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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监察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市发[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卫生厅(局)、法制办、新闻出版局、文明办、综治办、团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以网络游戏为重点,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现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 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低龄化、便捷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政策法规,近年来,学校和家庭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上网监督和管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日趋严峻的态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网瘾综合防治的批示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从网络游戏成瘾入手,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 一、总体要求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作用,以预防、干预、控制网瘾为主线,加强网瘾基础研究,抓紧明确网瘾干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网吧和网络游戏市场的日常监管措施,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以分步实施为原则,科学设置近、中、远期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长效防治机制,防控治并举,预防为先,实施综合治理;着力推动向基层延伸,拓展网瘾防治覆盖范围;着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家庭、学校的教育监护责任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近期目标:2012年至2013年,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推动出台本土化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明确网瘾干预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网吧和网络游戏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对网络游戏研发、运营单位的引导。 中期目标:开展网瘾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争取用2至3年时间研制有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瘾的解决方案;开展重点调查,为准确研判未成年人网瘾情况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对网瘾干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远期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的联动格局,有效遏制我国未成年人网瘾趋势。 二、工作重点 研制本土化网瘾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针对目前我国尚无符合国情的网瘾诊断测评量表的现状,要调动研究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的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防止由于文化和地域差异等原因在使用外来量表过程中而导致的误诊和误判。同时,开创性地开展网瘾预测工具的研制工作,在未成年人出现网瘾症状前进行有效的事前干预,减少网瘾危害,降低诊疗成本。 完善网瘾综合防治制度规范。按照综合防治的要求,重点围绕网吧、网络游戏、网瘾干预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的法制体系。要保持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压态势,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构建网瘾综合防治联动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长、学校、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从预防、干预、控制三方面入手,构建企业与家长、家长与学校、未成年人与社区、学校与学术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增加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多样性、丰富性、自主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区环境。 改进网瘾综合防治舆论工作。基于科研成果加强科学全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改变目前媒体多以网瘾的危害和个别严重案例为主的信息传播惯性,积极引导青少年关注和使用网络的正向功能。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依托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文化部牵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形成长效机制。 (二)开展网瘾综合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卫生、教育部门要依托精神卫生机构、高校等,开展网瘾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抽样调查,全面客观地研判我国未成年人网瘾情况,借鉴国外防治经验及做法,研制本土化网瘾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研究未成年人网瘾形成及发展机制,制定有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瘾的解决方案,提升我国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网络游戏市场监管。文化行政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文件要求,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切实履行好网络游戏管理职责,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进一步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落实“适龄提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为未成年人健康游戏提供良好氛围。公安机关要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的身份验证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实名验证工作提供支持。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对未经许可擅自运营网络游戏和运营未经审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的网站,依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对为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支付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四)规范网吧经营活动。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运用网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网吧用户消费时长提示功能。工商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对黑网吧要做到露头就打,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发挥学校、社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上网场所服务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文明上网环境。 (五)积极预防网瘾发生。综治、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要互相配合,重视发挥学校与家庭的积极功能和社区环境的教育功能,丰富青少年的社区生活,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网络,提高网瘾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 (六)提高网瘾干预及控制能力。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网瘾干预机构的性质,通过立法明确设置条件和管理规定。依法建立监管制度,公布批准的从事网瘾干预服务的机构名单,对违法设立的机构要及时整治,杜绝违法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网瘾干预机构的服务涉及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应当符合《精神卫生法》的要求。 (七)加大舆论宣传和结对帮扶力度。