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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与Google霸主恩仇录                                                 2010-3-1   来源: 中国经营报(北京) 编者按 这是一场巅峰对决。微软与Google,一个是软件业的霸主;一个是互联网老大。他们的对决,是关于技术创新的对决,是关于商业模式的对弈,是关于产业趋势的对赌。两家优秀的公司,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策略与路径,演出一部非常好看的商业大戏。 本报记者董军 北京报道 一个意料之中的消息:2月24日,由于三家互联网公司投诉Google的搜索服务影响其业务,欧盟已启动了对Google的反垄断调查。 这是Google第一次正式遭受反垄断的调查,此前已经有很多企业和国家对于Google的市场垄断地位表示过担心。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成立于1975年的微软也曾陷入反垄断带来的系列麻烦。 Google在以一个挑战者的身份与微软战斗时,业界给予的是掌声与欢呼。现在,Google已经足够强大,野心也在不断扩大。它不再是一个挑战者,而是一个被挑战者。 反垄断,无论微软还是Google,作为产业的“霸主”,都是无可回避的麻烦。 而Google面临反垄断的麻烦,使得微软与Google的竞争局势也在发生改变。 VS1 入口之争:Google合围微软反击 浏览器是微软的大本营,搜索是Google的根据地。这两个产品的正面冲突,使得微软与Google的恩怨升级。 2010年伊始,Google麻烦不断。除了欧盟的反垄断调查,Google与欧洲因隐私保护,版本保护以及垄断市场等问题,与欧洲的立法部门、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之间的磨擦与冲突不断升级。而Google在2月10日推出的新产品——Google Buzz(社交网络服务),以此向Facebook、Twitter等社交网站发起挑战。但这个产品并没超出预期的惊喜,也没有像以往那样获得网民的追捧。 Google的战斗力在下降?自从微软与Google互相攻入对方的核心领域之后,战争不再是一边倒向Google。 在2005年以前,Google在业界还是一个新秀。业务刚刚走上正轨,谨慎且谦虚。公司联合创始人布林和佩奇在被问到与微软的关系时表示,“Google替代微软的说法是无比荒谬的。” 在此之前,Google与微软都在沿着自己的轨道前进。Google的目标是互联网霸主,微软则还在享受软件霸主的宝座。他们相互关注,相互警惕,也各领风骚。 浏览器是微软最早涉足互联网的武器。微软自从1995年推出IE浏览器之后就一直垄断市场,把握着用户进入互联网的入口。因为传统的软件业务收入增长非常好,也更没急着考虑互联网的商业模式。 就在这样的迟疑中,Google却一飞冲天。从搜索到广告,邮箱、视频、地图、移动服务、手机平台、数字出版、应用软件,Google势如破竹,几乎在所有的互联网重要应用上都有布局,与微软的业务也不断形成交叉,并渐显合围之势。 除了中国和韩国等少数国家,Google的搜索广告份额在全球几十个国家的占有率都在90%以上。Google的新霸主地位已经形成。 Google所做的一切微软尚可容忍,直至Google推出Chrome浏览器。随着Google搜索对市场的占领,用户互联网的入口也在向搜索转移。当Google推出Chrome浏览器时,更是对微软互联网根基的致命攻击。 在那段时间,还有一个令微软动怒的原因,就是Google不断地从微软“偷”人才,Google甚至在微软华盛顿Redmond总部5英里远的地方设立了办公室,这被外界视为其吸引微软人才的举措。那段时间,微软员工在离职时,人事部门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你要去Google吗?” 从关注到惧怕,微软的斗志终于被Google激发出来。 搜索引擎是Google的根据地,也是微软向Google发起反击时选定的主战场。2009年6月底,微软发布独立品牌——bing搜索,才真正让Google感到紧张。 微软CEO鲍尔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搜索业务上还需要做三件事:第一,Google是搜索的领头羊,bing需要跑步前进。第二,从战术角度上,需要另辟蹊径,将做一些让对手大吃一惊的事情。第三,努力创新和彻底改造搜索领域,在bing的用户界面上采用和Google完全不同的做法。 竞争至此,Google和微软有很多产品都已经出现重合,但最让双方在意的就是浏览器和搜索,这两个互联网入口的争夺。Google做浏览器让微软动怒,微软做搜索让Google开始感到紧张。 VS2 路径之辩:争夺用户 拉拢盟友 想做未来的霸主无疑离不开两条:海量用户的支持,大量盟友的合作。争夺用户,拉拢盟友,双方的战事也从Google的围剿向微软的反围剿演进。 近日,微软与雅虎的合作终于得到欧盟和美国政府的批准。从与雅虎的结盟开始,微软正式开始了反围剿,将一个又一个重量级盟友拉入自己的阵营。 bing面市以来,微软在互联网方面的能力得到很大的认可。