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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来源:钛媒体 钛媒体App 11月30日消息,据公安部官网,公安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黑客类违法犯罪举措及总体成效情况。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彤在发布会上表示,公安机关依法严打破坏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和国家税收制度的黑客犯罪。紧盯使用黑客技术和工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税收制度的犯罪,重拳打击利用芯片和系统漏洞,非法篡改核心代码,更换作弊设备,篡改税控数据,偷逃税款侵害国家利益的犯罪活动。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用户权益保护工作,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近期,我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群众关注的实用工具、网络游戏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进行检查。发现22款APP、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上述APP及SDK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存在问题的APP(SDK)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阅读全文
2023.11.30 来源:钛媒体 钛媒体App 11月30日消息,据工信部,1-10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4039亿元,同比增长5.9%。1-10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8%,增速较前三季度提升2.8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074亿元,同比增长10%。1-10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共投入研发经费754.8亿元,同比下降2.6%。 阅读全文
2023-11-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近年来,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频发,致使部分当事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立足自身职能,依法侦办查处一大批在信息网络上肆意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今日,公安部公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1、江苏公安机关侦破章某雇佣“网络水军”网暴他人案。 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为达到长期控制受害人目的,通过安装定位和窃听设备非法获取受害人隐私信息,通过购买互联网账号、雇佣“水军”团伙传播炒作受害人“不雅”视频、图片和侮辱性文章,利用他人名义向受害人单位邮寄虚假内容举报信,致使受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2023年1月,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章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四川公安机关侦破陈某某犯罪团伙侮辱他人案。 四川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接受他人雇佣后,采取曝光隐私信息、电话短信“轰炸”、冒名填写器官捐赠信息、发送虚假内容举报信、线下邮寄花圈纸钱、制作发布丑化图片等手段对受害人实施网络暴力,逼迫受害人拍摄道歉视频或书写道歉信,造成多名未成年受害人不同程度患上抑郁,甚至产生自杀倾向。 目前,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浙江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等人诽谤案。 浙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为达个人目的,在网上编造传播“某某中学女教师被校领导猥亵”“某某中学校领导生活作风不检点、男女关系混乱”等谣言,引发大量网民传播炒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目前,张某、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江苏公安机关侦破季某某通过网暴手段吸粉引流案。 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季某某(网络主播)为吸粉引流、非法牟利,长期恶意辱骂多名其他主播,并多次编造“某主播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诽谤信息,导致相关人员多次发生线下冲突,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目前,季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广西公安机关侦破王某某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 广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王某某、林某某、唐某、宣某某、黄某某、蒙某等人因不满法院判决结果,在网上多次发布恶意编辑制作的视频帖文,通过电话“轰炸”辱骂多名法官,引发网民炒作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目前,王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江西公安机关侦破胡某甲寻衅滋事案。 江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甲因与受害人胡某乙存在宿怨,通过多家网络平台散布胡某乙“村霸占路”“老婆偷人”等诽谤信息,后胡某乙因精神压力过大自杀身亡。 目前,胡某甲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山东公安机关侦破宋某某犯罪团伙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山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姜某某等人在电商平台发布广告,接单实施“有偿代骂”,对多人以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进行恶意辱骂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目前,宋某某、姜某某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山西公安机关侦破郭某某寻衅滋事案。 山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网络主播)为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在直播间持续辱骂、诽谤、恐吓其他网络主播,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目前,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广东公安机关查处雷某某侮辱他人案。 广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雷某某因与李某某存在矛盾纠纷,为发泄私愤,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关于李某某的图文视频,传播针对李某某的侮辱信息,并在评论区散布李某某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引发网民围观攻击,损害李某某个人名誉。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雷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10、湖南公安机关查处李某某侮辱他人案。 湖南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自媒体博主谢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其2岁女儿生活照片和视频后,李某某心生嫉妒,利用PS等技术将谢某女儿照片与动物图像进行恶意拼接,并通过多个网络平台散布传播侮辱性图片和言论,引发网民围观攻击,损害受害人名誉。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力度铲除网暴滋生土壤,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原标题:《公安部公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阅读全文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2023-11-29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案件庭审曾在央视和多个平台直播,累计吸引了17万网友观看,引发了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探讨。 