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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2026-10-15 央视网消息:据“网信中国”公众号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解放军各单位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办公室)、党委政法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深入排查整治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中央网信办、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决定从10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压紧压实网站平台军事信息传播管理主体责任,集中筛查处置一批打着退役军人、军属等旗号违规开展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误导社会公众认知的网站账号,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为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网络舆论支持。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期间,主要筛查处置以下10类开展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散布涉军炒作信息的网站账号。 1.包装所谓“内部考试名额”、“免试入职”、“军考保过”等,发布涉及士兵考学提干、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军队文职人员招考、退役安置辅导培训等虚假营销信息。 2.片面或者错误解读军队人员晋升任用、选调交流、退役退出、福利待遇等政策,以提供付费咨询、组建粉丝群组等形式不当牟利。 3.利用网络售卖军服及标志服饰、被装等军品(含仿制品)物资等,虚构军队人员、退役军人形象以及穿着军服或者仿制品直播带货、寻求打赏等。 4.利用军队退役专家、军队名人身份或者关联相关书画、演出等活动,开展违规营销宣传、炒作涉军信息;使用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部队履历敏感信息等开展网络营销活动。 5.关联涉军身份属性录制擦边视频或者进行低俗表演等引流吸粉。 6.利用AI技术生成或者采取拼凑、嫁接、剪辑等方式,编造涉军“爽剧”、悲情故事、恶搞视频等虚假信息。 7.关联炒作涉及军队院校招生、部队征兵等负面信息,恶意发布唱衰军事职业发展等信息。 8.关联退役军人或者军队人员家属等身份,讨论散布服役经历、营区定位、部队番号、训练装备、军事行动等敏感信息。 9.炒作军队人员婚姻婚恋,发布涉及转业费、退伍费、复员费等不当解读信息。 10.假冒军队人员或者退役军人身份,开设网络账号实施诈骗、敲诈以及商业宣传等违法违规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网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紧盯整治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涉军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全面清理网络涉军不当营销和炒作信息。军队单位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军队人员网络安全素养。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军号客户端“网络涉军举报和辟谣平台”举报问题线索。各级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持续加强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维护人民军队形象声誉。   中央网信办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阅读全文
来源:人民网 2026-10-15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方经纶)记者今日从“工信微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APP、SDK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治理,近期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共发现17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相关APP及SDK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存在问题的APP(SDK)名单。图片来源:“工信微报” 阅读全文
来源:央广网 2026-10-13 央广网北京10月13日消息(记者 刘家怡)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汇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源”)10月13日发布的通报,法院认定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利影响、 停止使用“汇源”字号,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9700余万元;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就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判决书披露,福州中院审理查明,北京汇源是第1643301号、第4683709号“汇源”商标的商标权人,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与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生产、销售的果汁产品上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两被告公司在未经授权生产、销售的“汇源”果汁饮料产品上使用其企业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判决还明确,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的一人股东,因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故一审判决认定依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曾系北京汇源股东,涉案三家企业与北京汇源之间曾存在代工合作关系,但自2025年1月1日起,北京汇源正式终止向三家涉案企业授予全部“汇源”商标使用授权。 阅读全文
来源:IT之家 2026-10-11 IT之家10月11日消息,工信部昨日发布 2026 年前 8 个月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前 8 个月,电信业务总量稳步增长,5G、千兆光网等网络建设和应用不断推进,连接用户规模稳步扩大,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保持较快增势。 一、总体运行情况 前 8 个月,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 1.16 万亿元,同比下降 -2.2%。按照上年不变价计算的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 7.6%。 图 1 电信业务收入和电信业务总量累计增速 二、电信用户发展情况 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规模稳步扩大,千兆用户数持续增加。截至 8 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 7.04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1365 万户。其中,100Mbps 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 6.74 亿户,占总用户数的 95.6%;1000Mbps 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 2.63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2427 万户,占总用户数的 37.3%,占比较上年末提升 2.8 个百分点。 