在很多评测中,bing已经超出Google,甚至Google也开始模仿一些 bing里的创新。 “不作恶”的企业价值观,使得用户在精神上对Google顶礼膜拜。而产品理念上,Google坚持“以用户为中心”、“让信息找人,做聪明的搜索”,也赢得了大量网民的青睐和信任。Google不断的创新精神,挑战微软的正义面孔,使得Google也赢得非常多的盟友。 但微软正在努力改变这种局面。 多年受挫之后,微软也意识到自己忽略用户的感受是多么的愚蠢。微软的bing和Windows7在设计中真正懂得尊重用户,而不再是一味地以技术拉动应用。这里可以看到微软的改变,这两个产品使得微软在用户心中“起死回生”。 在盟友方面,局势也在发生变化。Google的强大和业务涉及之广,开始令更多的企业感到不安。 从Google做手机操作系统开始,Google与好兄弟苹果的关系变得紧张。而自从Google正式推出自有品牌手机Nexus One,双方终于翻脸。1月下旬有消息传出,苹果正在与微软谈判,准备用微软的bing取代Google作为iPhone(手机上网)的默认搜索程序。如果这个消息成真,这将是多么有趣的一个事件:苹果多年来以攻击、嘲笑微软为己任,如今却因与Google的对立而有望与微软牵手。 2009年年底,默多克的新闻集团已经开始与微软进行商谈,意图将旗下的新闻网站从Google的搜索结果中撤除,转向微软提供新闻内容,并向微软收取一定费用。 还有一个重大的变数,就是微软与雅虎的合作刚刚获得通过,微软与雅虎结盟后,搜索市场很快便会呈现两强相争的局面。这是广告主最愿意看到的局面。搜索的竞争,将使得他们的广告投放效率提高,而不是被一家强势企业所控制。 从被挑战者到挑战者,微软的角色发生了变化,这也为微软赢得了不少的“声援”。 有利于微软反围剿的还有一点,就是关于对Google垄断的声音在不断增加。这次欧盟对Google的调查,是因为英国搜索网站 Foundem、比价服务网站Ciao和微软旗下在线购物网站ejustice.fr三家联合投诉。虽然这三家都与微软有关:微软于2008年以接近5亿欧元收购了Ciao,目前将其命名为Ciao必应。而Foundem是互联网集团ICOMP的成员,该集团接受微软的资助。这看上去是微软的一次反围剿行动,但欧盟的调查也代表了一种趋势: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恐惧Google。版权问题,使得Google有可能惹怒传统行业的版权拥有者;隐私问题,可能会引起更多个人用户的担忧;规模问题,则会招来同行业竞争伙伴的怨气。 当然,这些都只是局势的微小变化,也只是微软反围剿的开始。Google保有着用户的喜爱和业界的尊重,只不过不再像过去一样众口一词的称 “是”。 VS3 云端对决:未来之战 另辟战区 新霸主意图将战场划定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旧霸主则希望另辟战区,这是一场关乎未来的战争。战争的胜负不由搜索决定,真正的对决在云端。 由于互联网战略不利,微软互联网业务遭遇连续15个季度亏损。这两个业务的业绩决定,微软不会遵照Google的意思,将战场停留在搜索市场。 双方的产品布局已全面交锋,但真正的营收还是“各种各地、各收各田”。在微软每年近600亿美元的营收中,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仍占绝大部分,在线业务依然还是个亏损的“包袱”。而Google近200亿美元的营收中,文字广告则贡献了95%以上。 微软与Google的对决不在搜索,不在软件,不在浏览器,而是“云计算”。 在Google与微软毫不遮掩地进入对方核心领地之后,云计算的概念随之流行,而这两个新旧霸主,正是云计算概念的始作俑者,他们制造并大力鼓吹云计算,同时,对于这个新生的概念,赋予不同的解释,而各自的解释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拉动,同时也试图将交战的地点拉进自己布好的阵地中。 Google的出身就是互联网,深谙互联网精神,它的思维方式全部都围绕互联网展开,而Google攻击微软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免费,这也顺应互联网的趋势。 Google在搜索形成绝对优势之后发布浏览器,不是为了与微软斗气,而是要把战争引到“云”上。在Google看来,浏览器是一个战略性的产品,是未来云计算的入口。用户只要打开浏览器,就可以享受所有的互联网应用,搜索、视频、邮箱、数字图书,当然还包括免费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在 Google的策略中,要淡化终端的价值,让一切应用都转到互联网上去。随便一个简单的终端设备,不需要操作系统,不需要应用软件,只要一个浏览器,就可以解决用户的所有问题。 这样的主张让微软紧张,也让微软不满。微软靠软件起家,软件现在是它主要的收入来源。微软不可能也不会为了追求所谓的互联网精神而壮士断腕,把自己的软件全部免费。微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将自己的产品和商业模式逐渐互联网化。在这样的利益主导下,微软的云主张是“云+端”,云计算的能力要无限扩大,但终端也必然会长期存在。微软的云服务命名为“Azure”,与市场上的其他云平台一样,它允许客户在微软自己的基础设施上开发和配置灵活的网络服务。