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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05 来源:快科技 昨日,央行发布最新公告称,12月1日起,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户,并且在三个月内同行异地存取现及转账免收手续费。 2016年4月1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而新《通知》进一步明确,自12月1日起,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同时,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央行还明确,自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此外,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同时,新规要求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阅读全文
  2016-09-28  来源:天下网商  9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在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这是继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对网购无理由退货条款进行调整。 记者对比以往规定发现,《办法》对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争议较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但商家们对此普遍反应平平,认为《办法》对大多数商家现行的退货规则影响不大。 新增三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发出退货通知。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记者了解到,《办法》最受关注的内容是不适用网购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调整,根据征求意见稿,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包括: 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此外,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其中前面4条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内容一致,而后面三条规定则是对《消法》中不明确条款的补充。 另外,2016年2月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曾提出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些内容在新的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 在网购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操作上,《办法》还规定,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要求消费者按市场价支付赠品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有些商家在处理含优惠券、代金券和积分的购物退货时,会规定不退回相应的券和积分,如今新《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货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   明确争议,现行退货规则无需大改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许多商家对《天下网商》表示,影响并不大。据了解,受《办法》影响会调整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商家非常少。 记者从一家大型零食商家了解到,其实施10天无理由退货已近三年,即便是已拆封或试吃过的零食,也允许无理由退货,由商家自己来承担相应的损失,目前也不会因为《办法》而改变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商家也告诉记者,零食的无理由退货率较低,因此这类无理由退货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相比之下,退货率较高的服装品类则另有不同的规定。一位内衣卖家就对《天下网商》表示,除了内裤不能在拆封后无理由退货,其它则只需满足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条件即可退货。根据《办法》,这一退货规则也完全合规。 另外,苏宁易购、京东等几乎所有电商平台虽对电脑、手机类产品实施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但都在电脑、手机等产品的售后细则中规定,如无质量问题,拆封或使用过的产品不能退换货。以往这一规定在消费者中有较大争议,被认为疑似霸王条款,而《办法》明确规定,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不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对此,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对《天下网商》表示,电子产品属于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办法》如果实施,电商平台的这一规定完全合法。 针对消费者购买的电子产品,出现外观瑕疵或者功能缺陷退货难,张延来建议应该适用有理由退货,而不是无理由退货条款。 也就是说,《办法》明确了电子产品退货只适用于两类情况,一是没有拆封的商品,二是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退货产品恢复原貌可做全新品销售 《办法》还明确了二次销售的原则: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而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各个电商平台对二次销售的处理不尽相同,对于具备二次销售条件的商品,大部分电商还是会选择直接销售,并无任何告知。 也有少数电商会另行处理,例如亚马逊将退换货收回之后,会导入一个新的销售通道,该通道明确注明商品包含客户退回的、不再以正品销售但功能正常的商品,并按照商品情况划分为近似新品、成色很好、成色好、尚可接受4个等级,给予消费者不同幅度的优惠。 很多消费者对自己买到“二手产品”非常不满,认为这种不透明的二次销售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商家在进行二次销售时,明确说明商品退回的情况。 张延来认为,法律中的消费者知情权,是指对产品功能、用途、产地、原料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实际使用等内容的知情,是否二次销售并不属于知情权内容。而且无理由退换货的要求就是不影响二次销售,所以商家不告知二次销售的情况,并不违规,这完全是商家自己的权利。 阅读全文
