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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科技讯 6月22日消息,今天上午,文化部正式对外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并首次将网游玩家实名注册提上相关法案。          今日上午10时,文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正式介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据介绍,该《办法》首次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共计六章三十九条。          文化部确立了从事网络游戏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概念,同时对网络游戏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经营行为、虚拟货币发行及管理等做出制度安排。         《办法》要求,网络游戏企业应要求玩家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网络游戏终止运营或者转移运营权,企业应该提前60天予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部还要求:网游企业“不得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这一规定或对目前网游行业道具销售产生影响。         文化部还表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下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审查,允许其上网运营”。         对于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办法》则要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180日以上;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等。         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办法》要求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不得为未经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就在昨天,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也对网络支付行业进行了严格规范。 记者提问:         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请各位记者在提问时报一下所在媒体单位的名称。 记者:第20条的“网民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款是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应服务”。我想知道如何认定用户是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是不是正如21条所说的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如果这个不是强制性的手段,那么如何去判断他本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谢谢。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对于你的问题,根据现在网络游戏的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文件21条规定:网络游戏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要求企业保存用户的注册信息。实名注册是《办法》提出的非常关键的一个制度安排。实名注册是按照中央和整个互联网发展的要求,加大管理力度的一个措施。这要求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用户信息注册时,设置一个针对实名注册的系统和环节。此外,《办法》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和实名注册管理的运营要求有相应制度上的保障。谢谢。 记者:对于进口网络游戏,是否需要拿到文化部的审批,对于国产网络游戏,如果拿到了其他部门的审批是否还需要再到文化部进行审批? 刘强:在制定《办法》过程中,充分征求和吸收各相关政府部门、业界以及消费者、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因此,《办法》是严格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和中编办35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制定的。在制定条文的过程中,按照国务院412号令和国务院“三定”方案和中编办35号文的规定,进行了严密的条文制定;对于进口网络游戏,文化部依法进行内容审查。同时,在第10条中,严格区分网络游戏的行业管理和网络游戏出版物管理这样一个界限。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审批,允许其上网。”关于网络游戏出版物的定义范围,请记者同志详细参照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 关于你提到的是不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国产网络游戏出版物,文化部就不再审批了。对于不属于出版物的国产网络游戏,文化部将进行备案管理。因此,想强调两个观点:第一,网络游戏不是出版物;第二,网络游戏的行业管理存在着出版环节,出版环节由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记者:22条规定的对终止运营的网络游戏对用户的保护政策。请问,因为后面有处罚条例,用户有什么途径直接对终止网络游戏进行投诉或者更有效的方式对他们的权益进行维护?谢谢。 刘强:未成年人保护是《办法》中着重优先的条款,也是我们制定《办法》的基本准则,也就是未成年人保护优先。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社会比较关注、家长非常关心,我们管理部门也是非常重视。