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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完成备案 工信部印发备案管理方案 来源:中国IDC圈 时间:2009-5-15 9:50:33   中国IDC圈5月14日报道:记者从工信部网站了解到,互联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正式推出,方案中明确要求各接入服务商在5月底前完成不准确IP地址备案信息的修正工作、6月底前完成所有未备案网站的代备案工作、9月底前完成对本企业接入网站的备案信息自查、更新工作和接入服务商技术支撑手段建设。   这次备案管理方案的推出,其中明确的时间表显示出国家对于互联网备案管理坚决贯彻的决心,特别是单列出重点接入服务商名单,更是对于IDC行业加强管控的具体表现。 附:重点接入服务商名单 名称 监督单位 中国电信 部及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移动 部及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联通 部及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通信管理局  广东金万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通信管理局  上海世纪互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杭州世导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通信管理局  厦门精通实业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江阴欧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通信管理局  北京中企网汇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南京创网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通信管理局  厦门市数字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上海有孚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北京息壤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四川火山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通信管理局  北京光环新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北京万维通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郑州市景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通信管理局  上海华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上海欧网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厦门市中资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上海师联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上海众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安徽炎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通信管理局  安徽省网风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通信管理局  成都世纪东方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四川通信管理局  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广州壹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通信管理局  上海盈科数字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天津追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通信管理局  厦门华商盛世网络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漳州市比比网络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通信管理局  杭州创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通信管理局  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厦门市华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成都新开元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通信管理局  河北朗为数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通信管理局  上海顶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上海呼啸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上海国通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上海博铭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通信管理局  四川华西资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通信管理局  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通信管理局  泉州市中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通信管理局  北京宽捷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信管理局  河南亿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通信管理局  厦门蓝芒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通信管理局  广州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通信管理局 中山市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通信管理局   阅读全文
