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搜索
搜索
2013-01-17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 在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上,文化部正式公布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这也是文化部连续第六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评出的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分别为:安徽省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游戏“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江苏省扬州市谢某某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国家一级文物案;上海颠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从事《手机三国》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活动并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案;四川省广元市“2.12”李某某等盗掘元坝系列古墓葬案;福建省泉州市黄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案;贵州省贵阳市“5.16”谭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和贩卖淫秽音像制品牟利案;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学出版活动案;浙江省金华市陈某某等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江苏省常州市星吧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音乐作品案;天津市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从事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据介绍,2012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向文化部上报了647件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根据上报案件的创新性、典型性、指导性及示范性,综合考虑市场门类、地域、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经过层层筛选,文化部最终评出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内容涵盖音像、图书、文物、艺术品、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七大市场门类,均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及社会影响力。其中,涉及互联网的案件有5起,占到总数的一半,包括手机网络游戏等新型案件。涉及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有5起,侵权对象遍及音乐、游戏、影视、文学和艺术品。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有6起,其中最大案值320余万元,16人被判刑。 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并逐步显现出体制机制的优势,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围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核心任务,以大案要案为抓手,查处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有效整顿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从各级上报的执法数据看,2012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217.6万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610.0万余家次,责令经营单位改正14.5万余家次;全国共受理举报3.4万余件,立案调查5.7万余件,移交案件3256件,办结案件5.1万余件;全国共警告经营单位11.6万余家次,罚款19321.7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336.2万余元,责令停业整顿1.5万余家次,吊销许可证305家。 从各地上报的重大案件看,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广泛涉及不同门类,执法重点比较突出。各地办理的重大案件分别涉及娱乐、演出、网吧、文物、电影、音像、书报刊、印刷、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动漫、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各个文化市场门类。其中,音像、书报刊、印刷等领域的案件共378件,约占总数的58.4%;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等网络文化领域的案件共78件,约占总数12.0%;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案件共70件,约占总数10.8%;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领域的案件共64件,约占总数9.9%;演出、文物、电影、艺术品、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其它类型的案件共57件,约占总数的8.8%。即使是同一市场门类的案件,还涉及不同的案由,不同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应当说,2012年各类型案件分布较分散,全面涵盖了综合执法的各个领域,充分展现了统一综合执法的成效。其中,新兴领域的网络文化案件超越传统文化领域的网吧案件,位居第二。同时,出版物及娱乐市场的案件比重较2011年有明显提高。这些变化表明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重心对当年的文化市场主要任务和社会热点进行了积极回应。 二是网络案件办理日趋成熟,办案积极性大幅提升。2012年,文化部充分发挥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和网络执法协作小组的作用,对网络游戏、网络动漫以及网络音乐等重点领域进行网络巡查。开展两批网络文化市场案件以案施训工作,确定19个网络文化市场案件牵头单位,督办28个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同时,部署了3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查处工作,对331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67家动漫网站以及112家网络音乐网站进行查处。从全国的网络执法情况来看,呈现的特点有:第一,全国办理过网络文化案件的省份已达到23个,其中超过10件以上网络文化案件的省份已达12个,各地对网络执法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大;第二,各地办理的网络文化案件中由文化部直接下发查处名单案件所占比例从2011年的30%下降为16.1%,各地办理网络文化案件的主动性有所加大;第三,各地办理网络案件的案由经统计已达28个,尤其是对网络游戏的执法,基本覆盖《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所有规范条目,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已经从起步阶段日渐走向成熟。 三是逾六成案件涉及侵权,保护知识产权已成常态。