因此,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对于网络游戏,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提供的网络游戏制定了一个特别的条款。           在特别条款当中规定了几个事项:一是要根据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做两个方面工作;二是要有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内容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功德的行为和犯罪行为内容,内容应该是健康的。由于有些游戏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提供的服务,我们就要规定采取技术措施,比如进行实名注册,限制游戏的功能和时间等。关于游戏的时间我们下一步准备出台细化的政策,对针对未成年人提供的网络游戏有时间性的限制,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具体时间表,会在网络游戏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细则文件中予以明确和规定。 记者:请问第16条提到的“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对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以及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这个不适应和时间是怎么界定? 刘强:未成年人保护是《办法》中着重优先的条款,也是我们制定《办法》的基本准则,也就是未成年人保护优先。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社会比较关注、家长非常关心,我们管理部门也是非常重视。因此,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对于网络游戏,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提供的网络游戏制定了一个特别的条款。在特别条款当中规定了几个事项:一是要根据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做两个方面工作;二是要有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内容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功德的行为和犯罪行为内容,内容应该是健康的。由于有些游戏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提供的服务,我们就要规定采取技术措施,比如进行实名注册,限制游戏的功能和时间等。关于游戏的时间我们下一步准备出台细化的政策,对针对未成年人提供的网络游戏有时间性的限制,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具体时间表,会在网络游戏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细则文件中予以明确和规定。 记者:请问,这次关于进口游戏的规定跟以往区别或变化吗? 刘强:这次文化部对进口网络游戏的一些规定是在文化部以往的制度管理基础上的一个法规层级上的固化,内容没有太大的变化,要求也是跟以前一致的,我们只是在程序方面做出了更具体的一些规定,要求报审的进口网络游戏产品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得开放用户注册或通过客户端软件直接注册登录服务器;二,如需要进行技术测试,须采取限额发放激活码的方式,且活跃用户数不得超过两万;三,不得以向用户收费或通过商业合作、广告等方式开展经营。上述三个条件如有违反,文化部将不予受理该款进口网络游戏的申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这样一些具体程序我们将会在贯彻实施细则中予以具体的规定,原则上没有任何变化。 记者:现在的《办法》中有没有针对SNS游戏的管理规定,如果没有,文化部下一步是否会出台相关规定? 刘强:关于SNS游戏,根据《办法》第二条中网络游戏的定义,已经将其纳入。《办法》所称的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客户端、网页浏览器及其他终端形式运行的各种网络游戏。按照这样一个定义,SNS只要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下载和娱乐,都包含在我们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所调整的范围。 记者:请问关于网游选择代言人方面有没有什么规定,有的代言人可能就涉及到比较低俗的状况,文化部对此有没有什么规定或者有什么法律规范? 刘强:关于你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涉及到《办法》中所规定的内容条款和规定。第一,针对网络游戏推广和宣传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问题,文化部在办法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指出“网络游戏的推广和宣传不得含有本办法第九条的禁止内容”,也就是说,不得含有本办法第九条“十不准”的禁止内容。第二,要求企业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自查和管理,保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至于说具体的推广行为如何判定,各个企业和我们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文化行政部门会根据本《办法》第九条予以确认和管理。 阅读全文
