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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22日 消息:今日,央行上海总部发文称将加大监管防控力度,打击虚拟货币交易。 央行称,在区块链技术推广宣传过程中,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为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对上海地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责令在摸排中发现的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宣传、引流等服务的问题企业立即整改退出。 下一步,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对辖内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广大投资者应注意不要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阅读全文
2019-11-23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23日 消息:昨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本地区的企业、社会机构等单位做好提供者备案,指导本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 其中,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应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并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的备案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数据准确性。 此外,管理办法还称,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为备案缓冲期,期间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不作为备案的前置条件。请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并及时在公共服务体系上传、更新信息。 2020 年 2 月 1 日起,未完成上述两个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将被撤销,并予以通报。 阅读全文
2019.11.20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20日消息,据国家网信办官网消息,为规范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的行为,有效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第四条规定了发布的网络安全威胁信息不得包含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计算机病毒、木马、勒索软件等恶意程序的源代码和制作方法; (二)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破坏网络防护措施或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活动的程序、工具; (三)能够完整复现网络攻击、网络侵入过程的细节信息; (四)数据泄露事件中泄露的数据内容本身; (五)具体网络的规划设计、拓扑结构、资产信息、软件源代码,单元或设备选型、配置、软件等的属性信息; (六)具体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检测认证报告,安全防护计划和策略方案; (七)其他可能被直接用于危害网络正常运行的内容。 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称,上述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容易被恶意分子或网络黑产从业人员直接利用,降低了网络攻击的门槛,因此从维护网络安全的角度,要求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时不得包含上述内容。网络安全从业者、爱好者仍可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原理和技术研究,提高网络安全能力水平。 那么,媒体今后还能报道网络安全事件新闻吗?该负责人指出,媒体可以正常报道网络安全事件新闻,但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如果属于办法第五条提到的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事件,首次披露前要向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事件情况,采取处置措施,降低危害;二是不得包含网络安全事件泄露的数据内容本身,以免扩大事件的危害。 此外,意见稿还指出,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和授权,任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时,标题中不得含有“预警”字样。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称,根据《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安全预警是一种特定信息,具有权威性,应由政府部门按权限发布。但目前有的组织和个人随意发布预警,夸大事实,进行炒作,事实上破坏了预警的效力和权威性,所以我们要求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标题中不得含有“预警”字样。相关组织和个人可通过风险提示、威胁情报等方式提醒公众加强风险防范。 阅读全文
2019-11-20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20日 消息:昨日,“扫黄打非”公众号发文称, 2019 年 9 月 17 日,杭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单位杭州尘埃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 200000 元;判处被告人熊某睿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0 元;判处被告人沈某川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90000 元。同时,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林某英、韩某昱等 6 名被告人一年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 80000 元至 60000 元不等的罚金。 2014 年 12 月, 90 后小伙熊某睿,从杭州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与沈某川出资创立杭州尘埃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创业。期间,熊某睿(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事务,沈某川负责网站后台管理,并先后雇佣蔡某超、杨某、方某等人为公司员工负责界面设计维护及系统研发等工作。 2016 年 4 月,该公司开发并运营了一款名为“PR社”的手机App平台。