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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义务 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省内基础电信业务企业及增值电信业务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配合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二、工作机构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年报工作,包括组织报送、年报抽查、信用记录等,督促我局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履行年报义务。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报送 1.年报信息报送。2022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正式启动,请相关企业于2022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进入“年报月报管理”模块,点击“年报管理”报送年报。 2.定级备案信息报送。2022年全年,省内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可通过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https://mii-aqfh.cn/)提交通信网络单元定级备案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zj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0/art_ba93373fe58541b3beaf04a09b627e17.html) (二)信用记录 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其报送内容的完整、真实、准确、及时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我局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三)年报抽查 我局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的通知》(工信厅政函〔2016〕606号)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四、有关要求 各企业要自觉履行年报义务,提前准备年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年报信息,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对填报相关财务数据。年报期间,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信用管理(具体要求见附件)。 各基础电信企业以及相关互联网网络接入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被列入不良名单的企业,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当将信用记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五、联系方式 年报报送业务咨询电话: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年报报送工信部咨询电话:12381-3; 浙江省增值企业QQ群:853031469、102497805、152475527; 定级备案信息报送咨询电话:0571-87060678。 附件:2022年度增值企业年报空表单(仅供参考,以在线填写表单为准).doc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请以下单位按照领证须知的要求尽快来我局窗口领取证书。 领证须知: 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请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人,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至我局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专栏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局领取(可选择邮寄),纸质资料请按照系统中“受理通知书”上准备。 注:自2020年5月18日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将搬迁至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1楼办公,请各企业知悉,5月18日起前往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或邮寄材料,窗口联系电话不变(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附件: 网站查看省颁经营许可证领证单位名单2021.12.31.xlsx 邮寄委托书.docx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宁波雷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34家企业,已被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吊销、撤销或者注销营业执照,其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终止,不具备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条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经审核,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认定宁波雷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334家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注销情形。现依法注销上述334家企业相关省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附件: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xlsx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30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近期,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批准同意了部分单位提出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事项,请相关单位尽快来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我局颁发的短消息类 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原件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原件(办理变更、续用或停用申请的用户需要提供此项)、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保证书、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特别提醒:一份证书对应一份授权委托书。 二、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 00,下午2:00-5:30。 三、领取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1楼。 四、咨询电话: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的通知2021-12-24.xls 邮寄委托书.docx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30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请以下单位按照领证须知的要求尽快来我局窗口领取证书。 领证须知: 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请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人,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至我局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专栏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局领取(可选择邮寄),纸质资料请按照系统中“受理通知书”上准备。 注:自2020年5月18日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将搬迁至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1楼办公,请各企业知悉,5月18日起前往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或邮寄材料,窗口联系电话不变(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附件: 网站查看省颁经营许可证领证单位名单2021.12.24.xlsx 邮寄委托书.docx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23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请以下单位按照领证须知的要求尽快来我局窗口领取证书。 领证须知: 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请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人,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至我局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专栏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局领取(可选择邮寄),纸质资料请按照系统中“受理通知书”上准备。 注:自2020年5月18日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将搬迁至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1楼办公,请各企业知悉,5月18日起前往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或邮寄材料,窗口联系电话不变(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附件: 网站查看省颁经营许可证领证单位名单2021.12.17.xlsx 邮寄委托书.docx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请以下单位按照领证须知的要求尽快来我局窗口领取证书。 领证须知: 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请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人,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至我局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专栏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局领取(可选择邮寄),纸质资料请按照系统中“受理通知书”上准备。 注:自2020年5月18日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将搬迁至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1楼办公,请各企业知悉,5月18日起前往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或邮寄材料,窗口联系电话不变(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附件: 网站查看省颁经营许可证领证单位名单2021.12.07.xlsx 邮寄委托书.docx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前期,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文件要求,我局公开通报了122款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要求其限期整改。经复检核查, 尚有30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上述30款APP进行下架处理。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处置问题突出、整改不彻底的APP,视企业整改情况对上述APP进一步采取断开网络、行政处罚、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等后续处理措施。 附件: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下架的应用软件名单.docx 浙江省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组 2021年12月9日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0571-87038320,邮箱app@zca.gov.cn)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近期,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批准同意了部分单位提出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事项,请相关单位尽快来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我局颁发的短消息类 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原件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原件(办理变更、续用或停用申请的用户需要提供此项)、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保证书、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特别提醒:一份证书对应一份授权委托书。 二、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 00,下午2:00-5:30。 三、领取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1楼。 四、咨询电话: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的通知2021-11-26.xls 邮寄委托书.docx 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请以下单位按照领证须知的要求尽快来我局窗口领取证书。 领证须知: 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请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人,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至我局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专栏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局领取(可选择邮寄),纸质资料请按照系统中“受理通知书”上准备。 注:自2020年5月18日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将搬迁至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83号1楼办公,请各企业知悉,5月18日起前往新办公地点办理业务或邮寄材料,窗口联系电话不变(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附件: 网站查看省颁经营许可证领证单位名单2021.11.26.xlsx 邮寄委托书.docx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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