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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个人网店不强制办执照                                                 2008-12-30  人民网    人民网12月29日电 (记者 张意轩)12月29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于个人网上开店不强制办理执照,扶持网上市场做强做大,鼓励个人通过网上创业解决就业难题。 《意见》称,“对尚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特殊人员,以及临时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人员,由网上市场举办者对其进行实名认证和管理。”这意味着浙江工商变相否定了今年8月北京工商公布的“网店新规”,不强制要求网店办执照,在鼓励现行网上交易平台管理模式的前提下进行引导、规范,要求网上交易平台承担起一部分的登记和管理责任。 浙江工商表示,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文件,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通过网上开店解决就业问题。尤其“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待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农民等个人,利用个人间网上交易灵活便捷、成本低的优势,依托淘宝网等专业网站提供的大型网上交易平台,拓展创业渠道和空间。” 随着国际性金融危机的蔓延,给就业带来的压力日渐显现,而随着淘宝等网上交易平台高速发展,在网上创业日益成为解决就业的出路之一,据第三方机构正望咨询统计,截至今年9月,第三方网上交易平台已经为社会创造了近200万的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而且这一数字还在高速增长之中。 因此,浙江工商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创新登记模式,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对于淘宝创造的、并为各个交易平台所模仿遵循的网上市场管理模式,浙江工商表示认可,并支持淘宝网继续创新模式、完善市场管理。 阅读全文
关键字: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视听,互联网视听节目 广播电视局关于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秩序的通告         为规范和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56号令),特通告如下:        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二、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三、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未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四、任何单位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        五、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七、对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电信管理和互联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关闭其网站,吊销其相应许可证或撤销备案,责令为其提供信号接入服务的网络运营单位停止接入;拒不执行停止接入服务决定,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据《电信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吊销其许可证。        八、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自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受到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投资和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特此通告。                                                广播电视局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阅读全文
辽宁首次明确网店要登记注册                                                                       2008-12-01  沈阳晚报 今后,我省网店也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了,这是辽宁省首次明确网店也要登记注册。“网店登记注册是大势所趋。一旦真正实施,必将终结互联网‘无证经营’时代。”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 工商:网店也需登记注册 记者了解到,在辽宁省工商局出台的58条《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首次明确了网络化经营的商业企业在名称中使用“电子商务”,包括网店。 除了国家限制行业和品种外,网上经营的项目可由企业自主决定。 “其实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包括网店应该进行登记注册,但是一直没有明确规定。”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所谓“电子商务”就是指通过网络销售产品,而按照规定只要是有赢利的经营活动就都需要进行登记注册,包括网店。“但是在网上销售自己的二手物品,这个就不用登记注册,因为不属于赢利性质。” 而对于企业的经营形式如批发、零售、上门送货等并不属于工商部门的核定范围,不是登记事项。“这次允许在名称中使用‘电子商务’也是为了促进一些从事网络化经营的企业的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反对方:网上淘货成本增加 在淘宝网上经营饰品业务已一年多的沈阳卖家王小姐表示,她淘宝店的成本很低,顶多就是家里电费高点,装修店铺花点小钱,其余就是纯利润了。如果要登记办照的话,费用肯定就得摊到商品上,提价是肯定的。 “如果网店也要登记办照的话,将来还要交税,那我们以后去哪买便宜货啊。”几乎每天都在网上商店“逛”的丁小姐说,她在网店买东西主要就是冲价格便宜,一件在大商场要五六百元的衣服,在网上购买可能只要六折左右的价格。“商场里的店家要税、要店租等费用,如果现在连网店也要这些的话,肯定要提价。” 支持方:方便消费者维权 听到网店将要求登记注册的消息后,曾经在淘宝网上被骗过的朱小姐特别高兴。“当时我也不知道找谁投诉,想打12315,但是他们没有登记注册,工商会受理吗?”朱小姐在淘宝网上买了件衣服,洗一次就褪色了。店主一再否认,她也没办法,“登记注册后,我想那些店主就不敢那么嚣张了吧,这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 沈阳市消协相关人士表示,网上购物对于店主身份真实性以及产品质量的保证都非常有限,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因为缺少店铺真实地址、交易凭据等,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而网店在工商部门注册后,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工商部门将追本溯源,很方便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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