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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4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10年6月30日,在ICP牌照到期的一个关键的时间点之前,谷歌再次选择了以博客的形式来宣布自己的处理方式。6月28日,谷歌在中国留守的绝大多数员工依然只能通过这样的博客来分析猜测自己未来的命运。       “之前,我们一直对公司在中国的发展抱有幻想,这次我们感觉真的不太好。”谷歌中国的一位员工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7月2日,由Google.cn跳转到的Google.com.hk搜索部分受限。 无限凄凉 再次后撤       上述员工所说的感觉不好,是因为ICP牌照。6月25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公布了《ICP许可证年检不合格名单》,这个名单上有800家左右企业。其中北京飞翔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京ICP证050124号”在这份不合格的“黑名单”上。在中国因为对外资企业开展互联网业务存在限制,所以这家自然人独资的企业是谷歌获得ICP牌照的合作伙伴。这个消息在当天谷歌中国内部就已经有一些人得知。       6月28日,在国家测绘局发放的互联网地图牌照名单中,谷歌也“遇难”,这意味着谷歌不能再向中国用户提供地图和谷歌卫星(Google earth)服务。       而在此之前的一次会议上,谷歌中国现任掌门人、全球副总裁刘允向公司内部的管理层传达了“自谋出路”的意思,“他那一次的表态让我们觉得很凄凉,等了那么久,看来没有转机了。”谷歌中国的一位员工说,如无意外,谷歌真正退出中国的倒计时已经开始。       然而,即使事已至此,谷歌总部依然没有给谷歌中国任何清晰的指示,“我们得到的信息跟外界得到的一样,就是28日的博客。”       他所指的博客,就是谷歌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于28日发的博客,文中称,“我们与中国政府官员的对话清楚地表明,他们认为重新定向是不可接受的。没有ICP牌照的话,我们不能经营Google.cn这样的商业网站。”       3月23日,德拉蒙德也是通过博客的形式公开发表声明,宣布停止对谷歌中国搜索服务进行“过滤审查”,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之后——用户如果输入Google.cn,将自动转跳到Google.com.hk。然而,在ICP的年检中,谷歌的这种做法被中国的主管部门否定,因而进入“黑名单”。       谷歌补救的做法是,当网民登录Google.cn,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不能使用的搜索框,并附有文字:“我们已移至Google.com.hk”,“请收藏我们的新网址”。而用户无论点击该页面的任意一处,都将被跳转至谷歌香港的页面——这一次的改变等于又后退了一步,从自动跳转到手动跳转。但在这一网站的首页上,并没有按照规定,在页面的最下方注明“ICP号”。       谷歌这个补救方案极富有创造性,并以此方案重新向主管部门提出ICP牌照续期申请。但能否通过?结果难料。在采访中,有的被采访人士认为,谷歌的让步,可能会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同,因而获得ICP牌照的可能性很大。也有人士认为,无论是自动跳转还是手动跳转,都是跳向不对搜索结果进行审查的Google.com.hk,所以主管部门不会接受谷歌的“变通”。 失血不止 不做了断       其实,谷歌并没有下定结束中国事业的决心。谷歌在北京地区注册的与谷歌中国有关的公司共四家: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资公司)、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双击软件技术方案(北京)有限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咕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截止到6月30日,这几家公司均已完成2009年年检。       这个信息传达出谷歌并不想切断在中国的一切。如果保留公司,保留从Google.cn到Google.com.hk跳转,谷歌就可以继续为中国用户服务,也可以继续向中国的客户销售互联网广告。       自从3月23日之后,谷歌的多位资深工程师已经跳槽,谷歌中国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王劲、技术总监郑子斌都加盟百度,谷歌图片搜索创始人朱会灿加入腾讯,谷歌中国工程研究院副院长、谷歌全球工程总监刘骏也已离职。“有本事的就早点撤。现在再走,找工作处于劣势了。”谷歌内部员工告诉记者,刘允的这次表态,使得更多的人在考虑离职的问题。       员工的流失是一方面,外部的经营环境也变得对谷歌越来越不利。除了百度的大举进军,搜狐搜狗、网易有道、腾讯搜搜都纷纷参战,分食谷歌身后市场。他们从瓦解谷歌的代理商入手,到2010年6月中旬,27家谷歌中国代理商,除搜狗签约其中几家外,大部分由网易和腾讯瓜分。       很有意思,谷歌却从未对中国事务做一个了断,给出一个撤退方式,而是在用各种方式试探着中国政府的底线,而每一次都以其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的博客来公布自己的决定,而不是以公司总部或中国公司的正式声明的形式。       如果说1月其博客第一次表示将会退出中国,那是一次挑衅和试探。而第二次在3月份表示将网站跳转至香港,那是一次威胁。