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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躁与沉思:中国互联网广告十年记                                                 2010-2-23 来源:广告导报(北京) 故事要从好耶开始…… 要谈中国的互联网广告历史,就一定无法不提好耶。 好耶的故事一般都从1998年的王定标开始讲,这一年,好耶用自己开发的网络广告管理系统换回了大量的网站卖不出去的广告位。然后,王定标发现:网站卖不出广告,他自己完全不懂广告,就更卖不出去了,于是就有了2000年加入好耶的朱海龙。朱海龙是4A广告公司出身,经过一年奋斗,把好耶带入了自负盈亏的“小康生活”。 2000年到2002年,其实是全球互联网的寒冬期,中国网络广告的发展还没有迈开大步就开始进入蛰伏期。不过,表面的平静并不能阻止网络广告继续的发展,好耶、华扬联众和世纪华美等几个后来知名的本土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不显山、不露水,慢慢的积攒力量,等的就是一个时机,一个爆发的好日子! “非典”,给中国网络广告代理公司带来了好日子 2003年春,非典(SARS)突然降临,众多公司、企事业单位放假,人们都在家中“坚守”,不敢轻易出门,而这让传统的平面广告以及路边广告等效率大减。而部分在家中无事的人们,则选择了上网,以打发时间。由于这段时间在家中上网的人数却激增,这让很多一直青睐传统广告模式的企业看到了网络广告的机会。在非典(SARS)的“帮助”下,网络广告在2003年开始爆发。有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网络广告的市场规模从前一年的4.9亿人民币急剧增至10.3亿人民币,增长幅度翻倍。 也就是在2003年的前后,许多后来圈内知名的网络广告代理公司(如:创世奇迹、科思世通、博圣云峰、网迈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 2004年到2005年,中国网络媒体和广告代理商公司迎来了第一个春天,众多互联网公司开始赢利,风险投资重新大批进入互联网产业,而网络广告市场也稳步增长,平均增长率在70%以上。 2005年,好耶加紧了筹备纳斯达克的上市脚步…… 上市路 vs. 收购风 2006年,好耶第一次向纳斯达克的冲刺没有成功。 2006年5月18日,WPP旗下的群邑集团(GroupM)与华扬联众成立华扬群邑合资公司, 旨在更好地整合互联网媒体资源。 2006年年底,WPP旗下的奥美集团收购了世纪华美。 2007年,全球网络广告市场刮起强大的并购风,世界级的互联网巨头纷纷抢先并购网络广告公司: 2007年3月1日,分从传媒以2.25亿美元收购好耶 2007年4月14日,Google以31亿美元现金收购DoubleClick 2007年4月30日,雅虎以6.8亿美元收购Right Media 2007年5月17日,WPP以6.49亿美元购24/7 Real Media, 微软在此购买中失利 2007年5月19日,微软以60亿美元现金购aQuantive 溢价率高达85% 从这时开始,中国和全球情况类似,涌入网络广告市场的热钱开始源源不断,但也具备很大的盲目的特性…… 搜索引擎开始改变网络媒体的购买模式 如果说2000年到2003年,搜索引擎成功地“革命”了每个人的上网模式—从网上冲浪 (surfing)变成网上搜索(searching),那么2007年到2010年,搜索引擎们开始“革命”网络媒体的购买模式。 2007年4月,在美国,Google买下DoubleClick;2007年8月,在中国,百度 战略投资随视传媒,联手在市场上推出百度TV。这两个不同地盘的搜索寡头,在依仗搜索的对网页内容的自动化分类和整合的功能,开始建立一种网络媒体购买的新的标准和模式。不是购买网站的广告位置,而是购买有特点相关性的网络人群(例如:浏览同一种内容的网络人群、或有共性行为的网络人群、或某个特定时间点在线的网络人群、或某个特定地域的网络人群,等等)。 2008年到2009年,大量有里程碑意义的广告主接纳这种新兴的购买模式,于是,海内外数码媒介购买公司开始认真审视这个购买模式的价值和意义。 