来源: 游戏陀螺  时间: 2016-09-30 9月28日消息,在北京举行网络游戏市场随机抽查活动。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随机抽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区,其中将会对50家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总计抽查200家,占全国主要网络游戏运营单位总数的13%,并且将持续常态化定期开展市场随机抽查,2年内抽查对象基本覆盖主要网络游戏运营单位。 本次网络游戏市场随机抽查重点针对以下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的推广和宣传含有禁止内容;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国产网络游戏未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履行备案手续;未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等。 随机抽取工作结束后,文化部将组织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以随机抽查事项为重点,对抽中的检查对象进行“全面体检”,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文化部随机抽查的50家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名单   1、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广州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成都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6、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 7、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8、友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9、北京宅乐科技有限公司 10、北京网聚人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北京睿宇智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上海奥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上海奇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上海汇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上海尽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6、上海瑞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7、上海邻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8、上海寅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9、上海游戏风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杭州迪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1、浙江宇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浙江首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杭州掌动科技有限公司 24、杭州冠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浙江素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6、金华众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7、金华蓝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8、广州百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9、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深圳一六五八科技有限公司 31、深圳市艾德聚乐科技有限公司 32、深圳蚁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3、深圳天丞网科技有限公司 34、深圳英鹏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35、深圳市柏乐网络有限公司 36、深圳新游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37、深圳维纳奇通科技有限公司 38、深圳市掌上乐游科技有限公司 39、深圳海星互动技术有限公司 40、成都三屿科技有限公司 41、成都晨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2、成都多元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3、黑龙江龙华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44、苏州争渡科技有限公司 45、安徽英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6、合肥乐堂动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7、厦门亦乐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8、江西凌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49、海南指上网络有限公司 50、重庆迅游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全文
2016-09-26 来源:TechWeb 【TechWeb报道】9月26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工信部表示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同时强化对虚拟运营商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停止其相关业务资源审批,对整改不力、屡次违规的依法予以惩处,直至取消其相关资质。 去年9月1日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正式推行。按照新规,电信运营商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同时,此前未进行实名登记的用户必须进行不登记。 三大运营商纷纷推出措施鼓励非实名用户进行实名补登记。不过,一年过去了,仍有小部分非实名用户未进行补登记。近日,三大运营商已经下发“最后通牒”,北京、深圳、青岛等地的运营商已陆续发布非实名用户停机公告,10月1日到10月31日将会陆续停机。 此外,据新华网报道,工信部还将组织电信企业全面清理专线出租、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重点电信业务,对违规经营的一律取缔,并进一步规范号码传送,加大违法网络改号电话和非法主叫号码拦截力度,指导电信企业强化技术防范能力。(明宇) 阅读全文
2016-09-20 来源: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 郭晓峰 9月20日报道 2016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会(简称“PT展”)今日在北京开幕,工信部部长苗圩在致辞中指出,截止到2016年7月底,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04亿户。3G、4G用户累计占比超过60%。其中,4G用户总数达到6.46亿户。 据苗圩介绍,截止到2016年7月底,全国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8.5%,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2%。 固定宽带用户总数达到2.82亿户,8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宽带用户总数超过2.37亿户,占比84%。 规模以上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了9.2%,其中通信设备行业共生产手机9.66亿台,同比增长23.3%。 生产移动通信基站设备1.9亿信道,同比增长43.2%。