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工信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八大重点领域 2012/6/28 工业和信息化部27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并明确了八大重点领域。探寻多年的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之路亮起了“绿灯”。 电信业八大重点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早在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是对国务院上述文件精神的具体落实。“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将促进电信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电信业重点领域有: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 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促进宽带发展。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手段,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由选择,推动提高宽带接入性价比。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将引导电信企业将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的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委托民营企业第三方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促进专业化分工,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进一步明确对民间资本开放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IDC和ISP业务的经营活动。 五是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 六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引导基础电信企业积极顺应专业化分工经营的趋势,将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外包给第三方民营企业,加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七是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八是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开拓国际市场。 五项措施保障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 “要使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工信部负责人说。 《实施意见》为此提出五项保障措施。一是推动电信法制建设,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用户信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相关立法。“我国将加快出台试点办法和规章制度,抓紧研究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具体事项和试点办法,以及电信业务的申请条件、期限和程序等配套政策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发布,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这位负责人说。 二是加强对电信业的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中之重是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这位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的应用示范和引导,鼓励中小电信企业创新。 三是完善对民间资本投资电信业的服务。“工信部将积极履行行业管理服务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搭建与民间投资主体交流沟通的平台。同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为民间资本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推动民间资本在电信领域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对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为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争取公平的投资、贸易和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是加强指导和监督。“主管部门将督促电信企业遵守电信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民营电信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这位负责人说。 作者:刘菊花 郑舒杨   来源:新华网   阅读全文
工信部鼓励民资进入电信市场 2012/6/28 工信部6月27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八个重点领域,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进一步明确对民间资本开放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IDC和ISP业务的经营活动。 此外,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作者:陈静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阅读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来源:通信发展司 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的要求,促进电信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电信行业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为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鼓励和引导的重点领域 (一)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 (二)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促进宽带发展。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手段,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由选择,推动提高宽带接入性价比。 (三)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引导电信企业将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的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委托民营企业第三方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促进专业化分工,提升服务水平。 (四)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进一步明确对民间资本开放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IDC和ISP业务的经营活动。 (五)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凡具有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平等参与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不得设立其他附加条件。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引导基础电信企业积极顺应专业化分工经营的趋势,将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外包给第三方民营企业,加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七)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八)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开拓国际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电信法制建设,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用户信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相关立法。加快出台试点办法和规章制度。抓紧研究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具体事项和试点办法,以及电信业务的申请条件、期限和程序等配套政策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发布,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 (二)加强对电信业的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的应用示范和引导,鼓励中小电信企业创新。 (三)完善对民间资本投资电信业的服务。积极履行行业管理服务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搭建与民间投资主体交流沟通的平台。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为民间资本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推动民间资本在电信领域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为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争取公平的投资、贸易和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电信企业遵守电信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民营电信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阅读全文
工信部发布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 2012/6/27 17: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 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的要求,促进电信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电信行业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为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鼓励和引导的重点领域 (一)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 (二)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促进宽带发展。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手段,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由选择,推动提高宽带接入性价比。 (三)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引导电信企业将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的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委托民营企业第三方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促进专业化分工,提升服务水平。 (四)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进一步明确对民间资本开放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IDC和ISP业务的经营活动。 (五)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凡具有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平等参与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不得设立其他附加条件。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引导基础电信企业积极顺应专业化分工经营的趋势,将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外包给第三方民营企业,加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七)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八)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开拓国际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电信法制建设,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用户信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相关立法。加快出台试点办法和规章制度。抓紧研究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具体事项和试点办法,以及电信业务的申请条件、期限和程序等配套政策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发布,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 (二)加强对电信业的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的应用示范和引导,鼓励中小电信企业创新。 (三)完善对民间资本投资电信业的服务。积极履行行业管理服务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搭建与民间投资主体交流沟通的平台。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为民间资本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推动民间资本在电信领域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为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争取公平的投资、贸易和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电信企业遵守电信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民营电信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张棉棉   来源:中广网   阅读全文