消息称工信部7月5日受理网站备案 各地设授权拍照点 2010-06-21 09:35:15 来源:K6科技       6月21日上午消息,据内部消息称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三级系统已经陆续切换,即:部级、省级、企业级、三级系统。       7月5日之前管局不受理任何网站信息提交备案,在7月5日后网站备案信息提交将会上报,同时将必须填写真实性核验单和负责人照片。据了解后期会在各地设立授权拍照点,就近拍照。 官方相关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促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我部完成了对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改造,并将于2010年6月启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后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各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企业三级备案管理服务模式,在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基础上,增加了通信管理局级和接入服务企业级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主办者仅需向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二、系统升级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18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在此期间,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http://www.miibeian.gov.cn)停止接收新的网站备案业务,仅提供系统查询服务。6月20日起,新申请网站备案的网站主办者,通过新系统(http://www.miitbeian.gov.cn)办理网站备案业务。6月20日至7月5日,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       三、网站主办者可通过新系统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并进入企业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四、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能会给您办理网站备案业务带来不便,请予谅解。如有问题,请与为您提供服务的接入服务企业联系或拨打备案咨询电话:010-95169001咨询。 特此通告。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时间:2010-6-18    作者:温婷 胡薇      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三网融合的试点方案已经传达到各省,其中明确了试点地区的申报条件等内容,符合条件的地区将由各地方党委政府进行申请上报,申报截止日为18日,并计划于25日公布相关方案。     记者日前了解到,国家广电主管部门已批准的IPTV试点和电信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有线电视网互联网接入试点地区(城市),将有望优先列为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杭州、上海、江苏等地市已在进行申报。   地方政府负责各地申报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下达的三网融合文件对于广电和电信的职能规划与总体方案一致,但主持申报工作将由各地方政府负责,具体执行则由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负责。   记者了解到,下发到各省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试点地区应具备的条件。首先,试点地区要具备较好的网络基础和技术基础,包括有线电视基本完成数字化、双向化改造,电信网络基本完成宽带改造。其次,要具备较好的市场基础,要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转企改制已经完成,且有线电视用户和电信宽带接入用户达到一定规模等。   而对于试点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为: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电信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申请从事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的电信企业,其传输、分发网络与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对接。而申请从事电信业务的广电企业,应按照电信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开展业务。   分析人士指出,照此标准来看,湖北武汉等尚未完成转企改制,以及中西部包括广电网络等尚未完成双向网改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的可能性较低。此外,鉴于获批地区的执行将由企业承担,资金成为决定融合业务开展效果的首要因素,广电业内专家吴纯勇指出,拥有广电上市公司的地区拥有一定的竞争力。   沪深杭等地或享优先权   多位广电业内人士透露,方案下发后,各地政府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总工程师傅峰春告诉记者,深圳市也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申报工作,具体流程为通过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再向国务院三网融合办公室申报。据傅峰春介绍,目前天威视讯正在进行关外有线网络的整合,预计年底前完成;而深圳有线网络日后也将被整合到新成立的广东省网公司之中。   华数传媒集团副总裁赵志峰表示,将以杭州为单位进行上报,且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另据记者了解,华数刚刚获得了“全国首家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牌照,再加上此前获得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和IPTV牌照,华数已经具备了在数字电视网、通信网和互联网上开展跨网跨屏融合新业务的资质条件。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也在进行申报准备。