它还有一点不同的地方,这个云服务一定要与客户端软件搭配使用才能更好。 Google的路径渐渐清楚:通过搜索和浏览器,将所有的应用都转移到互联网上,以免费获得用户,再以广告获取收入。 微软的路径也渐渐清晰:一条路径是从bing进入,整合互联网的应用,包括搜索、门户、社区、即时通讯(MSN)。另一条路径则是从Live进入,利用Live打通互联网与传统软件的隔阂,将传统软件资产在互联网上盘活。 从入口之争,界面之争,用户之争,到盟友之争,Google和微软在用自己的策略规划着竞争路径。谁都不会否认,Google和微软是云计算的重要玩家。谁胜谁负还远未有定论,但这两个霸主的争斗,对于整个行业的创新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阅读全文
中国实名制探讨:管理需实名 举报却依赖匿名                                                 2010-3-1   来源:法制日报 为何手机、网络这些匿名的存在才能成为公民合法诉求表达的途径,为何其他众多实名的诉求机制成为了摆设?这不能不说是“实名制”的悲哀,因为其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指责,但这又不只是“实名制”的悲哀,因为蒙羞的是当前的国家与社会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痼疾。 熊文钊 蔡锟 现今我们面前的“手机实名制”,如巧夺天工的景致,因为隔着厚重的围墙,远望之赏心悦目。然而,未曾进去的人怎知如何才能近距离一瞥其风景,又怎知一旦越过藩篱,原先心旷神怡的风景是否还依然如初呢?不妨我们在未贸然进入之前,抽丝剥茧,看看“手机实名制”从微观到宏观都面临着什么样的法律问题。 出于对行政公权力时常逾越法律限制侵犯公民权益的担忧,“法律依据”是法律人,特别是行政法学者分析任何由政府提出的新制度、新手段所第一敏感的内容,“手机实名制”也不例外。既然是实名,那么不言而喻的就是需要普通公民在办理手机入网手续时,展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并由移动通信运营商对其相关身份证件进行验证和审查。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从公民权利的角度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因此,身份证的展示及验证就成为了包括“手机实名制”在内的众多实名制的基础。纵观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只有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从公民义务的角度规定了公民应当出示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几种情形,但其中并不包括办理电信业务时。因此,和火车票实名制一样,缺少法律依据就成为“手机实名制”推出所面对的第一个法律障碍。 我们注意到,居民身份证法并没有通过列举方式完全限定公民需要使用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的情形。该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5)项规定,除以上四项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需要公民使用身份证的其他情形。那么,是不是如工信部表态,早日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能解决上述法律依据缺位的问题呢?从法律的位阶来看,远没有这么简单。根据立法法,工信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出台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其位阶低于法律与行政法规,尚不能满足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5)项规定的要求。因此,除非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或修改居民身份证法,或者由工信部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才能在法律框架下创设出“手机实名制”的制度依据。 必须注意的是,有无法律依据与法律制度是否完善而具有可操作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仅仅在法律或行政法规中加入“要求手机用户办理手机入网手续时必须进行身份验证”的条款,并不能完善“手机实名制”的制度框架。紧随“实名”之后的是众多亟待制度解决的问题:用户之间的号码转让行为是否需要进行实名制约束?如果需要的话又如何进行?用户的实名信息是否交由相关电信公司保管?电信公司掌握大量用户信息是否威胁用户个人隐私的安全?