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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来源:人民邮电报-中国信息产业网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进一步做好物联网行业卡的安全管理,切实管好物联网行业卡,特别是明确了针对语音、短信、流量的功能限制要求,并要求在12月底前做好存量物联网卡的核查整改,工信部将组织专项检查督促落实。 随着全国通信行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纵深推进和手机实名制的全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又找到了新的诈骗工具——物联网卡。在前不久工信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发现,部分移动转售企业存在物联网卡发卡管理不规范、安全责任不落实、违规销售和使用等安全问题。一些企业未能严格落实物联网卡业务功能限制和使用监测要求;有的企业未能严格审核行业用户资质、评估行业卡实际用途;有的企业未能严格管理网络销售渠道,让不法分子借机利用网络渠道进行诈骗等。 为提升转售企业整体服务水平,切实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做好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行业卡安全管理的通知》,督促转售企业从严做好物联网行业卡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十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细化物联网卡在各环节的安全要求:明确功能限制要求,按照“功能最小化”原则,关闭语音功能,原则上不得开通短信功能,规范发展每月100M以下的小流量行业应用;建立行业卡安全评估制度,发展行业用户要进行安全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和行业用户签订合同;完善行业用户合同内容,要在合同中明确实名制责任及违规处罚等内容;加强行业卡技术监测能力,对超出合同约定使用范围的,一经发现要依照合同约定立即关停;严禁网络渠道销售行业卡,对违规售卡行为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加强宣传提示,提示用户落实实名登记法律责任。 部署专项核查整改工作任务:转售企业要抓紧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新发展的行业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执行;对于存量行业卡,全面核查功能限制、安全评估、合同签订等情况;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切实加大对转售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工信部还将加强管理手段建设,加强对行业卡的技术监测能力,保障行业卡的发卡登记和使用过程的安全性,以应对即将到来的海量行业卡管理难度加大的局面。 阅读全文
2018-11-26 稿源:站长之家 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近日,一则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的通知在业内流传,经证实该规定属实,明年 2 月起,电视台、网络内容审查并轨,网剧、网络大电影等禁止自审自播。“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网剧、网大预计监管趋严。 此前,广电总局局长聂辰席在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就曾表示,:“要继续加大管理力度,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综合运用思想引导、制度规范、技术手段、法律保障等措施,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以下是新规具体内容: 第一: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将于明年 2 月开始由节目制作公司(片方)进行备案(含节目规划备案及上线备案),不再通过网络播放平台进行备案。 第二:节目规划备案提交后,在未取得规划备案号前(人工进行立项审核,发放规划备案号),不得进行拍摄(同电影、电视剧剧本立项管理要求)。 第三:节目上线备案提交后,片方向广电提交成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节目上线备案号;在经拍摄许可后进行拍摄、制作完成以后,成片需提交省级广电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发放上线资质。 第四:网络播放平台进行成片合作,须采买已经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购买还未发放上线备案号的节目,可能存在不能上线播出的风险)。 第五:新规实施后,所有备案节目要进行规划剧本审核及上线成片审核(一剧一审),过审后发放备案号。 阅读全文
来源: 中国扫黄打非网  发布时间:2018-11-19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四部门,联合修订并发布新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对全国“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进行全新规范,细化、完善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与监督等内容,将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十六种情形,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同时,明确符合举报奖励的条件,以及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 办法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十一种情况,提高了相关奖励标准。如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对举报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会公德的网络信息和网络应用的,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扫黄打非”工作始终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新时代下,“扫黄打非”的形势、任务均发生巨大变化,“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也要与时俱进。这次修订举报奖励办法,有利于充分鼓励、调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助于打击涉及“黄”“非”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 阅读全文
2018.11.20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20日消息,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10月,电信业务总量完成50659亿元,同比增长139.8%,10月当月增速达139.5%;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0948亿元,同比增长2.7%,增速较前三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 固定通信业务方面,1-10月,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实现固定通信业务收入3236亿元,同比增长8.3%,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29.6%;实现移动通信业务收入7712亿元,同比增长0.5%,占电信业务收入的70.4%。 电信用户发展方面,截至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5.5亿户,同比增长10.7%,1-10月净增1.36亿户。其中,移动宽带用户(即3G和4G用户)总数达13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83.8%;4G用户总数达到11.6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74.6%,较上年末提高4.3个百分点。 截至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4亿户,1-10月净增5222万户。其中,光纤接入(FTTH/O)用户3.59亿户,占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的89.6%,较上年末提高5.3个百分点。宽带用户持续向高速率迁移, 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2.56亿户,占总用户数的63.9%,占比较上月末提高2.5个百分点。 此外,1-10月,移动互联网累计流量达544亿GB,同比增长198.4%;其中通过手机上网的流量达到536亿GB,同比增长210.1%,占移动互联网总流量的98.6%。10月当月DOU(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5.66GB,同比增长151%。固定互联网使用量保持较快增长,1-10月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流量同比增长42.6%。 阅读全文
2018.11.13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13日消息,近期,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自媒体账号存在的一系列乱象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并约谈了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对其主体责任缺失,疏于管理,放任野蛮生长,造成种种乱象,提出严重警告。 昨日晚间,微信、微信分别发布公告称,将根据国家网信办就自媒体管理提出的相关要求,开展自媒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内容及资质审核,自查自纠,积极整改。 微博官方表示,约谈后,微博随即按照要求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关闭@电影资源攻略(粉丝数:221.28万)@减肥健身女王(粉丝数:316.9万)@幽默搞笑君(粉丝数:207万)等第一批违规自媒体账号。 微博称,近期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颁布实施新的平台规定,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营规则,加强审核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微信方面,分别针对色情低俗、标题党、恶意重复侵权、传播谣言,阅读量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帐号作出处罚。其中,2018年以来,封禁及处理发送色情暴力类内容的帐号38761个,删除相关文章60919篇;封禁及处理发送低俗类内容的帐号115540个,删除相关文章174825篇。封禁及处理夸大误导、标题党类的帐号24822个,删除相关文章76265 篇。(周小白) 阅读全文
