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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6日 消息:据北京日报报道,2021年10月13日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将条码支付纳入监管,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 阅读全文
2021-11-26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6日 消息:近日网上热议“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对此进行了回复。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 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64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阅读全文
2021-11-25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5日 消息:今日,商务部表示,将继续加强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的行业标准建设,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和引领作用。 目前,正在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将按程序加快推进。 今年8月,商务部就《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应该具备的资质、经营条件及合规性基本要求,规定了其应对商家和直播主体入驻及退出、产品和服务信息审核、直播营销管理和服务、用户以及直播主体账号的管理和服务要求;规定了其应对消费者隐私保护、交易及售后服务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当直播主体存在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要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对直播主体实施相应处罚。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应建立直播主体的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在直播主体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直播营销平台规则等情形时,应采取警示提醒、限流或暂停其直播服务等不同措施,将严重违法违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播主体列入黑名单,必要时应注销其账号。 阅读全文
2021.11.24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24日消息,据央视报道,今年以来,在工信部开展的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中,腾讯公司旗下9款产品存在违规行为,共计4批次被公开通报,违反了2021年信息通信业行风纠风相关要求。 按照有关部署,工信部对腾讯公司采取过渡性的行政指导措施,要求对于即将发布的App新产品,以及既有App产品的更新版本,上架前需经工信部组织技术检测,检测合格后正常上架。 今天下午,腾讯向媒体回应称,正持续升级APP对用户权益保护的各项措施,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正常的合规检测。在此期间,用户可正常下载使用APP现有版本。 阅读全文
QQ截图20211123173556.jpg 2021-11-23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3日 消息:今日,上海市消保委对12款APP自动续费扣费期限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APP自动续费扣费时间节点设置在到期前1天,消费者只要在到期前1天手动操作取消。但是也有少量APP的扣费时间节点较为模糊,更有个别APP竟然提前3天就扣费了。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部分平台并没有从提供优质服务和体验角度增加会员粘性,反而总是算计如何给会员套上枷锁。前期使用一些小套路让消费者“被自动续费”,后期设置提前扣费、甚至超前扣费,利用会员的粗心大意赚取“记忆税”,从而完成禁锢会员的最后和关键的一个环节。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很多消费者因为追一部剧 、看一部电影、或者不小心而付费成为会员,本质上属于“会员月卡族”,也并没有成为长期会员的意愿。提前3天就扣费的做法一定程度上违反了自愿公平原则,也缩短了消费者选择周期,致使很多消费者“会员到期时再去取消也来得及”的想法难以实现。 阅读全文
2021-11-23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3日 消息:据人民日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为防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继续出镜牟利,引导从业人员崇德尚艺、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行业风气,按照《网络主播警示和复出管理规范》组织内容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进行审核,并经会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出第九批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警示名单”(共计88名)。 其中,吴亦凡郑爽张哲瀚等88人被列入警示名单,以及网络主播郭老师、铁山靠,这也是首次将违法失德艺人纳入网络主播警示名单。 这是违法失德艺人首次被纳入网络主播警示名单,防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名单向社会公布后将下发各平台予以封禁,并同步报主管部门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本批次会员企业报送的警示名单主播信息中包含两名影响力较大的职业主播和三名演艺人员,以上五名网络主播因粉丝量较大且具有鲜明的“饭圈”行为特点,有可能出现制造炒作话题、煽动大众情绪,组织粉丝、雇用网络水军控制舆论走向等风险行为,成为重点关注的对象,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也对这五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阅读全文
2021.11.24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24日消息,据工信微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近日联合约谈阿里云、百度云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近期两家企业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存在的接入涉诈网站数量居高不下等问题,要求两家企业切实履行网络与信息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问题限期予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两家企业表示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接入、域名注册、信息服务等管理,切实防范化解电信网络诈骗风险。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难点痛点问题,出实招、下重拳,指导督促互联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和涉诈互联网账号监测处置,加大行业监督及违规处罚力度,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互联网领域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工作,更好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image.png 2021-11-22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2日 消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直播电商销售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结果显示,其中9家直播电商平台产品不合格检出率高达19.5%。 官方表示,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以往抽检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抖音、京东 、快手、拼多多、天猫、小红书等9家直播电商平台销售的96个品牌113批次婴幼儿服装、成人服装、丝巾、鞋类、箱包、蚕丝被等进行了监督抽查。 经检测,有22批次不合格(直播7批次,网购15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9.5%,另有6批次未标注生产企业名称。不合格项目涉及2项安全性指标:pH值、绳带要求,以及6项功能性指标:产品使用说明(标签)、标志、耐皂洗色牢度、纤维含量、起球和外底拉伸强度。 阅读全文
2021.11.23 来源: 财联社 11月23日讯,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内容导向、信息呈现、账号管理、舆情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工作措施,力求有效规范娱乐明星网上信息。 《通知》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禁止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诱导非理性追星等内容。 《通知》按照信息内容属性、影响作用等因素,将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划分为演艺作品、个人动态、商业活动、公告、公益、权威发布等6种类型,针对网站平台首页首屏、热门推荐、热搜榜单等重点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以进一步规范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呈现。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后援会)、娱乐类公众账号、MCN机构等账号和主体的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同时要求网站平台建立健全涉娱乐明星网上舆情监测、处置和引导机制。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近年来,网上泛娱乐化倾向、低俗炒作现象屡禁不止,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等不良文化冲击主流价值观,一些网上有关明星的宣传信息内容失范,绯闻八卦、隐私爆料占据网站平台头条版面、热搜榜单,占用大量公共平台资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现就有关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把内容导向 1.加强正面引导。强化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导向管理,发布和传播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健康格调品位。 2.建立负面清单。娱乐明星网上信息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内容,不得宣扬流量至上、畸形审美、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不得为博眼球低俗炒作绯闻丑闻、渲染明星情感纠纷隐秘细节,不得未经授权曝光、买卖明星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行程信息等个人隐私,不得批量发布涉明星艺人及其作品,进行恶意营销或刷量控评,不得发布涉明星虚假不实信息,进行曲解诋毁、造谣抹黑,不得为违法失德明星艺人复出造势、洗地宣传,不得挑动粉丝群体互撕谩骂、攻击对立,或刺激诱导粉丝群体进行过度消费、非法集资、非理性打投等应援行为。 二、规范信息呈现 细化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分类,强化重点环节管理,严格规范娱乐明星信息网上呈现。 3.演艺作品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影视、音乐、综艺作品及相关宣传、片段、演绎、评述等,原则上自然传播,但不得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环节扎堆呈现,含有明星个人标识的,在首页首屏、热门推荐、热搜榜单等环节,同一明星同一时段原则上只能呈现一条。 4.