移动电话用户数稳中有增,5G 用户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8 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及中国广电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 18.49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2216 万户。其中,5G 移动电话用户达 13.11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1.07 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 70.9%。 图 2 5G 移动电话用户情况 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增长较快。截至 8 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 30.7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1.82 亿户。互联网电视(IPTV、OTT)用户数达 4.08 亿户,比上年末减少 8.4 万户。 三、电信业务使用情况 移动互联网累计接入流量保持两位数增长,8 月 DOU 值维持较高水平。前 8 个月,移动互联网累计接入流量达 2971 亿 GB,同比增长 17.3%。截至 8 月末,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 16.38 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2858 万户。8 月当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DOU)达到 23.45GB / 户 · 月,同比增长 12.4%,比上年底高 0.41GB / 户 · 月。 电话通话量延续下滑态势。前 8 个月,移动电话去话通话时长完成 1.3 万亿分钟,同比下降 6.7%;固定电话主叫通话时长完成 373 亿分钟,同比下降 17.6%。前 8 个月,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同比下降 9.8%;移动短信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12.4%。 四、通信能力情况 千兆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持续推进。截至 8 月末,全国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达 12.7 亿个,比上年末净增 2322 万个。其中,光纤接入(FTTH/O)端口达到 12.3 亿个,比上年末净增 2116 万个,占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的 96.7%。截至 8 月末,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 10G PON 端口数达 3325 万个,比上年末净增 162.9 万个。 5G 基站占比近四成。截至 8 月末,5G 基站总数达 519.5 万个,比上年末净增 35.7 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 39.7%,占比较前 7 个月提高 0.3 个百分点。 五、地区发展情况 各地区 5G 和千兆用户渗透率持续提升。截至 8 月末,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1000Mbps 及以上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渗透率分别为 36.6%、38%、38.7% 和 32.8%,较上年末分别提升 2 个、4.1 个、2.6 个和 3.8 个百分点;5G 移动电话用户渗透率分别为 70.3%、71.9%、71%、71.6%,较上年末分别提升 4.8 个、5.4 个、5.1 个和 5.1 个百分点。 各地区移动互联网累计接入流量保持较快增长。前 8 个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移动互联网累计接入流量分别达到 1264 亿 GB、686.6 亿 GB、842.9 亿 GB 和 177.2 亿 GB,同比增长 18.9%、15.4%、16.3% 和 17.7%。 阅读全文
来源:凤凰网科技 2026-10-11 凤凰网科技讯 10月11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发布风险提示称,“荐片播放器”Windows端应用程序内置后门功能,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采集终端信息、下载运行其他程序,并接收服务端指令执行任意代码,存在终端被远程控制、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 据CNCERT监测,2026年9月15日至22日,境内累计有700,260台设备感染,日上线受控终端数量最高达251,880台。 本次分析对象为“荐片影视”所谓官方网站提供下载的Windows端应用程序。CNCERT指出,该网站未在国内合法备案。经分析,该程序在提供影视播放功能的同时,通过注册表自启动项和系统服务保持后台运行,具备静默安装第三方软件、采集终端指纹与行为数据、篡改剪贴板内容等功能。 报告显示,该软件安装后可隐藏窗口自启动,并通过操作注册表,使用户在任务管理器中禁用自启动的操作失效。其后台还会按服务器配置下载并隐藏运行第三方安装程序,下载的软件及来源地址均由服务器决定。 在信息采集方面,该软件读取硬盘卷序列号和网卡MAC地址,生成设备唯一指纹并上报,服务端可据此逐台识别终端。此外,软件还会记录推广活动编号、安装渠道、来源域名与安装时间等信息。 CNCERT发现,该软件内置两条独立的脚本下发执行通道,分别每30分钟、20分钟向服务端发送请求,可将服务端返回的特定内容直接作为代码执行。结合进程注入、内核驱动加载和内存执行能力,服务端能够持续向终端投递并运行其他程序,部分程序可在不写入磁盘的情况下运行。 该软件还会监听剪贴板,将用户复制的特定链接静默替换为推广链接,并批量改写36种媒体格式的默认打开方式。对不同版本的比对发现,最新版本虽更换了通信域名、接口和加密方式,但隐藏自启动、静默安装、信息采集、剪贴板劫持、脚本下发执行及进程注入等主要恶意行为仍然存在。 CNCERT建议,用户避免从非正规渠道下载影视播放器类软件,开启终端防护软件实时防护并保持病毒库更新。有关单位应排查可疑自启动项、系统服务、程序模块及网络连接,封堵相关恶意域名与IP。确认感染的终端应视为受控主机,隔离排查后建议重装系统。 阅读全文
来源:央视新闻 2026-10-09 记者今天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2026年9月共清理电视剧侵权链接339万条,处理侵权账号181个。 据了解,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2026年5月开展的电视剧侵权传播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治理工作通过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开展,与“剑网2026”有效衔接,同向发力,形成对侵权传播违规行为持续打击态势。2026年9月,广电总局会同重点省局,组织行业相关主体各司其职,及时响应,对热播剧片和电视剧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剧目进行重点监测。 (总台央视记者 李峥) 阅读全文