2012-06-15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与往日一样,6月12日,家住杭州的吴先生点击“万家购物”网站,想查看“拖延”多天的返利是否到账。但令吴先生没想到的是,网站全页被一则金华市工商局和金华公安局联合发布的通告所覆盖。 通告称,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已被相关部门查处关闭。当天上午,浙江金华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包括公司董事长应建成及8名大股东在内的4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羁押。 “零成本消费”模式下的疯狂扩张 两年前,总部位于浙江金华的“万家购物”网站还鲜为人知。短短两年时间,“万家购物”就获得了爆炸式的增长。 “万家购物”网站成立于2010年5月,由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立。当时,“万家购物”只是一家年营业额165万元的第三方导购网,而网站业务也基本局限在金华地区。 然而到2011年,公司年度营业额目标飙升到100亿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万家购物”编制了一个诱惑性极强的销售返利模式。 按照“万家”的返利模式——商家加入到“万家购物”,所销售的商品就成了返利商品,商家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万家购物”。如:加盟商销售了1000元商品,就必须拿出160元上缴给“万家购物”。而“万家购物”承诺“每天拿出消费额的10%给累计消费满500元的会员均分。” 对消费者而言,“万家购物”以每500元为1个分红权,消费者累积消费达到500元,就可以得到1个分红权,1000元就是两个分红权。以此类推,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如果消费了500元,一天可能收到1元,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从理论上讲,500天后,消费者便可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成本消费”。 为此,“万家购物”还打出非常具有煽动性的宣传广告口号,如“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消费=存钱=免费”、“消费500返500,消费1000返1000”等,声称注册网站商家、会员、代理商都免费,返还满100元可以提现,并通过给所谓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分别支付销售额的1.5%、0.4%、0.2%的佣金。 “万家购物”以此在全国各地拉拢吸纳加盟商和会员,其诱人的返利模式吸引了众多网购用户和商家,行销规模在两年内迅速扩张,从2011年7月开始,“万家购物”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增加。到今年5月底,“万家购物”在全国2300多个县区设有代理点,实体联盟店遍布全国2300多个县市,共有9.4万多个加盟商,拥有分红权的高级会员70多万人。 而据不完全统计,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平台营业额累计则达到290亿元。 “万家购物”作为这一销售模式的创始者,也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购物返利网站。 “消费返利”异化为“投资返利”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很大的蛋糕,但这种返利模式是建立在公司销售业绩不断增长的前提下的。”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诚华说,“实质是以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随着业务的急剧扩张,各种风险日益显现。” 浦江刘女士是较早加入“万家购物”的,她说:“开始还有点怀疑,试着投了1万余元后,发现真的每天都能收到几百元返利,于是深信不疑。” 从返利中尝到了甜头,刘女士不仅自己在“万家购物”上消费20余万元,还把周围的亲友介绍去了“万家购物”。 “只要交纳16%的交易税费,万家就会默认发生了交易,同时‘承诺’将100%的金额逐步退还给自己。”渐渐地,刘女士和亲友们发现不买东西通过“万家购物”就可以直接套利。“哪怕扣掉取现的税费,哪怕每个积点经常一天分不到一块钱,我觉得收回本金肯定没问题,后面有大把的红利等着分。” 为了提高效率,她干脆就舍弃了购物的环节,直接缴纳“佣金”,回报率也高了不少。刘女士表示,其实“万家购物”上的不少商品实际价格比普通商店的价格要高不少,“之所以投入重金,看重的还是投资回报。” 类似刘女士,一些商家为了获取高额回报,开始钻起返利购物模式的漏洞,干脆放弃购物环节,直接缴纳16%的“佣金”,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 “这样一来,所谓的‘返利销售’名存实亡,变成以‘抢会员’为目的的虚假销售,类似非法传销中的‘拉人头’”。金华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任建生说,“消费返利”也变成“投资返利”,网站则从“返利促销”逐渐成为“返利投机”的金融游戏,直至涉嫌传销。 更为严重的是,金华市官方披露,“万家购物”在给高级会员返利的同时,还出现了团队计酬现象。“万家购物”网站设有不同级别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等,每一级代理(商)都可根据自己吸纳加盟商的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佣金。 “高额的佣金刺激各级代理(商)不断鼓动新成员加盟。这使得加盟行为实质上成了‘拉人头’,用后来加盟者交的佣金去堵前面返利的窟窿。” 陶诚华说。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从今年2月15日起,“万家购物”坚持每个积分权每天分红1元的促销活动,大约每天亏损600万元,到5月25日,累计亏损超过6亿元,而公司账面资金仅有3亿元。 任建生说,“万家购物”实质变成穿着电子商务经济外衣、换上高科技内核的新型网络传销行为,“消费返利”变为“投资返利”,清晰地透露出“金融传销”的影子。 营销创新从“实惠”变“骗局” 本报记者在“万家购物”所在的创新大厦看到,公司已被贴上封条,创新大厦外还拉上了警戒线。据金华市公安局通报,金华市政府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开始做好“万家购物”相关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同时敦促各方做好债权债务登记。 金华市公安局相关人士称,“万家购物”网络传销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十分恶劣。