号。不久前公安部等4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开展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对游戏币兑换设立种种禁区。而此次的14部委《通知》更明文规定,严禁倒卖虚拟货币。可见,网络虚拟货币及其私下交易所带来的问题已引起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去年我国的几大网络游戏运营商曾联合发表声明,要求国家对网络游戏账号和虚拟货币私下买卖的行为进行立法和监管。        昨日,腾讯方面表示,赞成和支持国家加强游戏虚拟货币的监管包括对虚拟货币私下交易的监管。来自eBay方面的信息也显示,该网站从今年起将全面禁止虚拟财产交易,网络游戏中的人物、货币、武器、账号等虚拟商品不得上网拍卖。 阅读全文
2010-11-09     来源:网易科技          核心提示:2010年第3季度网络视频市场收入为6.21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8.0%。         11月9日消息 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近期发布数据显示,2010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收入为6.21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达到148.0%,环比上涨由64.6%回落至20.3%。           2010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规模环比增长至20.3%,相比2季度增速有所下滑。相对2季度世界杯和网络广告旺季的双重因素,3季度网络视频广告主主要来源——快速消费品行业和汽车行业的网络广告投放普遍环比有所下滑,从而拉低网络视频市场规模增长速度。但与此同时,以网络视频为核心、聚合多种广告形式的整合营销成为3季度亮点,典型代表为清扬和飘柔产品的整合推广方案,因此使得优酷、土豆等成为3季度网络视频市场规模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 阅读全文
2010-11-09 来源:解放日报         核心提示:易观智库最新发布《2010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季度监测》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收入规模达77.58亿元,环比下滑0.3%,同比增长12.6%。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表示,三季度多款海外游戏落地中国市场,包括盛大携手SE代理《最终幻想14》、腾讯代理卡普空《怪物猎人》并计划进行本土化。        本报讯 易观智库最新发布《2010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季度监测》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收入规模达77.58亿元,环比下滑0.3%,同比增长12.6%。   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表示,三季度多款海外游戏落地中国市场,包括盛大携手SE代理《最终幻想14》、腾讯代理卡普空《怪物猎人》并计划进行本土化。预计2011年下半年创新产品将陆续步入市场,对我国二三线厂商会带来较大挑战。 阅读全文
2010-11-09      来源:北京商报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做了规定。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做了规定。   在今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92名人大代表在3个议案中提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网络破坏信息系统,传播淫秽等行为屡禁不止,建议制定互联网法、网络信息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网络世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也是当前现实世界的各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进行调整,建议先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就互联网立法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在条例实施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立法方案。  相关新闻  国新办:中国互联网市场将始终保持开放   据新华社电 第四届中美互联网论坛昨日在京举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钱小芊发表主旨演讲时承诺,中国互联网市场将始终保持开放,中国将致力于依法管理互联网,只要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文化传统,外资互联网企业在中国就有良好发展前景。   钱小芊说,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中国发展的重要意义,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将物联网研发和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提升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度,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培育发展,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   阅读全文
2010-11-0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其中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92名人大代表在3个议案中提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网络破坏信息系统,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信息,窃取信息、名誉侵权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国家信息安全,建议制定互联网法、网络信息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附件透露,针对这些议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认为,当前规范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电子签名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及数十部部门规章等。