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网站挂广告,是否需要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

957 views 次阅读  发布日期:Jan 08, 2010   文章位于: 行业动态  
  

网站挂广告,是否需要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

信息来源:互联网   2010-01-08

什么是经营性网站?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三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根据《关于界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性质的批复》(信部政函[2002]180号,2002426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站向用户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网上广告、制作网页以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目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等的各类公益性网站和对本单位产品或业务进行自我宣传的网站等。这些网站不向上网用户收取费用,也不利用互联网站直接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关于界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性质的批复

信部政函〔2002180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站向用户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网上广告、制作网页以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目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等的各类公益性网站和对本单位产品或业务进行自我宣传的网站等。这些网站不向上网用户收取费用,也不利用互联网站直接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此复。

                                                      信息产业部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相关通信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文件:

河南省通信管理:http://www.hca.gov.cn/detail.htm?id=ABC00000000000009683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zca.gov.cn/txzf/workOnNet.htm?id=563&method=getWorkOnNetDetail

天津市互联网协会:http://www.tjcia.org.cn/List.asp?id=168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