“由于该案涉及面广,人员众多,相关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返利销售作为一种令多方受益并被行业看好的商业模式,近年来,在各种商业场合风生水起。依据从2010年年底逐渐发展起来的“返利购物”模式,网站消费者只要通过返利网站的连接登录网上商城,进行购物就可以获得相应返利,其诱人的模式在诞生之初,也被认为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创新。 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发布的《2012中国消费返利模式调查报告》显示,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以“消费返利”为经营方式的企业组织已经达到2000多家,“消费多少全额返还”的企业也已经达到近1000家。“我国参与到消费返利经营模式中的代理商、商家会员、消费者会员人数已经超过3000多万,并且随着这种经营模式的线上推广与线下发展,参与人数快速扩张。” 业内人士认为,在返利模式下,返利网站以返利的形式将部分利润让给消费者,能给用户带来实惠,网站则是通过促成交易赚取佣金,商家则通过返利网站达到薄利多销的效果,达到三方共赢。 但近来,返利购物网站却因多家网站涉嫌网络传销屡屡被推到风口浪尖。在金华“万家购物”被查之前,各地已有多家此类网站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在此前,江西“精彩生活”、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先后崩盘,温州“百业联盟”董事长郭传志、福州“百分百返利网”负责人姚建清相继携款“跑路”。 返利购物网站也因此成为舆论焦点,也引发了大家对这种新型购物模式的质疑,一个原本以消费为导向的电子商务工具,演化成了一个套利和传销的平台。 有市场不可控、会员投机赌博心理浓重、企业监管不力等因素,不论是个别网站通过“返利消费”的旗号进行网络传销,还是正规返利网站的返利漏洞,有专家认为,都充分暴露了我国在返利购物市场监管方面空白,急需出台相应的监管条例更好地规范市场发展。 本报杭州6月14日电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董碧水) 阅读全文
浙江万家购物“返利销售”为何崩盘?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方列         近来,一些号称购物返利的商业网站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崩盘事件,其中以浙江“万家购物”网站最有代表性。          6月12日,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方面获悉,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当日被相关部门关闭查处,企业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作为全国最大的所谓购物返利网站以及这一销售模式的始作俑者,“万家购物”的被查处,向社会传递了哪些信号?          从165万到100亿:以购物返利名义进行传销?          “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不花钱购物的时代终于来临了!”这是众多购物返利电子商务网站的宣传口号。在“返利销售”推动下,短短一年时间,中国购物返利电子商务网站呈现爆炸式增长。          据了解,总部位于浙江金华的“万家购物”网站成立于2010年,当初“万家购物”只是一家年目标营业额165万元的第三方导购网。然而到2011年,公司年度营业额目标飙升到100亿元。          到今年5月底,“万家购物”已在全国2600多个县区设有代理点,实体联盟店遍布全国2300多个县市,共有9.4万个加盟商,182万名会员,其中拥有分红权的高级会员70万多人。         如何获得爆炸式增长?据称秘诀是超高回报的“购物返利”,而实际上这恐怕只是一个噱头。         按照“万家购物”的规定,加盟商向消费者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万家购物”,“万家购物”承诺“每天拿出消费额的10%给累计消费满500元的会员均分。”         对消费者而言,“万家购物”以每500元划为1个分红权,消费者购买500元商品,就可以得到1个分红权,1000元就是2个分红权。以此类推,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如果你消费了500元,一天可能收到1元钱,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从理论上分析,500天后,消费者便可能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消费”。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很大的蛋糕,但这种返利模式是建立在公司销售业绩不断增长的前提下的。”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诚华表示,“实质是以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随着业务的急剧扩张,各种风险日益显现。”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从今年2月15日起,“万家购物”坚持每个积分权每天分红1元的促销活动,大约每天亏损600万元,到5月25日,累计亏损超过6亿元。到5月30日,在这家网站参与分红返利的有效积分接近5740万个,累计或有负债287亿,而公司账面资金仅有3亿元。         据悉,各地已有多家此类网站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如江西“精彩生活”、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已先后崩盘,温州“百业联盟”董事长郭传志、福州“百分百返利网”负责人姚建清相继携款“跑路”。         疯狂猎取“会员”:电子商务旗号下非法传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最初被说成是一种电子商务的创新模式,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这种第三方导购平台被传销组织者利用,逐渐露出了“马脚”。         从2011年7月开始,“万家购物”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扩张。来自金华浦江的张女士表示,其实“万家购物”上的不少商品实际价格比普通商店的价格要高不少,她之所以投入重金,看重的还是投资回报。为了提高效率,她干脆就舍弃了购物的环节,直接缴纳“佣金”,回报率也高了不少。         类似张女士这样的会员,直接缴纳16%的“佣金”,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这样一来,所谓的“返利销售”名存实亡,变成了“抢会员”为目地的虚假销售,这与非法传销中的“拉人头”行为有何区别?         “虽然网站也发表声明要求严厉打击虚假消费,但实际上却为了收取更多的佣金一直在变相纵容。”金华市一位负责处理“万家购物”事件的工作人员称。         值得注意的是,“万家购物”在给高级会员返利的同时,还出现了团队计酬现象。“万家购物”网站设有不同级别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等,每一级代理(商)都可根据自己吸纳加盟商的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佣金。高额的佣金刺激各级代理(商)不断鼓动新成员加盟。这使得加盟行为实质上成了“拉人头”,用后来加盟者交的佣金去堵前面返利的窟窿。         以购物返利之名行投机传销之实 监管呼唤法律规范         近年来,返利网站大量涌现,购买商品只要通过返利网这个平台就能获得返利,十分诱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购物返利类网站大约有两千多家。         