那么,这一次则多少有点被动,有些无奈,不再是主观意志的退撤。       谷歌始终选择这种非正式的方式宣布,一直是想给自己留条后路。而中国官方也很乐意这种“隔空对话”的形式。在28日谷歌新的博客发表之后,29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举行例行记者会时表示,中国政府鼓励互联网的发展,同时依法管理互联网。在中国经营的外国互联网公司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中方有关部门也将依照中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有关问题。       7月1日,Google.cn依然是那个不能使用的搜索框,这样一个页面,还能维持多久?从主动撤退,到“被后退”,这已经不是谷歌单方面意图可以决定的了。 资料 什么是IC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各公司必须办理ICP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阅读全文
2010年07月02日10:59        谷歌本周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该公司未来的三大扩张领域:手机、电视和社交广告。        腾讯科技讯(晁晖)北京时间7月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本周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该公司未来的三大扩张领域:手机、电视和社交广告。       谷歌的显示广告业务正在迅速发展。谷歌产品管理副总裁尼尔·莫汉(Neal Mohan)表示,目前,显示广告市场规模为200亿美元,未来数年可能增长到400亿、600亿、800亿美元,甚至更高。但显示广告缘何目前没有增长到这样的水平?原因就在于效果不好。出版商无法向受众发布他们感兴趣的广告。谷歌最近将所有显示广告业务整合为一个品牌Google Display,希望帮助出版商改进广告发布效果。       随着广告效果的改进,广告对客户的价值就会提高,谷歌的收入也将水涨船高。谷歌希望显示广告业务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谷歌全球媒体和平台副总裁亨里克·德-卡斯特罗(Henrique de Castro)表示,该公司认为未来数年将有三大增长领域: 1、手机      由于上网不再意味着必须端坐在计算机前,潜在的广告受众可能一天24小时都在上网,这意味着更多的广告和更多的机遇。如果了解用户所处的地理位置,谷歌在广告方面将有更大的作为。例如,如果用户在大街上通过iPhone访问谷歌的地图服务,谷歌就可以向用户发布附近餐馆的广告。谷歌的目标不仅仅是发布更多的广告,而是发布用户更感兴趣和效果更好的广告。 2、电视      Google TV平台将是谷歌进军电视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谷歌将通过Google TV发布广告。德-卡斯特罗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电视内容转向IP服务,谷歌将帮助相关厂商利用广告增加收入。 3、社交广告      德-卡斯特罗没有阐述谷歌在社交广告方面的策略。谷歌可以通过自己的类Facebook服务Google Me发布广告,也可以提高当前广告的传播能力,或者兼而有之。      谷歌进军社交媒体领域有成功也有失败,尽管Buzz并未取得预期成功,但YouTube则一路凯歌高奏。      目前,谷歌几乎所有收入都来自搜索广告,三大领域策略执行的好坏将决定它能否继续维持惊人的增长速度。 阅读全文
2010-07-0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时,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务费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得按接受的客户备付金金额开具发票。”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使得预付卡机构失去公司客户。      “办张卡,消费可以打折。”现在每个人钱包里的现金越来越少,但取而代之的是各色各样的卡。信用卡、超市卡、美容卡、健身卡……发卡成为商家“套牢”顾客的惯用手段。      但央行6月21日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不仅把“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监管系列,“预付卡”也被囊括其中。不少人开始担心,那这些预付卡以后还能用吗? 针对通用预付卡      目前市场流通的预付卡有两种,一类由第三方机构发行,与众多商家签订协议,布放受理POS终端,发行一张跨行业消费的预付卡,可到众多联盟商户刷卡消费,主要包括联华OK卡、斯玛特卡等;另一类则由企业通过购买、委托等方式获得制卡技术并发售储值卡,但卡只能在本企业内消费使用,大部分由商场、餐饮企业、美容美发企业等发行的消费储值卡都属于这一类。      上海银商资讯总经理弋涛对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表示,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的是通用预付卡。办法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那么,管理办法所针对的“预付卡”是独立于商户与消费者的第三方机构,采用特约商户加盟的方式,可在多家商户使用的通用预付卡。