在2011年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2012年文化部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按季度确定打击侵权假冒计划及重点工作,针对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侵权盗版情况较为严重的领域,部署协调各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重点打击。此次各地上报的647个案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达392个,约占总数的60.6%。同时,十大案件中涉及侵权的案件占半数。由此可见打击文化市场的侵权行为已成为各地综合执法机构的常态化工作。 四是逾半数移交司法,行政与刑事衔接更为顺畅。从上报案件看,不仅办理质量明显提高,显示出市场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手段更加多样。而且,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涉案财物数额巨大、涉案人员较多、涉及地区较广等的案件,分别由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移交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上报的647起重大案件中,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已经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的有325件,约占总数的50.2%。 附件: 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一、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游戏“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 2012年1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项某某等25名涉案人员均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70万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至此历时1年多的“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终于落下帷幕。 2010年10月11日,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提供《传奇》游戏等“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根据举报线索,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前期的证据锁定和分析比对,初步证实其涉嫌存在侵犯上海盛大游戏公司《传奇》著作权行为,并于10月16日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查处。经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上海盛大游戏公司许可,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公开大肆招揽客户,主要从事“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侵犯了上海盛大公司的著作权。鉴于该案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有较大数额的往来交易、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向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进行了刑事案件移交。 经过补充侦查,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于2011年1月1日作出刑事案件立案,并由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和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成了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案件调查,专案组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盛大游戏公司授权许可,在网上购买仿制盛大游戏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大型网络游戏《传奇》的“私服”源程序,并进行修改后在网上兜售,且为网上需要进行《传奇》游戏“私服”开区的客户提供“‘私服’开区一条龙”(如制作“私服”程序、提供游戏“私服”引擎、架设服务器、开通联网等)和“私服”游戏广告发布等非法服务,非法牟取利益。经鉴定,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传奇》“私服”游戏所有版本与著作权人所经营的《传奇》游戏均已经达到实质性相似或同源性,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专案组先后抓获项某某为主的涉案嫌疑人25人,收缴服务器120余台,查实涉案金额144万余元。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9日作出了最终判决。 二、谢某某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国家一级文物案 2011年6月25日,江苏省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扬州红园民间艺术品收藏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任某某、李某某等人在市场内兜售的铁剑疑似出土文物。经文物研究所工作人员鉴定,铁剑系西汉出土文物,定为三级文物。 2011年6月28日上午,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联系公安部门对任某某、李某某等人的暂住地进行了检查,共扣押物品73件(套)。经调查,上述物品均从扬州市宝女墩汉墓、甘泉老山汉墓、西湖中心村汉墓等墓葬盗掘出土。2011年6月30日,经市考古研究所技术人员鉴定,上述物品中有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8件、一般文物9件(套)。同日,文化执法支队将案件移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管辖,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根据任某某等人提供的线索,文化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南下浙江省抓捕犯罪嫌疑人、追缴被盗文物。2012年7月25日,专案组将购买涉案出土文物的浙江人谢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名拘传回扬州。公安部门审查认为,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一案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于2012年10月19日将该案移送扬州市文化执法支队管辖。 文化执法支队接到公安部门移送案件通知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谢某某经朋友牵线于2012年在安徽天长从任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处以人民币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青铜刀。