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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  来源: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讯 9月23日消息,腾讯科技今天从数家国内知名电商公司获得消息,一系列针对电商平台第三方商家的严格监管措施即将出台,其中最具创新意义的是:工商监管部门将在各电商平台之间建立起专门针对第三方商家的资质和信用管理体系,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良商家及其责任人,将在全平台进行风险警示,同时建议各大电商平台对其进行严格准入。 基于以上这一全新的监管思路,北京市工商局对辖区内包括京东、亚马逊、聚美优品、国美(微博)在线等电商企业发出了首份《行政建议书》,对北京英鹏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冠辰恒业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公开警示,建议各电商平台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管。据调查,这两家公司此前曾涉嫌在诸多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行政建议书》还特别公布了涉案的“英鹏伟业”、“冠辰恒业”企业高管信息,分别为:北京英鹏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高鹏(身份证号130602198110230917)、监事曲乃丽(身份证号370602196409140743);北京冠辰恒业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刘玲菊(身份证号130602195510190922)、监事朱英(身份证号511025198006034864)。 针对北京工商的行政建议,各大电商平台迅速做出了积极响应。聚美优品高级副总裁刘惠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北京工商公布的上述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聚美优品所属各交易平台对其终身禁入。 刘惠璞还表示:工商监管部门的这一创新的监管措施,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它将打破各家电商平台目前对第三方商家监管的“信息孤岛”现状,避免一个不良商家在一个平台作案被拿下后又流窜到另一个平台作案。聚美优品从即日起,将会适时向工商监管部门第一时间通报平台内发现的违规商家信息,同时也会对工商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电商平台发现的违规商家宣布终身禁入。 据消息人士透露,工商部门此次针对电商平台发布的首个第三方商家的风险警示,是工商监管部门打击网络假货,创新监管方式的重大举措,其目的是要在不久的将来建立一整套专门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第三方商家的在线监管体系,这套体系的核心思路是“政府主导、平台参与、社会共治”,近期目标是在电商企业之间、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建立起第三方商家的信息互通与共享,在此基础上,构建网络第三方商家信用体系。各商家在信用体系里的信用评级,将直接影响商家在各电商企业的平台准入和资源配给;更为关键的是,一旦被查实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第三方商家,工商部门将向全部电商平台发出风险警示。 “对各家电商平台来说,那就实际等同于拿到了对这家商户的封杀令”,某大型电商高层对此评价。 工商部门推出的一系列后续监管措施的陆续出台,不仅会大幅提高网络第三方商家的违法成本,同时将从根本上解决各大电商平台目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自行监管的弊端。专家提醒:随着国内电商企业整体已经发展到目前的规模,监管部门之前对于电商的“放水养鱼政策”将开始变化,如何应对日益规范化的监管制度和更大的监管力度,将是各家电商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 阅读全文
2014-09-23  来源:TechWeb 9月23日消息,国家邮政局近期专门就规范电子运单作出部署。企业总部应对电子运单统一编码,并分配专门号段。并做好用户信息保密工作。(然雨) 《国家邮政局部署规范使用快递电子运单》全文如下: 为适应当前网购快递的迅猛发展,满足用户批量快速交寄邮件、快件的业务需求,快递电子运单在邮政行业广泛应用。通过快递系统与用户系统对接、运单号与订单号自动捆绑、以热敏方式打印输出快件信息的电子运单具有运单现制、打印效率高、成本低、便于分拣处理等特点。 为规范电子运单的使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近期专门就规范电子运单作出部署:一是规范电子运单条款。企业总部应对电子运单统一编码,并分配专门号段。打印后用于流转的电子运单,应当包含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完整信息。电子运单信息系统中应包含快递服务协议模块。 二是规范电子运单的制作。纸张性质及打印质量应满足保存1年的要求。电子运单宜采用3联,不包含寄件人存根联的,在收寄快件时,企业应当向寄件人提供相应收寄证明,方便寄件人查询。 三是规范电子运单管理及使用。电子运单信息系统应当具有提示用户阅读并确认接受快递服务协议条款的功能,并采取技术手段做好用户信息保密工作。电子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企业提供给用户的收寄证明或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记录可作为争议处理时重要的证据材料。 阅读全文
2014-09-19  来源: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 王冠 9月19日报道 工信部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将于2014年9月20日,在江西、湖北、云南三省正式启动移动电话用户携号转网试验。 通知中表示,江西、湖北、云南三省号码携带试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而此前在天津海南进行的首轮携号转网试验,也积累了大量经验。 所谓携号转网,即当地用户可通过申请等方式,在保留现有手机号码不变的前提下,完成手机服务商变更。例如移动139用户可以申请变更为联通用户,但依然使用139开头的原有手机号码。 在2011年启动的天津与海南两地携号转网试验中,天津为双向转网,用户可自由选择;而海南在初期仅限于于单向转网,即移动用户可申请转到联通或电信网络,而联通和电信用户尚不能转到移动网络。到2014年5月,海南也扩大为双向转网。 目前新增江西、湖北和云南采用单项还是双向转网尚无明确消息,但根据此前天津海南积累的经验看,双向转网是大势所趋。 “携号转网”在全球广泛流行。仅从亚洲范围看,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中国香港、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均已实施。 以下为工信部关于新一轮携号转网试验的通知全文: 《江西湖北云南9月20日开放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 2014年9月20日,江西、湖北、云南三省正式启动向社会开放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 为提升服务水平、惠及民生,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满足用户携号转网的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0年11月起组织在天津、海南开展了号码携带试验。 天津、海南号码携带试验为号码携带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为切实解决前期试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号码携带工作的经验,我部于2013年启动了号码携带扩大试验工作。其中海南省已于今年5月17日实现由单向号码携带调整为双向号码携带,江西、湖北、云南三省号码携带试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目前,江西、湖北、云南三省号码携带试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将于9月20日正式向社会开放号码携带试验。 阅读全文