来自杭州的周先生这几天一直在为取回自己在福建一家“购物返利”网站上的“投资”四处奔波,周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看到“返利”来钱快,他前前后后已经“投资”了十几万,现在却无法取回,心里十分着急。“原来心里也有些担心,但是看到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有关部门都没有采取什么制裁措施,觉得应该还是安全的,所以就投了钱。”周先生说。         金华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大部分返利网站在初期合法的市场行为到后期演变为投资骗局这一过程中,是以购物返利之名,行投机返利之实,涉嫌传销,执法部门难以界定,国家主管部门对此也没有明确的定论,无法有效监管。         针对返利网站的现状,电子商务专家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各种商务运作模式也纷纷出现,电子商务必须以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为基础,返还消费者的利润必须有合法来源,必须在网站可承受力之内。         专家表示,不少打着新经济模式的违法经济行为,一般的公众很难分辨,这需要主管部门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及时主动对各种新生经济现象进行调查,防止社会隐患,降低风险。同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于返利以及新型电子商务类营销进行规范,让相关管理单位有法可依。同时对于不法返利类网站要进行集中整顿,让新型电子商务营销透明化、公平化。(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方列) 阅读全文
浙江“万家购物”涉传销47人落网 2012-06-13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近一个月以来,江西“太平洋直购”、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等一些号称购物返利的商业网站,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老板出逃和企业崩盘事件。6月11日,作为全国最大的所谓购物返利网站以及这一销售模式的始作俑者——2010年5月成立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下称“万家购物”),也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相关部门查处关闭。 昨天,浙江金华市政府召开专门新闻发布会明确“万家购物”涉嫌网络传销,截至12日上午8时,公安部门已经抓获该公司的47名涉案人员,并对其中25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公司董事长应建成在内的9名股东(公司共12名股东)。 另据了解,“万家购物”在短短2年间从零开始,截至目前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2350多个县(市)设有代理点,共有10.06万多户加盟商,拥有会员近195万名,其中具有分红权的高级会员达70余万人,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87亿元。 【查封】 两年交易额近287亿 董事长等47人被抓 2010年5月,金华永康人应建成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了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由此“万家购物”网站也同时成立,目前公司位于金华市李渔路1118号创新国际大厦11楼。 公司成立之后,通过推行购物返利分红模式,发展会员和加盟商。会员在网络、实体加盟商处消费,只要满500元就可参加消费返利。每500元为一个有效分红权,从第二天起每天返利一个积分点,满100元就可申请提现,返利累计达到500元后退出。公司承诺:每天将前一天会员在联盟商家和万家购物网消费总额的10%作为积分基数,平均分给每个拥有有效分红权的会员。 之后,该公司用“消费满500返500”、“消费=存钱=免费”、“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等诱惑性极强的“零成本消费模式”,对外进行宣传。短短两年间,公司业务发生了爆炸式的增长。 截至今年6月10日的数据显示,“万家购物”已发展加盟商10.06万户,拥有会员194.65万名,其中拥有分红权的高级会员70余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份的2350多个县(市)。网站参与分红返利的有效积分接近5740万个,网站累计交易金额高达287亿元。“万家购物”从起步发展到目前这个程度,仅仅用了两年的时间。 不过,这一切犹如一个巨大的泡沫,终究有破碎的一天。 11日上午10时,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华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前往“万家购物”办公场所对公司进行了查封。在大厦的门口也拉起了公安局的警戒线。早报记者以上楼拿东西的名义跟随几名“万家购物”员工前往11楼的“万家购物”办公场所。在该楼层,已经有不少政府公务人员负责对现场进行管理,对该公司的员工只允许拿回“杯子”、“玩具”、靠垫等私人物品,一些与工作有关的纸质材料等则不许带走。“现在这个案子还在办案过程中,这些材料可能涉及案情,是绝对不允许员工外带的。”负责现场管理的一名政府人员表示。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对“万家购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相关人员进行抓捕,截至12日上午8时公安部门已经抓获该公司的47名涉案人员,并对其中25人进行了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公司董事长应建成在内的9名股东(公司共12名股东)。 另据了解,截至5月30日“万家购物”收入总计为36亿元,返利为33亿元,账户余额为3亿元。“我们会对合法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拖欠网店货款和员工工资,将责令‘万家购物’所属的亿家公司及其股东依法清偿,财产不足的,按比例清偿,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监督。”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金华市对全市类似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已查明该市另有类似小企业23家,其中4家已停业关闭,尚未开展业务的有4家,其余15家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消费返利业务,该市已督促企业对不规范的广告宣传、返利行为进行整改。 【模式】 “零成本消费模式” 今年营业额瞄准千亿 “我对‘万家购物’这种电子商务的创新模式很有信心,我们是2010年7月份开始正式运行,2011年做了65个亿。2012年我们制定的目标营业额是1000亿元,接下来我们还要超过阿里巴巴成为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应建成今年3月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据了解,“万家购物”成立第一年定的目标营业额为165万元。不过,到2011年,公司年度营业额目标飙升到100亿元。 事实上,在“万家购物”出现之初,应建成就宣称这是一种电子商务的创新模式并对外推广。