2012年7月26日,文物鉴定部门对谢某某非法购买的文物进行了鉴定,认为该刀为西汉时期的青铜环首刀,其形制在国内极为罕见,且出土于王侯墓葬,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鉴定部门将其鉴定为一级文物,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文化执法支队调查的情况亦与公安部门移交的材料相互印证一致,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决定给予谢某某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上海颠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从事《手机三国》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活动并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案 2012年2月,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某手机网站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上网运营手机网络游戏《手机三国》一款,供用户浏览并下载至Android系统手机等移动终端后使用,并通过向用户发行、销售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锦囊”的方式获得违法收入。当事人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经营手机网络游戏《手机三国》,下载使用用户约20万人,每日瞬间接入IP用户约10000人。另查,当事人在游戏内设置了网络游戏道具“聚宝盆”,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购买、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锦囊”后,以随机抽取的偶然方式获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以及网络游戏道具和服务。 当事人被总队查处后,经法规宣传教育,立即主动整改,积极申办合法的运营资质,立即停止了以随机抽取的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行为。总队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并作出了罚没款人民币100518.5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查处,在行业内起到较大的警示作用,对于规范手机等移动网络游戏市场秩序、整治移动网络游戏市场违规行为,维护网络游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优秀移动网络游戏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移动网络游戏市场健康繁荣发展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四、“2.12”李某某等盗掘元坝系列古墓葬案 2012年2月10日,广元市文化局接到国家文物出境四川鉴定站的电话通知,要求该局对元坝区紫云乡三清村古墓被盗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月13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赶赴现场调查,初步认定为古墓盗窃案。2月14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市文物管理局、元坝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专案组,制定了案件侦破和调查方案。在侦破案件的6个多月时间里,出动办案人员680余人次,远赴成都、广州、浙江、山西、重庆等地追缴赃物,行程25000余公里,成功摧毁一个遍布四川广元、成都、绵阳、巴中、南充、内江、乐山市、凉山州等地的文物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追缴涉案文物60余件、查获作案车辆4辆,作案工具若干。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盗掘古墓葬供认不讳。2012年7月9日,元坝区公安分局将该团伙以李文先为首的1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元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该案16名犯罪分子被分别判处1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涉案数额多达320余万元,16人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是文化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被盗古墓葬文物、破获盗掘古墓葬的重大案例,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的《今日说法》栏目和第十二频道的《天网恢恢》栏目都分别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黄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案 2012年8月1日,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黄泉福大师向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举报,称龙祥木雕工艺厂经营者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复制、生产并销售举报人创作的木雕作品。 2012年8月6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联合当地公安干警对龙祥木雕工艺厂进行检查,在该工艺厂展厅现场发现涉嫌侵犯黄泉福著作权的木雕工艺品6件,其中《皆大欢喜》48公分成品1件,《送宝》38公分毛胚3件,《送宝》81公分成品1件,《祝福》68公分毛胚1件。执法人员当场抽样取证,开具现场检查笔录,对以上现场检查情况均摄像取证。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证实黄某某是依据网上的图片制作了侵权作品。 9月7日,执法支队将黄某某的制作的“送宝”等6件木雕作品送福建省版权局认定。9月10日,福建省版权局作出认定意见:“执法支队对黄某某抽样取证的6件涉案物品与‘黄泉福作品’在外观造型、人物的神情、气质、姿态、线条、丝线的方向、服装的纹饰等均完全一致,为‘黄泉福作品’的复制品。认定‘被认定作品’为侵权产品。” 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黄某某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6件复制品(价值3万元),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5.16”谭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和贩卖淫秽音像制品牟利案 2012年3月,贵阳市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对贵州电脑城的检查中收缴了5000余张盗版光碟和部分淫秽光碟,有人举报称这些盗版光碟及淫秽光碟均来自位于遵义路286号的红芸音像制品店。 5月16日,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南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该店面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62万余张盗版光碟,还有部分涉嫌淫秽光碟(经现场初步清算大约2000余张)。该店内的工作人员乐某某等3人,由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其法人谭某某在逃。经鉴定,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送样的2116种音像制品均为非法音像制品,涉案淫秽光碟121种,共计1808张。 10月30日,该案在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某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贩卖盗版音像制品数量极大,贩卖淫秽光碟达121种、共计1808张,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乐某某系该店收银员,明知被告人谭某某实施上述犯罪行为,仍然予以协助,并参与贩卖。被告人谭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5千元;被告人乐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2千元。 