去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3万亿元 2009-05-03 16:42:5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5月3日电(记者康淼)中国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日前在福州表示,金融危机正在给中国电子商务业提供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去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经突破了3万亿元,同比增幅超过4成。 聂林海在福州参加第二届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论坛暨首届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与物流联动发展研讨会时说,就像2003年“非典”为电子商务提供了一次发展机遇一样,去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也把世界经济带入了“寒冬”,也为电子商务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聂林海说,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3.1万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43%。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运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生存状况远远好于运用传统模式的企业。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金融危机中,未运用电子商务类的企业陷入困顿的比例达84.2%,而运用电子商务的企业陷入困顿的比例为16.8%。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物流业的发展,物流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电子商务。金融危机也为现代物流业提供一次机遇,目前,中国的物流业发展还有很大的空间。”聂林海说。 统计资料显示,去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89.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9.5%,但是增速比2007年回落了6.7个百分点。 (本文来源:新华网 ) 阅读全文
评杭州互联网新规:规范网络可以 打压言论不行 2009年05月02日17:46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媒体报道:5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等。 这样的“互联网新规”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讨论。 首先是条例本身模糊,存在灰色地带。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隐私,恶意评论他人等,道理似乎都不错,但问题是,笼统模糊的规定并不能准确界定言论的性质。比如部分失实算不算谣言;是否扰乱秩序、破坏稳定这些关系重大的“罪行”,如不经过公开讨论甚或法庭质证、辩论,又该由哪个部门来认定?若仅由公安部门甚至只由某位官员来认定是否合适?特别是,什么叫“鼓动恶意评论他人”?而“暗示”、“影射”又如何认定(鲁迅的杂文笔法能否使用)?还有,官员丑闻特别是贪腐、违法丑闻算个人隐私吗?对群众与公共人物的隐私如何区别对待、保护……凡此等等,条例都没有详细的解释和规定,存在巨大的模糊空间和灰色地带。这一方面将导致网民及互联网服务商无所适从、备受条例模糊的考验,另一方面则对条例的实行、操作带来困扰,一不小心即会导致条例实施上的异化和扭曲。 其次就是条例实施面临的技术难题和网民权利的保障。按照条例的规定及其解释,网友开博客、发帖子等都须登记有效的身份证明。这实际就是备受争议的网络实名制。但在目前条件下,不管是“后台实名”还是“前台实名”,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技术问题,以及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权利保障难题。譬如,网站如何核实网友的身份证明,这不仅要建立核实身份的程序和流程,而且要核实身份证明的数据库,网站运作难度和成本增加自不待言;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登记上网发帖的,网站又如何甄别、防范也是难题之一。而在海量信息当中,网站如何去辨别网友所发信息的真伪,是否涉嫌“暗示”、“影射”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更值得关注的是,在个人信息保护尚缺专门法律的监管、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现状下,个人的权利保障更是大成问题。因而,网民有理由担心其登记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将给个人带来不堪承受之困扰甚至灾难。 正因该条例本身存在模糊空间和灰色地带,具体操作也存在技术难题,同时现实中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又尚存缺陷,必然导致条例实施的异化和扭曲。再加上,当下法治不健全,公共表达渠道不够畅通,公民正常举报和合法表达屡遭打击报复,因而,人们难免担心该条例被权力用来打压言论,从而沦为钳制、禁锢公民合法表达的屏障,使网络监督雪上加霜、噤若寒蝉(王帅、吴保全等一系列因言获罪案正是前车之鉴),也使依赖网络匿名而建立的公共表达空间变得更加狭窄。 阅读全文
杭州发帖写博实名制引争议 2009-05-02 08:39:56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据《广州日报》报道《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审核人员,发现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违法内容,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该条例二十三条所包括的条款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还包括“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建立并落实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 根据《条例》的解释,规定中的“电子公告服务”,就是指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针对上述种种条款,网友反应不一。有网友质疑,自己去百货大楼买衣服,是否需要向大楼登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凭什么上网信息要记录?还有网友认为,关于“恶意评论他人”如何定义?又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定义影射与暗示?更有网友直指,“谁能保证我们在批评时的权利?”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阅读全文