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6月10日该公司已发展加盟商10.06万户,拥有会员194.65万名,遍布国内31个省份的2350多个县(市),其中浙江省有区域代理商92家,金牌代理商487家,金牌代理203个,会员37.57万名,其中VIP会员14.35万名。 而其爆炸式增长的秘诀则是超高回报的“购物返利”这个噱头。 按照“万家购物”的规定,加盟商向会员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万家购物”。会员每购买500元商品,就可以得到1个分红权,1000元就是2个分红权,依此类推,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如果你消费了500元,一天可能收到1元钱,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从理论上讲,500天后,消费者便可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消费”。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很大的蛋糕,但这种返利模式是建立在公司销售业绩不断增长的前提下的。”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诚华表示,“实质是以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随着业务的急剧扩张,各种风险日益显现。”而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从今年2月15日起,“万家购物”坚持每个分红权每天分红1元的促销活动,大约每天亏损600万元,到5月25日,累计亏损超过6亿元。 另据相关部门调查发现,“万家购物”存在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和区域代理商等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会员骗取钱财。“公司在每个县发展一个区域代理商、若干个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公司给予区域代理商(特级金牌代理)该区域所有加盟商家销售总额和会员消费总额的1.5%作为佣金;给予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直接服务的加盟商家销售金额以及直接服务的会员消费金额的0.4%、0.2%作为佣金,并通过他们广泛发展会员和VIP会员。”相关办案人员透露。 有加盟商表示,其实“万家购物”上的不少商品实际价格比普通商店的价格要高不少,为了提高效率,干脆就舍弃了购物的环节,直接缴纳16%的“佣金”。这样一来,所谓的“返利销售”名存实亡,变成了以“抢会员”为目的的虚假销售,这与非法传销中的“拉人头”行为有何区别? 【说法】 太平洋直购、万家购物 均涉违规“消费返利” 事实上,金华市相关部门也发现了“万家购物”模式存在巨大的风险性。针对这一模式的风险,金华市有关部门曾多次发出消费警示,并对“万家购物”有关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持续调查整改工作。而在今年的5月25日,相关部门紧急叫停了“万家购物”的“一元返利”模式。 由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调查并撰写的《2012中国消费返利模式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以“消费返利”为经营方式的企业组织已经达到2000多家,消费多少全额返还的企业也已经达到近1000家。截止到目前,消费返利经营模式的总金额达到近10000亿元,其中以消费返利为名义的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组织涉案金额约为2000亿元,被投机炒作而导致市场混乱(演变成金融传销)的消费返利经营模式的涉案金额约为8000亿元,而理性的消费返利经营模式的金额不足百亿元。参与到消费返利经营模式中的代理商、商家会员、消费者会员人数,已经超过3000多万。 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负责人凌云介绍,“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涉及违规‘消费返利’的企业中,‘太平洋直购’和‘万家购物’是两类典型的代表。” 以“太平洋直购”为代表的“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模式,要求代理商缴纳“保证金”,并通过发展渠道商,瓜分“保证金”获取报酬;有的通过网站后台,会员自由充值,然后按照数倍进行分期返还;有的在推广和发展过程中,诱导鼓励会员抛弃消费,进行投资行为获取报酬。 以“万家购物”为代表的“不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发展下线”模式,虽然不要求会员缴纳入门费,招募代理商也不需要缴纳费用,但这类公司提出的理念因为有较大诱惑力,被大量投机者演变成“投资返利”,已经背离了“消费返利”的本质,大量假消费、真投资的行为出现,致使这种模式混乱并变异成金融游戏,而且这类模式发展速度极快。凌云表示,“万家购物”这类模式,目前全国已经有“百分百返利”、“烧饼”、“返本一百”等近1000家公司模仿者,不过“万家购物”无疑是先行者和规模最大的。 “目前‘万家购物’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和金牌代理都存在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发展加盟商和会员,从下属各阶层的消费额累加计酬,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之规定,该行为涉嫌组织或参加传销,警方将依法予以刑事追究或行政处罚。”金华市相关负责人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VIP会员存在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参与网络传销活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加盟商、诚信商家等采用虚假交易等欺骗方法,骗取钱财的,将根据《刑法》第266条,依法追求法律责任。 内幕 满500返500得扣20%给万家购物 “万家购物”的返款每天打到会员在其网站开设的一个会员账户中,然后每个会员可以把账户的钱转入银行账户,在转账的过程中“万家购物”要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每次转1000元的话,会员银行账户实际到账只有800元,这个与宣传的“购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并不符合。 “去年7月份,有‘万家购物’的公司人员到我们店里来推广,让我们加入成为公司的加盟商。当时公司的人介绍,成为加盟商不需要付任何费用,只要每次消费时商家将销售额的16%交给他们,他们会以每消费满500元为1个分红权将消费金额在一定时间内全额返还。”金华一家经营家具的“万家购物”加盟商陈先生介绍,他了解到周边有一些商店加入了这个网络后,销售额上去很快。 随后,陈先生与“万家购物”签订协议,成为“万家购物”的加盟商。让陈先生加入的另一个原因是,在协议中明确,“万家购物”承诺所有风险由它来承担,商家在100%的返还上使用的是“万家购物”的发票收据,“万家购物”还特地在给消费者的承诺中写道:此活动和商家无关。“因为‘万家购物’这样写,所以许多商家觉得自己没有风险,也不管这是骗局还是真事,纷纷加入‘万家购物’。” 此后的时间里,陈先生向不少来店里购物的人推荐“万家购物”模式,他的朋友方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方先生称,他今年1月在陈先生的店里花4万余元买了一套家具,当时被告知这个返利活动,只要多交总额的16%(6000余元)就能返回全部款项,一时心动就加入了这个活动。