如果电信公司管理不力导致用户实名信息泄露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否需要成立相关的手机实名协调与管理机构对实名制各相关方面进行监管?更重要的是,科技飞速进步与发展在技术层面加重了推行“手机实名制”的考量负担。众所周知,手机已经成为了当前人们登录网络的重要终端。现行的网络技术完全可以做到通过网络IP地址追踪到具体上网的手机,那么此时手机的实名已经间接成为了网络的实名。因此,手机实名在科技发展面前实际与网络实名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当前社会中对网络实名制争议巨大,反对声音此起彼伏,一旦处置不当,社会反响将极为恶劣。由上不难看出,不仅手机行业内部的问题需要解决,手机实名与网络实名之间关系也需要作出合理安排。 行政机关强化对手机领域的管理目的是为了净化手机网络环境,打击诸如办假证、倒卖假发票、诈骗、诽谤、非法中介等手机犯罪活动,而“手机实名制”则是其意欲采取的重要手段。用比例原则进行分析,首先毋庸置疑的是“手机实名制”可以方便公安机关的侦查,降低取证与举证难度,利于及时确定犯罪嫌疑人,制止犯罪,符合比例原则的适当性要求。但是,“实名制”对公民自由的限制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其直接增加了公民在办理手机入网手续乃至后续的手机业务时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公民隐私信息泄露的可能性,此时政府不仅需要监管公民还需要监管电信运营商,监管成本翻倍。实际上,当前我国垃圾、诈骗短信横行无忌的重要原因并非在于发送这些短信的手机没有实名,而是在于信息服务商及电信运营商属于这些短信发送获利圈中的主要受益人之一,为了营利,其放松了信息内容的监管,甚至是主动参与成为帮凶。因此,由政府强化对电信运营商的规制与监管,不仅对象少,而且监管范围明确,与针对整个社会大众的“手机实名制”这一手段相比,谁更少限制公民自由,更少侵害公民权益,更少耗费社会成本,而更多实现净化电信环境的目标。 不过,虽然“实名制”面临着众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但其并非是虎狼之物,“手机实名制”乃至“网络实名制”虽然争议较多,但其可以有效解决网络匿名侵权问题并在许多国家已经处于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人们不禁会问,在我国为什么大多数人对“手机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忧心忡忡,社会中存在大量且激烈的反对声音呢?源头在于很多人认为,“实名制”收缩了公民诉求表达的渠道,阻塞了公民监督政府机关,自由发表意见观点,追寻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因为“匿名”,所以他们敢说实话说真话去揭露贪腐而不担心被打击迫害,而一旦“实名”,任何举报都可能面临强权的直接打压。这不能不让我们的政府惊醒:为何手机、网络这些匿名的存在才能成为公民合法诉求表达的途径,为何其他众多实名的诉求机制成为了摆设?这不能不说是“实名制”的悲哀,因为其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指责,但这又不只是“实名制”的悲哀,因为蒙羞的是当前国家与社会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痼疾。   阅读全文
李彦宏谈百度十年发展法宝:等着对手犯错                                                 2010-3-1 来源:新浪科技 2月28日晚间消息,百度CEO李彦宏今日在出席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届年会时表示,百度十年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策略是:等着竞争对手犯错误,籍此获得发展良机,而这也将是百度未来国际化的法宝。 谈及国际化这一命题,李彦宏认为在中国网民人数成为世界第一之后五年,中国将会出现真正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而2008年7月CNNIC发布数据显示,中国网民规模已经跃居世界第一时,李彦宏在博客中曾表示“大幕正在徐徐拉开”。 对于如何成功实现百度国际化,李彦宏坦言自己并没有想清楚。“但是唯一清楚的是,我们必须要看着”,李彦宏说百度必须等着竞争对手犯错误,“他们一旦犯错误我们就起来了,百度十年前就是这样起来的,而这也将成为百度国际化的法宝”。 此外李彦宏还透露,百度早期的Logo中只有前面的几个字母,并没有“百度”两个字。后来回国后迫于设计人员的压力,不得已做了改变加上百度的中文字样。对此,李彦宏说“我也相信有一天我可以把它再去掉”。(孟鸿) 以下是李彦宏演讲实录全文: 李彦宏:元庆讲的是移动互联网的机会,我讲的是国际化,我们俩好象在相互给对方做官告,但其实这个事情我已经想了很长时间了,我上次参加亚布力的会议,站在这个讲台上是四年之前,也就是2006年,那个时候百度刚刚上市,那个时候,我的印象是企业家比现在多一些,投资者比现在要少一些,这次我看到当年的企业家变成了投资者,中国的机会使得很多人光自己做不行,还得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我在过去几年当中也不断去接触投资者,我记得也是在2006年的时候,我接触到了当时全球最大牌的VC,他就问我一个问题,百度做得很成功,但是你们就是一个中国公司。