杭州互联网新规今起施行 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2009年05月01日06: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则题为《杭州上网新规将制定,网民想说话只争朝夕!》的帖子近日在国内多个主流网站内疯传。帖子称“杭州市制定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国内先例,要求论坛实行实名制,严禁恶意评论”,并称由于类似规定即将实行,“要趁着5月1日还没到把话说完,到了5月1日之后,就可能违法了。”帖内所指的新规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规定?这些规定又将给杭州市民的上网行为带来什么样的约束?各方又如何看待这个新规?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杭州市人大发布互联网新法规 网友“西湖之西”在4月26日发帖称,5月1日起,杭州实行新的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了国内先例”,不但要求“网络论坛实行实名制”,并且“严禁恶意评论”。 记者多方询问和查找获知,帖内所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是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发布,属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要求服务提供商登记用户信息 在被广泛转载的这则网友发帖内,“西湖之西”特别提出了《条例》内部分条款。 如《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审核人员,发现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违法内容,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记者的查找,该条例二十三条所包括的条款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还包括“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 此外,《条例》第十九条还同时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建立并落实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 根据《条例》的解释,规定中的“电子公告服务”,就是指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条例》最后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对应十九条的法律责任是: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机整顿的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网友反应:褒贬不一 褒贬参半 针对上述种种条款,网友反应不一,褒贬参半。比如,针对第十八条,就有网友质疑,自己去百货大楼买衣服,是否需要向大楼登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凭什么上网信息要记录?还有网友认为,关于“恶意评论他人”如何定义?又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定义影射与暗示?更有网友直指,“谁能保证我们在批评时的权利?” 也有网友认为不必害怕和反对《条例》。一位名为“平心而论”的说,如果有人通过网络举报腐败行为,通过实名制可以更快找到举办人,快速立案;还可发现一些具备雄才大略的有才之士。一旦有人在网上别有用心发布谣言,也可以更快抓住“坏蛋”。 记者昨日致电杭州市人大欲查询此事,但有关部门称对此《条例》并不清楚。 相关阅读:韩国的网络实名制 韩国政府2002年就开始推行网络实名制。2003年3月,该国9个政府部门网站实行了实名制,当年年底扩大到了全部22个部门。 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了“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正案,规定在平均每天点击量超过10万的门户网站和公共机关网站的留言栏上登载文章、照片、视频等内容时,必须先以本人真实姓名加入会员。如果网站违反确认实名的做法,将会收到信息通信部部长的改正命令。如果不遵守命令,将处以3000万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43韩元)以下罚款。 据统计,韩国实名制适用对象中,平均每天点击次数在10万次以上的媒体网站和门户网站共有212个,目前正在实行留言板实名制的媒体网站和门户网站共有37个。 韩国的网络实名制是一种变通的实名制。允许网民在通过身份验证后,用代号等替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在网上发布信息,既保护了隐私权,也确保发帖人对自己的发言负责。不过,根据韩国学者的研究和政府部门观察,网络实名制抑制网络暴力的效果并不明显。 阅读全文
消息称阿里巴巴与UCWEB合建移动商务公司 2009-04-30 15:53:21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网易科技讯 4月30日消息,据SP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团已经与UCWEB达成合作协议,将向UCWEB投入约1200万美金,合建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不过阿里巴巴与UCweb的公关负责人均向网易科技否认有相关消息。 从去年开始,阿里巴巴集团不断加强在无线领域的市场覆盖。2008年2月,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两大子公司——淘宝网、支付宝联合宣布,进入无线互联网市场,发布移动电子商务战略。淘宝网大规模公开测试手机版淘宝网,进军无线零售领域,支付宝亦推出手机支付业务。 分析人士称,UCWEB无疑是阿里巴巴拓展移动互联网用户良好的整合资源。数据显示,UCWEB累计用户已超过6500万,增长超过300%,用户月PV超越100亿次。通过和UCWEB的战略合作,阿里巴巴很快能获得巨大的移动互联网用户,而UCWEB也可以获得阿里巴巴旗下淘宝和支付宝的巨大用户资源,还可以得到很好的资金补充,双方互补性较强。 据了解,本次合作谈判由阿里巴巴集团新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具体执行。4月13日,阿里巴巴集团正式成立投资管理公司,专注于二级市场投资,管理现金超过20亿美元,由Libra Capital公司前CEO熊熊担任负责人。(potter)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阅读全文
调查显示门户网站依然是网民获取信息最重要来源 2009-04-30 14:34:48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网易科技讯 4月30日消息,根据DCCI今天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互联网市场数据显示,综合门户、搜索引擎等是互联网用户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 近7成中国互联网用户表示综合门户为日常消费信息的主要网络媒介来源。53.6%的用户依赖搜索引擎获取信息,而电子邮箱获取来源的用户比例也高达40.9%,值得注意的是C2C电子商务网站也有36.5%的用户首选获取来源。这些网站日益成为中国互联网受众消费信息的重要获取网络媒介。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 DATA CENTER OF CHINA INTERNET,简称DCCI)是中国市场监测与网络测评的第三方机构,也是网络测量研究公共数据平台。该机构定期发布涉及中国互联网与互动营销领域受众、媒介、广告、品牌、消费等监测数据。(田英雷)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阅读全文