互联网信息办、文明办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扩大网瘾综合防治各项措施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良好社会氛围。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以及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的帮扶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健康上网的指导,结对帮扶有网络沉迷倾向的未成年人。 (八)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要依托各自的对外交流平台,针对未成年人网瘾防治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相互借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网瘾防治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未成年人网瘾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希望工程抓紧抓好。各级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要继续把整治网吧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网瘾综合防治工作组。 (二)加强协调配合。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纵向和横向的信息传递、情况沟通,做到信息共享、行动协调,努力形成整体防治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经费保障。网瘾综合防治工作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各部门要按职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阅读全文
2013-02-17 近日,文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 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低龄化、便捷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政策法规,学校和家庭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上网监督和管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日趋严峻的态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大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由文化部等十五部门组成的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从2012年3月份开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专家等各界意见,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决定从网络游戏成瘾入手,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 该方案明确了近期、中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并围绕目标确定了工作重点:一是调动科研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在未成年人出现网瘾症状前进行有效的事前干预,减少网瘾危害,降低诊疗成本。二是围绕网吧、网络游戏、网瘾干预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的法制体系。同时保持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压态势,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三是充分调动企业、家长、学校、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从预防、干预、控制三方面入手,构建企业与家长、家长与学校、未成年人与社区、学校与学术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增加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多样性、丰富性、自主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区环境。四是加强科学全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改变目前媒体多以网瘾的危害和个别严重案例为主的信息传播惯性,积极引导青少年关注和使用网络的正向功能。 阅读全文
2013-02-01 来源: 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2月1日报道:马甲文化CEO、重庆互联网从业者@罗渝 今日发布微博,称公司旗下论坛性质的网站“重庆生活网”因未前置办理BBS经营许可证被关闭。他还表示,在四川境内托管服务器的大量论坛类网站突然被关闭。 在罗渝此条微博的评论中,有站长印证了这一事件,据其表示,此前成都的空间服务商华夏名网的代备案端口近日被四川管局整体驳回,代备案系统瘫痪长达15天左右。根据站长之家查询到信息,重庆生活网服务器位于四川省遂宁市电信机房,属于主办方不再四川境内,但托管服务器在四川境内。 目前,重庆生活网(cqlife.com)网址已跳转至其他域名,但网站依然无法打开。不过截至发稿,记者尚未发现或收到其他四川境内论坛被关闭的消息。主办方位于成都、服务器同样放置在遂宁机房的成都吃喝玩乐网(52ch.net)向记者表示,他们论坛通过了BBS专项备案,现在可以正常打开,没有受到影响。 西部数码代理商2012年中旬的通知 此前有IDC发布消息,“根据我省上级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的文件要求,凡在四川开展电子公告发布信息的网站(主要是论坛)必须到各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通信管理局进行论坛专项备案。确保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相关专项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网站将被关闭”。重庆生活网此次被关闭,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据站长之家从多家IDC处获得的信息显示,2012下半年以来,工信部进行了全国性的整治虚假备案、提高备案准确率备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要求IDC必须在2012年底之前必须对已备案信息进行重新审核,包括网站接入信息和用户资料等。 工信部对抽查到的部分备案进行了重新审核 IDC消息称,站长需在11月28日以前修改操作变更备案信息,逾期不变更的,若管局抽查到备案信息错误:手机空号、电话停机、手机不是网站负责人本人的,接电话的人不知道网站备案的等,将视为虚假备案,网站会被关停,直到备案变更完成以后才能恢复,甚至备案号会被直接注销。 截至发稿,我们尚未联系到罗渝本人,也未接收到四川境内其他论坛因未前置BBS专项备案而遭关闭的消息。目前,主办方与托管服务器均不在四川境内的其他论坛,仍可以正常访问。 阅读全文
2013-01-23  来源: 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讯(孙实)1月23日消息,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从企业的运行模式上看,苏宁和国美初步具备了获得虚拟运营牌照的条件。   张峰称,工信部此前对转售企业提出若干条要求,其中包括要有长期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能力,要具备自己经营场所以及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还要建立一些客户的服务平台等等。   关于“现在都有哪些企业进行申请”的问题,据张峰介绍,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尚不到这个程度。 以下是张峰就虚拟运营商问题答记者问实录:   问:有一个问题问张峰司长,刚才您也提到了移动转售业务,苏宁、国美现在有望首批获得虚拟运营牌照,而且苏宁在获悉工信部发布试点方案的第一时间就启动了相关的准备工作,像苏宁、国美是否有望拿到第一批牌照?另外,第一批牌照的名单是不是已经确定了,现在有哪些转售企业有意向拿到牌照?还有您刚才说到现在大家拿牌照的热情还是比较高的,有很多企业都来报名,大概有多少家企业能说一下吗?   张峰:谢谢你的问题。刚才你讲到了苏宁和国美两个企业,这两个企业目前的运行模式,我们也认为初步具备了这个条件。当然,我们在征求意见稿里面也对转售企业进入这个领域的要求提了若干条,达到条件之后才能够申请成为转售企业。一是为了更多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项业务开通以后,由于面向的是广大公众客户,所以要有长期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能力,要具备自己经营场所以及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还要建立一些客户的服务平台等等,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我们欢迎积极申请。   关于第二个问题问到的现在都有哪些企业进行申请。目前此项工作进展尚不到这个程度。我们在研究移动通信转售试点方案时,广泛征求了基础运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包括各种电商,还有互联网企业等等,召开了若干轮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让他们对文稿提出意见和建议,这里面更多的是互联网企业,他们有意向参与移动转售业务。   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根据大家具备条件的情况,我们将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并发布,最后来决定。刚才已经讲了要求基础电信企业每个公司至少和两家以上合作,意思是不可以低于两家,多了不限,要根据企业相关情况和具备条件的情况来确定。谢谢你。 阅读全文