个人动态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日常生活、行程动态、兴趣偏好、家庭成员等,原则上不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环节呈现。 5.商业活动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广告代言、品牌合作、商业推广等,原则上仅在各网站平台广告位置呈现,且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 6.公告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维权、回应、澄清、公告等,原则上自然传播,但同一明星同一事件的公告类信息,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环节同一时段原则上只能呈现一条。 7.公益类信息,具体包括明星参与公益活动、救援救助、正能量宣传等,原则上自然传播,但不得恶意蹭炒热点进行营销炒作。 8.权威发布类信息,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主流媒体、行业协会等关于明星相关事件的表态、回应、公布和舆论监督等,原则上自然传播。 三、加强账号管理 9.规范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娱乐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后援会)和娱乐类公众账号等名称、头像和简介中,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爆料明星隐私等信息,不得含有煽动互撕谩骂、拉踩引战等信息,严禁在禁言期通过更改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方式变相发布信息。 10.分级监测管理明星账号。各平台要全面摸清明星账号注册底数,根据粉丝数量、传播能力、信用评价等情况,对明星账号进行分级管理,相关情况向网信部门定期报备。建立各平台重点关注目录清单,对达到一定粉丝数量和传播能力的明星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对于热点敏感社会话题中,发布带偏节奏、混淆视听、煽动极端情绪信息内容的明星账号,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1.严格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账号管理。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 12.严格明星经纪公司和粉丝团账号管理。加强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账号认证审核,同一经纪公司(工作室)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能注册一个账号。粉丝团(后援会)账号须经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或认证,由其承担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一律不得注册明星粉丝团账号。 13.严厉处置娱乐营销账号及其所属MCN机构。对于有组织或批量发布涉明星不实爆料、恶意抹黑、拉踩引战等信息,或进行刷量控评、恶意营销炒作的娱乐类公众账号,从严处置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违法违规账号所属MCN机构及旗下其他账号连责处置,采取禁言、限制搜索、限制商业推广收益等措施。 四、强化舆情监测处置 14.建立监测处置机制。网站平台要建立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处置爆料明星情感纠纷、爆料明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粉丝群体性冲突等热点舆情苗头,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涉及网络暴力、寻衅滋事等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公安部门。 15.强化舆情引导。针对涉娱乐明星网上热点舆情,网站平台要对相关账号主体身份进行复核,对账号主体真实身份无法验证的,进行明确标注。同时,根据舆情事件性质,督促明星通过官方账号发声,引导粉丝理性看待,防止舆情持续发酵。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工作,结合“饭圈”乱象整治,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属地网站平台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1年10月26日 阅读全文
2021-11-20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0日 消息: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称,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本次公布的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案件数量多、涉及企业广泛、交易时间跨度较长。依法处理未依法申报案件,既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反垄断法权威,不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又能有效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为具体名单: 1.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南京信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永杨安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3.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高德软件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4.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5.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6.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7.苏宁易购集团南京苏宁易购投资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8.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基汇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腾康汇医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9.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八天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案 10.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医疗在线公司股权案 11.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12.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转转股权案 13.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四川哦哦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案 14.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优点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案 15.阿里旅行控股有限公司与万豪国际控股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6.饿了么收购小度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17.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18.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大搜车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19.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拍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20.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云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1.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饿了么股权案 22.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沈阳美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3.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天津五八金服有限公司股权案 24.五八有限公司与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25.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成都超有爱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6.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7.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收购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28.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易酒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29.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云动创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30.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31.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东方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32.上海瑞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家装装饰有限公司股权案 33.北京微梦创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金华睿安投资管理公司股权案 34.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青萍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案 35.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重庆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36.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与中隆投资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37.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易酒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38.北京小桔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39.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40.江苏聚成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苏州工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41.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高鑫零售有限公司股权案 42.天津瑞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广积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案 43.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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