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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8月3日消息,昨日晚间,网信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披露相关主管部门的不良粉丝文化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网信办表示,专项整治主要围绕明星榜单、热门话题、粉丝社群、互动评论等环节,深入清理涉粉丝群体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目前,已累计清理负面有害信息15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4000余个,关闭问题群组1300余个,关闭问题群组1300余个,解散不良话题814个。 此外,针对粉丝群体聚集的社区、群组等环节,中央网信办督促网站平台进一步优化产品功能,升级管理策略,逐步压缩粉丝群体非理性追星空间,通过取消诱导粉丝应援打榜的产品功能、优化榜单规则、完善粉丝群圈管理、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活动等方式,强化榜单、群圈等重点环节管理。 与此同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重点围绕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内涵、题材类型、评审投票、嘉宾人员、话题评论等关键环节提出管理要求。 7月31日,警方披露了吴亦凡案件信息。随后,腾讯、微博、抖音等相继发布整治饭圈乱象的公告,重点打击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极端言论等行为。 阅读全文
2021.08.03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8月3日消息,近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以下简称教育新基建),特别指出要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混合云模式建设教育云,为本地区教育机构提供便捷可靠的计算存储和灾备服务。 混合云模式将成区域教育云平台主流选择 众所周知,《意见》明确了此次教育新基建的重点方向,其中打造平台体系新型基础设施成为重点方向之一。 《意见》指出要构建新型数据中心,即要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混合云模式建设教育云,为本地区教育机构提供便捷可靠的计算存储和灾备服务。规划整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低小散旧”的数据中心,不鼓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建设数据中心。鼓励区域和高校共享超算资源和人工智能算力资源,提供基础算力工具。 业内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接下来教育领域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将进一步趋向集中化、集约化,而兼顾数据安全合规、同时又能充分整合教育体系现有“低小散旧”数据中心、具备较好扩展性的混合云建设方案,自然成为区域教育云平台的首选。 IDC针对云计算用户的一项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用户已经开始使用多云、混合云架构。而随着各行各业云计算的实践案例越来越多,企业和机构变得更加重视从实际需求入手,趋向于将业务合理地分配在公有云、私有云和传统数据中心,从而对其基础架构实施进一步的优化。该调研统计结果显示,93%的企业在过去一年中曾经有将公有云环境中的应用程序或数据迁移到私有云或传统数据中心中的行动。 在全球范围内,混合云的部署已成为业界共识。Gartner在基于对全球2650名IT决策者的调查显示,72%的企业和机构将混合云和私有云作为其上云战略的优先选择。 爱捷云CEO 李东接受采访称,混合云模式在区域教育云平台的建设方面具备非常好的实用性及经济性,将为区域教育新基建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 同源同构将成混合云竞争关键因素 计世资讯《2019-2020年中国混合云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预测,未来混合云市场将快速扩张,预计2024年其市场规模将达到892.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5.3%,是云计算市场重要的一极。与此同时,从渗透率来看,2019年中国企业采用混合云的比例仅为9.8%。这也是全球咨询机构以及各大分析报告,几近于一边倒看好混合云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 也正是基于市场的蓝海特征,国内越来越多企业开始布局混合云市场,模式千人千面,技术层出不穷。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云计算技术的不断普及深化,最终能给客户带来真正价值的云产品及解决方案,才能赢在未来。 而从市场调研来看,在经历公有云多年的普及教育之后,企业和机构在对IT基础架构选择时,越来越倾向于在云简单易用的使用体验以及数据本地部署安全可控方面寻求最佳解决方案,而一致的技术架构才能将上述两点完美融合落地。 网宿科技旗下云计算品牌爱捷云CEO李东表示,目前云计算的普及教育期已过,随着企业云化逐步迈入“深水区”,能既让客户拥有简单易用的体验,又满足客户本地部署要求的混合云架构,正在成为企业和机构IT基础架构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据介绍,爱捷云推出的同源同构混合云方案,公有云、私有云、托管云采用统一的技术架构,提供一致的运营运维管理平台、一致的平台组件、一致的服务工具、一致的运维部署,以及一致的使用体验。平台采用微服务架构,功能模块高度解耦,按需接入,充分满足企业数据中心云化、容灾备份、云边协同部署等广泛的场景需求。 阅读全文
13 2021.07.30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7月30日消息,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今天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通知提出,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上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意见”要求“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双减意见”指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线上学科类机构改为审批制,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此次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为监管人员执法、行业从业人员转型提供了依据,将加速双减意见落地。   阅读全文