该平台分人像、宠物、美食和旅游四大板块,用户可在相应的板块上传自己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作品,而平台则借助支持原创作品交易的名义盈利,看起来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一段时间过去后,其他 3 个板块都人气平平,唯独人像板块异常“火爆”。原来,在运营初期,该板块吸引了不少女性用户发自拍照片,主要是一些二次元类的Cosplay照片,相比普通写真,板块内的照片尺度较大,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用户需要通过购买金币账户充值的方式付费浏览。在尝到“甜头”之后,以熊某睿为首的平台管理者终于按捺不住,动起了歪脑筋,通过宣传推广,招揽多名学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年轻女主播作为“福利姬”到平台表演。在平台有意放纵下,“福利姬”上传的内容尺度也越来越大,开始出现淫秽色情表演等挑逗画面,一些女主播为提高收入,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放到平台上,通过贩卖制作的淫秽物品非法牟利。 经查,林某英、韩某昱、胡某等 6 名女主播利用“XX酱”“我是XXXXXX”“XXX兔几X”等账号在“PR社”平台上传淫秽视频,供用户付费观看,平台则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与“福利姬”分赃。经鉴定,该App上传的视频中有 476 部为淫秽物品。  2018 年 4 月,杭州警方抓获操控“PR社”涉黄平台的幕后黑手熊某睿、沈某川,并将 6 名涉黄“福利姬”一网打尽。 阅读全文
2019-11-20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20日 消息:昨日,深圳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显示,将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9 月 16 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称,《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修订草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办法》显示,深圳将建立网约车行业诚信评价体系,严重失信者相关管理部门可采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资质资格、不予行政许可等行政性约束措施和其他必要的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办法》调整了新注册网络预约出租车类型,明确新注册的网约车须为纯电动汽车,更好落实“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共有 17 家网约车平台取得了深圳牌照,其中 10 家平台已在深正式运营,持证上岗的网约车司机达到7. 4 万人,注册的网约车5. 8 万台。 阅读全文
21 2019.11.15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15日消息,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今天对外发布声明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简称“本协会”)注意到,今日有自媒体发布文章《独家重磅:传北京市拟取缔所有P2P网贷平台  方案已下发所辖执法机构》,其称:“北京市正酝酿全面取缔所属区域P2P网贷运营机构,相关执行方案已落地到所属地执法机构”,此文已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 本协会郑重声明:截至目前,本协会未收到相关指示,一切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工作,均按照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及安排稳步推进中。本协会在此郑重告诫: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发布网络借贷中介信息机构相关信息,严守网络秩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对于自媒体造谣、传谣引发的行业和社会风险的行为,本协会予以强烈谴责。并且,由此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本协会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方的权利,责任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阅读全文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9-11-07  广东肇庆市公安局6日公布,当地警方破获一起涉及千万元的制作、贩卖游戏外挂程序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据肇庆市公安局通报,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当地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穿越火线》游戏外挂案,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了一个涉嫌制作、出产、贩卖游戏外挂的犯罪团伙。 此前,警方收到举报称,有许多人在《穿越火线》游戏中使用名为“小妮子”外挂程序,严重影响了玩家的游戏体验。 据调查,该犯罪团伙摸准了部分游戏玩家渴望胜利的心理,制作贩卖游戏外挂程序,篡改游戏正常程序和规则设定,通过某中间平台,由加密服务商进行加密验证形成“卡密”,再通过外挂运营团队进行逐级推广销售。不同层级的代理商销售可以从中赚取差价。 目前,唐某等8名嫌疑人因涉嫌提供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被肇庆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省公安厅今年初部署了“净网2019”专项行动,全链条打击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的网络违法犯罪。今年以来,肇庆市公安局共抓获网络违法犯罪嫌疑人1500多名。 阅读全文
来源: 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9-11-07 开启通讯录权限、绑定恶意广告插件、翻看手机通话记录、开启录音功能……手机App获取权限“越界”、用户隐私数据泄露一直是公众关心的问题。当前,几乎所有的App都在获取用户信息,其中有些是使用所必需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千年一用”的权限,甚至App根本没有提供相关服务的权限。1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组织召开APP侵害用户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启动部署会,将重点对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违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为用户账户注销设置障碍四个方面的8类问题开展规范整治工作。 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有关App整治的相关工作已经进行了多次,各地有关部门约谈App运营企业也已屡见不鲜,此次工信部联合多部门对违规App“开刀”,成效将会如何? APP违规成本被指太低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各地对于违规App的整治工作此前一直在进行。