2014-09-18  来源:钛媒体 【注】虽然快播走了,但扫黄依旧持续,就在今天,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14起微博、微信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其中,搜狐、腾讯、迅雷公司均因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搜狐是因为在网站博客上提供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人工少女3攻略》等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腾讯是因为自家的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中存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问题,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于9月16日,被深圳市南山区新闻出版局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处罚对两家的业务不会产生丝毫的影响,但对于同样处于罚款5万元的迅雷就不一样了。迅雷是因为其经营的迅雷下载工具的“离线服务器”中存有淫秽色情视频信息,并对会员用户提供了传输服务,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于9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广播电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早在快播被查的时候,就有传言迅雷云播因涉黄被查,虽然迅雷随后否认,但迅雷会员还是发现大部分云播服务已经无法使用。“离线服务器”同样是迅雷会员的重要特权,为了避免步快播后尘,迅雷势必会整顿,这样会员的特权将会进一步受到影响。 而会员费收入却是迅雷最主要收入来源,包括下载绿色通道、离线下载和云播,此项业务2013年收入8673万美元,占总营收的48.1%,如果迅雷决心整顿,那会员流失是再所难免,这对迅雷的收入也会产生影响。此次罚款数目虽小,但对迅雷的影响却不小。 以下是14起微博、微信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的具体情况: 1.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8月20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新浪微博平台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新浪微博平台上由“情丝射”博主提供《教室办公室离奇中午lps网络》及《她的第一次,我的第一次ps网络》等含有淫秽内容的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4年8月20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搜狐网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网站博客上提供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人工少女3攻略》等互联网作品在线阅读服务,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3.广东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调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营的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中存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2014年9月16日,深圳市南山区新闻出版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广东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调查,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迅雷下载工具的“离线服务器”中存有淫秽色情视频信息,并对会员用户提供了传输服务,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2014年9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广播电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广东佛山杨某某等人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组织卖淫案。佛山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人涉嫌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嫖娼活动。2014年8月25日,佛山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成员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发布淫秽图片和招嫖广告,并通过微信组织卖淫活动。目前,杨某某等11人已被刑事拘留,张某某等6名卖淫嫖娼人员被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广东东莞郑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信息案。2014年8月,东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腾讯微博传播淫秽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在其住所查获提供传播淫秽图片的电脑主机一台。经查,2014年4至5月,郑某通过电脑将8951张淫秽色情图片上传网上,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其中涉嫌淫秽图片70多张。目前,郑某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7.广东深圳孙某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组织卖淫案。深圳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人利用腾讯微博发布淫秽色情图片,并通过支付宝等方式贩卖招嫖信息。2014年9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经查,2014年4月以来,孙某某通过腾讯微博传播淫秽色情图片招揽网民,然后通过腾讯QQ和支付宝出售全国各城市卖淫女或涉黄场所招嫖信息。目前,孙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福建漳州陈某某利用微博传播淫秽物品案。2014年2月,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破获一起利用微博传播淫秽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经查,陈某某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大量淫秽色情图片,网民累计阅读次数10万余次。目前,陈某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9.北京崔某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丰台区某小区内有人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活动。2014年8月16日,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崔某某等7人,现场收缴微信招嫖用手机5部及其他物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北京李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7月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海淀区某小区有人利用微信组织卖淫。2014年8月19日,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该团伙,端掉两个卖淫窝点,抓获团伙主犯李某、范某某等10人,当场收缴招嫖用手机3部及其他物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1.黑龙江哈尔滨张某利用微信组织卖淫及敲诈勒索案。2014年4月,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等4名利用微信组织卖淫及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经查,张某等人利用微信联系嫖客,然后对嫖客进行敲诈勒索。2014年以来,张某等人作案3起。目前,张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2.上海浦东潘某某等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5月,浦东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案,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潘某某、刘某某等20余人。经查,自2013年9月起,潘某某、刘某某指使团伙成员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目前,潘某某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20余人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3.