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梦娟也对记者表示,正在进行申报的过程中,但至于是以江苏省还是南京市为单位申报还不能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所下发的“三网融合”文件明确指出,广电和电信已依法合作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地区(城市),国家广电主管部门已批准的IPTV试点和电信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有线电视网互联网接入试点地区,优先列为三网融合试点地区。   据招商证券分析师赵宇杰介绍,目前开展双向进入的地区包括深圳、上海、杭州,江苏等;而获批的IPTV试点则有云南、江苏、上海、哈尔滨、大连等两省十二市;此外,批准的有线电视网互联网接入试点则更多,上海、杭州、江苏、深圳也包括在内。如此看来,沪杭深及江苏的获批可能性将更大。   经营许可证后续发放   据知情人士透露,试点地区的审批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将进行相应牌照的审批和发放。对此,文件中也规定,工信部、广电总局按照明确的试点业务范围和种类,向符合许可条件的广电、电信试点企业颁发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试点企业取得上述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业务。   另外,具体到业务的经营层面,文件还明确指出,在每个试点地区,IPTV传输业务原则上由一家电信企业经营,手机电视分发业务由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和国内IP电话业务原则上由一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IDC圈 时间:2010-6-18 10:18:18 作者:杨伟峰      日前工信部在其网站发布通知,原网站备案系统将于2010年6月19日18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将停止接收新的网站备案业务,仅提供系统查询服务。6月20日起,新申请网站备案的网站主办者,通过新系统(http://www.miitbeian.gov.cn)办理网站备案业务。6月20日至7月5日,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     此次备案系统升级后将实现了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IDC企业三级备案管理服务模式,并增加了通信管理局级和IDC企业级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主办者仅需向IDC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据笔者分析,此处备案系统升级可能主要为了与之前2月份工信部要求各电信运营商及IDC企业开发的备案系统实现对接。   另据国家通信计量站公布的备案系统评测结果显示,目前已有62家企业通过评测,其中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中国万网、上海帝联、三五互联等IDC知名企业都已顺利通过评测。 阅读全文
2010-06-17 13:21:03 来源:南方都市报 红麦软件总裁刘兴亮 当我看到三家团购网站近两个月的团购商品清单后,感觉很失望。首先是团购网站上的商家种类少,也就是说网站与商家合作非常有局限性,上游可挖掘的资源不多,可以看到名单里优质商家很少很少。总共89项团购产品有将近九成是服务类。而这些服务类商品又以餐饮和娱乐行业为最主要,结构过于单一,说明团购网站对其他商家没有吸引力。 品类很失望,服务很单一 团购网站推出这些餐饮和娱乐服务产品,也大多数都是小额消费,基本上都是100元以下的,网站总交易量难以做大。这可能跟中国国内人均电子商务消费水平本来就不高有关,加上消费者对团购网认知度不高,团购网站交易额低也就在所难免。 目前几乎所有的团购网都是以提供优惠券为主,也是通过优惠券得到利润分成,服务也过于单一。而且,我觉得团购网一些优惠券其实并没有多大用。比如清单里的某餐厅的8 .8折优惠卡,团购价为-1元。也就是说商家给一块钱给顾客。这样的打折卡平时走在大街上都有人免费派发,拿来网上团购就没多大意义了。还有就是,平时我们在酒店消费时,商家基本上都会主动赠送优惠券,优惠券都把兜里塞满了,根本用不着网上的优惠券了,网上的优惠券更多时候只是一个噱头。 粘住买便宜的不一定粘住卖便宜的 通过商品清单我们可以看到,团购网站上的优惠折扣非常低,特别是服务类甚至低到1折。现在参加团购的消费者基本上都是为了捡便宜才会参加团购,如果这个商家下次没有优惠幅度大的活动,他就不会再去了。所以,商家很难在这群喜欢捡便宜的客户群里找到真正有价值的客户。所以说,很多商家跟网站不可能长期合作下去。这是网站粘不住商家的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是商家不会粘网站。比如说,清单里有一家小私房菜馆推出团购,价格非常低,我看着那价格都会觉得亏了。商家可能只是希望能在网上露露脸,推广菜馆,希望用服务粘住客户。这样的小餐馆日常销量本来就不大,要是老举行团购,岂不要亏死?这样商家也不会长期合作下去。 成也“一天一购”,败也“一天一购” 我觉得groupon模式跟B2C相比最大的亮点就是一天一购,这种模式下,商家从中得到最大的收获是一整天的广告效应。而限制团购网站发展的也是一天一购。这样的模式让消费者处于被动状态,很难一下带动网站的人气。二者显得非常矛盾。看了统计清单上的商品,我可以这样设想:我明天有时间,想去看一场特价电影,但是今天网站上卖的却是台灯;等到有一天我想换台灯的时候,而那段时间却又接二连三卖各种演出票。 “团购持久不易,我更看好点评模式” 启明创投合伙人童世豪 从03-07年四年时间以线下为主搞大型团购的创业项目非常多,以建材产品团购为主。大部分吸引客户的因素都在于价格,而客户对品质的要求却不是很高,因此忠诚度比较低,除了篱笆比较好以外,其他就不怎么样,最后被证明这种模式要持久是不容易的。 后来groupon出现后把团购用细分的思维去做。中国开始关注这个行业不论几百家还是一千家要让用户很好地走完流程体验,如果急功近利的话做好就不容易。 我更看好的还是点评,再来是一些垂直型网站。因为团购网站的线下销售团队只是每天做团购产品的话,成本比较高。因此我看好点评、饭桶这样的公司,已经有了销售团队,叠加团购业务的话就比较容易驾驭。从商户的角度来看,有广告、有优惠券、有关键词搜索等综合体系的拳头去推广他的品牌和产品,这种推广方式更吸引人。 寄生是一个好出路 易凯资本CEO王冉 我认为团购能长成一个不错的业务,这个业务很可能最终它会附着在另外一个更大的平台上。就好比社交游戏也一样,他能做成一个很不错的业务,也能吸引很多人,但是这个业务你说在更长的一段时间他是不是能够独立发展一直支撑一家天王级的公司,这个我是有怀疑的。 我相信99%的团购网站一定会倒闭,肯定会被淘汰掉。剩下最优秀的有三家五家这些团购网站,我相信他们会找到适合自己的一个更大的平台。 谈论赢家尚太早 北极光创投 董事总经理姜皓天 网络团购模式在中国需要有一些改造,结合本地特点进行变革才能做得更好。