七、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学出版活动案 2012年5月3日,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龙茗路2121弄10号101室经营互联网站“红薯网”。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在“红薯网”上登载《变换沉醉》、《与护士同居的日子》、《至尊?红颜?》、《流氓老师》、《爱欲横流》、《情夫的诱惑》、《恶魔总裁,求你轻一点》、《强宠生欢》等20000部互联网出版物,供上网用户使用、阅读和浏览。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自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通过用户充值购买收费互联网出版物(章节)获取收益,经营额(用户充值)人民币6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5千余元。当事人网站注册用户30万,每天IP访问量3万次,PV访问量40万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规经营的同时,兼顾了内容监管,督促当事人应当积极办证,取得合法的运营资质,并在以后的网站运营中加强内容管理。 当事人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被查处后主动关闭网站进行整改,主动完善了内容审查机制,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没款13万6千元的行政处罚。 八、陈某某等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 2012年3月31日,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义乌市龙清工艺品公司三楼一车间内正在装订非法动漫小图书。执法人员到达义乌市秋实路68号龙清工艺品公司进行检查,在三楼一车间内发现了一个装订厂,厂内存放有大量已装订好的动漫小册子。动漫小册子没有署名出版单位,没有标注书号,涉嫌为非法出版物。经现场清点,共有《爆笑校园》、《植物大战僵尸》、《阿衰》、《脑筋急转弯》等动漫小册子4个品种计153450册。执法人员对上述动漫小册子采取了物品扣押措施,同时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 鉴于当事人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及涉嫌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的非法出版物册数较多,经营数额较大,2012年6月11日,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义乌市公安局接收该案后,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该案立案,并专门指派义乌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对该案进行侦查。案情现已初步查明:自2011年9月份开始,林某某向徐某某、林某某等人下单印刷涉案动漫产品20多万张对开纸,然后发给陈某某、林某某经营的装订厂进行装订,直至2012年3月31日被义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获。现该案已侦查终结,9名涉案人员均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于11月移送至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九、星吧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音乐作品案 2012年6月下旬,江苏省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接上级部门交办关于“星吧音乐网”(www.sing8.com)涉嫌未经授权擅自提供侵权歌曲给公众下载和试听的投诉材料。经网络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该网站是一个可以提供歌曲试听以及铃声下载的音乐网站,初步估计约有30余万首歌曲,音乐源文件服务器在常州。该网站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的歌曲超过500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6月29日,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将该案移交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7月30日,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受理并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进行立案。犯罪嫌疑人阎某某于8月3日被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明,2003年至今,嫌疑人阎某某在经营“星吧音乐网”(网址:www.sing8.com)期间,在并未获得正规版权编号的情况下,向网民提供下载各种歌曲、手机铃声等音乐下载服务,点击数达10万次,非法获利4万余元。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判决阎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十、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从事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12年6月8日,天津市某市民举报称,门某某于2月至6月期间未经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通过“淘宝网”从事违禁出版物发行业务。接到举报后,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立即调集精干办案人员核查相关情况,在第一时间赴浙江省杭州市“淘宝网”总部取证,获取门某某涉嫌发行违禁和非法出版物的详细交易记录,并对其交易记录进行归纳整理。8月16日,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门某某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协调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网监总队、南开分局及属地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查处及技侦工作。经查,截至案发时,门某某共通过“淘宝网”销售违禁和非法出版物195种326册,涉及全国23个省(区、市)的96名人员,违法经营额28999元,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间,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将案件通报23个省(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省际之间联防协作、共同办案,成功将所有违禁和非法出版物全部追回。事后,天津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当事人门某依法给予了罚没款人民币146995元的行政处罚。 阅读全文