而一般超市、美容美发店发行的卡只能在发行机构消费,所以并不在办法管理之列。“沃尔玛的超市卡就不能在易初莲花使用。”沃尔玛超市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这种超市卡的使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行业准入门槛高      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申请人的资质做出了规定,“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上海最大的预付卡发行机构是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卡可在多家商场、药店使用,但百联电商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只达到了在上海市内从事支付业务标准,还未达到全国标准。上海斯玛特公司在其网站发表声明表示,“斯玛特公司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为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亿元。”      目前联华OK卡、斯玛特卡方面均表示,“目前卡片使用并不受影响。”中国预付卡网负责人周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央行的规定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但对企业影响不大,通过增资等方式可以解决。只是一些二线城市预付卡机构可能受影响。” 发票问题是关键      上述周先生对本报表示,在管理办法中,发票问题是关键。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时,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务费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得按接受的客户备付金金额开具发票。”      周先生表示,预付卡的客户主要是公司,公司购卡没有发票无法财务入账。“一般来说,预付卡机构可以开具餐饮、文具、培训费等各种发票。这些发票等于是预付卡公司提前代替商户开给公司,因为消费者使用预付卡在商户消费是不开发票的。特约商户会按照预付卡实际消费金额再开发票给预付卡公司。”但按照管理办法,“如果只能开服务费发票,可能只是预付卡面值的3%~5%。这样的话,公司客户肯定不会购卡,预付卡销售业务会受严重影响。”      但弋涛对记者表示,“目前央行出台的只是总则性质规定,具体都要静待央行细则如何规定。”      央行6月23日已表示,将抓紧拟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并将在相关业务办法中特别对有关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的业务办法进行说明。 盈利主要来自利息      发行储值类的“预付卡”最早源自美容美发行业。“去美发店做个头发动辄要1000多元,但是有了卡就可以打三到四折。”一位消费者陈小姐表示,“所以现在基本上每个人都有美发卡。”      现在这类储值卡的发行机构不断扩大,渐渐出现了独立的预付卡发行机构。这些预付卡机构主要依靠预付金利息盈利。发卡公司由于卡片发行数量庞大,可提前获取一大笔资金,这些资金某种程度上成为消费者给发卡公司的“零息贷款”,这笔资金即使是活期存款利息也能带来不少利润。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沉淀资金。比如目前多数预付卡公司都设有消费日期限制。如果消费者在卡片到期之前并没有使用完卡片内金额,而且没有进行续期,那么从发卡公司与商户之间的资金清算机制来看,这部分资金事实上已进入了发卡公司的盈利范围。或是消费者为图省事,而放弃的卡的押金、卡的剩余金额,都将沉淀成为发卡公司的利润。      此外,由于预付卡为商户带来额外的消费群体,有效帮助其提高营业额。发卡公司还可以从特约商户取得利润返点。餐饮、美容等服务类商户最高返点比例可达20%。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刘田) 阅读全文
2010-07-04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报告认为:互联网正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经济和社会       本报讯(记者陈小茹)7月1日,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发布的题为《中国数字化新世代2.0:数字媒体和电子商务步入主流》的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目前每天的上网时间约为10亿小时,是美国用户的两倍以上;到2015年,这一数字将超过20亿小时。       该报告的素材是通过在中国12个城市采访近2000名14岁~55岁的用户获得的。       报告的主要负责人、BCG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耐迪贤介绍说,中国数字化市场的爆炸性增长,并非源于人口因素,而是源于中国消费者的行为转变——数字媒体和电子商务已成为中国网民生活的主流内容。       耐迪贤说,互联网使用的爆炸性增长,正从根本上改变着中国的经济和社会,也给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报告指出,经研究发现,随着中国社交网站的蓬勃发展,中国在线广告市场也迎来了强劲增长期,预计到2012年,中国在线广告所占份额将从2008年的8%增长到20%。       报告提醒任何希望赢得中国市场的公司,应了解当今中国消费者使用互联网的方式,否则将有可能错失这一巨大且迅速变化的市场。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阅读全文