目前进入团购网站的主要有三类公司,GroupOn.com的纯粹模仿者、拥有用户资源的公司、拥有商户资源的公司。他们只有结合自己优势,并摸准中国市场、用户、商户的特点和需求,才可能在其中做大做强。 从机构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整个市场还处于早期探索阶段,谁最终可能赢都不一定,我们会密切关注这一市场动态,学习和借鉴GroupOn.com这种“融合带来创新”的新思路。 “考虑一下新品运营,比如ipad”   快乐淘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煜磊 团购网站的出现无非就是把产品标准化,只是,团购本身能做多大?以我们的经验来考虑的话,比方说有团购网站做ipad的团购就非常好,第一个因为ipad是新品,加上用户可以以低于零售价的价格拿到,形式上就无所谓了,叫团购或者叫限时购起的作用是一样的。 对团购网站来说,最终取胜的因素不是产品层面,而是运营能力的层面。 有一说一 4月1日-6月1日,美团网、拉手网、赶团网团购商品名录统计(统计来源为以上网站主页) ●美团网33项团购产品中,有26项为服务行业优惠券,7项为实物(其中6项为食品,其余一项为卡丁车); ●拉手网32项团购均为服务行业的优惠券; ●赶团网24项团购产品中,有16项为优惠券,8项为实物; 三家团购网的优惠券又以餐饮行业、游乐场所优惠券及美容美发健身优惠券居多。  阅读全文
来源:新浪科技    时间:2010-6-17 14:36:31 作者:崔西      针对百度大规模清理淘宝客动态API内容一事,淘宝联盟论坛今日发布公告,称封杀行为伤害了广大辛苦努力的站长,对广大站长不公平。   上周据多位淘宝客网站站长反映,百度开始大规模清理淘宝客网站的动态API内容,导致帮助淘宝卖家推广商品并按照成交结果获得收入的站长收入缩水。有技术人士称百度此举是因为“淘宝客上有大量重复内容,产生垃圾页面”。   淘宝联盟今日在公告里称,“不能用内容站的评价标准来衡量淘宝客API站点,也不能仅从自身技术的底层去判断或者是从网站外在的模式上去判断淘宝客网站真正的价值。”   淘宝联盟同时表示,“某些公司的封杀行为,本质上剥夺了用户的公众信息知情权,伤害了广大辛苦努力的站长,对广大站长是不公平的 .”   以下为公告全文:   淘宝联盟在今年4月8号正式上线,迅速发展,形成了一大批围绕淘宝联盟业务为核心的站点,到目前为止已拥有40万的活跃站长,他们中间,月入2000-3000元的个人站长占据了很大的部分,淘宝客为社会解决了很大的就业问题。   淘宝联盟区别于传统的互联网广告模式,属于分销渠道,采用渠道合作的模式,帮助每一个广告主建立自己的分销渠道,依托淘宝网数百万的掌柜资源和数万的企业商家和品牌,突破了传统广告联盟的困境,使参与联盟的合作站点收益有了保障。   传统的广告联盟主要采用硬广模式,极大的影响了网站浏览者的用户体验,而淘宝客合作形式更加灵活,除了广告模式,更多的是采用与网站内容深度合作的形式,如帮助合作站点建立商城、采用植入式API合作等,大大提升了合作站点的用户体验。我们看到,淘宝客站点中涌现出了很多买家购物点评网站和垂直品牌网站,为广大购物用户提供了很好的价值。   淘宝开放API,输出各类淘宝相关数据,如商品信息,店铺信息、交易信息等等,站长们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自由组合,根据用户的需求选择最匹配的信息提供给用户。淘宝客站点为用户购买淘宝商品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个性化导购服务,解决了用户网购挑选商品的问题,用户收藏及转载推荐非常活跃,同样购买的转换也自然较高。   淘宝客API的展现形式不仅是广告,用户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定制各种适合自己模式的应用,例如试衣间、社区店铺、搜图购等等,因此不能用内容站的评价标准来衡量淘宝客API站点,也不能仅从自身技术的底层去判断或者是从网站外在的模式上去判断淘宝客网站真正的价值。   互联网于今日已然成为确保信息有效流传和公平使用的公器,某些公司的封杀行为,本质上剥夺了用户的公众信息知情权,伤害了广大辛苦努力的站长,对广大站长是不公平的 . 阅读全文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时间:2010-6-17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商务委获悉,据最新统计,电子商务交易额占上海全市GDP比重已经从2002年的4.69%上升到2009年的21.81%,取得了长足发展。   上海市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02年的253.86亿元至2009年达到3250亿元,上升了近13倍。目前,上海已拥有百联、便利通、亿贝中国等一批电子商务企业,由汇付天下、快钱等第三方支付企业以及申通、中诚、中通等物流企业构成的网络购物服务体系也日趋完善,带动了上海传统商贸服务业的新一轮发展。 阅读全文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0-6-17      为加强网络游戏市场管理,规范网络游戏运营秩序。近日,文化部印发了《关于查处第九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办市函〔2010〕208号),通报了涉嫌违法、违规的71家运营单位及其游戏产品,并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根据《通知》的要求进行调查和查处。      文化部此次主要对深圳市蓝海梦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哈尔滨互动先锋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并且涉嫌提供载有宣扬赌博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广州游之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利用互联网对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格调低俗的宣传等违法、违规游戏行为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集中进行整治和查处,并积极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落实对违法单位的行政处罚。《通知》要求各地将行政处罚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对提供违法游戏的网站通过技术措施予以封堵,并要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卸载或屏蔽有关网站、产品。      