这些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加强信息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内容分散、相互交叉甚至抵触的现象,影响了立法效力和执法严肃性,对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为此需要制定一部内容综合、法律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的《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网络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兼容等内容作了规定。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的意见,认为,互联网信息活动亟须法律规范,但网络世界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也是当前现实世界的各类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进行调整。建议先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等专项法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就互联网立法问题展开深入调研,在条例实施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立法方案,解决当前互联网缺乏法律规范的问题。   阅读全文
焦点访谈揭秘网络推广 2010-11-08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焦点访谈):如果你经常上网,就会发现,如今,网络红人,网络热门事件和话题层出不穷,你可以一夜蹿红,也可能瞬间成为众矢之的。在感叹网络威力的同时,人们可能并不知道,这些网络现象往往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出自背后隐藏的推手,他们已经自成体系,分工明确,有策划、有公关,甚至还有打手,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运作的。         靠负面事情把知名度炒起来         前几天,某公司的销售人员王先生因其公司的新产品需要在市场上打开销路,找到了一家网络推广公司,然而,当王先生与该公司的业务人员联系上之后,他们采取的推广方法,却让王先生吃了一惊。他说,只要他同意,网络推广公司就能利用任何手段,任何炒作方法,任何语言传播手段,在一两个月之内,让他的产品以至于品牌竞争力,快速得到大幅度提升。         网络推广公司所指的手段是什么呢?王先生介绍说,比如,对和你竞争的同类产品、同价位的产品进行一定打压,然后在短时间内,通过大量的网络口碑相传,病毒相传,把我的品牌的关注度大幅拉升。         王先生认为这种做法太不道德了,他在网上又找了几家网络推广公司,发现几乎所有公司采取的推广手段都大同小异,于是,他只好放弃了用网络推广公司来推销自己的产品。         记者在互联网上输入”网络推广”,发现目前从事网络推广的公司还着实不少,提供的服务也五花八门。而网络推广的主要手法就是”推”、”打”、”删”。那么,这些公司都是怎样运作的呢?记者,展开了调查。         记者找到了一家网络公司,提出想成为网络红人。这位公司的业务人员一口答应下来。同时告诉记者,要想火就必须”与众不同”。         暗访时,某网络推广公司业务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年,网络红人基本上没有特别正常的人。该公司的业务人员对记者说,被炒作者的真实相貌、真实背景完全不重要,只要愿意暴露隐私,一切都不成问题。他说,靠负面事情把知名度炒起来,很多网民站出来骂,骂得越厉害,说明关注度越高,越火。         一家网络推广公司业务人员说,”我们调查网络很长时间了,网络什么走红?色情、暴力、三俗的东西”。这名业务人员表示,没有争议,就没有关注度,要想成名,必须走负面新闻。当负面新闻炒到一定程度,就开始他们炒作的第二阶段了:”拨乱反正”,把形象扳正过来。就是通过另外一个人”很真实地”描述出他的背景,当然,有一部分是真的,有一部分杜撰。一般,同情的网民特别多,他的负面形象基本上没了。         这名业务人员介绍了炒作的流程,先找一帮人在网上发表一些狂放不羁的言语,甚至发表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文章等等低俗的内容来吸引广泛关注,之后,再找一帮人站出来为其澄清。最后再通过网络投票、重大事件来巩固人气。一个炒作就这样完成了。他说,这需要很详细的流程化规划,要媒体跟进。         专家认为,很多青少年比较容易有”我想成名”的心理,如果看到通过做一些反常、低俗或者是色情的事情能迅速走红,他会去模仿。这对青少年的发展不利。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为了炒作,一些个人和公司在采用网络推手的同时,还提供网络打手,就是在炒作一个公司知名度的同时,通过互联网来打击、破坏竞争对手的形象。针对不同的企业,网络推广公司给出的方案不尽相同,但都秉承一个原则:栽赃陷害。         “成功引导互联网上的舆论导向”         这些网络推广公司都说自己可以”成功引导互联网上的舆论导向”,那么,他们又是依靠什么力量,成功引导舆论导向呢? 某网络推广公司业务人员说:公司兼职的,听他们操纵的人员特别多,可能有几万人,全国各地都有。业余时间,他们发一条帖子挣两三毛钱,一天很多条,挣十几块钱、二十几块钱。         根据这些网络推广公司的说法,他们通过各种手法几乎控制着国内所有的主流论坛和大量的网络水军,可以操纵舆论。某网络推广公司业务人员说:有新闻性的一些负面东西可以帮你无限扩大;可以在一个晚上,让你们竞争对手的负面消息在网络上铺天盖地。         采访中,北京网络媒体协会马晓霖表达了对这种现象的忧虑:”为了抬高自身在行业的地位,扩大自己在行业的份额的占有,不惜去诋毁,去糟践竞争对手,这实际上形成一种不正当商业竞争。我觉得这种态势如果让其发展下去的话,影响、恶化互联网行业风气还是小事,它败坏整个商业竞争的一种氛围,可能会使某个行业,我们的民族品牌的声誉遭到严重侵害,在广大消费者中,造成极度安全缺失感”。         除了炒作和打压,不少网络推广公司还推出了一项业务”危机公关”,就是专门帮助企业或者是个人删除网络上的负面信息。某网络公关公司业务人员说:”一些小网站,我们通过技术直接把它干掉,删百度快照,删谷歌快照”。        记者从一家网络公司的报价单上看到,根据公关难易程度,删帖的费用不一样,价格低的有2000元一条,而价格高的达到了每条5000元。         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网络公关公司很快就找人删除了一条帖子。某网络公司业务员说:”我们想让它没了就没了”,”很少有删不了的”,他还说:”每个编辑都会删帖,我认识一个编辑,去年单删帖收入不低于七十万”。         谁来管理         记者调查发现,从网络推手到网络打手,再到所谓的”危机公关”删帖,网络推广公司的肆无忌惮让人吃惊;其使用的手段轻则不道德,重则违法违规。那么这些行为到底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约束和管理呢?         记者相继拨打了文化市场举报热线、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等几个相关部门的电话,但是他们都表示,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管理网络炒作行为。北京网络媒体协会马晓霖呼吁:要规范网上炒作,除了有企业自律、行业自律,还应该有法律的他律。         11月4号,北京的很多门户网站和论坛已经联合起来,抵制这些非法网络公关公司通过诋毁、造谣等方式进行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网络是一种新的媒体,每个人都可以在上面发言,任何人都可以围观。网络让人与人之间享受到从来没有过的信息共享。但是网络跟现实社会一样,任何行为都不能超越底线,这个底线就是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准绳。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阅读全文
