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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稿源: 凤凰网科技 凤凰网科技讯8月28日,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账号发文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AI文生图”著作权案,该案为我国首例涉 “AI文生图”案。 该案庭审过程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进行全媒体直播,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教授、计算机图像算法工程师黄影元作为节目嘉宾,对 AI 生成内容涉及的技术与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节目在央视新闻客户端、新媒体平台及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抖音号、快手号、视频号同步直播。 该案中,原告李某某利用Stable Diffusion 模型,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张人物图片,后将该图片以 “春风送来了温柔” 为名发布在某网络平台。被告刘某某在个人账号上使用该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发布。李某某以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刘某某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据悉,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现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涉案图片是否构成作品?如果构成作品,李某某是否享有对该图片的著作权?刘某某使用图片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侵权成立,刘某某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原告李某某认为,模型的选择、提示词及反向提示词的输入、生成参数的设置均可以体现出其独创性智力劳动,涉案图片具有独创性;被告刘某某未获得原告李某某的许可,截去了李某某在某网络平台的署名水印,使得相关用户误认为刘某某为该作品的作者,严重侵犯了李某某享有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赔偿李某某的经济损失并进行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被告刘某某辩称,其所发布主要文章内容为原创诗文而非涉案图片,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涉案图片是其通过网络检索获取的,具体来源已无法提供,使用时也不确定李某某是否对涉案图片享有权利。 该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预计审理结果将在近段时间公布。 阅读全文
2023-08-28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8月28日 消息:8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110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6.4%。 在网络基础资源方面,我国域名总数达3024万个,IPv6活跃用户数达7.67亿,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129万个,其中5G基站293.7万个。移动互联网应用蓬勃发展,活跃App数量达260万款。 报告显示,上半年我国各类互联网应用持续发展,多类应用用户规模获得增长。6月份,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用户规模分别达10.47亿人、10.44亿人和10.26亿人。网约车、在线旅行预订、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较去年12月分别增长3492万人、3091万人、3592万人。 在上半年我国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的背景下,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重要引擎,助推经济回升向好。互联网服务体验与用户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信息无障碍能力持续增强。工业互联网、5G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网络购物、网约车等领域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7.16万亿元,同比增长13.1%。网络购物在消费增长中发挥积极作用,占消费比重稳步提升。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1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跨境电商保持快速增长,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增长16%,成为外贸新生力量。农村电商取得积极进展,各类新模式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动力。 报告显示,网民数字技能水平总体向好,重点群体逐步掌握数字技能。各类数字化产品服务推动网民技能提升,掌握初级数字技能网民占比达86.6%,掌握中级技能网民占比达60.4%。 网络视频平台继续坚持高品质内容创作,影视内容质量不断提升。长短视频平台从竞争向合作转变,共同推动行业发展。上半年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10.44亿人,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阅读全文
2023.08.25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8月25日消息,昨日,交通运输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或会员费上限活动的进展情况。 在回答记者提问中,交通运输部表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截至7月底,各主要网约车平台、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均已公告下调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目前来看,各主要平台公司下调幅度普遍在1到3个百分点。 此外,各地和有关平台公司还积极探索创新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方式。比如:探索建立司机流动党支部,发挥行业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司机归属感;设立关爱司机基金,为司机提供误工、医疗、养老等保障补贴;通过设立专用信箱、协商恳谈会、线上线下调研等渠道,倾听一线司机群体的意见建议,并相应调整有关经营策略。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跟踪掌握有关举措落实情况,定期调度各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切实保障网约车、道路货运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2023-08-22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22日 消息:昨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单位,在京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 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聚焦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问题,电视“套娃”收费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大力改善用户开机看电视的体验,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即看直播电视频道。 根据会议要求,要统筹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三大体系,把握好电视大屏的意识形态属性、公共服务属性和技术产业属性,攻坚克难、协调联动,下大气力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看电视的满意度,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阅读全文
2023-08-21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21日 消息: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16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 其中,根据办法: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实名认证,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合法资质。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并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医务人员如在主执业机构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进行多机构备案或执业注册。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 此外,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互联网诊疗的终止条件,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本次就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或存在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诊疗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过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 阅读全文
2023.08.19 1来源: IT之家  8 月 19 日消息,在 2023 中国算力大会暨第二届“西部数谷”算力产业大会开幕式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表示,截至目前,全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 760 万标准机架,算力总规模达到每秒 197EFlops(每秒浮点运算次数),位居全球第二。 同时,围绕算力枢纽节点建设 130 条干线光缆,数据传输性能大幅改善,我国算力产业已初具规模,服务器、计算机、智能手机等计算类产品产量全球第一。 金壮龙指出,算力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是全社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基础,需通过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激发融合应用潜力、营造开放合作生态四方面来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和深度融合应用,做大、做强、做优算力产业。 另据IT之家此前报道,7 月下旬中国信通院发布 2023 年度《中国算力服务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北上广算力服务指数处于领先位置,中西部提升明显但差距较大。信通院本轮报告提出了“算力服务发展指数体系”,从资源服务化程度、应用赋能水平以及服务体验水平 3 个维度展开研究。 综合来看,我国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算力服务发展处于领先地位。与东部相比,西部地区土地、能源等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如四川借助区位优势已提升至第 8 位,但西部整体算力服务水平仍有待提升。 阅读全文