  2013-01-23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22日工信部公布2012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电信服务情况。通告称,2012年,电信服务申诉共63318人次,同比下降2.3%。其中,信息服务的申诉量同比下降41.2%,年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45.8人次,同比下降10.9%。  通告显示,2012年四季度,电信服务申诉15889人次,较上季度下降3.3%,季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11.5人次,较上季度下降5.0%。收费争议方面的申诉占总量的31.3%,较上季度下降1.1个百分点;网络质量方面的申诉占申诉总量的23.7%,较上季度下降2.2个百分点;服务方面的申诉占用户申诉总量的45.0%,较上季度上升3.3个百分点。  工信部表示,2012年各级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调解,处理及时率99%以上,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此外,工信部还特别提醒广大用户,在日常生活消费和互联网活动中,要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意识,在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邮件时,对于涉及个人信息采集行为的,应尽量向相关部门求证,严防不法分子窃取用户信息进行恶意欺诈,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3年第1号)  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服务基本情况  (一)行业健康发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2012年,电信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9亿户,同比增长9.4%,其中移动电话用户数超过11亿户,3G用户占比达到20%;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实现年度目标,使用4M及以上宽带产品的用户比例超过63%,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超过4300万户;通信村村通工程深入推进,全国新增通电话自然村1万余个,通宽带行政村1.9万个,通电话自然村和通宽带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95.2%和87.9%,开展信息下乡活动的乡镇比例超过80%,为100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和100所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建成并开通宽带上网。  (二)网络安全畅通,服务质量保持稳定。2012年,全国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行正常,本地电话接通率超过92%,长途电话接通率超过90%,各项主要指标符合电信服务规范要求,全国电信服务用户满意度稳步提升;应急通信保障有力,全行业累计投入应急值守人员76.9万人次、应急车辆16.9万台次,动用各类设备16.2万台次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救灾指挥和公众通信畅通,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全国电信资费水平稳中有降,宽带业务单位带宽价格同比下降超过30%。  (三)业务融合创新,助力小康社会建设。2012年,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发展迅速,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进程。全国已有320个城市投入3000亿元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城管、智慧e通等一系列信息化服务走进百姓生活;政府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已达70%,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试点开始运行,98%的行政村建立信息服务站,农村地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等领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电信用户申诉情况  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区、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通过申诉热线、政府网站等渠道,共受理有关电信服务的申诉63318人次,同比下降2.3%。其中,关于信息服务的申诉量同比下降41.2%,年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45.8人次,同比下降10.9%。  四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区、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通过申诉热线、政府网站等渠道,共受理有关电信服务的申诉15889人次,较上季度下降3.3%,季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11.5人次,较上季度下降5.0%。收费争议方面的申诉占总量的31.3%,较上季度下降1.1个百分点;网络质量方面的申诉占申诉总量的23.7%,较上季度下降2.2个百分点;服务方面的申诉占用户申诉总量的45.0%,较上季度上升3.3个百分点。  各级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调解,处理及时率99%以上,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三、电信服务监管情况  2012年,按照国务院纠风部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委,开展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专项行动。结合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对60多家电信企业营业厅、12个计费中心和客服中心等进行明察暗访;拨测抽查821家增值电信企业的1463项业务,对拨测中发现的15项服务和收费问题进行纠正,对用户反映较为集中的24项服务质量问题实施问责督办。  2012年,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电信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共依法查处存在侵害电信用户合法权益行为的企业65家次。其中,四季度查处14家次。 四、经营及消费提 (一)经营提示  1.各电信企业要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用户服务相关工作部署,保障各类服务渠道畅通,特别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冬季易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加强网络设施和线路巡查,确保通信网络运转正常,让广大电信用户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2.各电信企业要高度重视电信用户信息保护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把用户信息保护作为关系行业健康发展和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消费提示  春节假期临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在日常生活消费和互联网活动中,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意识,在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邮件时,对于涉及个人信息采集行为的,应尽量向相关部门求证,严防不法分子窃取用户信息进行恶意欺诈,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1月18日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1-18     行业:MMO游戏 2012年12月21日,初升的太阳穿透了来不及逃逸的几撇残云,连同一起粉碎的,还有玛雅人的末世寓言。有心人也许还记得,一位生活在中世纪的法国的医生——诺查丹马斯,也失败地预言了世界末日。要知道,这位“半仙儿”级的乌鸦嘴可是成功预测出了“路易十六的逃亡”、“希特勒的死亡”、“拿破仑战败”和“美国911事件”。 在这之后恐怕地球上再没有人敢预测世界末日了,或者新秀预言家也可以学习前辈,把末日的时间定在自己死后很多年——当人们发现预言不准的时候,却已经忘了预言者是谁。 作为观察者,我们不做预言,只是对2013中国游戏市场的热点做大胆猜想,权当是为新一年的游戏市场开启一个好兆头吧。 猜想一:移动游戏的春天 终于见着回头钱儿了!尽管在移动游戏领域打拼的先行者仍保持着九死一生的概率。但终于有一些成功作品浮出水面——《忘仙》、《神仙道》等作品月收入均超过1000万。随着智能机的普及和人们付费习惯的日渐形成,还将有更多优秀的移动游戏作品加入到“月入千万俱乐部”。届时,移动游戏将迎来真正的春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收入较高的几款手游作品均是以早期端游的方式呈现在手机上的,而付费也大都借鉴了端游、页游的模式。除了移动游戏市场上的“土著”创业者与创业公司,大型网游企业与页游企业也纷纷加入。完美、盛大、巨人等大型网游企业已经开始或者即将展开该项业务,可以预见,2013年移动游戏市场必将迎来更多高水准的作品。 猜想二:页游市场到顶了? 2011年,页游火了。50亿的市场收入水平,让这个原本只是游戏市场补充的“小家伙”,开始朝着能独当一面的“大块头”成长。