2010-11-07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周文林)中国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制定更加深入的战略及树立宏伟的雄心提供了充分的动力。近日,国内主要的电子商务企业纷纷发力,在拓展新的市场疆域以及产品内容上推出新举措,推动国内电子商务市场向更丰富的方向发展。        亚洲最大网上购物商圈淘宝网旗下的B2C平台淘宝商城1日宣布开始启动独立域名tmall.com及垂直市场战略。未来3个月,淘宝商城将投入3亿元展开品牌宣传。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同一天,另一家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京东网上商城悄然开始了图书商品的布局。其图书频道已在当日悄然上线,与手机数码、电脑办公商品等并列于京东产品大分类。据悉,京东网上商城试运行销售的图书商品将涵盖文艺、社科、经管励志、教育考试、科技、生活、少儿等7大品类39个大分类,超过10万种。        据悉,多年来淘宝的“主业”是C2C(消费者对消费者)业务,而淘宝上设立的淘宝商城主要采取卖场模式,入驻者主要是企业商家而非个人卖家。在占领国内C2C的大半江山后,淘宝把目光投向了B2C(商家对消费者)领域,意图通过重新构建淘宝商城,正式杀入B2C市场的竞争。        而京东网上商城则是国内最大的以销售电子数码、家电产品为特色的B2C企业。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第三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数据,京东网上商城已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均超过10亿元,占网络零售市场35.6%的份额。而这次杀入图书市场,显示其目光正在投向更广阔的领域。        业内人士指出,电子商务企业纷纷拓展“新大陆”,说明中国电子商务环境日渐提升,电子商务企业对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因此其业务向更大更深的领域拓展是必然的趋势。可以预见,今后国内电子商务企业将更加活跃,一旦哪里产生消费者的需求,电子商务企业的触角就会伸到哪里,并与消费者一道创造出新的服务和市场机会。        (本文来源:新华网 ) 阅读全文
    近日,记者从“E-salon——电子商务产业链发展趋势”研讨会上获悉,截至2010年6月,我国有网购行为的网民超过1.4亿,当前我国网购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处于培育期的团购网站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不过,由于行业门槛较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一些不规范操作,导致用户利益蒙受损失,为此,与会专家一致呼吁:政府应尽快出台专门针对团购网站的正式的行业规范,在团购市场雏形初现之际尽早规范整个行业行为。   据悉,本次“E-salon——电子商务产业链发展趋势”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起组织,来自淘宝网、当当网、爱帮网、拉手网、F团、拉卡拉等国内知名网购相关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处于培育期的国内团购市场空间巨大   2010年下半年,国内网络购物市场再度被各式各样的团购热潮席卷。“网络团购”一时成为众多网购达人每天的必修课,各类团购网站针对吃、喝、玩、乐的轮番低价轰炸,也让越来越多的网民“深陷其中”。   团购作为网购市场的新生力量,发展仅半年就达到了百团大战的规模。但团购目前在总体网购市场中的份额还很小,根据CNNIC的最新网络购物调查数据显示,网购用户中使用团购的比例仅6%左右。但另一方面,团购的潜在市场确十分巨大,根据CNNIC的最新网络购物调查数据显示,未使用团购的网购用户中80%以上未来倾向于尝试使用团购服务。   爱帮网产品市场总监魏刚认为,虽然团购交易额的增长速度较快,但仅占整个网购市场比率的6%,仍处于培育期;培育期的团购市场从业者应避免恶性竞争,转而强化各自的差异化优势,多关注服务品质的提升及新业务创新,练好扎实的内功。   与会代表认为,团购与传统网络购物市场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团购模式实际上是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不是去瓜分原有的网购市场份额,而是通过用户引导创造新的市场空间。而团购市场内部,也不是同质化的红海竞争。据了解,目前淘宝网聚划算和团美网主打实物类产品,而爱帮网、拉手网和F团主打服务类产品。他们都在利用自身的优势打造差异化的团购服务模式,而并不是完全的同质化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团购网站正在加快开拓、培育市场的步伐,如爱帮网利用自身本地资讯服务的优势不断开拓无线网络服务;拉手网将Groupon和Foursquare模式结合,提出G+F战略,并不断在模式上进行创新。   团购市场监管和法规滞后,呼吁正式的行业规范和监管机构   针对潜力巨大的受众市场,众多知名团购网站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尽管目前中国团购市场潜力巨大,然后由于入行门槛低,导致国内团购网站在短期内呈现出急速膨胀的态势,从业企业实力参差不齐。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一些不规范操作,致使用户利益蒙受损失,从而对整个团购行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F团首席财务官石磊认为,政府应尽快出台专门针对团购网站的正式的行业规范,在团购市场雏形初现之际规范整个行业行为。对此,众多现场团购网站代表纷纷表示赞许,他们认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各类团购网站的现实操作行为,有助于行业内部形成自律性共识,推动国内团购行业的良性发展。   谈到行业内的相关信用认证时,与会代表表示,目前网购行业的各种信用认证繁多,早些时候刚接受了中国国家电子商务中心的一个团购网站认证。接受认证的团购企业坦言,之所以进行这项认证正是因为该机构宣传的官方身份,但价格方面确实不太“公益”。   因此,要保障团购市场的良性发展,政府应当尽快出台正式的团购市场的行业规范,同时确定正式的官方机构履行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能。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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