江苏镇江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7月,江苏省镇江市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招嫖。经查,该团伙主要以湖北荆州、湖南长沙为中心,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远程遥控指挥卖淫女流窜从事卖淫活动,活动地域涉及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湖北、陕西等7省10余城市。目前,镇江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35名,其中1人已被批捕,1人取保候审,8人刑事拘留,其余予以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4.浙江宁波谭某等利用微信组织卖淫案。2014年6月,宁波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侦查发现,有人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6月8日,公安机关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大量涉案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经查,自2014年6月以来,谭某等人通过微信等社交工具组织卖淫活动,非法收入2万余元。目前,谭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员已予以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阅读全文
 2014-09-15  来源:网易科技 网易科技讯 9月15日消息,今天上午,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国家版权局微博上参与了“版权保护,创新发展的驱动力”的微访谈,并与网友互动。有网友问今日头条有没有侵权的问题时?阎晓宏表示“从调查情况看,‘今日头条’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内容的集成、聚合、搜索、浏览和评论等服务。经调查确认,权利人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图片均由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阎晓宏还表示:“今日头条积极整改、迅速删除所有侵权作品、主动全面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此前,大洋网以著作侵权向今日头条的开发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今年6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后,双方达成和解并成为合作伙伴。(易科) 阅读全文
  2014-09-1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快讯,21世纪网被吊销所有网站资质,人员全部遣散,公司注销。 【早前报道】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广州9月12专日电(记者 邱明)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2日消息,该局已对涉嫌经济犯罪的21世纪网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同时部署要求辖区内新闻出版单位特别是财经类媒体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新闻传播秩序。另据《南方日报》报道,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也已派出工作组进驻21世纪网站和21世纪报系展开全面整顿。 21世纪网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属的21世纪报系旗下的专业财经新闻网站,日前,21世纪网及有关人员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涉案人员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报,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工作部署,该局立即依法对涉案单位进行行政立案调查,11日,该局召开辖区近20家财经类重点报刊及其主管、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有关媒体涉嫌新闻敲诈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的具体措施,要求财经类媒体迅速开展新一轮自查自纠及整改活动。 该局表示,将组织督查,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媒体,发现一家,依法依规查处一家,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长效机制。 另据了解,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已派出工作组进驻21世纪网站和21世纪报系展开全面整顿。 阅读全文
2014-09-12  来源:TechWeb.com.cn 【TechWeb报道】9月12日消息,今年初,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由于预授权违规事件并没有因为停止接入新商户而告终。央行近日正式下发针对汇付天下、富友、易宝、随行付的处罚意见。要求上述四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退出多地收单市场。 2014年3月,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预授权风险事件的通报》,要求从4月1日起,包括汇付天下、易宝支付、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睿通在内的八家机构全国范围内暂停接入新商户。中国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广东嘉联两家则被要求自查。 央行近日又一次发布惩罚意见。具体如下,汇付天下一年内将有序退出15个省市的现有收单业务,富友及易宝将撤离7个省的收单业务,随行付将撤离5省2市的收单业务。 另外,在所列省市之外的地区也将继续停止发展新商户,并对所有存量商户和受理终端按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然雨) 阅读全文
2014-09-10  来源:网易科技 网易科技讯 近日,淘宝网发布《关于集市店铺名含敏感词的整改通知》,淘宝表示: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官方、代理、加盟、授权、直营”等让用户混淆的字样,此外,“旗舰”与“专卖”是天猫特有词,任何店铺都不得使用。如未修改,淘宝网将于10月份对这些卖家进行关键词的剔除。 以下为通知原文: 据工商总局规范网络店铺名称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淘宝平台的实际情况,淘宝网决定从即日起个人认证店铺名称不得包含让用户混淆的词汇,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官方、代理、加盟、授权、直营”等(企业认证店铺也不能使用),个人认证的店铺名不得包含“经销”(通过企业认证并且工商亮照的店铺才能使用)。另外“旗舰”与“专卖”是天猫特有词,不得出现在除天猫以外的店铺名中(企业认证店铺也不能使用)。 请卖家朋友及时修改自己的店铺名,如若未修改,淘宝网将在10月份依据各地工商局对规范网络店铺名称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实际是以个人名义开店,店铺名中“经销”的卖家进行关键词的剔除,对集市的店铺名中含“旗舰、专卖、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官方、代理、加盟、授权、直营”做关键词的剔除(关键词的剔除不会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 阅读全文
