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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2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3月2日消息,国家网信办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消息称,为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国家网信办起草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 意见稿对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作出要求,其中指出,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 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应当严格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执行,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内容,保证新闻来源可追溯和新闻信息真实、客观、全面。 此外,意见稿还规定,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以下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服务的,开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页面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所有者或者运营者。 第三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送向上向善的优质弹窗信息内容,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第四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一)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推送向上向善的内容,用社会主流思想价值和道德文化滋养人心、滋润社会。 (二)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恶意翻炒。 (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 (四)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应当严格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执行,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内容,保证新闻来源可追溯和新闻信息真实、客观、全面。 (五)提升弹窗推送信息多样性,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六)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工力量,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确保弹窗信息推送必须经过人工审核。 (七)保障用户权益,以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方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恶意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差别频次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确保每条弹窗信息明确显示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 (八)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九)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合规审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十)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第六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关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公众投诉举报。 第七条 鼓励和指导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行业准则,督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网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提供服务。 第九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电信主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弹窗功能、停止服务等措施。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 阅读全文
2022.03.02 来源: IT之家 3 月 2 日消息,3 月 1 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对算法主体信息、算法信息、产品及功能信息三部分进行备案。 据科创板日报报道,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工作处获悉,目前第一批次是要求 10 个工作日之内必须要有填报动作,已有部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填报,后续还会有相应的审核过程,审核完成后,公众方可查询到相关算法详细信息。 IT之家了解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仅对备案主体所提供的算法推荐服务及服务中使用的算法推荐技术进行备案,信息由备案主体自行填报,该备案不代表对有关主体、算法、产品、服务等的认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备案结果用于宣传和其他商业用途。 阅读全文
2022-03-01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3月1日消息:近日,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将于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建立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保障用户的算法知情权和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规定》内容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①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②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③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阅读全文
2022-02-28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28日 消息:在今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过去一年,工信部在保障用户权益、改进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将有哪些新的打算?”的提问,工信部回应称,在APP治理方面,大家反映的问题比较多,工信部通过制定标准、技术检验、专项整治、行业自律等措施,大力整治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弹窗骚扰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去年工信部累计检测了 208 万款APP,通报了 1549 款违规APP,对 514 款拒不整改的进行下架处理。在适老化改造方面,组织 227 家网站和APP完成改造,推出了字体放大、语音引导、“一键直连人工客服”等多种具有特色的功能,指导终端企业为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设计生产服务提供支持。 工信部今年还要继续做好: 一是聚焦用户权益,加强综合治理。持续关注用户反映的各类违规问题,深入开展APP整治,对移动互联网服务涉及的诸多环节进行全链条、全覆盖监管。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对手机、平板各类终端全覆盖;对应用商店、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预置预装等关键的责任链环节全覆盖;对APP技术检测全覆盖,让用户权益得到全方位保护。 二是聚焦服务感知,满足用户期待。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督促主要互联网企业建立客服热线,响应用户诉求。 三是聚焦重点人群,推进信息普惠。再组织一批新的APP和网站,开展适老化和信息无障碍改造提升,打造一批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标杆。 四是聚焦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围绕移动互联网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同时也完善问责机制,强化技术手段,激发企业自身改进服务、提高水平的动能。 阅读全文
2022-02-26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2月26日 消息:据国家邮政局公众号消息,2月24日,2022年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了2021年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就全力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国家邮政局提出,全力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加强快递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治理恶性低价竞争和空包刷单,旗帜鲜明反对“内卷”。 同时,强化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围绕提升“三项制度”刚性约束和执行实效精准发力,推进“绿盾”工程二期建设,强化视频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预警等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能力。 此外,部署开展信息安全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开展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底数摸排和专项检查,组织对重点寄递企业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技术检测。强化专案打击,完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制定邮政快递领域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网络安全规划,推广应用虚拟安全号码、隐私面单等新技术。   阅读全文
2022.02.28 来源: IT之家 2 月 28 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明日(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规定》明确,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完善记入用户模型的兴趣点规则和用户标签管理规则;加强算法推荐服务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在重点环节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保障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此外,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规定》明确了具体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建立完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以及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规定》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留存网络日志,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 阅读全文
2022.02.28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2月28日消息,在国新办举行的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和提质升级发布会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田玉龙表示,我国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呈现出加快发展的态势,创新活动呈现出良好态势。 一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不断夯实。通过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培育较大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已经超过了150家,平台服务的工业企业超过了160万家,对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转型范围不断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向制造业加速融合渗透,特别是钢铁、汽车、装备、电子、石化等工业行业领域,融合创新、交叉创新不断深化。“5G+工业互联网”在建项目全国已经超过2000多个。 三是转型程度不断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已经达到了55.3%,数字化研发工具的普及率达到了74.7%。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也不断发展创新,开展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型制造的企业比例分别达到了38.8%和29.6%。企业利用网络化、数字化来提升质量、效率和效益的作用非常明显,产业竞争力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 阅读全文
2022.02.28 来源: IT之家 2 月 28 日消息,据新华社,国家统计局 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 年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 10.32 亿人,其中手机上网人数 10.29 亿人。 公报显示,2021 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 73.0%,其中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 57.6%。全年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 2216 亿 GB,比上年增长 33.9%。 2 月 25 日第 49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报告》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10.32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 73.0%,我国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 28.5 个小时。至 2021 年 12 月,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 99.7%,手机仍是上网的最主要设备。 阅读全文
2022.02.25 来源: 站长之家 2月25日 消息:今日,教育部发文称,针对寒假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涨价、超时段收费等突出问题,全国各地按照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统一部署,迅速行动、集中整治、立行立改,利用寒假前后一段时间基本完成了非学科类培训收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通过明察暗访、问询核查等方式全面排查问题。细化价格标准,依法依规对恶意涨价行为进行界定。畅通监督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迅速核查处置,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苗头阶段。截至 2 月 15 日,各地共排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8. 48 万个次,发现恶意涨价机构 52 个,相关违规问题已经整改,对相关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培训费恶意涨价部分已全部退还家长。 下一步,教育部将把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作为新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明确标准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恶意涨价、超时收费等违背公益属性的行为,确保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不打折扣。 阅读全文
2022.02.22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2月22日消息,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的消息,近期,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涉嫌偷逃税款,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平荣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平荣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日前,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平荣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广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税收大数据的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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