今年以来,文化部根据群众举报的内容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监管通知书》进行监管通报,对55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运营的92款网络游戏,责令限期整改。此举有效地规范了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促进网络游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社会公众及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网络文化环境。今后文化部还将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通过下发监管通知书和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处理,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舆论监督”的网络游戏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阅读全文
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 时间:2010-6-17 据Juniper Research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到2012年,全球通过手机购买数字商品及实物的总值将达2000亿美元,而今年为不足1000亿美元。其定义的数字商品包括娱乐、票务,实物包括生活用品、礼品和书籍。 这一新的数字商品和实物的移动支付研究显示,安全实用性、易于购买、支付应用程序以及用户日益增长的财富都将推动移动支付的发展。 报告作者霍华德。威尔科特斯(Howard Wilcox)表示:“我们的研究显示,随着移动网络更快、设备更强以及更友好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移动商务支付流程改善,购买体验已有所提高。以亚马逊支付来说,最近引入了针对移动设备的支付流程工具,使智能手机用户能一键购买。” 然而,Juniper的报告还强调,零售商和批发商需要清楚标明交易成本,这样将不会妨碍人们通过手机购买。 报告还显示,发达地区如北美和西欧利用移动支付进行的实物购买频率将高于平均水平。 阅读全文
2010-06-13 09:45:46 来源:IT时报      过不了多久,想搭开心网、人人网等SNS网站便车的小游戏公司将再增加几道门槛。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等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对SNS游戏的管理和规范。 “开心农场”被指违规      近期某网站微博上贴出了新闻出版总署的一份《责令停止非法运营网络游戏》的通知书。该通知书中提到其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非法运营网络游戏《开心农场》,限在7日内主动停止运营。 图片来自搜狐微博     不过到目前为止,在开心网和人人网上,由上海五分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开心农场》仍然在正常运行。直至截稿(6月9日),记者尚未收到五分钟网络对此问题的回复。此前,五分钟网络COO徐城曾对外透露,已经着手准备文化部许可证和新闻出版署的版号,目前正在等待审批结果。国内另外几家SNS游戏开发企业奇矩互动和热酷网等也纷纷表示已经按照版署要求进行申请备案。     有分析认为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书,只是近期表态要对SNS游戏进行监管之后的一个实际动作。 1000万门槛“愁煞”人     不只是新闻出版总署,针对SNS游戏市场,文化部也动作频频。     文化部近日启动了第二批“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试点工作。开心网、人人网等SNS网站纳入其中。在此之前,文化部曾经发通知让SNS网站对游戏内容进行修改,比如让开心农场将“偷菜”改为“摘菜”等等。同时文化部还一再重申,凡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业务的,均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含网络游戏)。     按照文化部的规定,“申请新设立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除符合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业内人士指出,一旦强制执行该规定,目前开发SNS游戏厂商会有不少放弃国内市场。     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向记者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出台备案审批制度的动机是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游戏开发企业火石软件(广州)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赵迅也持同样的观点。目前火石软件旗下有《开心果》和《玩酷农场》两款SNS游戏,还有《浪漫西游》、《水浒Q传2》和《大话水浒》几款大型网络游戏。     即便不会被1000万的门槛所“绊倒”,赵迅仍然表示,主管部门最好能对大型游戏和小游戏的备案和审批区别对待。“对于一些小型的SNS游戏,1000万的资金门槛太高了,这样会将一些小开发企业拒之门外。最好能加快审批流程或者开通专门针对SNS游戏的审批通道。因为SNS游戏内容简单,企业数量多,开发周期相对短,等不起长时间的排队。” SNS游戏或“借道而行”     也有网络游戏行业人士认为,可以由负责运营的开心网、人人网等SNS网站来出面申请相应的资质,也就是借用牌照。火石的作法就是这样,据赵迅透露,火石的产品在正式运营前,由运营商完成提交备案和审批。“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开发企业或者工作室,这样的做法确实有帮助,同时也能比较好地约束和规范SNS网站,避免提供不健康的游戏内容。”赵迅表示。     但开心网、人人网等SNS网站目前对此类建议并没有公开表态,前述行业人士也对记者表示,“要让政府主管部门同意这样的做法,难度不小。”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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