DCCI:中国第一季度网络广告市场为30.3亿元 2009-04-30 15:05:14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网易科技讯 4月30日消息,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今天发布了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互联网市场调查数据,结果显示,2009年第一季度网络广告营收规模达到30.3亿元,略高于2008年第一季度28.6亿元,同比增长5.9%。 DCCI还从数据分析,2009年一季度网络广告营收规模基本与2008年第四季度持平,这也一定程度上表明,虽然受到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当前的全球金融和信贷市场危机及其对中国经济的现实和预期影响,但广告主对于网络广告的信心仍然较足。 妨碍网络广告投放力度加大的主要因素当中,经济环境不景气企业压缩市场预算、对网络广告营销不够熟悉、营销服务诚信度低和作弊问题、互联网媒体覆盖和营销承载力有限、网络广告营销服务没有标准等原因,分别被不少企业做为主选项。 DCCI还对广告主做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尽管灵活小额的投放有从户外媒体、纸媒体向互联网媒体加速迁移的趋势,但是受预算紧缩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多的广告客户缩减或延迟广告和网络广告的支出,使得网络媒体环境压力陡然增大。 鉴于一季度的总体市场状况不如预期乐观,DCCI下调了2009年度网络广告市场整体增长率至25%。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 DATA CENTER OF CHINA INTERNET,简称DCCI)是中国市场监测与网络测评的第三方机构,也是网络测量研究公共数据平台。该机构定期发布涉及中国互联网与互动营销领域受众、媒介、广告、品牌、消费等监测数据。(田英雷)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阅读全文
中国电子商务身陷“诚信”泥潭 2009-04-29 08:47:48 来源: 北京商报(北京) 尽管传统零售业受到了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冲击,但网上商城却通过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日益丰富的商品及服务种类获得了超过预期的业绩。在刚刚过去的3月份,京东商城销售额突破2亿元,成为国内首家月销量突破2亿元大关的B2C公司。 “京东网上商城不可能长期保持高速发展,当B2C企业销售额突破10亿后,企业的物流配送、企业管理等方面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部分业内人士对京东未来的发展速度表示担忧,但更多的则是看好其未来的发展前景。 业内专家指出,中国网购市场由B2C起步,却是由C2C兴盛,2008年的网络零售市场,C2C贡献了其中的93.2%。C2C门槛较低,只要有渠道和鼠标,任何人都能开店经营。因为没有注册资本,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导致了假货、水货的横行,也无疑对B2C的价格构成了压制,形成了不正当竞争。 但随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B2C具备正规的进货渠道、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让消费者建立强烈的信任感,诚信将是B2C战胜C2C的王牌。京东网上商城副总裁徐雷在接受采访时对B2C的前景表现得非常乐观,他认为,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已经不仅仅满足于低价,完善的售后服务才是消费者最大的诉求。 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则预测,C2C虽然发展较快,但其未来3年增长率将逐年下降,2011年增长率仅有34.2%。更有业内人士指出,2012年B2C将超过C2C成为网上销售的主导力量。 10年前的美国颇似今天的中国,美国最大的C2C企业eBay10年前的规模是亚马逊的几百倍,而今天,eBay的年营业额甚至不到亚马逊的一半。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B2C将迎来更快的发展。B2C企业不仅将吸引更多C2C用户加入其中,对于传统消费者的吸引力也将更大。商报记者吴辰光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吴辰光) 阅读全文
2009042901 一季度网上支付市场规模首次突破1000亿元 2009-04-29 10:24:51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网易科技讯 4月29日消息,根据艾瑞咨询即将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网上支付市场监测报告》统计显示,09年第一季度,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180亿元,环比增长21.4%,同比增长146.9%,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一季度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首破千亿 保持高速增长 艾瑞数据显示,09Q1网上支付保持高速增长,环比增速达21.4%,同比增速达146.9%。 在网络购物环比增速仅15.5%的情况下,航空客票、生活缴费、电信缴费等领域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网上支付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艾瑞监测数据显示,09Q1支付宝环比增长0.3%的市场绝对份额,财付通环比增长1.3%的市场绝对份额,用户基数的庞大、新用户的增加和人均APRU值的增加是其交易份额得以提高的直接原因。 一、老用户月度交易额稳中有升; 二、新用户逐渐成长成深度用户,交易额保持增长; 三、新增应用场景受到新老用户的欢迎,交易额持续扩大; 四、外在商户为了用户体验和扩大销售额的原因更加重视支付平台的规模和营销能力,综合型支付平台因为用户量而增加了议价能力。财付通通过腾讯平台大力推广机票,在航空客票领域份额持续增加。 艾瑞建议支付运营商推出更多提升用户体验,改善支付环境的新服务,对于用户和潜在用户关注的支付安全问题多加留意,引导用户使用时要注意安全教育,增强用户使用信心。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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