2014-09-06   来源:北京晨报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9月5日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月4日前,社会公众可反馈意见。 电商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以及乱吆喝“清仓价”、“甩卖价”,拟最高处以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罚款50万元。国家工商总局9月5日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月4日前,社会公众可反馈意见。 不能乱吆喝跳楼价 “跳楼价”、“吐血大甩卖”、“原单正品”……一些商家在促销商品时,吆喝的广告不可谓不让人“动容”,然而真假却难辨。《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应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表示销售商品或服务;不得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不得谎称正品名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此外,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网购时看评论决定是否下单是很多网购者的经验,但网购评论里“猫腻”不少,甚至看起来很火爆的成交数量也可造假。《办法》针对此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否则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不能乱发商业信息 买一次商品后留了手机号,就频繁接收到该商家的促销短信,几乎是每一位消费者都经历过的事情。就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不能故意拖延退货 就消费者关心的退换货时间,《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办法》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办法》列出了商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情形,包括: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经营者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超过七日;消费者退回商品完好,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为由,拒绝退货超过七日等。 阅读全文
2014-09-0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隋笑飞)国家版权局2日通报“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二批10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并号召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社会公众继续积极参与投诉举报。 国家版权局通报的10起案件分别为: ——江苏“金火影视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1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部门对“金火影视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张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大量侵权影视作品至其开设的“金火影视网”上传播。至案发,该网站传播影视作品36000余部,获取广告收入89万余元;仅抽样212部影视作品的点击总量已达400余万次。目前,张某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江苏“放放电影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1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部门对“放放电影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谢某设立“放放电影网”,非法复制土豆、优酷、乐视等公司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大量影视作品,供网民点击下载收看,并通过投送网络广告,非法获利400余万元。目前,谢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江苏“高清影视下载网”侵犯著作权案。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公安部门对“高清影视下载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胡某某创办“高清影视下载网”,未经许可,从其他网站下载大量电影作品置于“高清影视下载网”,并通过其妻丁某某的淘宝店铺销售拷贝了侵权影片的硬盘及高清播放器以及销售注册邀请码,2013年度共计获取违法所得90余万元。近日,胡某某、丁某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山东康某等涉嫌侵犯“热血传奇”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康某等人侵犯“热血传奇”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康某等未经网络游戏“热血传奇”著作人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许可,非法复制、发行“热血传奇”服务器软件,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专案组抓获以康某为主犯的犯罪嫌疑人7人,关停服务器110台。2014年3月,该案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江苏王某等涉嫌侵犯“奇迹”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14年4月,根据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线索,江苏省常州市公安部门成功破获王某等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经查,王某等租用服务器搭建“火神”、“怀旧”等2个“MU奇迹”游戏私服,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北京邱某某等涉嫌侵犯“魔兽世界”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14年4月,北京市公安部门根据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案线索,对邱某某等私设“魔兽世界”服务器案进行调查。经查,邱某某等非法架设并运营“3C魔兽”私服,非法获利120余万元。2014年5月,北京市公安部门抓获邱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安徽胡某某等制售盗版图书案。2013年,安徽省池州市公安部门与池州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对胡某某等通过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胡某某等伙同他人形成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分红的销售盗版CFA教材的协议联盟,至案发前,各被告人销售盗版CFA教材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0万元。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湖南曾某某等涉嫌制售盗版图书案。2014年6月,湖南省长沙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对曾某某等涉嫌通过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曾某某在淘宝网开设了十余家网上书店,同时购买了复印机等工具,制作、销售中国电力出版社等十多家出版社的近千种盗版图书,仅近三个月内已发货近3000宗。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山东刘某某等涉嫌制售盗版音像制品案。2013年9月,山东省淄博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刘某某等利用淘宝网店批发销售涉嫌侵权盗版音像制品案展开调查。经查,刘某某等从互联网下载书法、教育等相关视频资料,雇佣孙某某刻制侵权盗版光盘近万套、41200张,在淘宝网开设仁宇书法等三家网店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40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重庆“锐读书城”网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7月初,重庆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协同重庆市公安部门对“锐读书城”网侵犯著作权案开展核查。经查,重庆狮游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指使其公司员工复制他人文学作品,置于其公司开设的“锐读书城”网供网友免费阅读,截至2014年7月,非法复制他人文学作品达万余部,点击量达400余万次,累计广告收入近百万元。7月21日,犯罪嫌疑人谭某被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完)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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