来源:雷锋网作者:2013-1-15     行业:网上购物 一说起电信虚拟运营商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想到腾讯,并且认为腾讯将会是第一个获得牌照的企业,没有之一。但近日的一个爆料却让整件事情风起云涌,有苏宁内部人士透露,苏宁已悄悄对旗下通讯及运营商采销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势必配合苏宁发力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争取在2013年6月获颁首批牌照。 不久前刘强东才在京东商城内部的年会上发表了讲话,阐释公司2013年的“修养生息”战略,同时指出了京东商城第二个十年的三大发展方向:自营电商、开放服务和数据金融。将苏宁与京东商城比起来的话,似乎苏宁已远远抛离京东商城几条街了。 当刘强东还在大力搞电商,并且准备进入苏宁2012年底已进入的金融领域时,苏宁已在获悉工信部发布试点方案的第一时间里,就启动了相关准备工作,并已开始按照试点方案的入围条件进行各项准备工作,苏宁电器总裁金明更表示:“如果把这次民资进入电信业比作长跑的话,我们的热身准备是最充分的。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苏宁的准备 硝烟四起 近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试点目标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提升移动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目前苏宁拥有专门设立的雨花客服中心,拥有3000个客服座席,能够实现365天24小时在线。这一条件已满足试点方案里申请者必须设有专门的客服部门和客服人员,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公布监督电话,受理用户投诉,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市场退出善后处理方案。 试点方案里还有另一个条件是苏宁需要筹备的: 关于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8年以上信息通信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信息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企业管理人员中至少有5人应具有5年以上信息通信行业的工作经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企业应具有信息通信及管理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企业应具有通信及管理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并应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相适应的人员。 不过相信对于苏宁来说,难度不大。而苏宁的准备和反应估计会让刘强东欲哭无泪吧,不知道东哥会不会马上也加入这场虚拟运营商大战里。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苏宁电器采购总部执行副总裁顾伟: 通过组织架构的调整,加强与运营商的合作,从单纯的产品销售合作向互联网时代多渠道、多业务合作转变。苏宁通过合约计划、定制手机产品的销售,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运营商合作机制,也积累了相当数量熟悉手机产业链的管理人员,对于手机供应商、网络运营商的合作有丰富的经验。 苏宁电器总裁金明: 如果把这次民资进入电信业比作长跑的话,我们的热身准备是最充分的。虚拟运营商,核心硬件和技术均在三大运营商手中,所以真正考验企业的还是内容提供能力和服务能力。苏宁是一家商业零售企业,同时也是一家科技企业,我们拥有独立的数据中心和信息平台,光信息技术人员就超过了5000人。此外苏宁还拥有应用商店、苏宁阅读等客户端。预计到2013年,苏宁自有手机客户端数量将达到近百种。 虚拟运营商要能为电信市场提供针对细分人群的服务。比如美国的维珍移动,利用自身在交通、经济、音乐等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与电信运营商、终端供应商、内容提供商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低价、时尚的资费及内容服务,苏宁要做也要做到这样。 阅读全文
来源:凤凰科技    作者:王菲        1月4日消息,据了解,继淘宝、当当等电商涉足网游之后,苏宁易购也将正式涉足网游领域,目前,苏宁易购高层已与国内一家知名网络游戏公司达成合作意愿,双方合作的网游项目也将于近期正式上线。        据苏宁易购执行副总裁李斌表示,2012年苏宁易购就已提出“超电器化”全新商业战略规划。布局全品类覆盖,苏宁易购未来十年将打造“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全新网络生活服务平台,所以,如果时机成熟,苏宁易购不排除与国内外知名游戏商家建立合作关系。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苏宁易购布局“超电器化”战略,涉足网游在意料之中。从行业现状来看,淘宝、当当等电商均已涉足网游,网游电商化或将成新趋势。        资料显示,2012年,自苏宁易购提出“超电器化”战略后,网站先后上线了日用、百货、彩票、机票酒店、充值、缴费、金融保险、电子图书等多个新增品类和业务。 阅读全文
2013-01-17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数据显示,国内手机游戏次日留存率半年内不断走低,用户粘性直线下降——几乎被游戏圈和移动互联网视作救星的手游,为何突遇尴尬?速服合服、换平台洗用户等网页游戏“短平快”的玩法,已经被手游运营商全盘照搬。短视行为背后:新用户获取成本(CAC)飙升,行业畸形发展;小团队逐渐边缘化,洗牌在即。 小团队出局:仅10%团队赚钱 “至少四分之一的团队,产品还没出来就死掉了;大概10%的团队会做的比较好;20%~25%的团队能勉力维持”,当乐网CEO肖永泉表示,手游开发风险巨大,并不如外界所想一片商机,“早已经是红海了”。 这与外界普遍的认知相去甚远——多数人仍沉浸于手机游戏(主要是安卓联网游戏)爆炸式增长所营造的狂欢假象中:去年年初,安卓游戏团队还为如何盈利而苦恼;四五月已出现月收入和纯利均达数百万级别的公司;年底五家公司月收入规模超千万,更有佼佼者接近两千万;业内预测今年会出现营收破五千万的手游公司。纵观行业,去年手游整体规模32亿元,机构预测今年将破百亿…… 数据再抢眼,让人心动的机会注定不属于中小团队。 “中小开发团队不具备运营能力和商务资源,倚重渠道却很难得到重视,很快会大面积死亡”,游戏业内人士常胜认为,手游CP(开发商)的总量是页游的5至8倍,开发周期短,产品数量是页游的数十倍,如此庞大的存量很难被市场消化,激烈搏杀之后注定大批被淘汰。 来自移动应用统计和分析平台Talking Data的数据显示,在其抽样的400款手游产品中,过去的半年内,次日留存率一路走低,从30%多降至20%上下。激烈竞争下用户选择越来越多,粘性也在持续下降。 实际上,小团队的悲剧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看到很多小团队,产品上线后试了各种手段,冲榜、联运……都无效之后慢慢就消失了”,Talking Data负责人崔晓波表示。 至于手游行业大洗牌出现的时间节点,常胜预测将出现在今年上半年。“去年年中安卓游戏崛起,很多力量蜂拥而入,包括一些中小团队甚至个人。手游从立项、组团队、开发、测试和上线,大概需要6至12个月,产品大量面世是今年上半年,到时竞争会很激烈”。 “按页游的经验,只有5%的开发商可能赚钱,还一小部分能勉强活下去”,辞任乐港副总裁后,常胜也将投身移动互联网,但方式不同,“不自己做开发,太难,成立了一个基金专投移动互联网,分摊风险”。 页游化运营:速服洗用户 成本飙升 手游难做的另一个原因是:运营商沾染了页游的坏习气,短平快的玩法伤害用户体验,也导致拉新成本(CAC)飙升,中小开发商的利益不断被侵蚀,成本压力下难以为继。 速服合服、强吸费设计、多平台洗新用户……越来越多的页游玩法被手机网游运营商所借鉴,崔晓波将之称为“手机游戏的页游化运作”。快速吸金之后问题也随之而来,一方面用户造成用户反感,粘度下降;一方面使新用户获取越发困难,成本飙升。 “去年年中,获取一个(安卓联网游戏)用户大概2块钱,现在3块多,而且一直在涨”,肖永泉坦言,CAC水涨船高,运营商成本提高必然会压榨开发商,要求提高分成,“目前三七、四六、五五都有,运营商占大头。分成比例大型开发商和运营商还在博弈,中小开发商基本没有议价能力”。 目前页游领域,一些小的开发商甚至只能拿到两成的分成,还要负担服务器带宽等成本,几乎难以盈利。如果手游继续照搬页游的玩法,这一情景也将不远。 阅读全文
2013-01-17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本报讯(记者李斌)团购网站虽倒闭不断,但总成交额却再创新高。昨天,团购导航网站团800公布的最新统计报告显示,2012年团购网站总成交额达213.9亿元,同比增93%。 团购网总成交额大涨主要是得益于全年商户开团期数的大幅增加和团购平均价格上涨。与2011年相比,商户在售团单期数达249.9万期,较2011年增长3.7倍,同时团购产品的价格平均折扣由2010年的3.3折、2011年的3.6折涨至3.9折。 2012年排名前十的团购网站成交总额198.4亿元,占全年团购成交额的92.8%,2011年这个数字是87.6%;2012年排名前5的团购网站的成交额总和占比更是高达74.5%。2012年排名前10的团购网站分别为美团、大众点评、窝窝、拉手、糯米、高朋、58团购、满座、嘀嗒团、千品网。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阅读全文