网上交易零售额达到2.2万亿元,同比增长28.2%。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业态日渐成型,相信未来将在与传统制造业、实体经济的融合创新中,带来更加客观的发展空间和商业机遇。”苗圩说。 苗圩进一步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和信息经济的发展,加快推进“网络强国”战略,并在“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网络提速降费、促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健康发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快信息通信技术在重点领域的融合创新,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对于未来,苗圩提出希望:一是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力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三是深入推进信息通信业与工业融合发展;四是健全网络安全综合保障体系。 PT展是通信行业年度顶级盛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办,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承办。迄今已成功举办了24届。本届展会的主题是“网聚万物,融合创新”。 阅读全文
2016-09-12 来源:网贷之家 摘要你的钱已经拿不回来了!这1444家问题P2P平台,它们已经跑路或正在跑路! 随着办法的落地,确实会把一些平台屏蔽掉,但它有一个非常巨大的正能量,这个行业再也不是没有人管的“野孩子”。外面很多财团大量的资金在等待着进入这个市场。监管细则的落地会极大的加大他们入场的积极性,希望大家能在问题平台中找到一些规律,成为大家的避雷针。 注:问题平台数据来自网贷之家官网 阅读全文
经济日报mp2016-09-11 14:29:57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直播。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9月9日发布一则公告,对目前火热的网络直播平台又泼了一瓢冷水。 广电总局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依据分别是于2007年12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及2010年3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 总局重申相关管理规定 以下是总局重申直播服务应符合现行规定的全文: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 《通知》指出,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管理条件,以及内容审核把关能力,确保播出安全与内容安全,在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还对直播节目内容,相关弹幕发布,直播活动中涉及的主持人、嘉宾、直播对象等作出了具体要求,直播节目应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禁止的内容,并自觉抵制内容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问题。 《通知》要求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直播行为的管理。 此次通知重点在哪?简单来说,有如下四点: ◆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 ◆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视听证》)的机构和个人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直播活动须提前报省级及以上广电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仅看名称,熊猫TV、斗鱼TV、虎牙TV和战旗TV已然躺枪,但最重要的还是对《视听证》的要求,毕竟《视听证》即代表平台能否继续正常运营。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都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可以看到,截止2016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了586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包括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网站等。在获得许可证后,这些机构需要在其网站标明许可证号码以备查验。 对于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来讲,要想做直播服务也并不是那么容易。据搜狐科技了解,服务机构在申请许可证时,还需要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选择具体的分项。这也是广电总局此次重点重申持证机构进行视听节目直播还需要符合相关分项的重要原因。 对广电系统来讲,直播服务具有很大的风险,如果风险控制不力,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比如,之前已经有多家直播平台的主播出于各种目的,“不小心”直播过涉及色情的内容。这也是广电总局对直播服务项目审批非常谨慎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在持证的586家机构里,大部分的许可证里业务类别分项并没有许可这些机构做相关的“直播”服务。即使是很多广电系统内的网站或部分国家新闻机构网站,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附页里也没有“直播”这项业务。对于商业网站则更是如此。 在主流直播平台中,大部分都持有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只有部分已经具备了广电出台的《视听证》、如映客、YY、虎牙等,但花椒,斗鱼,熊猫TV并没有《视听证》信息。 花椒、斗鱼和熊猫官网都没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关信息 而这三个平台可是占据了直播综艺的半壁江山。网易旗下的直播平台网易CC和网易bobo,以及企图用直播促电商的电商平台等也无《视听证》。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较于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需要更多的条件和资质,所以较难申请。再加上据说这个证近年不怎么发,这条规定无疑会将一大帮“无证公司”淘汰出局。直播行业不久可能会进入洗牌期。 直播综艺、电商、体育赛事或成重灾区 在几个较为主流的泛娱乐直播平台中,花椒直播、斗鱼TV等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他们可说是直播综艺的半壁江山。市面上为数不多的大型直播综艺中,比较知名的六档节目斗鱼TV和熊猫TV有三档: 最近花椒也开始涉足直播节目,据报道,“花椒直播摒弃了以低俗、猎奇内容吸引用户的粗暴做法,在直播内容上,不仅有其他平台主流的美女直播,更注重平台内部自制节目的打造,比如现有《马斌读报》、《玛雅说》等百档自制直播节目,UGC、UPGC甚至PGC的直播内容在花椒逐渐成为主流。” 按理说,其实花椒的路径并没有错,也在自我监管上走出了第一步,但奈何造化弄人。按照监管中“未持有《视听证》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的要求,花椒、斗鱼和熊猫必须尽快办理《视听证》才行。 其实多个直播平台都已经试水直播综艺,包括虎牙直播打造的《一夜真探》、优酷新推出了费玉清主持的《小哥喂喂喂》。 “由于游戏直播平台中国游戏直播用户一共就一个多亿,被几个游戏平台分得差不多了,很难再有大的增长空间,不加入泛娱乐转型,很难再有突破。”