什么时候中国可以出现一个真正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我跟他讲,我认为这个时机大概是中国互联网的网民人数变成全球第一以后的五年时间,为什么这样讲?首先要有一个国内市场,要有一个庞大的国内市场来支撑你最基本的东西,然后才可以去想更多的东西,才可以去想国外的东西。所以从2006年亚布力论坛的时候,我就有一个心愿,有一天我们能够走出去,现在四年过去了,百度的股票从50块钱涨到了500多块钱,这个心愿其实完成的过程我觉得才刚刚开始。很多的中国公司在这之前也走了很多国际化的道路,但是我觉得在这之前,中国公司的国际化大多数时候是多多少少是被迫的,比如当时中国要进WTO了,大家觉得如果我们不走出去,别人也会进来,我们的政策保护也就没有了。但是这样的状况在互联网领域是不存在的,互联网领域一开始就没有受到WTO的保护,反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大家看到了中国的互联网其实是发展的非常好,非常繁荣,其实这一点我们只要对比一下跟我们非常相近的领域就可以发现是多么的不一样,这个领域就是软件领域,我是工程师出身,当时学习的时候就认为将来是做软件的,最后等到我们真正毕业以后,我们出来是做互联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互联网更有意思,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第一次接触了互联网,两年半之后我要出去找工作的时候,那个时候是1994年,我出去找工作的时候就给自己设了一个条件:我要进一家能够上互联网的公司。1994年的时候,即使是在美国,能够自由的上互联网的公司也不多,所以互联网的这种吸引力还是非常非常大的。 当时我也在思考,尤其是90年代末期,当时想回国的时候,当时在考虑中国为什么没有产生很有影响力的,非常成功的软件公司?我不相信中国没有这方面的人才,有很多学软件的中国人都非常的牛,非常的聪明,但是中国的软件公司没有成长起来,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中国的软件市场太小了,就是在90年代,或者更早的时候,中国的市场根本不足以支撑一个成功的软件公司,所以不管这些人多么的聪明,不管这些人在执行上多么的到位,中国的软件公司仍然没有可能跟国际的这些大的软件公司来抗衡。 但是到了互联网时代就不一样了,现在我们大家都可以看到,中国的互联网是全世界第一大的市场,如果从网民人数的角度来说。但是十年前,当亚布力论坛第一次开始的时候,中国的互联网人数只有一千万左右。十年的巨变产生了很多很多的机会,应该说我们每个互联网的从业者都是它的受益者。所以,今天的中国互联网是很多很多其他领域的人羡慕的一个行业,今天的中国互联网是很多很多其他国家的互联网人羡慕的一个市场。但我们觉得,这并不足够,中国的互联网应该在世界上产生更大的影响力。我记得2005年百度上市的时候,那些律师帮助我们去写招股书,当时他们了解了百度的情况之后,把百度的目标定为变成中国的××公司,后面加上了一个“in China”,后面我让他们把这个去掉,后来说变成Internet的公司,我说把Internet去掉,当时我觉得写这么重要的一个文件,我们要把这个公司未来的愿景要写出来,里面既不能有中国,也不能有互联网,其实在1999年底,我觉得做这个公司,决定创业的时候,大家记得不记得,1999年的时候,你只要在公司的名字上加上一个“.com”就可以拿去上市了,当时我注册的时候,注册的是“Baidu.com.inc”,早期的时候,百度的Logo是没有中文部分的,没有百度这两个字,只有前面的这几个字母,后来回来之后,因为当时中国的互联网的用户量的确是太小了,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很多人的确看不太清楚那个名字,迫于产品设计人员的压力,我们把这个Logo改了改,就加上中文的部分,所以我也相信有一天我可以把它再去掉。 其实有的人可能有印象,百度上市的时候,你可以看到百度的名字是“Baidu.com.inc”,这就是注册公司之后2000年回来了,当时说注册一个美国公司,未来要交很多很多的税,你要“Baidu.inc”已经成为了一个存在的公司,需要弄一个新公司,当时是应付各种各样的危机,不停的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出来,所以就觉得我也没有必要再争这个名字了,所以就这样吧,当时心里想说,有一天我还要把它改回来,在2009年的时候我把名字又改为“baidu.inc”,上市之前我们把美国的百度公司解散掉了。 有这么大的一个心结,当然要付诸实施了。在2006年的时候,我认真的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之后,我们决定从中国走出去,第一个市场选择了日本市场。为什么选择日本市场呢?首先因为日本市场很大,当时它是全世界第二大的经济体,而今天中国在2010年是第二大的,2009年日本还是第二大。 