一审法院认为,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法院同时强调,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原告应该显著标注其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原告李先生在庭审最后表示,自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赔偿,而是希望法院通过这个案件,能够对AI绘画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给出明确的裁量和认定标准,方便所有创作者参考。 用他人AI图片配文被诉侵权被告:非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今年2月24日,李先生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涉案图片,2月26日将该图片配文“春风送来了温柔”,发布在社交平台。后来,李先生发现,刘女士的百家号账号在3月2日发布了名为《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一文,该文配图使用了他的涉案图片。 随后,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刘女士未获得他许可,且截去了其图片的署名水印,使得相关用户误认为被告为原作者,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赔礼道歉。 被告刘女士辩称,她是通过网络检索到涉案图片,用于自己的原创诗歌作品配图,涉案图片具体来源已无法提供,也无法说明涉案图片的水印情况,不确定原告是否享有原图相关权利。此外,她发布的主要为其原创诗文,非涉案图片,且无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如果法院认定侵权,她愿意向原告赔礼道歉。但原告主张的经济赔偿数额过高,AI生成图片市场价格很低,而且她身患重病,无力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李先生发布的内容目前仍可搜索到,该标题下除涉案图片外,还包括其他5张图片,标签为“#AI#话题# #AI插画 #Ai绘画 #写真 #少女 #摄影 #春天 #美女”。 5月25日,该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8月24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参与。据了解,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案件庭审在央视和多个平台直播,累计吸引了17万网友观看,引发了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探讨。 争议焦点:“AI文生图”是否构成作品?该案最大争议焦点在于,“春风送来了温柔”图片是否构成作品,构成何种类型作品? 庭上,原告李先生认为,使用AI生成图片,和用照相机摄影是一样的。过去,在相机技术没如今这么发达的时代,摄影师通过手动调节各种参数拍摄作品,享有著作权;而现在,相机高度智能化,摄影师不需要再手动参与,而是直接按下快门即可,而这样拍摄出的照片同样享有著作权。为了实现自己的构思,他需要使用详细的描述词以及各种参数调整,最终才能够让AI画出自己想要的图画。“如果简单地让AI画一幅‘黄昏下的美女’,是达不到自己期望的效果的。” 涉案AI图片是否构成作品?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审查原告主张著作权的客体是否构成作品,需考虑如下要件: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是否属于智力成果。“本案中,从涉案图片的外观上来看,其与通常人们见到的照片、绘画无异,显然属于艺术领域,且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具备了要件1和要件3。” 关于“智力成果”要件,“智力成果”是指智力活动的成果。因此,作品应当体现自然人的智力投入。法院称,本案中,原告希望画出一幅在黄昏的光线条件下具有摄影风格的美女特写,其随即在Stable Diffusion模型中输入了提示词,提示词中艺术类型为“超逼真照片”“彩色照片”,主体为“日本偶像”,并详细描绘了人物细节如皮肤状态、眼睛和辫子的颜色等,环境为“外景”“黄金时间”“动态灯光”,人物呈现方式为“酷姿势”“看着镜头”,风格为“胶片纹理”“胶片仿真”等,同时设置了相关参数,根据初步生成的图片,又增加了提示词、调整了参数,最终选择了一幅自己满意的图片。 因此,法院认为,从原告构思涉案图片起,到最终选定涉案图片止,整个过程来看,原告进行了一定的智力投入,比如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的顺序、设置相关的参数、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的智力投入,具备了“智力成果”要件。 对于涉及AI等前沿技术所引发的著作权问题,法院认为,如今智能手机的照相功能越来越强大,使用越来越简单,但是只要运用智能手机拍摄的照片体现出了摄影师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仍然构成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技术越发展,工具越智能,人的投入就越少,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继续适用著作权制度来鼓励作品的创作。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为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备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 一审判决:原告享有AI图片著作权,未经允许使用侵权此外,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也是本案的庭辩重点。 法院裁定,原告是直接根据需要对涉案人工智能模型进行相关设置,并最终选定涉案图片的人,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且体现出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故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同时,法院强调,虽然本案认定原告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与保护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原告应该显著标注其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或模型。 关于侵权认定,法院认为,案件中,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图片作为配图并发布,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案涉图片,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至于署名权,被告无法说明被诉图片的具体来源和去除水印的相关情况,可以认定水印系被被告去除,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应当担责。 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并在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 红星新闻记者从庭审直播了解到,庭审最后,李先生表示,希望法院通过这个案件,能够对AI绘画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给出明确的裁量和认定标准,方便所有创作者参考。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归属专家这样看自生成式人工智能诞生之日起,其版权归属问题一直引发热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法官助理唐蕾在研究中提到,不同国家对待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态度存在明显不同,但本质上都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人工智能必须在人的参与和安排下才有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能性,脱离了人的干预、完全由人工智能自主完成的内容,则不宜视为作品。 该案判决结果公布后,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称,法官进行了论证,花费很多篇幅解释生成过程中原告的参与度,为了说明原告的文字描述和指示具有独创性,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如果不是原告这样描述,就得不出这张照片,这里面AI只是工具。李振武认为,本案作为个案,不具有认定趋势的意义,本案与直接生成AI作品的案例不同,法官也在判决书中用了大量篇幅论证原告的参与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梦园此前受访时曾认为,判断“AI文生图”是否可能构成作品,第一,需要识别在本案中所涉的主体及各自的贡献,及该贡献是否与形成最终成果存在直接关系;第二,识别其贡献与最终成果存在直接关系的主体,这种关系是否达到了“控制”成果的程度。陈梦园表示,AI具体生成什么内容取决于使用者输入的提示词,所以原告(即AI软件使用者)的贡献与最终成果存在直接关系。因此本案情形下,该“AI文生图”很可能构成作品。 阅读全文