2023-08-10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10日 消息:8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成效情况。 公安部表示,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人脸识别验证类犯罪伴随而生。犯罪分子用于实施“AI换脸”的物料主要为照片,特别是身份证照片,同时结合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来突破人脸识别验证系统。 为防范和打击此类新型犯罪,公安机关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开展人脸识别与活体检测技术安全测评,覆盖了境内用户量大、问题隐患突出的即时通讯、网络直播、网络社交、电商平台、金融支付等重点APP,及时发现人脸识别验证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 同时依托“净网”专项行动,组织专项会战,严打泄露身份证照片等图像信息的犯罪源头,破获“AI换脸”案件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5名,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势头。 阅读全文
2023-08-09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9日 消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开展微信小程序备案的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根据2023年8月4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微信公众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将提供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等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备案。 微信表示,备案系统将于9月1日上线,若在备案过程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备案系统里的客服入口进行咨询。 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案必要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开发者需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具体安排请参照“备案期限要求”) 备案期限要求 1、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 2、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阅读全文
2023-08-09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8月9日消息:据文旅部官网消息,为推动 5G 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和协同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开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通过依托 5G 网络,充分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乡村旅游村镇、饭店及民宿、文博场馆、剧院剧场、演艺场所等文化和旅游空间,围绕文化和旅游服务、管理、营销等重点环节和产品供给,开展「5G+智慧旅游」应用创新,探索典型应用场景,推动相关技术、产品、方案等加快成熟,逐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良性发展。 试点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向: (一)5G+智慧旅游服务。以提升游客体验为核心,充分利用 5G 等技术适配更多应用场景,提供个性化、品质化、交互化、沉浸式旅游服务等。推动 5G 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效融合、与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有机结合,丰富线上服务模式,促进 5G+4K/8K 超高清视频、5G 智慧导览、5G+VR/AR 沉浸式体验等应用场景规模发展,满足游客在旅游全过程智慧体验。 (二)5G+智慧旅游管理。充分利用 5G 等技术,提升文化和旅游信息监测、风险防范、调控疏导、应急处置和高峰期入园的智慧管理能力等。探索 5G 高清视频监控、5G 无人设备自动驾驶巡逻、5G 北斗定位等业务的落地应用模式,推进建设立体安防体系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有效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三)5G+智慧旅游营销。通过 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游客画像、消费统计与预测等大数据分析能力,提供营销决策支撑。推动 5G 新通话、5G 消息、5G 全景直播等新型业务与旅游目的地营销融合发展,培育 5G 互动直播、5G+AR 直播等新媒体营销手段,拓展营销渠道,使旅游营销更加精准。 (四)5G+智慧旅游产品。加强 5G 与邮轮游艇、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冰雪装备等旅游装备融合应用的研发与产业化进程。加大 5G+乡村旅游、冰雪旅游和邮轮游艇旅游等旅游产品供给。促进基于 5G 的 AI 摄像头、VR/AR 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数字化产品与文化和旅游企事业机构等深度融合,促进 5G+智慧旅游产品的规模化推广。 阅读全文
发布日期: 2023-08-04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信管〔2023〕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基础电信企业,公益性互联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内容分发网络服务提供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含小程序、快应用等分发)、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现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APP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实施监督APP备案管理工作。 (三)APP主办者使用的域名、IP地址等网络资源应当符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264号)等管理要求。 (四)APP主办者应当如实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以及有关承诺书。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APP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办者,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电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和有关承诺书内容进行调整。 (五)APP主办者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APP分发平台(以下简称分发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即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采取网上提交申请、查验审核方式进行。 (六)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对拟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或个人的用户真实身份、网络资源等信息进行查验,不得在明知或应知信息不准确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手续。 (七)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APP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并准确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八)APP主办者应当在APP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备案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其分发的APP备案编号信息,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分发的APP有关信息。 APP信息发生变更、注销等情况,APP主办者应当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变更、注销等手续。 (九)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十)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8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辖区内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等明确管理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有关工作稳步推进。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按照要求,建设和升级企业侧备案系统,完成与部侧备案系统对接测试,具备对APP信息报备和核验等功能。 (二)存量APP备案阶段(2023年9月-2024年3月)。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开展业务的APP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其中,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仅需补充完善其APP有关信息,无需重复填报主办者真实身份信息。对于没有网站备案信息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在本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APP,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APP备案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填报、补充、更新APP备案信息,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接入、分发、预置的APP开展检查。对未履行备案程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A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2024年7月至长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组织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开展APP备案信息准确性考核工作,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加强APP合规管理,提升移动互联网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APP备案工作对于强化互联网基础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深化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部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工作落实。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企业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要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考核,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技术保障,提供有力支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要做好备案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强化APP备案数据共享和分析能力,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做好APP备案管理工作的问题解答、宣传引导等工作,有效支撑APP各项监管工作。 附件: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7月21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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