一是市场大,二是离得近,以前总是在中国和美国之间来回飞,一飞就是好几个小时,倒时差要好几天,东京的话就是两三个小时。三是语言和文化上都有很多的相似性。词和词之间没有空格来区隔,到日本的时候他们尊老爱幼的行为和风范我们都非常能够理解,说话非常客气,要想半天才能想明白他们在说什么,美国人听起来可能觉得很奇怪,从中国人的角度来理解非常容易。 综合考虑之后,我们觉得第一个应该尝试的市场是日本市场,这个和很多其他公司的国际化路子是很不一样的,我们不是去买一个国外的公司,也不是走那些第三世界国家,或者说新兴市场去做,因为这个产业还是处在一个早期的阶段,新兴市场都非常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根本挣不到钱,这些大的市场又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格局,绝大多数的大市场都是一家独大,这就是说,这个产业的本质,它的Nature就是容易出现一家独大的,这样的情况下要往上走困难是很大的,而且走的过程中也的确存在很多弯路。 OK,百度在中国是这样成功的,我们了解中国本土的市场,我们用自己的人,我们用自己的产品和团队了解用户,了解市场,由他们来决定我们做什么东西,我们怎么做,然后我们告诉这些工程师去做,最后就胜出了。所以开始做日本市场的时候,我也说,先要在日本产品找到最有市场的日本人,可以不会讲英语,但是一定要非常懂日本的消费者,我们按照这个标准找到了一个人。最后找到了,他对互联网的产品没有那么清晰的理解,同时又很固执,说你们中国人不懂日本,所以必须按照我的做法做,做了很长时间之后没有获得市场的认可,这样我们才逐渐认识到,在中国这样的市场,必须要按照本土的做法找中国人,他们可以不懂英语,但是必须要懂互联网的网民,这样做才可以成功,而当你进入另外一个市场的时候,进入一个更加成熟的市场,进入一个喜欢按部就班做事情而不喜欢创新,不喜欢去冒险的市场的时候,也许需要做更多的事情。当然,现在百度的日本业务仍然处在早期阶段,但是我们很有信心,未来还是有非常大的机会,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市场,我在今年年初的时候,百度十周年的庆典上讲,未来的十年,我们要让百度的名字在全世界一半以上的市场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这是一个很大的Vision,怎么做到呢?我现在也没有想清楚,但是唯一清楚的是,我们必须要看着,等着我们的竞争对手犯错误,他们一旦犯错误我们就起来了,百度十年前就是这样起来的,未来如果说要国际化,我们也要拿它做法宝。谢谢。 阅读全文
工信部:力争网络信息安全条例尽快出台                                                 2010-3-1 来源:新华网 记者近日从全国政协通气会上了解到,针对去年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加快中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工信部在给政协提案委员会的答复中称,争取尽快使信息安全条例进入立法程序,早日出台,完善中国信息安全法制环境。 去年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交“加快中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提案,建议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条例,通过立法避免侵犯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2009年,中国互联网成了热点新闻最密集的领域:绿坝软件、谷歌之争、打击色情网站、管制手机“黄段子”……众多热点中,中国政府的监管备受关注。分析人士认为,中国政府将加强依法管理互联网,以维护社会稳定。 据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负责人介绍,截至2月10日,中国已关闭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1.6万多个。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企业关闭未备案网站13.6万余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全国55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共清查域名总量1350多万个,暂停1.2万个涉黄域名的解析。 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戴焰军教授指出,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是全面的、多方位的,打击色情网站和黄色信息只是其中一部分。“从更高的层面来看,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社会的巨大影响,因而会更加重视对互联网的管理。” 