IDC:2016年大数据市值将达238亿美元 2013-01-16 来源:中关村在线 美国市场研究公司IDC周二发布报告称,全球大数据技术和服务市场将在未来几年保持31.7%的年复合增长率,2016年的总规模有望达到238亿美元。 照此计算,大数据市场的增速将达到同期整个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增速的7倍。该市场正在迅速从各种既有市场和新市场中吸收技术和服务。虽然今后的情况仍有可能发生很多变化,需求与供给也仍不确定,但IDC仍然预计,这一市场将在2012至2016年间实现强劲增长。 “大数据技术和服务市场为全球带来了一个增长迅猛、规模庞大的机会。”IDC商业分析和大数据研究副总裁丹。维赛特(Dan Vesset)说,“这将成为很多高管的重要关注点,对于那些拥有合适技术、分析、通讯和行业专长的人来说,也将由此获得最有吸引力的工作机会。” 阅读全文
五部委:数据中心建设加速布局 2013/1/15 07:36 据工信部网站昨天显示,工信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电监会、能源局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布《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指导意见》,加速我国数据中心,特别是大型数据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数据中心建设和布局要遵照市场需求导向、资源环境优先、区域统筹协调、多方要素兼顾和发展与安全并重等原则;新建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要重点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等要素;新建中小型数据中心,要重点考虑市场需求、能源供给等要素;已建数据中心,鼓励企业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 金融界高级分析师马小东表示,在节约资源大背景下,数据中心建设加速布局,云计算产业将成为最大受益者。后期随着政策不断出台,云计算等信息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建议关注数据中心建设与运维类公司,如天玑科技、银信科技等;在服务器产品、网络设备、存储系统、云服务终端等关键产品方面,关注华胜天成、浪潮信息、浪潮软件等。 作者:阳荻雯 来源:京华时报 阅读全文
工信部加强电信市场监管 或释放产业改革提速信号 2013/1/14 13:30 近日,光纤到户国标正式颁布,监管层祭出重拳规范多年来困扰产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一时间成为业界热点。此外,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年度工作会上表示,2013年工作中,将加强和改进电信市场监管,推动出台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建立健全新业务管理制度,适时扩大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范围,启动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特别强调将尽快发布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着力改善用户体验,并推动电信资费改革……释放出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的积极信号。 随着电信业改革进入深水区,三网融合、携号转网、宽带中国战略、民资入局等问题相继浮出水面,各方都呼吁相关监管机构与政策能与时俱进,为产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产业发展,监管不能缺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四化”同步发展,通信业亟需把握战略机遇、抓住崭新的发展空间,从而推进产业自身转型与创新,才能在发展质量、效益中力求突破。 在政策扶持、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等多重利好因素刺激下,电信业发展取得可喜成绩。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信息通信网络,农村地区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35亿户,其中移动用户达到10.52亿户,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64亿户,互联网网民达到5.38亿人;电信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应用迅猛发展,市场格局持续改善,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2008—2011年电信服务综合资费水平累计下降30%左右,让更多民众享受电信改革实惠。 虽然改革重组、3G发牌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失衡的竞争格局,但以下问题却成为行业发展绕不开的坎:恶性价格战此起彼伏、垃圾短信“春风吹又生”、民资入局难破题面临“弹簧门”与“玻璃门”、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受制“最后一公里”、三网融合部门博弈难平息、携号转网进展缓慢……正是存在这些不和谐的因素,电信业的发展难以走出“大而不强”的怪圈。 电信业改革发展不能一蹴而就,以上问题的存在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次工信部明确提出加强与改进电信业监管的发展思路,正是行业加强顶层设计、行业监管与时俱进的一大体现。 产业融合,监管环境更复杂 光通信、无线通信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日益泛在化、宽带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不断繁荣,这都深刻地改变着产业生态市场结构。在移动互联网塑造的新型“云管端”生态环境中,运营商的重点产品形态正在从标准化的语音业务转向个性化的数据业务,参与业务提供的主体包括设备商、信息服务商、内容供应商等众从企业。 正在兴起的产业跨界融合潮,使市场竞争呈现新格局、新特点。电信业正在打破“带围墙的花园”,开启以开放和创新为特征的第二次转型,让市场驱动运营模式变革,通过体制机制和管理体系创新,逐步布局“去电信化”后的产业发展路径。 转基因式的变革不仅为产业发展带来全新的视野,而且也对行业监管提出新的考验。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与融合成发展主线,跨界潮的冲击将令产业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监管面临更加复杂的全新环境。在移动互联网爆发式增长的近几年里,互联网公司的各类应用、终端厂商们的操作系统都在严重冲击着传统电信运营商的话音、短信及彩信业务,产业的发展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无规矩不成方圆”,监管政策的创新备受关注。 随着IT、通信、互联网产业的融合,各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交叉范围日渐加深。随着越来越多跨界融合产物出现,亟需跨部门跨行业的融合性监管机构统筹全局,站在更高层面上对整个行业进行有力监管。例如,三网融合只是跨界融合的一个缩影,之所以发展进程缓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制于跨行业监管难落地。 加强顶层设计,改革或提速 “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没有变革就没有发展”。民资入局、三网融合、宽带中国战略等一系统问题都亟需解决,否则一旦错过发展时机,将给产业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十字路口,监管层的改革决心与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工信部近期不断释放出加强市场监管的信号,国内电信业的改革或提速。