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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21日 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今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数据称,截至目前,在商标数据库中约有1.6万余件“元宇宙”“METAVERSE”相关商标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及其有关条例规定,依法对“元宇宙”“METAVERSE”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审查。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表示,坚决反对、严厉打击“蹭热点”和不以使用为目的囤积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相关市场主体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据了解,此前各大企业陆续开始注册元宇宙相关商标,不过就在近日,部分企业的相关申请均遭到驳回。 阅读全文
2022-02-21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21日 消息:对于今日传出“游戏版号停发”的传闻,新浪科技致电国家新闻出版署相关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暂无明确回应,目前版号申请仍在接受。 今天,港股游戏概念股集体重挫,哔哩哔哩跌超9%,快手跌7%,腾讯跌超5%。在今天有一位网名发文称“腾讯将被重锤”。在今天下午,腾讯公关总监张军发朋友圈辟谣此事称:喊重锤的人自己销号了。 腾讯集团公关部总经理张军下午发布微信朋友圈澄清,称今天出现的关于腾讯的传闻为“谣言”。张军在朋友圈中表示:“一下午,谣言变种了好多版本”。截至发稿前,发布该消息的用户已清空发言并主动销户,在某投资平台上已无法搜索到。 张军还表示,“我也是腾讯员工,下次问我吧,起码靠谱点,而且我不怕署名。” 阅读全文
2022.02.17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2月17日消息,据工信部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供给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内容提出,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按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生产企业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另外,生产企业应完善移动智能终端权限管理机制,提升操作系统安全性,采取技术措施预防在产品流通环节发生置换操作系统或安装应用软件的行为。 阅读全文
2022-02-16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16日 消息:据大象新闻报道,今日,河南省多部门联合约谈滴滴出行、江南出行、全民出行、拼客出行、翠驰出行等5家网约车平台公司。 约谈指出,近期,部分平台公司平台计价规划不透明、为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网约车非法运营市际客运班线、抬高平台抽成比例、派单机制不科学导致从业人员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等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安全稳定,损害司乘人员合法权益。 上述部门表示,一是要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遵守市场规则,清查不合规驾驶员和车辆,杜绝非法营运;二是要保护信息数据安全。认真履行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向管理部门上传车辆营运数据;三是要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不得用大数据算法极限收割司乘人员权益,保障合规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四是要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判不稳定经营风险,不能把经营风险转嫁给驾驶员。 对此,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阅读全文
2022-02-16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16日 消息: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通知指出,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及其产品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双减”政策规定,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所提供的内容不得有消极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等。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切实履行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 学科培训类APP:从事线上中小学学科培训的需获得中小学线上学科培训许可。“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必须是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依法成立,从事线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的非营利法人。“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内容审核(主要包括:课程资源、教学内容、教师资质、收费方式等),审核通过或者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提供服务。 而非学科培训类APP中,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一律停止运行。 通知称,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按照要求通过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app.eduyun.cn)提交备案申请,由市教委按照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不得利用直播功能开展学科类培训,平台类的移动应用不得为非合规机构利用直播功能提供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 阅读全文
2022.02.11 来源: 站长之家 昨日下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其中提出,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促进电视剧市场公平竞争,坚决反对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引导资本服务电视剧高质量发展。 其中提到,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 此外,规划还提出,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 阅读全文
2022.02.14 来源: IT之家 2 月 14 日消息,2 月 15 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要求掌握超过 100 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平台运营者应当在向国外证券监管机构提出上市申请之前,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此外,根据《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中涉及的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办法》重点聚焦的是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上述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形。 阅读全文
2022-02-10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10日 消息:据网信重庆公众号消息,近日,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小狗在家宠物社区”APP负责人,针对该APP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性质恶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据此,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该APP运营主体,自行暂停更新 7 天,集中清理有害信息,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就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强化用户注册管理,加强信息审核,健全网络内容审查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依法办网意识。目前,该APP已将服务器关闭,暂停所有功能。 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应当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下一步,网信部门将严格督促相关网站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资料显示,「小狗在家」是一款宠物短期寄养平台,一直专注于家庭式宠物寄养服务APP,同时结合宠物交流社区为一体的资深萌宠爱好者的集结平台。用户可以分享交养宠趣事、经验等。 阅读全文
2022-02-10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10日消息:据工信部网站消息,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2月6日)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434.9万TB(1TB=1024GB),与2021年春节7天相比增长21.7%,连续3年增速超过20%。 其中,1月31日和2月1日大年初一两天为高峰时段,当日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分别为58.9万和65.4万TB,同比增长18.2%和18.6%。 同时,移动互联网业务对通话、短信的替代作用进一步显现,春节假期7天全国移动电话计费时长共计531.7亿分钟,与上年春节7天相比下滑3%;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207.5亿条,与上年春节7天相比下滑2.1%,其中1月31日和2月1日大年初一的移动短信发送量分别为38.7亿和29.5亿条。 阅读全文
2022-02-09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9日 消息:上海市场监管今天发文,为进一步规范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 《指引》明确: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代言活动是广告代言人受广告主(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委托,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广告主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推荐、证明的一种商业广告活动。同时,《指引》从 8 个方面列举了对于《广告法》所称的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判定标准。 《指引》将“利用发生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明星艺人进行广告代言”“以扮演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进行代言”“借严肃政治议题开展商业宣传,恶搞经典、歪曲历史等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铺张浪费、‘娘炮’‘耽美’等不良文化”“炒作个人隐私、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现象”等明确列入广告代言活动负面清单。 《指引》中称,一旦发现广告代言人发生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代言的情形,及时采取停播、撤回等方式停止发布代言广告,以减少对品牌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倡导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代言人台账档案、查验广告代言证明、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代言广告等。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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