2010/7/4       7月2日消息,7月1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相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转发<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自主创新战略研究报告>的通知》,通知说,为发挥自主创新的牵引和支撑作用,全面推动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工作,促进三网融合,带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各单位应用报告指导本单位的NGB相关工作。      报告提出,NGB建设的目标是以自主创新的先进网络技术为基础,用十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国3亿用户和连接2亿家庭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加速形成与电信网公平“竞合”的态势,突破三网融合中的“代差”瓶颈,并首次披露了NGB十年规划。      按照规划,NGB的整体目标是以有线电视网数字化整体转换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的成果为基础,以“高性能宽带信息网”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为支撑,研究并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的模式、研究开发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全程全网、能够支撑家庭物联网服务的新型广播电视网络技术体系,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开发成套装备,建设覆盖全国的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在这一整体目标下,第一阶段(2010-2012年),广电将重点发展支撑三网融合的业务平台、融合广播和交互功能的新型宽带接入技术、家庭物联网络、终端技术、内容保护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撑NGB的成套网络装备、业务应用与支撑系统、核心芯片、软件、家庭物联网络设备和用户终端,研究基于NGB数字内容服务系统解决方案,完成标准框架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为NGB的示范、建设奠定基础。选取国内有影响力的若干城市开展三网融合业务的试点示范。重点推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过程中所形成的高清视频类、全媒体信息类、网络娱乐类、网络教育类、家庭服务类等新兴业务的普及,开展电信业务和互联网业务的示范运营,试验示范3D电视业务和家庭物联网服务,初步建立基于互动电视业务的跨域业务运营示范区。      第二阶段(2013-2015年),广电将研究有线无线相结合的NGB网络架构,研究支持超高速、超大容量、高效率、可重构的网络技术;研发低成本、低能耗、适合于三网融合的安全设备、有线无线结合的新型宽带接入系统、智慧家庭网络与终端设备以及NGB物联网络系统;开发基于NGB开放业务平台和开放接口的各类三网融合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动NGB网络新型业务开发,实现NGB业务创新的群集效应;完善NGB标准体系,完成NGB全国推广的技术和产业化准备。      在第一阶段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建设规模化的、具备NGB主要功能和技术特征的、覆盖全国的运营网络和监管网络,基本形成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NGB监管体系,全面支持三网融合的全媒体全业务的开展,从功能和性能上达到与电信网平等竞争与合作的水平,取得三网融合实质性进展。      第三阶段(2016-2019年),根据NGB的整体目标,面向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结合技术、业务和安全管理的最新发展,持续推动NGB自主创新工作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建成覆盖全国3亿家庭、有线无线结合、支持物联网功能和业务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全面推进高效可信的三网融合业务,实现全网业务的快速部署与管理,广泛创新网络文化传播服务,将NGB建成为国家网络文化传播和社会信息服务的主要基础设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提升国家信息化水平。      报告提出,NGB预期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一是丰富的业务形态。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将提供以高清、互动、宽带和推送播存为特征的丰富类型业务。二是自主创新的网络架构。能为每个家庭用户提供100Mbps可扩展接入速率。三是开放的业务平台。四是综合的网络与业务管理技术。五是内容安全。