在加强管理的背后,是互联网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据统计,截至去年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38400万人,比美国总人口还多。中国网站数量达到368万个,即时通讯工具QQ的活跃账户数达到2.92亿个。 在给众多网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互联网的虚拟性与扁平性也使得网络成为各种虚假信息的“高效”传播渠道,助长不法行为滋生,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威胁。 2009年发生的乌鲁木齐“7·5”事件中,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QQ群、短信等通信工具大肆散布虚假信息,煽动民族仇恨,进而指挥不法分子上街闹事。 “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传统的社会动员方式。在这一方面,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掌握并利用互联网的规律是中国党和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戴焰军说。 近年来中国因网上发帖造谣、诽谤而受到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2008年汶川地震后,河北、辽宁、安徽等11个省市的公安机关,查处了17名涉嫌借地震在网上造谣的犯罪嫌疑人。2009年10月21日,河北容城县公安局在北京将涉嫌发帖编造容城“艾滋女”事件的嫌疑人杨某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2010年1月,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查处2起网上恶意散播恐怖信息案件。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郭国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网络、手机等手段传播虚假、“有色”信息,混淆视听,会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国家对网络的适当管理是合法的、合理的、必要的。 非法网络信息传播的危害已引起中国政府高度关注。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在1月1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合法有序,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关键环节。他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传播秩序的依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络传播行为。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法律监管很早就已开始。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标志着中国在互联网安全立法的起步。 此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刑法及其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为监管互联网安全提供了依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介绍,依法管理互联网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的爱国者法明确规定:为了反恐需要,警方有权查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和其他种类的记录;可以监视公民网上交流;情报机构可以利用技术手段监控、跟踪乃至删改互联网上不利于美国国家利益的信息。 根据意大利的相关法律,网站严禁发布具有种族歧视性、危害公共安全、进行人身攻击、侵害个人隐私等内容的言论。部分网站对此类言论在进行硬件过滤的同时,还会派人值守随时删除。 依法管理互联网正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张平认为,互联网自由的边界是法律,网络空间的任何活动,都要受制于法律的约束。戴焰军说,中国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的转型时期,有效加强管理互联网以维护社会稳定,是管理者的当务之急。 作者:查文晔 王帆 任沁沁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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