来源:中新经纬 2026-10-10 中新经纬10月10日电 商务部网站10日消息,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品质电商“五优”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协同整治无序非理性竞争。加强电商领域监督执法,纠治电商平台“自动跟价”“全网最低价”等无序竞争行为,规范平台佣金抽成、商家评级等规则,避免挤压品质商家生存空间。 组织电商平台“品质推优”方面,通知指出,加强品质电商主体培育。用好展会活动等平台,组织电商平台聚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公开发布承诺和行动计划,发布平台质量治理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品质电商发展“主阵地”。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辐射带动和质量科普作用,以品质为导向开展示范创建,强化信用管理和分类指导,培育一批诚信经营的品质标杆平台。 建立全链路品控体系。引导电商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系统性、体系化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线上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政务数据核验赋能,支持向电商平台提供平台内商家证照信息核验比对,提升平台资质审核、风险防控效率。推动电商平台使用诚信服务商提供的电子认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合同签署可靠性、便捷性。 支持各类商家“品质创优”方面,通知提出,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商平台完善县域服务设施,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增加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供给,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让更多源头好物直连消费者。 开展“电商+产业带”培育行动,鼓励各地规划布局电商选品中心,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原创设计的中小卖家对接电商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发挥电商平台作用,依托订单直采、外贸优品专区等渠道,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扩大外贸优品消费。 便利消费主体“品质择优”方面,通知明确,围绕“618”“双11”等消费节点,协同各方力量对电商平台加强指导与规范,持续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支持电商平台、品牌商与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合作,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建设集展示、体验、交易、服务于一体的品质消费体验中心,增强消费者对品质差异的直观感知。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规范合作,丰富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优质商品和服务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品质消费需求。 引导丝路电商“品质争优”方面,通知提出,培育推广“丝路云品”品牌。组织电商平台和品质商家积极参与“丝路电商惠全球”活动,推广非洲好物、东盟好物、上合云品、买在金砖等系列品牌。 强化规范标准“长效护优”方面,通知提到,开展电商标准惠企行动,加强品质电商相关标准体系构建,重点针对电子商务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及其质量保障等方面加快标准研制,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协同整治无序非理性竞争。加强电商领域监督执法,纠治电商平台“自动跟价”“全网最低价”等无序竞争行为,规范平台佣金抽成、商家评级等规则,避免挤压品质商家生存空间。打击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电商平台与中小商家对话沟通机制,协调解决经营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各方共赢发展。(中新经纬APP) 阅读全文
来源:界面新闻 2026-10-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严查涉电子烟违法活动,保护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五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不含烟碱电子烟属于伪劣电子烟,指出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雾化物应含有烟碱。不含烟碱电子烟不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属于伪劣电子烟。第二部分明确通过加热系统形成气溶胶供人抽吸的雾化器,雾化机理与电子烟一致,属于电子烟,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依照电子烟有关规定管理。第三、四部分强调严禁各类以医疗器械、食品等其他产品名义制售电子烟,严禁互联网非法销售电子烟。第五部分部署各级烟草专卖、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监管执法,依职责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制售电子烟产品行为。《征求意见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精神,有利于实现对假借医疗器械、食品等名义制售电子烟的打击治理,解决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凝聚各执法监管部门合力,可有力遏制变异电子烟层出不穷的严峻形势,有效净化烟草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阅读全文
来源:新华社 2026-10-06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记者 吴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全国范围统一。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充分吸收此前各区域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此次税务总局对9类66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推动实现税务违法行为事项划分更加合理、裁量因素设置更加科学、裁量尺度把握更加精确,有利于统一税务执法标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税务执法确定性。 国家税务总局一并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涵盖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归纳的8项行政处罚事项。同时,对各地税务机关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处罚决定,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上述负责人表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税务部门进一步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培训解读和宣传辅导,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阅读全文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9-28 为配合做好新修订商标法落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聚焦此次新修订商标法重点修改内容,结合经营主体重要关切及实际需求,起草了《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相关业务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今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相关业务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十条,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新旧法的衔接规定; 二是商标法修订内容的配套规定。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立足国内实际需求,聚焦审查实践突出问题,先行就与新商标法直接相关的内容予以细化,确保与上位法修改实际情况相协调,持续提高商标审查质效。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2日。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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