更多的创业者加入这一市场;多家大型客户端网游企业开启相关业务;年内市场总额翻番的目标……一时间,页游市场上风生水起。 2012年网页游戏市场似乎并没有朝着人们预期的方向发展——多家机构已经提前预测,页游市场突破百亿无望;以网页游戏为基础业务冲击上市的公司无一例外地遭遇了搁置或驳回;昆仑万维、乐港等几家老牌企业业务遭遇瓶颈……这还不算大量收入的重复计算以及比大型客户端网游低得多的利润率。 一直以来,网页游戏都存在着产品生命周期短,风险高,利润率低等隐患,被这些隐患爆发出来击垮的企业不在少数。 中新游戏分析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副主编王旭认为,2013年网页游戏市场的增长速度将放缓,突破百亿是比较现实的目标。 猜想三:客户端市场,在沉默中爆发 尽管总量仍然保持递增,但大型客户端网游占整个游戏市场份额在不断缩小。我们在为中国游戏产业多样化发展鼓掌的同时,也为传统大型客户端网游捏了一把汗——这代表了第一批玩家最早接触的联网游戏形态。 一直以来以榜样的形态屹立不倒的《魔兽世界》,在过去的2012年遭遇到了连续的玩家下滑,年中暴雪发布的财报显示,《魔兽世界》单季度即流失玩家110万。《熊猫人之谜》的推出一定程度上拉动了玩家的回流,但大势仍然在下滑。 国产网游的高收入作品,仍然集中在《诛仙》系列、《传奇》系列、《鹿鼎记》、《完美世界》等老牌游戏。2012新推作品中,除了《神雕侠侣》、《画皮2》等少数黑马表现优异外,多数作品依然是“见光死”的状态。而多款被市场寄予厚望的大作纷纷压后推出。2012也被看作是客户端网游市场沉默的一年。 沉默也应当被看作是黎明前的黑暗——在老玩家流失的同时,移动游戏与网页游戏也为客户端网游培养了更多的潜在用户。这些用户在习惯、并喜爱联网游戏的同时,必将追求更精美、更具可玩性的作品。2013年,一批真正拥有“次世代”水平的大作即将与玩家见面——《笑傲江湖》、《圣斗士星矢OL》、《七龙珠》、《剑灵》……客户端市场,即将在沉默中爆发。 猜想四:中国成网游出口第一大国? 这是一条看似有些“阿Q”精神的猜想。据《2012年1-6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12上半年,中国自主研发PC网络游戏海外出口实际销售收入为11.3亿元人民币,呈持续增长态势。业内人士分析,全年出口收入有望突破30亿元。 相对于韩国占据总体市场份额一半以上的出口额,这组数字就显得有些小巫见大巫了。同样,美国网游海外出口额也在中国之上。 中国成网游出口第一大国并非天方夜谭。首先,近几年中国网游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预计2012年增速依然会在50%以上。若2013年能够保持这一态势,则赶超韩、美将成为现实。 其次,从“散兵游勇”到“规模化输出”。在经历了中国网游企业纷纷出海圈地的时代之后,领军企业完美世界凭借在海外市场上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开拓的渠道资源,搭建起国内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网络游戏进出口平台——PWIE(Perfect World Import & Export Platform ,“完美世界海外进出口平台”),为国产精品游戏搭建了走出国门的“高速公路”。 第三,国内企业的全球化发展方向。除了完美、盛大、金山等老牌企业开始在全球市场上精耕细作,一些新兴企业也在积极拓展全球化业务。趣游、昆仑等页游新贵也在积极扩大海外业务的份额。这也标志着中国网游企业全球化发展脚步正在逐渐加快。 猜想五:权威媒体对网游全面解禁? 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的通知》,对电视网络游戏节目亮出了红牌。自那是起,网游在权威媒体中大都以洪水猛兽的形象出现。网游类节目也从各大电视台中销声匿迹。 近年来,随着网游行业的不断规范与成熟,媒体与社会大众开始更客观地了解到网络游戏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价值以及巨大的经济效益。随着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号召的发出,网络游戏也成为了国家重点扶植和发展的对象。 2011-2012年间,以完美世界为代表的优秀原创网游企业开始频繁亮相于央视《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等权威媒体的和新栏目。2012年10月10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专题新闻——“喜迎十八大 变化?十年”,以完美世界为案例,对中国原创网游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报道。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还专门针对该事件撰写微博,对中国网游事业发展给与鼓励。 此外,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各地方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均开始大篇幅关注报道网络游戏市场,更有多款游戏广告出现在各大卫视。有消息称,2013年,网络游戏相关电视节目也将解禁,届时,网游市场将受助于前所未有的正舆论导向。 猜想七:游戏最热求职行业 当《非诚勿扰》人气超高的空姐唐静,又一次对向她表白的男嘉宾说不时,人们大都惊讶这位男嘉宾竟然暗恋了唐静7年,也有人注意到,这已经是2012年至今第七位游戏行业从业者踏上非诚勿扰的舞台。记得2008年前后,奥运会使得体育相关求职意向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如今,国家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的政策也使得游戏行业的求职选择异常火爆。 更多人才加入到文化创意领域,离不开领军企业的推动。腾讯游戏主办的2012 “next idea——腾讯互动娱乐校园创意大赛”以30余所重点高校为基地,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发掘“创意达人”,获奖者将最高获得高达30万的创意梦想基金。活动还邀请了谭盾、蔡志忠、陆川、Michael lau等多位大师进校园开设讲座,分享他们在各自专业艺术领域中对创意和创新的思考。 无独有偶,完美世界也举办了完美未来之星创意大赛,该项赛事面向全国所有热衷创意的在校大学生及所有心怀创意梦想的各类人才展开,以挑选并展示其优秀创意作品为主要目的而举办的赛事。完美世界联席CEO萧泓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赛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把培养创意人才推到比较前沿的地方,同时发掘更多创意人才。这个行业需要有一些领先的公司能够站出来,做一些正面的事情。完美世界就是希望能做成这样创意产业的标杆企业。 通过国家政策与领军企业的双向发力,可以预见,2013年,以游戏为代表的创意文化产业,将会成为整个社会最热门的求职领域之一。 猜想八:跨平台技术元年 今天,游戏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游戏厂商已经无法成天将玩家禁锢在电脑前。而玩家要求更随性的娱乐环境。这也催生了移动游戏的成长与网页游戏的爆发。 无论传统客户端网游企业,还是当下大热的页游企业,亦或是朝阳般新生的移动游戏企业,都开始了跨平台技术的尝试。很显然,这不但能为自己的游戏带来更多的潜在用户,而且可以为已有用户提供更便利的游戏条件。 所谓的跨平台,并不是简单的版本移植或数据打通,同一款游戏必须提供适应于不同平台的游戏方式,才能带给玩家更丰富的体验。这也使得2012年叫好声不断,却并无一款真正的跨平台产品面市。 2013年将会是跨平台技术发展的元年。我们假想真正意义的跨平台产品将会与大家见面。这不是无根据的揣度,毕竟网易、盛大等龙头企业,在2013年的新品曝光之初就提到了将采用跨平台的架构。 猜想九:掌上游戏机的灭绝时代 尽管不愿意接受,但我们必须承认,掌机灭绝的时代已经到了。最明显的一个标志就是棋手——PS Vita的失败。 尽管融入了多项高新科技,但这款号称“次世代”掌机的玩意,在发售后数月仅卖了不到300万台,这也让原本盯着索尼掌机出大作的游戏开发商们失去了积极性——时值今日,有限的玩家还在玩着《神秘海域》、《重力眩晕》等几款首发游戏。索尼高管不再公布PS Vita的分阶段销量,这些数字对掌机王者索尼来说,是耻辱。 我们不能忘记另一个掌机巨头任天堂,3DS在日本仅用2个月的时间就在销量上超越了家用主机PS3。3D版《怪物猎人》更是让不少铁杆怪物迷为了这一款游戏购入该款掌机。但大型游戏显然不是3DS的业务重点,其表现优势更多地集中在休闲类,玩家年龄层也较低。这就造成了与各类平板电脑与智能手机的对位竞争。内容的丰富程度与实用性,已经决定了3DS无法赢得这场战役。 有理由相信,2013将是掌机开始退位的年份。已经在家落灰的PS Vita与3DS,将成为我最后的掌机收藏品。 猜想十:全民游戏时代 关于这点猜想,很简单,看下面三组数据。根据《2012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1-6月)》 2012上半年,中国PC网络游戏用户数达到1.2亿人,比2011上半年增加了4.6%。预计到2012年底,客户端网络游戏市场用户人数将达到1.26亿人。 2012上半年,中国网页游戏用户数达到2.05亿人,比2011上半年增加了27.7%。预计到2012年底,网页游戏市场用户人数将达到2.30亿人。 2012上半年,中国移动网络游戏用户数达到0.78亿人,比2011上半年增加了70.9%。预计到2012年底,中国移动网络游戏用户人数将达到0.98亿人。 尽管不能将上述三者数据简单叠加,但分析认为上述三块人群重叠度并不大,且这还不包括单机游戏、棋牌等休闲游戏用户。我们可以大胆预测2013年,中国游戏玩家数量将突破5亿,接近总人口的一半。十年前,游戏玩家只是对这一小众群体的称呼;十年后,全民游戏时代即将来临。 阅读全文