“‘万家购物’的返款每天打到我们在该网站开设的一个会员账户中,然后每个会员可以把账户的钱转入银行账户,在转账的过程中‘万家购物’要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每次转1000元的话,会员银行账户实际到账只有800元,这个与宣传的‘购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并不符合。”方先生说。 方先生介绍,他加入“万家购物”后,开始几天返利都比较稳定,基本1个分红权1元,不过到春节前后出现大幅下降,一个分红权变成几角甚至几分,而且不是想取就能取的,当时他就担心钱回不来。“当时我就问开家具店的朋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他给我的答复是因为过年消费量降低分红就少了,过了年以后会恢复的。到了2月15日左右,每天的分红权返利又稳定在了1元钱,我心里舒坦了。” “2012年2月15日‘万家购物’推出‘一元返利’活动的原因,是公司的钱已经不多,希望能通过高返利的活动让更多人参与。”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12年2月15日,“一元返利”超高回报方案出台后,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扩张。而此时,不少会员和加盟商钻了返利购物模式的漏洞,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只需缴纳16%的“佣金”,形成虚假消费。其结果,“消费返利”变成了“投资返利”,而网站也从“返利促销”逐渐成为“返利投机”的金融游戏,直至涉嫌传销。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葛熔金) 阅读全文
2012年06月11日   生活消费   据媒体报道,继“ 福州百分百商城”之后, “温州百业联盟”“太平洋直购”等多家打着“返利”幌子的非法传销事件相继崩盘。随着此类传销组织真相浮出水面,上当消费者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同时,刚刚兴起的第三方返利导购行业也蒙上阴影。   近日,针对此次“非法虚假返利网站”崩盘事件,以返利网( 51fanli )为首的多家业内公司纷纷发表声明,指出“非法传销”并非“真正返利”。返利网( 51fanli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州百分百商城”、“温州百业联盟”“太平洋直购”等网站,都是打着“返利”的概念,本质上是“非法传销”,收取会费等变相收钱手段是其显著特征,与正规返利网站的返还现金和积分到账存在本质区别。   据了解,“返利”是近几年来一种新型的购物模式,以返利网为例,用户通过返利网进入到当当网、 1 号店等 400 余家电子商务网站进行购物时,可以获得返利网给予的现金返利或积分返利,当现金超过 10 元时即可提现,并在 1-4 个工作日内到账。用户获得的现金返利实际上是电商网站支付给返利网的广告费,而这一费用的支付比例高达 70% 。   业内专家表示,返利网的诞生和高速发展有其必然性,因为它一方面帮助用户发现并实现网购需求,另一方面,根据用户网购产品的成交量,将电商支付的广告费用按照返利比例返还给网购用户,让消费者得到真正的实惠和价值。据悉,近几年来,返利网站这种新兴的电商模式已经逐渐被人们认同,很多消费者愿意尝试使用返利网站,并受益于购物返利。   公开资料表明,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的返利网是国内返利导购行业的开创者。六年来,凭借良好的用户体验、千万级用户和千万级月返利额,成为国内返利导购行业市场规模最大、用户活跃度最高的“第三方返利导购”平台。   显然,近期发生的多起“利用返利幌子,从事非法传销”的事件对第三方返利导购行业的健康构成了显而易见的不良影响,致使多家正规的第三方购物平台声誉受损,行业市场秩序受到冲击。对此,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涉及个人隐私、以及具体现金的问题上,一定要慎重而行,切不可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因小失大。在选择返利导购网站时,更要提高警惕,建议考虑大型正规的返利网站。 (生活消费) 阅读全文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7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实名制、网站准入条件、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月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5城市试点推行了微博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对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民责任意识、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意见稿明确了使用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服务的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要求,规定在这个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或者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应当依照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其中,不完全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自这个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条件;逾期未达到规定条件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意见稿提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需要服务提供者具备特定信誉、特定条件。为此,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办网站规定了统一的基本准入条件。        工信部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适应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征求意见稿参照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现行办法有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期限作了调整,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所发布的信息和服务对象所发布的信息,并保存6个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并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意见稿还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用户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违反规定的,将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服务,直至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作者:刘菊花 郑舒杨   来源:新华网 阅读全文