2018.11.07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7日消息,工信部官网昨日发布了2018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其中12家企业被点名,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检查中存在问题。 这12家企业分别为:苏宁云商、易车网、三七互娱、车之家、猎豹移动、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卷瓜网络有限公司、唯品会、神州优车、首汽约车、嘀嗒出行、厦门众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提供注销服务,未告知具体查询更正渠道,未公示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三个方面。 报告显示,至三季度末,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7.3亿户,移动宽带用户12.9亿户,其中4G用户保持稳定增长,总数达到11.5亿户。(周小白) 阅读全文
2018.11.06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6日消息,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消息,日前,市工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公安局、质监局、食药局、通管局、北京海关、邮政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3家北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15家本市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 据悉,市工商局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从四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促销期间严格履行主体身份核验、交易记录保存、交易行为检查监控以及促销信息事先公示等义务,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成交量、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 二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并向政府部门报告; 三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 四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贯彻执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各项要求,畅通纠纷和解通道,防控热点消费风险。 市经信委要求平台经营者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关规定,签署《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北京”、“信用中国”向社会承诺守法经营;市发改委价监局提示平台经营者,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此外,市食药局还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餐饮企业入网审查,亮照亮证经营,杜绝无证或使用过期证照经营,确保促销食品安全卫生。 阅读全文
2018.11.02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2日消息,日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外发布“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称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将对恶意逃废债网贷平台借款人、出险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人员等典型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逐步实现对所有失信人员的信用惩戒。 公告指出,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投资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网贷平台是否倒闭而灭失。请各网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对恶意逃废债的网贷平台失信借款人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各网贷平台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帮助出借人追讨债务,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跑路失联等失信行为。 此外,公告称,再次提醒网贷平台投资人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成熟理性明白投资。 阅读全文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部分互联网公司因为逃避税收被财政部点名了。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下称《公告》)显示,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部分上市公司被点名 上证报记者梳理发现,被点名的互联网企业中,包括了部分上市公司。 小米公司 公司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按照增值税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外赠送礼品虽然并不获得收入,但仍需按视同销售行为,参考同类货物的价格计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此项规定主要为了避免出现税法漏洞,避免企业以赠送不收款为名不缴税。对外赠送商品视同销售行为,既堵住了漏洞,也使增值税链条完整。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对外赠送商品未按视同销售纳税。 苏宁易购 公司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研发费用原来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今年,为了促进科技研发,该项政策调整为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同时还允许境外研发实际发生额的80%在境内研发三分之二以内加计扣除。 这本是一项有利于研发的税收激励政策,但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就会增加扣除,减少纳税,涉嫌违法。 二三四五 公司存在列支以前年度费用造成2016年度多计费用397万元;递延所得税税率使用不正确,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267万元等问题。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列支费用将少缴纳税收,也涉嫌违法。 乐视网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核销;子公司年度报告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全面;2016年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支出。 此外,该公司及子公司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多开增值税发票未及时冲回、子公司实收资本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我国增值税的法律相关规定,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不及时冲回,将涉及虚开增值发票的风险,通常开票的金额与真实交易金额必须相符。 三七互娱 该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当、少计缴税费、内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多计收入35.14万元,少计缴企业所得税11.69万元。 对互联网企业税收征管存在不同态度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5955亿元,同比增长20.7%。但是,我国对互联网企业的税收征管存在不同的态度。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企业起步较晚,仍属于需要扶持的阶段,因此,需要给予宽松的税收环境; 另一种观点认为从税收公平的角度去看,无论是实体商铺的销售,还是互联网的销售,均应该公平纳税杜绝税收盲点。通过《公告》所披露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的财务及税务管理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未来不排除政府加强在该行业税收方面的监督管理。 阅读全文
2018.10.29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0月29日消息,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第三季度,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打击治理“黑广播”共启用监测定位设备15672台次,出动监测人员143152人次、无线电监测车4917车次,监测时长达262377小时;配合立案查处“黑广播”违法犯罪案件533起(其中“黑广播”干扰民航案件14起),缴获“黑广播”设备457台(套)。 此前,工信部称,联合相关部门从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伪基站”“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和集中整治违规设置使用调频广播电台专项行动。在打击“伪基站”“黑广播”方面,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快速反应、精准打击的能力,联合相关部门集中破获一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违法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在集中整治违规调频广播电台方面,各地广电部门和无线电管理机构将组织开展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擅自使用频率、擅自设置广播台站、擅自增大发射功率等违规问题,切实保护航空专用频率等重要无线电业务频率的使用安全。 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第三季度,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打击治理“黑广播”共启用监测定位设备15672台次,出动监测人员143152人次、无线电监测车4917车次,监测时长达262377小时;配合立案查处“黑广播”违法犯罪案件533起(其中“黑广播”干扰民航案件14起),缴获“黑广播”设备457台(套)。打击治理“伪基站”共动用监测定位设备7143台次,出动监测人员8995人次、无线电监测车3173车次,监测时长达87630小时;配合立案查处“伪基站”违法犯罪案件59起,缴获“伪基站”设备66台(套)。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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