例如,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文件下发半年之后,近日有消息称,有关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准入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明确关于“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发放”的具体时间表,但新的市场竞争格局出现只是时间问题。 此外,2010年国务院发布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按照方案规划,2012年将是三网融合试点阶段最后一年。但由于监管缺失、主体缺失、权力与利益不明,没有绝对的主导方,部门利益纠结下试点尚未形成有效的模式。甚至业内人士预测,如不在监管上创新,2013年三网融合要想进入全面推广阶段,似乎并不现实,要保障三网融合顺利推进,融合性监管甚至是组建“国家综合信息通信委员会”等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就显得极为迫切。 2012年是我国宽带发展最具历史意义的一年:宽带首次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大局中,国务院明确提出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工信化部实施了“宽带普及提速工程”,11个部委联合启动“宽带中国战略”的制订,2012年上半年,我国固定宽带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移动宽带3G普及率则提高了3.5个百分点……虽然我国宽带发展与发达国家差距正不断缩小,但仍然面临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亟须突破,网络基础建设模式、商业运营模式、普遍服务资金等都亟待政策引导,因此出台宽带国家战略迫在眉捷。 此外,携号转网、资费改革、网络信息保护、垃圾短信等问题也需要监管层加大改革力度。由此可见,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产业深层次改革或成2013年通信业发展的关键词。 来源:通信世界网 阅读全文
 2013-01-14  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 飞象网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满足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促进我国数据中心,特别是大型数据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电监会、能源局共同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     《决定》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数据中心规模的界定,因为不同规模的数据中心对于能源的消耗和当地环境的影响存在很大差异。 《决定》指出,超大型数据中心应该优先建设在气候寒冷、能源充足的地区;而中小型数据中心则要建设在靠近用户所在地、能源获取便利的地区。     其中,超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小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中小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注:此处标准机架为换算单位,以功率2.5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     为促进我国数据中心,特别是大型数据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日前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等五大政府部门共同发布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强数据中心标准化工作,针对已建数据中心,鼓励企业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 鼓励改造升级已建数据中心     据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满足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促进我国数据中心,特别是大型数据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工信部于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数据中心建设和布局的基本原则,即市场需求导向原则,资源环境优先原则,区域统筹协调原则,合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意见指出,将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条件,引导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能源相对富集、气候条件良好、自然灾害较少的地区建设,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同时要求数据中心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在同一城市不宜集中建设过多的超大型数据中心。     对于新建超大型数据中心,意见要求重点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超大型数据中心,特别是以灾备等实时性要求不高的应用为主的超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气候寒冷、能源充足的一类地区建设,也可在气候适宜、能源充足的二类地区建设。     新建大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大型数据中心,特别是以灾备等实时性要求不高的应用为主的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一类和二类地区建设,也可在气候适宜、靠近能源富集地区的三类地区建设。     新建中小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市场需求、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中小型数据中心,特别是面向当地、以实时应用为主的中小型数据中心,在靠近用户所在地、能源获取便利的地区,依市场需求灵活部署。     针对已建数据中心,鼓励企业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 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数量     另据了解,为保障数据中心合理建设和布局,相关部门还将强化建设的政策引导。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行政机关带头使用专业机构提供的云服务,逐步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并引导企事业单位逐步将相关应用向专业机构提供的云服务上迁移。     同时,结合“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动宽带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架构,提升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互通水平,重点加强一类和二类地区的高速骨干网络建设和扩容力度,全面提升基础网络的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各类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另外,还将加快数据中心安全技术研发,加强数据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数据中心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标准,在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安全、业务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运行安全保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阅读全文