2012/6/11 近日,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手机及移动互联网业界引起广泛关注。 该《通知》明确规定移动通信终端生产企业在申请入网许可时,要对预装应用软件及提供者进行说明,而且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终端中预置含有恶意代码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和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也不得预置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调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和信息泄露的软件。 目前,包括百度、阿里巴巴、奇虎360、盛大在内的互联网巨头均已宣布进军手机领域,并把自己开发的系统和应用预置到手机中。此外,还有大批手机厂商在出厂的手机中预装应用程序。而工信部此举,也被认为将对愈演愈烈的国内智能手机预装热产生约束力。 新时代弊病重现 在5月17日世界电信日这一天,艾媒网组织编辑按照用户的投诉去下载了一些智能手机软件的测试,结果发现不少恶意扣费的软件。 艾媒咨询CEO张毅向记者回忆道:当时,他们下载了一款山寨的植物大战僵尸软件,当用户手指“噼里啪啦”去打游戏屏幕上的怪物时,突然弹出一个窗口,用户根本来不及看上面是什么,就不小心点进去了。过了几秒钟,用户收到一条短信,提示自己已被扣掉几块钱。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些山寨“切水果”软件,当用户切水果切得正高兴时,冷不丁也会弹出一个窗口,让用户点进去然后被扣费。 而当他们向运营商投诉此事时,运营商的客服却反馈说,是用户自己点了应用中的某个条款才产生扣费的,无法进行受理。这就是一次典型的恶意扣费软件侵害消费者的过程。张毅指出,恶意扣费的超过5成是游戏软件。 此外,Android智能手机被认为存在较大漏洞,用户信息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盗用。比如当用户装上微信、陌陌这样的聊天软件,它就有权在你的手机底层植入一些东西,调取手机里的信息。这是一个天然的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这一漏洞设法收听用户的通话。 记者此前曾采访过一些Android的系统开发商,他们认为,这是Android系统存在的天然漏洞,系统开发商往往陷入两难境地:假如完全堵上这些漏洞,那么微信、米聊这些软件都无法使用,假如不堵上,系统肯定会有安全漏洞。 “这就好比在你家装修的时候给了别人一把钥匙,别人随时可以进来。”张毅指出。 随着联发科、展讯的智能手机芯片方案成熟,大批过去做山寨功能手机的厂商开始进入智能手机领域,这些厂商正把过去功能手机时代的恶意扣费玩法带到智能手机上,吸费软件、恶意软件开始多起来。 此前,功能手机上的恶意吸费软件也曾一度猖獗。在此之前的2010年12月,工信部就曾下发过名为《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其中规定要严格规范手机内置软件。 而本次工信部新规定的出台,则是首次对智能手机中的不法应用做出约束,目前该《通知》尚在征求意见稿阶段。 新规或“治大不治小”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的智能手机厂商出品的手机中恶意软件还并不多见,因此大厂商受到的影响并不明显。 “工信部新规可能主要是约束中小、山寨手机厂商,因为现在许多厂商把过去SP扣费的游戏规则都带到智能手机上来了。”在手机软件预装领域有丰富经验的高德副总裁郄建军指出。 郄建军认为,大厂商在操作上比较规范,如高德地图想要装入三星、摩托罗拉、华为这样的大厂商的手机就要经过许多测试,因为用户使用手机软件出了事,会怪罪是手机厂商的产品不好,带来很多麻烦,因此这些大型手机厂商在预装软件时相当谨慎,并会有比较严格的测试流程。 包括百度、阿里巴巴、360、盛大在内的互联网巨头们均宣布进军手机领域,并把自己开发的系统和应用预置到手机中,新规也可能对他们产生一定的约束。 “像奇虎360、腾讯这样的公司,他们的做法相对而言是比较规范的,而且他们之间的相互竞争,会对彼此的流氓手段进行曝光,彼此都会有较大压力。”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指出,因此新规对腾讯、360这样的大厂商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约束作用,因为此次通知给了他们一个明确的合法和违法的清晰界定。 在《规定》中,明确了手机厂商不应该预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但上海一家手机ROM厂商的CEO向记者分析道,如果仔细追究起来,市面上大部分手机软件都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到底如何界定是否违规?还需要工信部给出具体细则。 游云庭也认为,此次通知主要是为规范中小型手机厂商和其他山寨厂商的。但问题是,这次规定对小而散的厂商是否有实际硬性制约能力,还值得观望,因此本次工信部《规定》的出台,更多是“治大不治小”。他指出,在移动互联网刚刚起步的阶段,走出这样的第一步对之后的产业发展有帮助。 谁在夸大手机安全问题? 张毅认为,相比之下,手机出厂预装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不算多,反倒是刷机渠道和第三方应用商店渠道中的手机软件问题更多。 当用户拿到一部手机时,它的手机可能被刷了好几道——在国代那边可能被刷了一道,在省代那里被耍了一道,等到了手机卖场的库房,可能又被刷过一道。每刷一道,都有人试图通过预装软件赚钱,而这一过程,恰好成为恶意软件泛滥的土壤。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警告,要防止少部分厂商借机拿手机安全做文章,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 “我认为,有少部分厂商在故意夸大手机上的安全威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手机应用商店的CEO向记者指出,少部分手机安全厂商千方百计地想把自己的安全软件装到用户手机中去,以占领移动互联网的入口。 他表示,自己商店里的应用都会经过测试,并剔除那些存在吸费、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应用。“我们还向消费者承诺,假如消费者在我们这里下到了吸费软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我们商店承担。”上述CEO指出。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奇虎360就曾试图把自己的安全控件植入到国内一家大型应用商店中,对其中下载的每一款软件进行扫描,并由360负责认定哪一款软件是流氓软件,但被这家应用商店直接拒绝。 此后,360开始大规模推广“360特供机”,通过在手机出厂预装的方式直接占领用户手机中的安全领域,360的CEO周鸿祎在多个场合强调手机安全问题,并发布《中国手机安全报告》。 在不久前召开的移动互联网大会上,腾讯CEO马化腾也一再强调将来手机安全是个大问题,腾讯也推出了自己的手机安全产品,并有消息称,腾讯正试图和许多手机厂商合作,在手机操作系统中植入腾讯的安全产品。 腾讯移动安全实验室每个季度都会公布手机安全报告,提醒用户目前市面上手机病毒很猖獗。据该实验室的《2012第一季度手机安全报告》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的手机病毒软件包数几乎接近2011年全年的一半,而Android病毒软件包超过了2011年全年病毒包的3/4,而手机ROM内置和软件捆绑类病毒大幅攀升,占20%以上。 “实际上,手机病毒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厉害。”上述应用商店的CEO指出,因为目前手机机型相当繁多,且Android版本升级频繁,病毒要在不同机型间扩散远远比当年的PC困难。 作者:曾航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阅读全文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