以广东为例,今年7月份,广东省公安机关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App清理整治工作,共监测发现1048款App存在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行为;9月份,广东省公安厅又公布了8月份整治专项行动的名单,共监测发现250余款App存在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行为。 但是这种整治行动难以根除App违规的弊病,往往上一批名单上的App被整治了,新一批违规App又冒了出来。 “法律法规上缺乏特别严厉的整治措施,App违规成本太低。”艾媒咨询CE0张毅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App治理难有多方面的原因,违规App的新花样、新手法太多,政府监管方面还需“跟上节奏”。 12月20日是违规App大限 而此次工信部相关通知文件显示,专项整治时间截至2019年12月2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1月10日),二是监督抽查阶段(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三是结果处置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届时,工信部将对存在问题的APP统一进行通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具体措施包括责令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APP下架、停止APP接入服务,以及将受到行政处罚的违规主体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等。 张毅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成熟,对涉及违法收集用户隐私信息、非法经营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App的打击将会是一种常态,未来各部门还将有更多的联合动作。 投资理财类App成重灾区 据腾讯手机管家年初发布的《2018年度网络隐私及网络欺诈行为研究分析报告》,2018年下半年,安卓端手机App获取用户隐私权限的比例达到100%,此数据在2017年下半年为98.5%,2018年上半年为99.9%;iOS端方面,iOS端获取手机隐私权限的APP比例由2018年上半年的93.8%下降到当年下半年的90.0%。 获取权限是一回事,越界获取权限是另外一回事。 报告显示,安卓端越界获取手机隐私权限的APP正在逐渐减少,到2018年下半年,仅有2.0%的App存在越界获取手机隐私权限的行为,其中影音娱乐类、生活购物类、办公学习类和网络游戏类占比例较大。 值得关注的是,在众多App中,投资理财类App在2018年下半年获取隐私权限比例多有提高,且相较安卓端App对隐私权限的获取比例也普遍更高。其中,投资理财类APP获取“读取联系人”、“读取短/彩信”和“读取通话记录”权限的比例分别高达72.9%、62.7%和40.7%。专家提醒,用户在慎重选择APP的同时,也要尽可能减少对APP的授权。 App开发商收集数据应更透明 2019年8月10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规范(草案)》提出,App不得收集与所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对外共享、转让个人信息前,App应事先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但实际上,即使平台APP确实在使用前为用户提供并说明“隐私政策”,也不代表用户同意以后其个人信息就可以合理被平台使用,中间依旧存在漏洞,对于信息收集的边界也依旧不明确。 有观点认为,个人数据保护需要细分更多领域,手机App开发商也应该更公开透明向用户展示数据收集的情况。 防范APP越界,从我做起 保护隐私 用户自己要警惕 对于手机App的各种“越界”行为,加强App运营企业的监管是必要的,但用户自身的防范意识也不可或缺。 “法治的手段在新生事物面前永远是落后的,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行业都是如此。”张毅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手机隐私安全问题贯穿着手机整个使用周期,用户需提高警惕,从更多方面保护隐私。 比如,安装App时要从正规渠道下载,不需要使用的App尽量不安装,重复使用需求很少的用完就删;慎重对待手机隐私权限管理,尽量减少授予权限,及时关闭不必要的权限;慎用公共WiFi,尤其转账与支付时改用移动数据流量;谨慎填写个人信息;使用隐私安全管理APP,将手机中照片、视频、财务相关等隐私隐藏、隔离;彻底清空废旧手机:恢复出厂设置-格式化-反复拷入大文件并删除。 阅读全文
55345 2019.11.12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11日消息,据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针对今日头条站外搜索结果中出现诋毁革命英烈方志敏同志的不良信息,严肃约谈了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并责令平台进行整改,彻底清理相关信息,处罚有关责任人,健全内部机制,完善搜索功能,切实加强信息搜索服务管理,防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信息传播。 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网信部门约谈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搜索管理,及时全面整改。 北京市网信办同时强调,属地网站也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执行《英雄烈士保护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阅读全文
2019.11.11 来源: TechWeb.com.cn 【TechWeb】1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定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二) 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 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 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 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 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 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 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目前,三大运营商携号转网服务在昨日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据工信部部署携号转网工作时间表显示,第一阶段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 5 个试点省(市)完成试验,正式提供服务;第二阶段,11 月 10 日至 25 日,其他 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行;第三阶段为 11 月 30 日前,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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