2013-01-14  来源:通信产业网     机会来了!“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试点方案》)让一些对电信业务”跃跃欲试“的民资企业看到了新的真实的机会。     这次出台的《试点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民资进入电信业的方式和路径,明确了移动转售企业的进入门槛。同时,为了防止基础运营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试点方案》在业务接入质量、号码资源分配以及批发价格等方面都对基础电信运营商做了要求。试点时间初定两年,自试点启动的一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资民营企业可提出参与试点业务申请。     转售企业作为市场新进者,如果不思考创新业务模式,就会沦为运营商的代理渠道  移动转售业务作为电信基础业务,其对民资开放意味着电信市场的大门打开。业内专家表示,《试点方案》是对《实施意见》的落实,使民营企业在电信领域的业务能有一些作为,《试点方案》标志着电信重点领域开放的开始。 九年:关闭与开放     移动转售业务开放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国内就曾有过虚拟运营商进入此业务的尝试。如今,《试点方案》的出台令当年的亲历者不胜感慨,如今已经是NRI公司首席顾问的刘羽,当年曾代表虚拟运营商Virgin与国内运营商谈判,在微博中感慨道:9年前了,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在见解犀利的专家看来,如果政策更早出台如今的电信市场会更有活力,竞争更充分。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表示,如果2003年没有关闭转售业务大门,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和商业业态都将精彩于今天,特别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产业链和服务手段将更加丰富。     即便如此,被业界专家视为迟来的政策的《试点方案》还是让很多欲参与其中的民营企业看到了曙光。业界专家表示,拥有位置服务、移动游戏业务、企业信息化等业务的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传统的ICT企业以及手机终端厂商,均可能申请成为试点企业。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有销售网络的连锁渠道商最有可能成为首批进入的企业。他表示,类似淘宝、国美、苏宁、天音、迪信通等本身有销售网络的,将来可能会有更多机会。     迪信通副总裁金鑫在接受《通信产业报》(网)采访时表示,目前迪信通正打算申请成为移动业务转售商,他认为《试点方案》的出台是利好。而这种利好体现在股票市场上,1月9日,多只通信个股大幅上涨。其中,天音控股上涨10.05%,263上涨10.04%.     为了防止基础电信运营商利用“滥用”市场强势地位,《试点方案》在业务接入质量、号码资源分配以及批发价格等方面都对基础电信运营商做了要求。在保障条款中,要求:试点期间,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结合码号资源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个号段供其使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等。 能有多少作为     尽管有了保障条款,但在实际执行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业界并不乐观。有有分析称,针对这些条款运营商执行起来还是有一定的操作空间。有网友戏言,主要看虚拟运营商有多“虚”,如果太虚了,那就还是代理商。在中国这样拼价格为主导的市场前景不乐观,十有八九还是沦为基础运营商的代理商。     在试点目标中指出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对此,多位民营企业人士都表达了不希望与运营商形成直接竞争关系,他们更多的把自己定位为中间商,把运营商的资源重新组合之后再卖出去。金鑫表示,我们更关注细分市场,为运营商增加一个接触用户的渠道,“虽然用户接触到的是迪信通,但背后还是运营商。”     只合作不竞争的背后是核心资源还掌握在运营商手中。     除此之外,《试点方案》对民营企业的资质、人员等做了一定要求,业内专家表示,如果要达到这些要求,企业的还是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即使申请成功,网络租赁也是一项不小的成本,据东方证券分析,转售商的网络租赁成本占到运营成本的60%-70%左右。进入市场初期,转售企业能做的就是将运营商的语音产品包装卖出去,而在运营商话音收入持续下滑,经营重点转向流量经营的情况下,移动转售企业难以对运营商构成威胁。     电信专家侯自强表示转售企业作为市场新进者一定要思考创新业务模式,否则很难获得成功。 倒逼运营商转型     如果说移动语音业务的转售难以撼动运营商,并不意味着运营商可以高枕无忧。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表示,转售业务只是第一步,未来还会有更多新的政策出台,核心是会逐步向虚拟运营商过渡。另一位北邮教授曾剑秋表示,国家以后会对另外的七个领域进行试点、放开。     移动转售业务只是开放的第一步,而未来更多的开放才是运营商所担心的。     史炜向《通信产业报》(网)记者表示,运营商面对转售和虚拟运营,压力不是来自传统业务,而是来自于增值业务,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新型业务,比如电子商务、IDC、社区服务网。    而即将进入移动转售业务领域的民营企业显然也看到了如果只批发转售运营商的产品并非出路所在,推出自己的产品进行业务创新才是长久之计。金鑫表示,未来迪信通肯定不是聚焦在语音产品上,而是针对细分市场进行业务创新,更多的做信息服务产品。    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得运营商转型势在必行,但对运营商的转型前景,业界看法并不一致。史炜表示,运营商对新的市场和产业链,梦想多,但幻灭更多,这是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宿命。     即便如此,运营商上下也普遍意识到了转型的迫切性。中移动总裁李跃曾在内部讲话中表示,目前运营商商业模式得到了政策保护,如果有一天放开竞争,运营商将面临巨大的效益和客户流失,整个竞争形势就会发生巨大变化。中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的“再不转型就糟糕了”的感叹令业界印象深刻。许多基层运营商人士也不乏忧患意识,某地市移动管理人员向记者表示,虽然目前财报数字还不错,但不能只看财报,人工成本都是可以控制的,运营商也该觉醒了。     而在过去的一年中,中电信基地公司化运营、设立创新公司注入互联网基因,三大运营商运营商流量流量收入占到30%,这些都标志着运营商转型探索的脚步加快。而未来,任重道远。 ■声音     运营商面对转售和虚拟运营,压力不是来自传统业务,而是来自于增值业务,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新型业务,比如电子商务、IDC、社区服务网。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产业室主任 史炜    目前迪信通正打算申请成为移动业务转售商,《试点方案》的出台是利好。未来迪信通肯定不是聚焦在语音产品上,而是针对细分市场进行业务创新,更多的做信息服务产品。 ——迪信通副总裁 金鑫     转售企业作为市场新进者,一定要思考创新业务模式,否则很难获得成功。 ——电信专家 侯自强 阅读全文
赞助商广告链接
联系方式
  • 咨询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 专业咨询顾问(林小姐)请与我联系!
  • 专业咨询顾问(林先生)请与我联系!
  •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网站备案信息快速查询
设为首页 | IDC网站导航 | 证书样本| 成功案例| 代理合作| 招聘信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保亿中心2-401C 服务热线:0571-87130088  
本站法律顾问: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 周旭光先生   后台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