熊猫TV窦雨潇这样解释道。总言之,对身处百团大战的平台而言,打造优质内容、往高端化转型、打造差异化优势,亟不可待。 但是直播监管现在直接提升了直播平台做网综的门槛,甚至是有可能断了某些直播平台做网综的路。这其实相当于打击了游戏直播平台的泛娱乐化战略。 另外,电商直播也在此次直播监管中受到了极大的波及。因为显而易见的是,电商没有《视听证》。电商对于流量极度渴求,从阿里接连收购微博和优酷,就可以感觉到,即便是像阿里巴巴这样的巨头,也需要内容给电商平台“导流”。当直播平台成为一个聚集人气的重要工具之后,蘑菇街、聚美优品,甚至淘宝这样的电商平台也纷纷开通直播,抢占更多用户时间和流量。而直播确实也给这些电商平台带来了极大的正面意义。 最后,体育直播一直因为赛事版权原因未能像直播综艺和和电商那样蓬勃发展,只有少数有版权的平台如乐视体育、PPTV、腾讯等都在尝试性发展,但是规模都不大,对于这些视频网站的直播尝试来说,本身并没有什么威胁,因为他们在多年的广电监管之下,已经发展出一种成熟的生态。 体育的重灾区其实是以腾讯为首的直播APP,此前腾讯秉持齐头并进的战略,其中企鹅APP承担着体育直播的重任,平台上承担着篮球、台球等直播功能。 此次监管对行业影响多大? 2016年5月,直播市场迎来“百团大战”,市面上能看见的直播app多达数百个,巨头纷纷入场,创业公司也不甘示弱,拥挤大量创业者和热钱的直播行业暗流涌动,其中的竞争与泡沫可见一斑。 CNNIC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业内人士预计,2016 年网红产业产值将接近 580 亿,远超去年中国电影 440 亿元的票房,而网络直播是网红产业中最为火热的 IP 流量变现渠道。迅速火起来的直播平台,再一次走在了制度的前面。 由于监管难题,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做出出格行为屡屡发生,比如“直播造人”曾经被挂到微博热搜,直播软色情更是常见。9月9日下午,中央网信办组织召开“遏制网络恶俗炒作现象”专题研讨会,直接批评:一些所谓“网红”为吸引粉丝,利用直播平台以低俗、色情等内容吸引网民关注,而这些直播平台不履行主体责任,给恶俗“网红”提供传播平台,甚至为其推波助澜。 此前,以体育直播、演唱会直播、网络直播间为代表的网络直播也在政策上一直处于模糊状态。因此,此次的直播监管其实是有利于去除直播市场泡沫,以及规范市场内容的。不管哪种新兴业务,火过之后,都需要有相关的规定或法律来约束,网络直播也不例外。 据了解,之前不少直播平台使用了文化部的“网络表演”的许可证。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乱象,文化部今年4月就陆续开展行动,对直播平台进行整治。7月,文化部下发通知,要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同时,公安部也决定7月-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 广电总局从牌照、许可证的角度来规范网络视听直播平台,可能也是整顿行动的一部分。从之前对网络视频管理情况来看,并不排除这类直播之后也由总局直接管理的可能性。另外,广电总局在这次通知中还特别提到了直播平台命名的问题,如果这类平台使用了广播电视专有名称,也得考虑改名了。 值得注意的是,广电总局很少对外许可非广电系统的机构做“直播”服务。从之前广电总局公布的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集成播控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全国IPTV集成播控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全国IPTV内容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许可持证机构名单列表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机构无一例外,都是广电系统的机构。 在近几年互联网电视平台的整顿行动中,互联网电视平台就需要与官方机构合作,其内容才能在这些平台落地。就连在广电总局整顿OTT互联网电视初期态度非常强硬的乐视,最近也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选择与CIBN合作,获得一个牌照保护的身份。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广电总局要整顿网络直播平台时,可能也会采取之前的方式,让这些直播平台与官方授权的机构合作,以CP、SP的方式进入到系统内,统一管理,实现“可管可控”的目的。 或许,网络直播平台到了该找婆家的时候了。不过,广电总局的这则通知影响力到底如何,还要看后续事态的发展情况。 责编/乔申颖 来源/娱乐资本论、搜狐科技 阅读全文
P2P平台申请无需金融局备案 浙江开启ICP证并行审核 2016-09-01 10:35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作者:互金咖   2016年8月29日,微贷网正式获得ICP许可证(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成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下发后,首个拿到ICP证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此前,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须“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其中所指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ICP经营许可证。 ICP 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作为经营性ICP ,其经营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国家对经营性ICP 实行许可证制度,目前绝大部分P2P公司只获得了ICP备案,而没有获得正式的证照。 据网贷之家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全国正常运营平台2349家,仅有包括陆金所、金联储、拍拍贷、宜人贷、红岭创投、积木盒子等在内的211余家平台取得ICP经营许可证,占比尚不足一成。 对此,微贷网CEO姚宏对互金咖表示,“我们是通过正常的申请流程申请的ICP证,目前,平台尚没有在地方金融局备案。” 这也就是说,不同于其他地区需要有地方金融局备案作为前置条件的是,杭州而是采取的并行审核的方式。这对杭州的P2P平台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福音。 8月31日,沪上一家P2P平台负责人称,“浙江特别是杭州一直对互联网金融持包容开放的态度。相比之下,上海通管局就很难通容。”   平台合规敲门砖 据了解,ICP分为ICP备案和ICP经营许可,是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两种管理标准。而网贷机构是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从中收取费用的撮合式交易平台,是典型的经营性信息服务平台,因此取得ICP经营许可证是网贷机构取得平台资质的一块“敲门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对此,金联储相关负责人指出,获批ICP资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监管部门对平台运营资质的一种权威认可。鉴于《暂行办法》并没有提到网贷行业的牌照管理,而ICP经营许可证或将扮演“隐形牌照”的角色。 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平台都进行了ICP备案,但ICP经营许可证却因门槛较高,导致获批的平台屈指可数。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主要有两个门槛,一是要求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二是要求企业拥有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和能力,因此要想取得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非常困难,特别是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通信管理局可能不批准给P2P平台许可证。 