  来源:艾瑞咨询           作者:分析师 王亭亭   2012年中国网络经济的发展风起云涌、推陈出新,在这一年里,营销、电商、视频、游戏等行业在技术、资本、市场等因素综合作用下,不断做着“量”的积累。在2013年,这些“量”的积累即将迎来“质”的改变。在此,艾瑞咨询从如下八个方面为您预测2013年中国网络经济的核心发展趋势。 1、阿里京东2013年成功上市,电商竞争大局将定 2013年,随着中美相关监管机构和组织意见的统一,不同公开资本市场上市差异性的降低,中概企业资本的春天不会太远。电商行业最大的阿里集团和京东商城将启动上市工作,随之中国电商市场竞争格局也将确定。 2、传统行业全面拥抱电子商务 O2O时代下,传统零售业和传统服务业全面拥抱商务电子化,移动商务、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将进一步加速这一进程。2013年,“电商搭台,传统唱戏”的时代即将到来! 3、视频、电商企业步入盈利拐点 视频和电商是两个对资本需求量极高的互联网行业。随着相关成本和费用的调整,自身价值的进一步认可,以及企业生存压力的增大,2013年“开源节流”的视频和电商行业即将迎来部分企业阶段性盈利的局面。 4、互联网广告规模超电视 互联网广告的交互性、精准性决定了电视广告所不可能拥有的成长潜力,短短十载,互联网广告之于电视广告已经完成了弄潮、仰视的阶段。2013年互联网广告规模预计超过1000亿元,接近电视广告同期的规模,比肩和超越的时刻即将到来! 5、模拟信号人机交互时代悄然来临 Siri、Google Now、微软翻译等语音技术让人耳目一新,Google glass令人眼前一亮……模拟信号人机交互正在逐步颠覆生硬与复杂的数字信号交互方式,成为将来主流的交互手段。国内的腾讯、百度等企业也在快速进行类似布局,相信2013年,国内用户人机交互的体验会有质的提升。 6、主流互联网应用移动端流量过半 2012年,部分互联网应用移动流量已经过半,如微博、大众点评等,百度搜索的移动流量占比也达40%.展望2013年,主流互联网应用移动端流量占比将全面过半,巨头在移动端的各项服务被大量用户认可,中国移动互联网时代真正到来! 7、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走出混沌 移动广告、移动游戏是目前移动互联网最受期待的商业模式。2013年一方面零售及各类服务业与移动互联网的结合更为紧密,移动营销为此类广告主带来的特有效果将被数据证明,这会加速移动流量的广告变现;另一方面游戏也将有望成为移动流量变现能力最强的方式之一。 8、掌机、主机逐步被手机游戏取代 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的来临和普及,不断改写着游戏终端的形态。掌机、主机面对性能愈加强大、功能愈加综合的手机终端,只能接受被取代的命运。2013年,手机游戏将迎来属于自己的时代。 阅读全文
2013-01-21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 中国文化报讯 (记者郭人旗)1月17日,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仲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当前文化市场已呈现过剩和短缺并存的局面,文化市场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主渠道,部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现同质化,但高质量文化产品仍然供不应求。 当前文化市场在经营主体迅速增长、文化产品和服务极大丰富、文化市场影响力逐渐扩大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一是跨界融合催生新业态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过多年发展,逐渐从单一的上网服务场所向以上网为基础的多元化运用平台方向发展,旅游演出成为演出业与旅游业跨界融合的亮点,网络演出拓展了传统文化传播渠道。二是大资本投入与国际化改变市场版图。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全国已建成和将建成的大剧院在40家左右,总投资规模预计在320亿元以上;社会资金开始涉足演出领域,更多的金融资本、银行、民营企业成为投资艺术品的新兴主体;演出公司逐步进入国外演出市场,网络游戏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三是产业链动作与规模化经营提升市场影响力。网吧连锁化经营方兴未艾,网吧连锁率从2006年初的不足5%提升至目前的近40%;演出院线开启了演出场所规模化经营之路,全国规划和建设的演艺集聚区近10个;传统的演出团体、经纪机构、票务公司、演出场所逐渐融合。四是微创意开辟了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新天地。以网络平台为主,个人创意得以市场化;以小话剧、艺术工作室为主,多样化的个性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据介绍,在过去的一年中,文化部积极开展法规建设,起草《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出台《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移动游戏发展联盟、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成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自律中的作用;推行文化市场区域一体化建设和文化市场诚信建设,培育、涵养文化市场,关注文化市场中的新业态,积极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取得明显成效。文化部今年将正式出台《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推动演出经纪人员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发行及交易秩序。同时推动全国娱乐、艺术品等行业协会的筹建,启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起草论证工作,并着手研究解决艺术品市场评估鉴定难、拍假售假多发等方面问题,逐步建立文化市场管理评估机制。 会议总结回顾了2012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文化市场管理取得的成绩,并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文化市场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的组成部分,在管理目标上,要确保健康、安全与发展繁荣。在管理品质上要坚持依法、高效、透明的原则,推进一体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要求,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格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大力繁荣文化市场。 会议还对2012年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中涌现出的50个先进单位、100个优秀个人及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重大案件办案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以及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阅读全文
2013-01-21 本报讯 (记者郭人旗)记者从1月18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文化部将用5年左右时间打造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及服务平台,形成全国文化市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统一的业务关联平台、统一的应用集成平台和统一的技术支持平台,实现对各门类文化市场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为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感知化、互联化、智能化水平,实施更为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部决定大力推进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动信息化应用,通过信息化促进流程规范、业务衔接,通过网络化实现管理协同和信息共享,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及服务平台。该平台基础支撑设施将由文化部部级中心平台和各省级(分中心)平台两级构成。 据介绍,该项工程目前已争取到财政部2亿元资金的支持,明确了“1511”的建设目标:一个门户网站即中国文化市场网;五大业务功能,即市场准入、动态监管、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决策支撑;一个应用服务软硬件支撑平台和一个文化市场信息资源库。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工作已于2012年启动,包括开发行政审批系统,对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全部52项业务150项业务流程进行了统一梳理;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网上办事大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开发以数字水印技术为核心的网络音乐动态监管系统和以网络爬虫技术为核心的网络游戏动态监管系统等。 阅读全文