NGB内容集成播控系统包括对数字内容的加工、版权的植入、各级审核版本的提供、离线、近线、在线播出内容的准备,能够对所有NGB上的包括个人上传在内的多种发布内容进行预先的审核,并具备对播出内容的完整性监测,保证内容的不被窜改和防止不良、非法内容的侵入。六是支持“智慧家庭”和智能办公的NGB家庭信息与物联网络。      报告最后提出,国家三网融合战略的适时推出,为广播电视网络的跨越式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作为广播电视行业实施三网融合战略的切入点和落脚点,NGB需在整合各省(市)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的基础上,组建全国性的网络公司。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应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将NGB本地网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政府的规划中,争取获得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公用事业外包等政策扶持,努力使之成为地方政府的信息化基础平台和公用事业服务平台,并带动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作者:李传涛   来源:通信产业报 阅读全文
2010/7/3       国税总局2日消息称,该局日前下发的通知指出,部分国际电信业务可免征营业税。通知称,根据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作者:朱宇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阅读全文
来源:搜狐IT 2010-06-30     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电话用户已突破11亿,这距突破10亿大关仅过了14个月。   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电话用户净增了778.8万户,达到了11.02亿户,这其中移动电话用户增长、固定电话用户减少的趋势非常明显。从去年3月份我国电话用户总数超过10亿户算起,我国的移动电话用户数累计增加了1.26亿户,总数达到了7.96亿户;而固定电话用户则累计减少了2900万户,降至3.06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数已经是固定电话用户数的2.6倍。 阅读全文
来源:搜狐IT 2010-06-30          清科研究中心最新研究报告预计,今年中国移动阅读市场用户数将突破2亿,同比增幅超过30%,增幅远超手机游戏、SNS等移动互联网业务。在这种巨大需求导向下,电子阅读器市场前景可观,产业链上下游均存在投资机会。       “数字阅读或者电子阅读一定是阅读的发展方向。”易博士总裁杨洪指出,尽管电子阅读取代纸张阅读还需要很长的时间,但它绝对是纸张阅读的一种补充。在电子阅读的方式上,LG Display中国区EPD销售主管梁堃认为,专用的手持设备会成为未来电子阅读的主流,手持式阅读器的使命就是去取代书本和杂志,因为手持式阅读器能带来最好的阅读体验。       中文在线手持阅读事业部总经理伍王应在谈到电子阅读器的前途时显得十分兴奋,他认为,数字化出版趋势、阅读习惯改变和性价比高,决定了电子阅读器将会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80后、90后是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他们对看电子书的习惯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而且E-BOOK便携、不伤眼睛、待机时间长。”       继中国移动对外宣布并定制100万部电子阅读器以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也将相继跟进,批量采购电子阅读器。清科研究中心预计,届时,中国电子阅读器市场的销量还将进一步提升。       具体到产业投资上,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亚男认为,电子阅读器产业链上首先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产业链上游的零部件厂商。其次是的中间环节,即内容的平台运营商。张亚男认为,内容平台运营商是直接面向用户的,可以第一时间把握用户信息,而这些信息可以成为精准广告推送等信息的集合点,未来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盈利空间。       在终端品牌厂商方面,张亚男认为,尽管品牌厂商在现阶段的盈利前景很好,但随着亚马逊降价,终端厂商光靠终端来盈利的前景可能会进一步受限。此外,终端厂商还受到内容资源匮乏的挑战,因此进一步受制于产业链中上游环节。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软件资讯网 2010-07-01         中国软件资讯网6月30日消息,工信部在官网上公布了我国1-5月通信业运行情况。       数据显示,1-5月,全国电信业务总量累计完成1227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6%;电信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59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其中,移动通信收入累计完成246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从上年同期的65.04%上升到68.47%;固定通信收入累计完成113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从上年同期的34.96%下降到31.53%。       