同样,银监会此前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网贷平台接入银行存管应获得通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ICP经营许可证。 据业内人士分析,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ICP经营许可证的真正难度在于,通信局认为网贷机构属于金融行业,所以审批要求平台有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批文,但金融监管部门出具批文也有流程,不能随意出具。 此前,多家曾尝试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平台表示,正是由于“金融监管部门批文”申请不下来,导致其难以顺利获得ICP资质。 北上广深仍需备案 当天,互金咖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上、广、深四地对于P2P平台申请ICP资质仍需要备案。 当天,北京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称,北京金融办尚未开展网贷行业备案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等待网贷新规操作细则的下发后,根据操作细则安排再行制定备案规程;至于今后是在市金融办备案还是下放到区金融办备案,尚需等待相关文件确定。对此,金融办工作人员建议网贷平台先行按照新规进行合规整改,待相关操作细则出台后,再行办理备案手续。 此外,对于此前部分平台已在金融办备案或者已经申领ICP 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金融办工作人员亦表示,由于此前的备案不是按照新规标准进行的,已经备案的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新规进行整改,是否需要补充备案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 同样,前述沪上P2P平台负责人称,早从2011年开始,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就代表会员单位,就ICP证问题与上海市通管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联合金融办与经信委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但是通管局以“提供金融服务要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出具前置审批”为由不予办理。 在该负责人看来,这一个难题恐怕只有在“第二条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后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对此,前述金联储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网贷平台的审批绝非易事,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审核标准主要是从P2P平台合规性、风控能力、平台背景、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整体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 “除了例如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还需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等。”该负责人如是说。 对此,在网络借贷平台在新规的相关操作细则下发之前,各平台应先致力于对平台合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平台的业务模式,以扫清今后备案、申请ICP 证工作中的潜在障碍。 原载微信公众号:互金咖 本文已经获取作者授权,如需转载请获取公众号同意。 责任编辑:王超 阅读全文
2016-09-07 16:24  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 商务部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司巡视员聂林海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额2.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6%。 电商在新时期政策将趋向明朗。商务部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司巡视员聂林海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额2.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6%。据聂林海透露,下一步主管部门将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尽快公布电子商务“十三五”规划。 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浦东“互联网+”大会上,聂林海表示,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近五年的平均增速超过35%。今年上半年在消费增速有所放缓的情况下,网络零售额同比依然增长28.2%,保持良好势头。其中,手机移动端网购用户突破4亿,较去年的3.4亿增长18%。 聂林海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包括线上线下联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社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等;开展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阅读全文
138201767   2016-09-07 10:11  腾讯科技 核心提示: 尽管今夏中国对移动游戏业务实施了非常严格的新版监管政策,但此举并不会对该市场的发展产生较大冲击。据亚洲市场研究公司Niko Partners预测,到2017年时,中国国内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83亿美元。 中国IDC圈9月7日报道,尽管今夏中国对移动游戏业务实施了非常严格的新版监管政策,但此举并不会对该市场的发展产生较大冲击。据亚洲市场研究公司Niko Partners(以下简称“Niko”)预测,到2017年时,中国国内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83亿美元。 Niko认为,这一营收数据将占到整个数字游戏营收(包括移动、电视以及在线PC游戏等营收在内)的31%.如今,监管机构要求所有公司在推出游戏之前必须递交游戏的详细说明和复本,以便进行可能的检查。Niko还预计,到今年底时,中国移动(微博)游戏玩家数量将达到4.65亿,比过去的两年增加1亿多。 Niko还预计,在中国市场所玩的移动游戏在整个数字游戏营收中所占的份额已经从2013年的11%增加到2016年的29%和2017年的31%.与此同时,中国移动游戏开发者今年出口其它市场的营收将达到13亿美元,预计2020年时将增加一倍达到21亿美元。 Niko表示,中国针对移动游戏的新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实施,主要将通过放缓新游戏推向市场的速度和加速市场对小规模工作室的整合来控制游戏供应量。但是,这些管理规定并不会控制市场对移动游戏产品的需求。Niko方面宣称,事实上,中国市场对这些游戏的需求仍然非常强劲,尽管中国市场的玩家已经可以使用数万款这样的游戏。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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