2021.07.29 来源: TechWeb.com.cn “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在中国,除了比较富裕的家庭,大部分家庭生二胎三胎乃至四胎的原因只有一个—想要一个男孩子。姐弟或独生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组合,其次是姐妹和兄弟,你很少能见到兄妹家庭。”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大概内容就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严格控制资本涌入校外培训机构。此政策一出,在线教育类股票集体崩盘,职场新人被父母催转行,身陷囹圄,素质和职业类教育类公司也受到很大影响,但仍抱有一线希望。 此意见出台前,笔者恰好参加了一个论坛—《新政下的教育产业升级》。在此论坛之前,关于在线教育行业已经出台了一些限制政策。论坛发言人讲到几个关键词:鼓励职业教育,适者生存,减负教育。当前学生面临非常大的学业压力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政策不是要消灭教育机构,而是要迫使教育机构转型,向更良性的方向发展。 “双减”来了,但又好像没来 辅导班不办了,孩子就不上辅导班了吗?当然不,只要高考存在,辅导班就不会消失,但会换一个形式出现。或者是变成1对1家教,或者是变成小作坊辅导班。家教只会更贵,而不管什么样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教育都不会吝啬,家教只会加重家长的经济负担。而小作坊辅导班的师资质量,教学系统性又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学科类辅导班大量存在并迅速成长的根本原因还是高等教育资源和人口数量不匹配,教育资源地域分布不均衡,高考又按地域划分,狼多肉少,孩子和家长只能不停的卷。且如果真的没了辅导班,贫富所带来的差异只会被放大。优异家庭可以钢琴,舞蹈,画画班;普通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只能散养,孩子们野蛮生长,孩子们之间综合素质的差距便会加大。 “双减”之路任重道远,学校大班教学,老师们总是要照顾大多数人,孩子们的个体差异性通常很大,“因材施教”也是难点。如果辅导班真的不存在了,孩子们如何弥补自己的短板呢?公立学校老师工资并不高,这才催生了很多老师私下办辅导班的现象,网传“一位老师暑假去教育机构代课便能挣出一辆宝马X3”并不是无稽之谈。老师想赚钱,家长想通过辅导班求一个心安。可能,“双减”政策里,唯一高兴的只有孩子吧,他们以为终于可以拥有完整的寒暑假了。绿茵茵的足球场,和同学一起骑着单车,去游泳,去做一切他们想做的事情。玩是孩子们的天性,他们的少年时期,或许会因为“双减”得到一些本该属于他们的时光吧。 教育行业该何去何从 政策一出,教育行业必有阵痛。所有阵痛都是为了更好发展而必经的过程。我国职业教育市场广大且发展潜力巨大。首先,大部分上市教育公司都是主攻K12领域,大大忽略了成人对教育的需求。我国缺少较为成熟的职场教育体系,有些职场人需要强化专业知识,有些想要转行,还有很多家庭主妇或因为各种原因脱离职场的人需要重回职场,这些都是职业教育的范畴。不仅仅是考研,考证,学习是每个人终身的事情,每一位成年人都需要职业教育。这一块的教育目前在国内缺乏体系化和一定的行业标准。而目前,就是行业改革,企业转型的一个很好的机会。适者生存,能及时内部更新变革的企业才能活下去。 素质教育也是如此,类如美术,音乐,体育等素质教育方向的兴趣班目前大多数都是小作坊小机构化运营。靠优秀老师的口碑和“哪家离家近去哪家”的地域辐射作用支撑,这是受素质教育的实景教学特殊性限制。 正因为是小作坊和小机构,无论从教学质量还是收费上,都没有一个行业标准。学科教育被打压,素质教育此时就显现出新的生机。 三胎时代会到来吗? “双减”政策侧重减轻学生学业压力,减轻家长抚养压力,这会不会增加适龄父母生孩子的意愿呢?笔者采访了很多已经有孩子的普通家长后,他们给出了完全相同的结论:不会因为这一项政策而多生孩子。原因各有不同,大体就是养孩子费精力费时间,现在的孩子都要上兴趣班,无法负担过多的费用,想要自由等等。“双减”政策或许会减轻一部分孩子和父母的压力,但如果真的想要增加适龄父母生孩子的意愿的话,这个政策远远不够,可能需要更实惠,更有效,更对症下药的一系列政策来支撑。 孩子学业压力大,家长负担重,人们普遍不愿意多生孩子是一个已经存在很久的现象 ,但每一项政策出台都会带来正面的影响。随着越来越多的相关配套措施出台,这些现象一定会改善。不管是国家,个人,还是企业,都在为了更好的未来而努力。 阅读全文
2021.07.29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7月29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全文在近日公布。《条例》不仅明确要求保障学前儿童可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而且为了保持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还规定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据悉,《条例》已经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并于今年6月提请审议。 阅读全文
2021-07-28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7月28日 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同时,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 市场监督总局表示,在电商平台上,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此外,市场监督总局还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10起,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等方式“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曝光。 这10起案例分别如下: 1、浙江省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利用 “大V”打造“网红店”帮助“刷单炒信” 2020年底,当事人根据11家大众点评平台入驻商家打造所谓“网红店”的需求,招募大量大众点评平台“大V”到店付费用餐。“大V”在用餐后,编造好评“作业”发布并予以高分点评。当事人对“大V”的“作业”审核后,将餐费予以返还。当事人通过此类方式在大众点评平台内提高了相关商家的星级并大量增加优质评价,通过内容和流量双重造假,帮助商家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2、广东省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消费者评价“刷单炒信” 当事人开发并运营“锦鲤好物会员购物平台”,在平台的应用软件中设置了“积分捡漏”模块,宣称可以0.1折至3折不等的价格购买手机等商品,每天有数千人捡漏成功,吸引用户充值赠送积分参与“积分捡漏”活动。2021年3月8日至15日,当事人宣传每天成功发放福利4000至6000份之间,但实际每天成功发放福利在15份以内,与宣传的数量存在极大的差距。同时,当事人对平台上部分没有用户评论的商品,虚增用户的昵称、头像及评论内容。