1-5月,全国累计净增电话用户4076.6万户,总数达到110183.7万。其中,固定电话用户减少776.6万户,达到3.06亿户;移动电话用户增加4853.1万户,达到7.96亿户,移动电话用户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网用户进一步趋向宽带化。宽带用户净增979.2万户,达到11301.7万户,互联网拨号用户减少168.8万户。东、中、西部地区电信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8%、9.5%、10.6%;固定电话用户分别减少468万户、131万户、17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分别增加2331万户、1203万户、1301万户。 阅读全文
2010-07-02   来源: 北京青年报(北京)        从昨天(7月1日)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在网上开店的个人,必须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如淘宝网),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工商管理部门也将对已有的网店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以掌握店家的真实身份。这意味着,网上交易将进入“实名时代”,中国的网络交易环境也将受到更规范的监管。      从目前可以收集到的舆论观察,多数网民、店家对实行网络交易实名制表示支持,譬如在一次有3000多人参与的网络调查中,便有接近三分之二的人表示实行网购实名制“非常有必要”,其理由则是“网络交易是虚拟交易,必须要有法规强制保证交易安全”。实际上这是一个完全可以预期的调查结果,因为在实体交易的信用状况尚且堪忧的环境中,交易双方互不见面的网络交易,更需要强有力的第三方介入,以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并逐步建立健全稳定、诚信的交易环境。      目前,虽然有“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了相关的中介服务,并在交易环节起到担保作用,但在交易完成之后的后续服务阶段,这类中介机构则很难继续发挥作用。一旦在商品的售后服务、维修等方面出现纠纷,消费者面对素未谋面,甚至真假莫辨的商家,很可能陷入追索无门、投告无据的窘境。网店实名制虽然并不能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必然能够得到保障,但至少有了明确、真实的责任主体。      除了以上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外,网店实名制没有遇到更大阻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大多数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服务商,早已要求店家提供真实身份,在自发形成的网络市场环境中,实名制作为形成良好市场秩序的必要手段,已经被交易各方自发地接受,官方的介入,并没有对原有的交易环境带来太大的变化。      不过,随着网络交易规模的日益扩张,可能发生的纠纷必然随之成倍增长,市场的自发力量却很难处理各种日益复杂的纠纷,公权力的适时介入也就顺理成章且十分必要。同样是要求网络店家的实名登记,但网络服务商的要求显然不具备行政法规的强制力,“办法”的实施有助于网络交易实名制的进一步落实,也为未来处理更多纠纷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至于有舆论认为,网店实名制很可能是国家对网络交易征税的前奏,并表示出一定程度的疑虑,担心一旦对网络交易征税,可能导致网络交易对传统交易模式的优势丧失,导致大批借助网店创业、就业的普通百姓因此而受到重创。这种担心固然不无逻辑上的可能,日益庞大的电子商务产业永远不承纳税收义务,既不公平,也不可能。但在当下强调就业、民生的政策环境下,即使政府试图对网络交易征税,对以解决就业、谋生为主要目的的个人网店,也一定会采取相应的减免措施。或者,一种按照经营规模实行的累进税制,也可以更长效地保证个人网店或小型网店的生存机会。有统计表明,目前参与网络交易的买卖双方人数均已过亿,如此庞大的人群,并借助网络的力量,其参与公共政策博弈的能力,绝对不可小视。      有研究机构统计预测,2009年,我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已经达到2600亿,2010年则可能达到4300亿,到2012年,更可能快速增长到7200亿。如此庞大的网络交易规模,必然要求越来越规范的监管,“办法”所提出的包括实名制在内的各项政策,为这种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唯一需要提出的是,参照以往经验,政府的监管和介入,应该是一种以不破坏网络交易的自由和活跃为前提的“消极”介入,而不是动辄人为设置各种门槛的“积极”干涉。前者,公权力扮演的是一个市场秩序的“守望者”,后者却可能成为破坏市场活力的“搅局者”。在这方面,以往的教训足够沉重。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天蔚)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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