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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13日 消息:据江苏省消保委消息,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对快递单上出现了二维码小广告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扫码进入后要么是广告,要么是以“奖品”为名推销各种来路不明的借贷、理财产品,看似是“福利”,实则是忽悠人的圈套,还隐藏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 江苏省消保委通过对 1111 份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发现, 674 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其中,出现最多的广告是某平台的“天天领现金打款秒到账”活动,占比39.32%。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此类领现金活动需要不断邀请好友助力,获取抽奖机会,然后通过抽取金币、幸运值等不断地积累、兑换,环环相扣,以达到凑足提现金额的目的。调查发现,有人邀请近 20 位好友助力后,依然没能提现,其他参与人员也没人最终提现,但都下载了APP,免费为活动进行了推广。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快递面单上发布虚假二维码广告,诱导消费者扫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行为已涉嫌欺诈;诱导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的,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的权利,主管部门可对其处罚。 对此,部分快递公司客服表示,因为这些广告不是快递公司的广告,也不是快递公司发布的,所以即便消费者遇到了问题,快递公司方面也无法为其解决。 最后,消保委建议:快递单广告发布者应停止以“福利”为噱头忽悠消费者,快递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对自己“阵地”上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快递单上印制的内容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看到这类广告后要谨慎,不要轻易扫码。 阅读全文
2022.01.14 来源: 站长之家 1月14日 消息:近日,广东市场监管局举办了第二期广东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讲堂活动。在讲堂上,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了 12 个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指导性案例。 其中,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虚假用户评价案上榜。 案情显示,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期间,当事人利用山姆会员商店APP线上销售商品,在“我的评价”中,当用户未及时对真实交易的商品作出主动评价时,APP后台系统则会自动默认五星好评,并将默认五星好评自动计算在好评率里进行展示,存在对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 30 万元。 广东市场监管局表示,“默认好评”并非真实用户评价,虚假的好评率数据是对既有消费评价的曲解,并将对潜在消费者形成明显的误导,构成虚假宣传。执法机关查明后台数据的真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此类行为定性处罚,既清楚地表明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数据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处理意见,又通过案件指导规范电商平台的评价系统,起到“以案释法”的良好示范效应。 阅读全文
2022.01.13 来源: 财联社 工信部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搭载组合辅助驾驶系统的乘用车新车市场占比达到20%。 目前已量产车型中,很多智能汽车已经具备了L2+的辅助驾驶功能,帮助用户自动泊车、自动导航等,但驾驶员双手不可脱离方向盘,人依旧是汽车的负责主体。德国和欧洲市场对L3自动驾驶进行“政策松绑“,在法规上明确了人和车的责任划分,并向奔驰授予了首个L3级自动驾驶上路的许可,有望加速全球自动驾驶向高级别自动驾驶演进的进程,将刺激全球自动驾驶从业者,加快L3自动驾驶的研发和测试进程。 阅读全文
2022-01-10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10日 消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微店关联公司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因有经营者销售农药未公示经营许可信息,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3 万元。 根据信息披露,2021 年 12 月 1 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反映当事人负责经营的“微店”网络平台内,有七个经营者销售农药没有公示经营许可信息。经核实,其中两个经营者的两种商品之前销售过,已经下架,但还在销售另两种农药,也未公示许可信息。 综上,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罚款 3 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也新增行政处罚,处罚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事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处罚结果为罚款 30 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具体事由为,消费者下单、付款成功后,当事人以商品质量问题、商家上架商品数量错误等原因未发货,也未补发并取消订单。 阅读全文
2022.01.09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月9日消息,据上海市经信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昨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召开会议谋划2022年产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要聚焦赛道布局、优势发力、企业引育、产业成长等解题破题,拿出务实举措,制定“一赛道一方案”,牵住超级应用场景“牛鼻子”,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具体赛道上,要加快布局数字经济新赛道,紧扣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商产业、5G产业、位置产业、开源产业、信创产业、安全产业、场景产业、在线新经济等发展,打造智能工厂促进转型升级。 布局绿色低碳新赛道,紧扣能源清洁化、原料低碳化、材料功能化、过程高效化、终端电气化、资源循环化趋势,聚焦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构建特色产业园区体系。 布局元宇宙新赛道,开发应用场景,培育重点企业。 会议提出,要打造终端带动新动能,抓好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终端,推动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等布局,牵引芯片、软件和生态集聚发展。推动新投资增强新后劲,加快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五个新城投资上能级、产业上能级,加快“南北转型”优结构,谋划布局新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打造新经济增长极。攻关新技术谋划新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发展未来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打造新团队提升新能力,要把握大局提高敏感性,增强沟通协作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升组织落实力。 阅读全文
2022.01.07 来源: 站长之家 1月7日消息,国家版权局1月6日发文称,1 月 6 日,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协力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同时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国家版权局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采取符合音乐传播规律、公平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的授权模式,应通过保底金加实际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曲库目录明确、版权权属清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积极探索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 与会单位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约谈要求,进一步完善数字音乐授权模式和商业模式,共同推动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促进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在去年,腾讯音乐已宣布不再独家占有多个音乐公司的版权,之后网易云音乐陆续和英皇娱乐、风华秋实等公司重新签约,将旗下艺人的歌曲重新上架网易云音乐平台。 阅读全文
2022-01-05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5日 消息: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事由为发现该单位的网络系统存在可利用的网络安全漏洞共十九项,未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结果为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另外,近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20196 元、没收违法所得1515.82 元。 据悉,在 2021 年 6 月 3 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被抽检的标称广东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阅读全文
2022-01-04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4日 消息:外卖和快递员已经是如今关注度很高的职业,为了加强对这些行业的管理,从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对上海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执法工作。 2021 年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公安机关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号牌,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活动,应当悬挂专用号牌,快递、外卖企业应当监督驾驶人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从去年12月底至1月下旬,上海交警部门将对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行业的电动自行车核(换)发专用号牌,个人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申请和换领服务均可通过“上海交警”APP进行线上预约。 阅读全文
2022.01.02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月2日消息,近日,北京、上海相继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 北京市市发改委会同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并同步出台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将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实施,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线下10人以下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80元,10人到35人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60元,35人以上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40元;线上的班型,无论人数,均按照每课时每人次20元收费。需要注意的是,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 上海市发改委会同上海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线上班收费标准为20元/课时·人次;10人以下线下班收费标准为80元/课时·人次;10-35人线下班收费标准为6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线下班收费标准为40元/课时·人次。该收费标准自上海中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2022年2月17日)起施行。培训机构可以在上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此前,广州市发改委和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收费标准,10人以下班收费标准为70元/课时·人次,11-20人为50元/课时·人次,21-30人为40元/课时·人次,最低价格为31人以上班型的35元/课时·人次。按照该标准,也就是说,即便是“一对一”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也是按照10人以下的70元/课时·人次。不过,《通知》也明确,培训机构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通知,明确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寒假期间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关键期。各地在寒假期间要严格日常巡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令行禁止,要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阅读全文
2022.01.01 来源: IT之家 1 月 1 日消息,《家庭教育促进法》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通过,自今日(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正式上线运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举报平台,督促游戏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相关要求,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 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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