2013-01-17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 在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上,文化部正式公布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这也是文化部连续第六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评出的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分别为:安徽省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游戏“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江苏省扬州市谢某某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国家一级文物案;上海颠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从事《手机三国》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活动并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案;四川省广元市“2.12”李某某等盗掘元坝系列古墓葬案;福建省泉州市黄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案;贵州省贵阳市“5.16”谭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和贩卖淫秽音像制品牟利案;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学出版活动案;浙江省金华市陈某某等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江苏省常州市星吧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音乐作品案;天津市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从事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据介绍,2012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向文化部上报了647件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根据上报案件的创新性、典型性、指导性及示范性,综合考虑市场门类、地域、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经过层层筛选,文化部最终评出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内容涵盖音像、图书、文物、艺术品、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七大市场门类,均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及社会影响力。其中,涉及互联网的案件有5起,占到总数的一半,包括手机网络游戏等新型案件。涉及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有5起,侵权对象遍及音乐、游戏、影视、文学和艺术品。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有6起,其中最大案值320余万元,16人被判刑。 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并逐步显现出体制机制的优势,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围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核心任务,以大案要案为抓手,查处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有效整顿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从各级上报的执法数据看,2012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217.6万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610.0万余家次,责令经营单位改正14.5万余家次;全国共受理举报3.4万余件,立案调查5.7万余件,移交案件3256件,办结案件5.1万余件;全国共警告经营单位11.6万余家次,罚款19321.7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336.2万余元,责令停业整顿1.5万余家次,吊销许可证305家。 从各地上报的重大案件看,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广泛涉及不同门类,执法重点比较突出。各地办理的重大案件分别涉及娱乐、演出、网吧、文物、电影、音像、书报刊、印刷、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动漫、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各个文化市场门类。其中,音像、书报刊、印刷等领域的案件共378件,约占总数的58.4%;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等网络文化领域的案件共78件,约占总数12.0%;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案件共70件,约占总数10.8%;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领域的案件共64件,约占总数9.9%;演出、文物、电影、艺术品、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其它类型的案件共57件,约占总数的8.8%。即使是同一市场门类的案件,还涉及不同的案由,不同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应当说,2012年各类型案件分布较分散,全面涵盖了综合执法的各个领域,充分展现了统一综合执法的成效。其中,新兴领域的网络文化案件超越传统文化领域的网吧案件,位居第二。同时,出版物及娱乐市场的案件比重较2011年有明显提高。这些变化表明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重心对当年的文化市场主要任务和社会热点进行了积极回应。 二是网络案件办理日趋成熟,办案积极性大幅提升。2012年,文化部充分发挥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和网络执法协作小组的作用,对网络游戏、网络动漫以及网络音乐等重点领域进行网络巡查。开展两批网络文化市场案件以案施训工作,确定19个网络文化市场案件牵头单位,督办28个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同时,部署了3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查处工作,对331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67家动漫网站以及112家网络音乐网站进行查处。从全国的网络执法情况来看,呈现的特点有:第一,全国办理过网络文化案件的省份已达到23个,其中超过10件以上网络文化案件的省份已达12个,各地对网络执法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大;第二,各地办理的网络文化案件中由文化部直接下发查处名单案件所占比例从2011年的30%下降为16.1%,各地办理网络文化案件的主动性有所加大;第三,各地办理网络案件的案由经统计已达28个,尤其是对网络游戏的执法,基本覆盖《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所有规范条目,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已经从起步阶段日渐走向成熟。 三是逾六成案件涉及侵权,保护知识产权已成常态。在2011年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2012年文化部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按季度确定打击侵权假冒计划及重点工作,针对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侵权盗版情况较为严重的领域,部署协调各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重点打击。此次各地上报的647个案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达392个,约占总数的60.6%。同时,十大案件中涉及侵权的案件占半数。由此可见打击文化市场的侵权行为已成为各地综合执法机构的常态化工作。 四是逾半数移交司法,行政与刑事衔接更为顺畅。从上报案件看,不仅办理质量明显提高,显示出市场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手段更加多样。而且,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涉案财物数额巨大、涉案人员较多、涉及地区较广等的案件,分别由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上报的647起重大案件中,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已经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的有325件,约占总数的50.2%。 附件: 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一、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游戏“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 2012年1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项某某等25名涉案人员均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70万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至此历时1年多的“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终于落下帷幕。 2010年10月11日,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提供《传奇》游戏等“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根据举报线索,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前期的证据锁定和分析比对,初步证实其涉嫌存在侵犯上海盛大游戏公司《传奇》著作权行为,并于10月16日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查处。经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上海盛大游戏公司许可,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公开大肆招揽客户,主要从事“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侵犯了上海盛大公司的著作权。鉴于该案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有较大数额的往来交易、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向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进行了刑事案件移交。 