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7月5日消息,日前,为规范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管理,加强对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加强联合惩戒。
通知内容称,联合惩戒对象适用于经依法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网贷借款人。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要完善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建立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报送制度。网贷机构收集严重失信借款人基本信息、催收证明及佐证材料,形成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报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网贷机构在报送名单前,应依法采集、处理和使用借款人基本信息;应采取合法、必要的催收措施,包括短信、电话提醒、律师函、上门沟通协商、提起诉讼、仲裁或法院调解等;应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形式告知借款人;并对报送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筛查名单后,汇总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建立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数据库。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筛查后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其认定后形成名单数据库。报送内容应当包括失信机构名称(或失信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网贷平台名称、列入日期、列入事由。对于失信人为法人的,应同时报送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同时,要完善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异议制度以及建立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除制度,列入名单所依据的相关事实被撤销或被变更后不符合适用情形的,网贷借款人可向网贷机构提供证明材料,网贷机构应当在收到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核实情况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经认定后,应当将其移出名单并通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相关征信机构。
此外,通知指出,要完善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市场性惩戒措施的落实落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交至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纳入其特别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信用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网贷机构、小贷公司等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借款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在融资贷款、投资、保荐、承销、保险服务等方面对严重失信网贷借贷人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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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2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7月2日消息,工信部发布《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深化App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持续推进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今年10月底前将完成全部基础电信企业(含专业公司)、5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以及200款主流App数据安全检查。
针对目前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方案》明确提出,将组织第三方评测机构开展App安全滚动式评测,对在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信息保护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App及时进行下架和公开曝光。
此外,还将组织开展应用商店安全责任专项部署,督促应用商店落实App运营者真实身份信息验证、应用程序安全检测、违法违规App下架等责任。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还引入了创新工作模式,引导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App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探索推动应用商店等明确标识并优先推荐通过认证的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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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6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26日消息,据工信部发布的消息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王新哲指出,只有管的好才能放的开。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步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管好系统,加强核验系统运行保障,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稳妥做好业务上线,确保平台平稳有序、安全稳定运行。
二是用好系统,加强协作配合,健全规章制度,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信息查询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将好事办好,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是保障安全,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强化用户信息和平台数据保护,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和数据合规使用。
四是深化合作,持续提升信息共享水平,深挖信息共享合作潜力,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提供更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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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6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26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日发布公告称,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为发展规划做好储备,总局拟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项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广电领域的应用实践,加大5G、移动互联、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创新开发与应用;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
通知显示,项目申报企业的要求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3.单个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每年不能超过两个。
以下为通知全文:
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
广电发〔201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为发展规划做好储备,总局拟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以企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紧密结合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和核心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大影响。
(一)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广电领域的应用实践,加大5G、移动互联、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创新开发与应用。积极探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流程的重构再造,推进媒体资源聚合、生产流动融合、采编力量整合,支持云采编、云分发、云安全管理、云运营支撑系统,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产业科技竞争力。
(二)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类。支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原创价值、国际元素、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产品制作能力项目建设。积极拓展产品开发、版权交易、衍生产品市场,延展提升内容产业价值链,促进创意制作和相关产业创新融合,推动产业良性循环和综合效益增长。
(三)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主动对接用户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和新兴技术,推动制播分发、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链条革新与重构的产业项目。加快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改造及广播电视网络升级等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发、集成,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四)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积极响应国家对外开放与交流战略,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鼓励参与全球广播电视产品内容、技术和服务供给,支持拓展海外渠道,支持海外新媒体平台建设,支持举办“视听中国—公共外交播映工程”等展示中国形象的公共外交活动,开展对外合作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以及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的项目。
(五)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
二、项目入库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3.单个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每年不能超过两个。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入库项目应具备正确的政治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相关政策、管理要求,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申报入库项目在满足前述范围要求之外,还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
3.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有比较明确的盈利模式和详细的盈利分析报告。
4.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和渠道已落实,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根据总局公告或通知,通过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在线平台报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及项目其他相关材料,并通过项目库在线平台生成项目入库申请书,提交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经有关行业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后,向总局正式行文报送。对跨地区、跨部门组织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可由相关地方或部门联合或协商确定主管部门。
三、入库项目的扶持和管理
项目库管理坚持顶层规划、科学布局、结构优化的总体原则,由总局和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储备、动态管理。
(一)入库项目的发布
总局每年定期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入库通知。项目入库通知可在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在线平台查阅。
(二)入库项目的扶持
总局积极支持入库项目与各类扶持资金、产业投资基金对接,争取多方支持与合作,在政策扶持、宣传推介、技术引导、成果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加强对入库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指导项目建设与本省各类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接,协调指导项目推进和成果转化应用。
(三)入库项目的管理
总局对入库项目实行宏观指导和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库在线平台,明确有关要求,对项目的入库申报、推进实施进行规范管理,并逐步完善平台功能,动态了解项目推进实施情况。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单位对本领域、本地方项目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负责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项目推进加强监督管理,并需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领域、本地方项目的执行情况汇总报送总局规划财务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要及时向总局报送项目终止、撤项出库或调整的申请。
项目单位按法人责任制推进实施入库项目,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效果等负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有关档案和材料,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对于项目实施期内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严重超期、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完成任务目标的项目,对项目单位提供虚假情况、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总局将责令主管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对项目调整出库,并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纳入有关黑名单等方式予以惩戒。
四、其他事项
为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建立、申报、扶持和管理等工作,总局将尽快制定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限和项目库在线平台操作指南,有关内容另行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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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0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20日消息,近期,按照相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使用的10020、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使用的95041、北京今然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95074等。
公告内容显示,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这部分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资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19日。公示期满后,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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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4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6月14日消息,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消息,日前,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称要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要点内容显示,要深入开展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行为,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寄递环节监管,查处侵权假冒涉税案件,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健全无害化销毁机制。
同时,要强化司法保护,严惩侵权假冒犯罪。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围绕重大、恶性案件,组织专案打击行动;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严厉制裁并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推动《著作权法》《专利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使违法犯罪分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
此外,要点指出,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强化维权援助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加强跨境执法协作,支持企业海外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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