2023-11-27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7日 消息:今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业务技术要求》《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其中,《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表示,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3s,应不大于5s。 据悉,互联网电视应用的启动广告时间应包含在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内。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过程中如展现了广告,启动时间仍应符合上述规定的应用启动时间要求。 具体为:互联网电视终端接入可正常使用带宽不低于100Mbps的情况下,操作交互要求如下: a)节目播放响应时间: 1)点播节目从点击节目播放至出现第一帧的响应时间宜小于2s,应不大于3.5s; 2)节目暂停/播放、快进、快退等操作响应时间宜小于2s,应不大于3.5s; 3)退出节目播放返回播放前页面的响应时间应小于1s。 b)节目搜索结果的加载时间应小于2s。 c)用户操作遥控器切换页面,至该页面显示完全,时间应小于2s。 此外,交互主页应设置显著、便捷的免费业务专区入口,从交互主页默认焦点至免费业务专区入口的操作次数不宜超过3次。 阅读全文
2023-11-22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2日 消息:中消协发布2023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称,数据显示,消费者反馈整体趋于正向,直播和低价成为此次“双11”消费者热议话题,除优惠价格争议、假冒伪劣、售后服务差等老问题外,价格垄断、软件开屏广告等也给消费者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 监测发现,2023年“双11”期间消费维权问题集中在直播带货乱象、商品质量问题、手机软件广告不良体验、促销价格争议等方面。 中消协表示,综合分析监测期间的消费维权舆情和典型案例可以发现,今年的平台、商家套路化繁为简,同归于“低价”,但也由此衍生出更多新的竞争。科技的进步、直播业态的发展,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便利,但其管理上的粗放和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规则简化不等于无规则,商家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有待提升。“价格力”是今年各大平台强化用户黏性的关键,今年消费者对价格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敏感。然而今年仍旧出现了付尾款后优惠政策调整甚至直接降价的情况,消费者纷纷表示“遭遇背刺”。低价“血拼”背后,商家和平台者应认识到,优惠政策的制定应遵循市场规律和契约精神,先提价再降价套路要不得,二次降价的朝令夕改也会伤及消费者感情和品牌形象。 (二)越来愈多新的平台和商家入场,政府和平台的帮扶和监管有待强化。今年“双11”是中小商家参与最多的一次,也是互联网平台参与最多的一次,这些“新鲜血液”底子相对薄弱。直播“翻车”乱象背后,有追逐流量导致的低俗带货、虚假宣传,有渴求收益导致的假冒伪劣、退款纠纷,有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售后服务欠缺。商家和品牌既需要更加贴心的帮扶政策,也需要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以便在低价之外,寻求品质和服务的提升,适应消费多元化趋势。 (三)引流广告应“便民”而非“扰民”,相关APP行为必须加以限制与引导。今年“双11”,消费者戏称“条条大路通电商”。频繁混乱的开屏广告跳转是一种短视行为,或许可为消费者带来一定便利,但更多的是导致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从广告投放者角度看,这一做法或许可以获得一定的点击量,但消耗的是用户的好感和信任。开屏广告治理在年初已有政策出台,但仍需电商平台和APP开发者、商家等达成共识、强化自律。 阅读全文
2023-11-17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17日 消息:11月17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以严惩网络空间中的戾气问题。本次行动将重点围绕社交、短视频、直播等平台,集中整治“开盒挂人”“网络厕所”等7大类问题。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坚决打击利用匿名账号恶意“开盒”“挂人”、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关闭一大批以“网络厕所”为主题的账号和群组。同时,将严惩在直播间组织观看斗殴等暴力内容的主播,关闭相关违规直播间。此外,专项行动还将查处利用热点事件恶意造谣生事的账号,清理使用低俗言语制造对立的账号,关闭提供网络代骂服务的商家店铺。 公告表示,行动期间将集中关闭大量严重违规账号,取缔问题突出的版块功能,并对管理不力的网站和App进行处罚。网信部门将继续督促各大平台加强内容管理,进一步压实其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阅读全文
2023.11.16 来源: 快科技 11月15日消息,随着短视频的普及,一分钟左右的微短剧也成为最新是赛道,据说规模比电影市场还要大。 据国联证券预估,仅字节跳动体系内,短剧的流水规模就能达到220亿,要知道,中国内地一年的电影票房也就在500亿级别。 但微短剧如火如荼的同时,内容也参差不齐,甚至乱象丛生。 据报道,2022年11月下旬开始,广电总局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共下线含有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等内容的微短剧25300多部、计1365004集。 2023年3月至今,广电总局还督导抖音、快手、腾讯、B站、小红书、好看视频等平台累计对外发布公告40余期。 共清理低俗有害网络微短剧35万余集(条)、2055万余分钟。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时间:2023-11-13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于今日在公安部官网发布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9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6个方面内容,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明确个人和单位纳入惩戒对象的范围,规定金融、电信网络、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根据惩戒对象违法行为分级适用惩戒,规范审核认定、惩戒期限和告知等程序,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的程序和时限。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依法认定、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确定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列举了依法被实施惩戒的具体行为,区分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惩戒对象的范围,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以实现预防犯罪的效果。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对于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在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的同时,保留了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充分体现惩戒的适度性。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强化依法惩戒的同时,对惩戒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要求将惩戒依据、期限、措施和申诉权利书面告知被惩戒对象,并明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等工作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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