当事人虚构了活动发放福利的数量,同时冒充消费者进行评价,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3、广东省深圳市诺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到店点评帮助“刷单炒信” 当事人自2020年4月,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增加大V数量、小V到店体验、增加浏览量”等服务内容,承诺帮助客户提高在美团点评平台的“星级”和“排名”,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当事人利用不同账号登录操作,为平台内店铺虚假评价“五星”满分,而非实际到店消费者的真实评价。当事人通过虚假好评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 4、浙江省台州市陈某辉利用技术软件帮助 “刷单炒信” 当事人在2018年、2020年前后分别注册了浙江小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番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辣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申请“企业QQ号”并招募雇佣员工21名,分设成排单组、审核组、导购组、售后组,运营“刷单炒信”工作。同时借助“小水滴”“大水滴”“猫头鹰”专用刷单软件,搜索有刷单需求的商户,分配“刷手”刷单任务,完成虚假交易,帮助网店经营者在平台的评价体系内获取更高的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误导消费者。自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29日,当事人共刷单2951750单,刷单商品总金额3.59亿余元,获利372.93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0万元。 5、福建省厦门市宗某利用技术手段帮助 “刷单炒信” 当事人在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收取了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佣金,对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字体产品进行虚假下载,帮助其虚构下载量,以达到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目的,相关费用共计73.51万元。此外,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还违反了有关无照经营的禁止性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6、广东省佛山市麦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刷单公司“刷单炒信”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经营“edon旗舰店”。当事人从2020年6月份起,为提高网店销量排名,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通过委托刷单公司以刷单方式为当事人经营的网店虚构交易记录、销售量等。当事人共虚构交易165笔,虚构交易金额共1.92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万元。 7、广东省深圳市酷美传媒有限公司利用熟人“刷单炒信” 当事人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湾2020新款平板电脑12寸”的宣传参数是:屏幕12英寸、电池容量15000mAh,前摄像头像素1600万,后摄像头像素3200万;而实际参数是:屏幕10英寸、电池容量5000mAh,前摄像头像素200万,后摄像头像素500万。当事人对其商品的性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当事人组织熟人刷单虚假提升销售量。调查发现,当事人的进货单据和订单明细显示,当事人实际进货量、销售量、销售额与在天猫店宣传月显示的销售量“1.5万+”严重不符。经调查,当事人承认其在平台的销售数量是通过刷单实现的。当事人组织员工以及亲友帮忙下单,实际不发货,待流程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给他们退款,另外再给17元/单的刷单佣金。当事人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8、广东省佛山市云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雇佣“刷手”帮助“刷单炒信” 当事人从事网店制作、运营及维护相关服务工作。为招揽客户(网店经营者),当事人免费向客户提供垫付货款刷单的服务。根据客户需要联系“刷手”对客户的店铺进行下单交易,然后通过转账先垫付订单金额给“刷手”。订单交易完成后,当事人转佣金给“刷手”,再向客户收回垫付的订单金额及佣金。从2020年4月至12月共垫付货款刷单121单,产生订单金额及佣金合计3.56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9、福建省厦门市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产品下载量“刷单炒信” 当事人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安排公司员工在华为、OPPO、VIVO手机的APP应用下载平台搜索并购买下载自家的字体产品,虚构产品的下载量等销售状况,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涉案金额共计296.67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万元。 10、江苏省苏州衣轩峻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收货地址“刷单炒信” 当事人在京东网站开设一家名为“罗蒙聚宝宝旗舰店”的店铺,从事服装销售。2020年5月开始,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购买多个京东账户,由公司员工使用这些账号在店铺购买产品进行刷单。上述订单由京东物流根据账户设置的虚假地址和买家电话进行派送,快递员无法派送到虚假地址后随即联系买家(实际为公司员工),并按要求送至实际经营场所内。当事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刷单6254单,总金额217.8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阅读全文
2021.07.14 来源: IT之家 7 月 14 日消息 今日上午,工信部印发《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IT之家了解到,《行动计划》指出,用 3 年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绿色低碳、算力规模与数字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新型数据中心发展格局。总体布局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国家枢纽节点)、省内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梯次布局。技术能力明显提升,产业链不断完善,国际竞争力稳步增强。算力算效水平显著提升,网络质量明显优化,数网、数云、云边协同发展。能效水平稳步提升,电能利用效率(PUE)逐步降低,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逐步提高。 到 2021 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平均利用率力争提升到 55% 以上,总算力超过 120 EFLOPS,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 PUE 降低到 1.35 以下。 到 2023 年底,全国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 20% 左右,平均利用率力争提升到 60% 以上,总算力超过 200 EFLOPS,高性能算力占比达到 10%。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占比超过 70%。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 PUE 降低到 1.3 以下,严寒和寒冷地区力争降低到 1.25 以下。国家枢纽节点内数据中心端到端网络单向时延原则上小于 20 毫秒。 阅读全文