经过补充侦查,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于2011年1月1日作出刑事案件立案,并由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和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成了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案件调查,专案组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盛大游戏公司授权许可,在网上购买仿制盛大游戏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大型网络游戏《传奇》的“私服”源程序,并进行修改后在网上兜售,且为网上需要进行《传奇》游戏“私服”开区的客户提供“‘私服’开区一条龙”(如制作“私服”程序、提供游戏“私服”引擎、架设服务器、开通联网等)和“私服”游戏广告发布等非法服务,非法牟取利益。经鉴定,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传奇》“私服”游戏所有版本与著作权人所经营的《传奇》游戏均已经达到实质性相似或同源性,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专案组先后抓获项某某为主的涉案嫌疑人25人,收缴服务器120余台,查实涉案金额144万余元。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9日作出了最终判决。 二、谢某某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国家一级文物案 2011年6月25日,江苏省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扬州红园民间艺术品收藏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任某某、李某某等人在市场内兜售的铁剑疑似出土文物。经文物研究所工作人员鉴定,铁剑系西汉出土文物,定为三级文物。 2011年6月28日上午,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联系公安部门对任某某、李某某等人的暂住地进行了检查,共扣押物品73件(套)。经调查,上述物品均从扬州市宝女墩汉墓、甘泉老山汉墓、西湖中心村汉墓等墓葬盗掘出土。2011年6月30日,经市考古研究所技术人员鉴定,上述物品中有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8件、一般文物9件(套)。同日,文化执法支队将案件移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管辖,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根据任某某等人提供的线索,文化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南下浙江省抓捕犯罪嫌疑人、追缴被盗文物。2012年7月25日,专案组将购买涉案出土文物的浙江人谢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名拘传回扬州。公安部门审查认为,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一案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于2012年10月19日将该案移送扬州市文化执法支队管辖。 文化执法支队接到公安部门移送案件通知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谢某某经朋友牵线于2012年在安徽天长从任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处以人民币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青铜刀。2012年7月26日,文物鉴定部门对谢某某非法购买的文物进行了鉴定,认为该刀为西汉时期的青铜环首刀,其形制在国内极为罕见,且出土于王侯墓葬,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鉴定部门将其鉴定为一级文物,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文化执法支队调查的情况亦与公安部门移交的材料相互印证一致,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决定给予谢某某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上海颠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从事《手机三国》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活动并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案 2012年2月,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某手机网站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上网运营手机网络游戏《手机三国》一款,供用户浏览并下载至Android系统手机等移动终端后使用,并通过向用户发行、销售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锦囊”的方式获得违法收入。当事人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经营手机网络游戏《手机三国》,下载使用用户约20万人,每日瞬间接入IP用户约10000人。另查,当事人在游戏内设置了网络游戏道具“聚宝盆”,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购买、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锦囊”后,以随机抽取的偶然方式获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以及网络游戏道具和服务。 当事人被总队查处后,经法规宣传教育,立即主动整改,积极申办合法的运营资质,立即停止了以随机抽取的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行为。总队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并作出了罚没款人民币100518.5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查处,在行业内起到较大的警示作用,对于规范手机等移动网络游戏市场秩序、整治移动网络游戏市场违规行为,维护网络游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优秀移动网络游戏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移动网络游戏市场健康繁荣发展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四、“2.12”李某某等盗掘元坝系列古墓葬案 2012年2月10日,广元市文化局接到国家文物出境四川鉴定站的电话通知,要求该局对元坝区紫云乡三清村古墓被盗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月13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赶赴现场调查,初步认定为古墓盗窃案。2月14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市文物管理局、元坝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专案组,制定了案件侦破和调查方案。在侦破案件的6个多月时间里,出动办案人员680余人次,远赴成都、广州、浙江、山西、重庆等地追缴赃物,行程25000余公里,成功摧毁一个遍布四川广元、成都、绵阳、巴中、南充、内江、乐山市、凉山州等地的文物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追缴涉案文物60余件、查获作案车辆4辆,作案工具若干。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盗掘古墓葬供认不讳。2012年7月9日,元坝区公安分局将该团伙以李文先为首的1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元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该案16名犯罪分子被分别判处1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涉案数额多达320余万元,16人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是文化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被盗古墓葬文物、破获盗掘古墓葬的重大案例,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的《今日说法》栏目和第十二频道的《天网恢恢》栏目都分别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黄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案 2012年8月1日,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黄泉福大师向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举报,称龙祥木雕工艺厂经营者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复制、生产并销售举报人创作的木雕作品。 2012年8月6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联合当地公安干警对龙祥木雕工艺厂进行检查,在该工艺厂展厅现场发现涉嫌侵犯黄泉福著作权的木雕工艺品6件,其中《皆大欢喜》48公分成品1件,《送宝》38公分毛胚3件,《送宝》81公分成品1件,《祝福》68公分毛胚1件。执法人员当场抽样取证,开具现场检查笔录,对以上现场检查情况均摄像取证。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证实黄某某是依据网上的图片制作了侵权作品。 