2021.07.27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7月27日消息,据工信微报消息,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互联网行业管理主业主责,在前期APP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互联网行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决定开展的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引导形成开放互通、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等四方面8类问题,涉及22个具体场景。 在扰乱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整治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包括无正当理由限制其他网址链接的正常访问、实施歧视性屏蔽措施等场景;在侵害用户权益方面,重点整治应用软件启动弹窗欺骗误导用户、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等问题,包括弹窗整屏为跳转链接、定向推送时提供虚假关闭按钮等场景;在威胁数据安全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在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及对外提供等环节,未按要求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等问题,包括数据传输时未对敏感信息加密、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前未征得用户同意等场景;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方面,重点整治“黑宽带”和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等问题,包括转租或使用违规网络接入资源、未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等场景。 阅读全文
2021.07.26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7月26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保障劳动收入方面,要求平台建立与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确保外卖送餐员正常劳动所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 保障劳动安全方面,完善平台订单分派机制,优化配送路线,合理确定订单饱和度,降低劳动强度。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督促外卖送餐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维护食品安全方面,落实平台企业食品配送环节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外卖送餐服务管理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支持其他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探索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方案,提高多层次保障水平。 优化从业环境方面,鼓励支持新业态发展,推动设置外卖送餐员临时驻留点,推广铺设智能取餐柜,鼓励研发智能头盔等穿戴设备,营造良好从业环境,积极发挥稳定和扩大就业作用。 加强组织建设方面,推动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积极吸纳外卖送餐员入会,参与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协商协调,完善支持保障体系,深入细致开展帮扶工作。 矛盾处置机制方面,督促平台建立外卖送餐员诉求反映的直接渠道,明确诉求处置程序和时限,加强民主协商和平等沟通,对于客观因素造成送单超时等常规问题,一般在24小时内合理解决。 《意见》要求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餐饮外卖送餐员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风险评估,有效化解矛盾,落实网络餐饮平台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保障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阅读全文
2021-07-26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7月26日消息: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显示, 广电总局日前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对〈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格式命名及参数规范〉一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格式命名及参数规范》一项行业标准,规定了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分发和交换中所涉及的视频格式命名及基本参数,适用于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分发和交换,也适用于相应系统和设备的设计、生产、验收、运行和维护。 《通知》还对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格式命名以及参数进行了规范,例如 HDR 即高动态范围(High Dynamic Range),1080P、4K、8K 对应的 HDR 以及 SDR 都进行了响应的规范。 本文件起草单位包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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