9月7日,执法支队将黄某某的制作的“送宝”等6件木雕作品送福建省版权局认定。9月10日,福建省版权局作出认定意见:“执法支队对黄某某抽样取证的6件涉案物品与‘黄泉福作品’在外观造型、人物的神情、气质、姿态、线条、丝线的方向、服装的纹饰等均完全一致,为‘黄泉福作品’的复制品。认定‘被认定作品’为侵权产品。” 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黄某某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6件复制品(价值3万元),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5.16”谭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和贩卖淫秽音像制品牟利案 2012年3月,贵阳市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对贵州电脑城的检查中收缴了5000余张盗版光碟和部分淫秽光碟,有人举报称这些盗版光碟及淫秽光碟均来自位于遵义路286号的红芸音像制品店。 5月16日,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南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该店面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62万余张盗版光碟,还有部分涉嫌淫秽光碟(经现场初步清算大约2000余张)。该店内的工作人员乐某某等3人,由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其法人谭某某在逃。经鉴定,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送样的2116种音像制品均为非法音像制品,涉案淫秽光碟121种,共计1808张。 10月30日,该案在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某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贩卖盗版音像制品数量极大,贩卖淫秽光碟达121种、共计1808张,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乐某某系该店收银员,明知被告人谭某某实施上述犯罪行为,仍然予以协助,并参与贩卖。被告人谭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5千元;被告人乐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2千元。 七、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学出版活动案 2012年5月3日,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龙茗路2121弄10号101室经营互联网站“红薯网”。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在“红薯网”上登载《变换沉醉》、《与护士同居的日子》、《至尊?红颜?》、《流氓老师》、《爱欲横流》、《情夫的诱惑》、《恶魔总裁,求你轻一点》、《强宠生欢》等20000部互联网出版物,供上网用户使用、阅读和浏览。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自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通过用户充值购买收费互联网出版物(章节)获取收益,经营额(用户充值)人民币6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5千余元。当事人网站注册用户30万,每天IP访问量3万次,PV访问量40万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规经营的同时,兼顾了内容监管,督促当事人应当积极办证,取得合法的运营资质,并在以后的网站运营中加强内容管理。 当事人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被查处后主动关闭网站进行整改,主动完善了内容审查机制,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没款13万6千元的行政处罚。 八、陈某某等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 2012年3月31日,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义乌市龙清工艺品公司三楼一车间内正在装订非法动漫小图书。执法人员到达义乌市秋实路68号龙清工艺品公司进行检查,在三楼一车间内发现了一个装订厂,厂内存放有大量已装订好的动漫小册子。动漫小册子没有署名出版单位,没有标注书号,涉嫌为非法出版物。经现场清点,共有《爆笑校园》、《植物大战僵尸》、《阿衰》、《脑筋急转弯》等动漫小册子4个品种计153450册。执法人员对上述动漫小册子采取了物品扣押措施,同时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 鉴于当事人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及涉嫌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的非法出版物册数较多,经营数额较大,2012年6月11日,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义乌市公安局接收该案后,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该案立案,并专门指派义乌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对该案进行侦查。案情现已初步查明:自2011年9月份开始,林某某向徐某某、林某某等人下单印刷涉案动漫产品20多万张对开纸,然后发给陈某某、林某某经营的装订厂进行装订,直至2012年3月31日被义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获。现该案已侦查终结,9名涉案人员均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于11月移送至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九、星吧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音乐作品案 2012年6月下旬,江苏省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接上级部门交办关于“星吧音乐网”(www.sing8.com)涉嫌未经授权擅自提供侵权歌曲给公众下载和试听的投诉材料。经网络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该网站是一个可以提供歌曲试听以及铃声下载的音乐网站,初步估计约有30余万首歌曲,音乐源文件服务器在常州。该网站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的歌曲超过500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6月29日,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将该案移交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7月30日,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受理并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进行立案。犯罪嫌疑人阎某某于8月3日被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明,2003年至今,嫌疑人阎某某在经营“星吧音乐网”(网址:www.sing8.com)期间,在并未获得正规版权编号的情况下,向网民提供下载各种歌曲、手机铃声等音乐下载服务,点击数达10万次,非法获利4万余元。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判决阎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十、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从事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12年6月8日,天津市某市民举报称,门某某于2月至6月期间未经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通过“淘宝网”从事违禁出版物发行业务。接到举报后,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立即调集精干办案人员核查相关情况,在第一时间赴浙江省杭州市“淘宝网”总部取证,获取门某某涉嫌发行违禁和非法出版物的详细交易记录,并对其交易记录进行归纳整理。8月16日,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门某某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协调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网监总队、南开分局及属地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查处及技侦工作。经查,截至案发时,门某某共通过“淘宝网”销售违禁和非法出版物195种326册,涉及全国23个省(区、市)的96名人员,违法经营额28999元,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间,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将案件通报23个省(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省际之间联防协作、共同办案,成功将所有违禁和非法出版物全部追回。事后,天津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当事人门某依法给予了罚没款人民币146995元的行政处罚。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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