2008年,海外“大鳄”重新洗牌中国网络广告市场 2008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已经成为了一块摆在案几上的明晃晃的“肥肉”,海外的广告“大鳄”们不再矜持和迟疑,直接杀入,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的份额在国内外网络广告代理商中重新分配: 华扬群邑解体,群邑自建起强大的数字媒介团队。 浩腾(OMD)在中国数字媒介领域,以前是“甩手”掌柜,09年针对每个客户都建立了专门的数字媒介计划小组,估计2010年将像群邑一样,不再依赖本土网络广告媒介购买伙伴,完全独立自主起来。 凯洛携手专注于网络全案的姐妹公司知世和其直属的数字媒介公司伟士捷,全速提升其在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的影响力,取得不俗的成绩。 奥美一直以来都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依靠有多年网络全案经验的奥美互动和收购纳入体系的奥美世纪(即原来的世纪华美),在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早就准备好了。 Agenda(WPP收购的一家美国网络全案公司),08年在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暂露头角,09年异军突起,一举拿下高露洁、箭牌、迪士尼等原来在网络上花钱不多的客户,并说服这些客户大幅度增加其网络投放费用。 实力、星传坚持其在数码媒介领域一贯“独立自主”的原则,从来没有让“肥水流到外人田”。 这时,上面这些“大鳄”们发现:只要与中国前几十名大型的网络媒体建立好合作关系,再加上搜索引擎提供的新兴网络媒体购买工具和许多非常客制化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网络广告发布和监测服务,在中国建立一支专业的数码媒介团队并不是太困难 而面对昔日“送”单给自己的海外广告“大鳄”不仅“撤”单还“抢”单的严峻现实,2009年中国本土的网络广告公司真正面临着资金、客户资源和服务技术与服务质量的考验。多家网络广告代理公司捆绑上市?与本土大型传统广告公司合并?各种对策都在思考和酝酿着…… 还有新入者?夹缝中怎么突围? 2009年是中国网络广告市场重新开始洗牌的一年,这个洗牌的过程应该会持续到2010年。一些在这个市场上下游各环节扮演不同脚色的公司,在看到”变”局中所可能带来的机会,也通过不同的“切入点”和“包装”,“杀”入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行列。 其中,最近在市场上非常活跃的易传媒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易传媒是以模仿互动通公司(又名iCast)的模式起家,最近已经开始与合作媒体和客户明确开始走向华扬与好耶的客户广告代理模式。但是,由于国内外网络广告代理公司都在尽最大努力争取优质客户,大部分有网络预算的客户都已经有专门服务的广告代理公司服务了,易传媒目前不得不先过“夹缝”的生活—一面要赢得广告代理公司对其信任和支持,一面还要把与客户的关系建立得超越客户与目前网络广告代理商的关系,为其将来转型成网络广告代理公司奠定基础。虽然富媒体广告是目前互联网广告中成长最为迅猛的市场,但是在没有太多的沈淀客户资源的情况下,用VC所提供的资本的优势是否足以在中国网络广告代理市场立足? 这类新入者,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上游管理的成本很高(既要让客户放弃原来的选择,又要在这个过程中不让客户目前的代理公司察觉),下游媒体的购买成本也很高(因为其采购整合能力和自身的采购量比较起好耶、华扬这类在国内老资格的网络广告公司还不具优势,资金实力和大型客户资源比较海外”大鳄”们差距也是很远)。 这个时间入局,亮丽登场后,一定要准备的对策:在夹缝中怎么突围?(本刊执行主编/朱磊) (本文来源:广告导报 作者:朱磊) 阅读全文
工信部通知加强网站备案:站长信息需当面核验                                                 2010-2-23 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2月22日消息,工信部近日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网站备案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证明。 同时,对已接入网站,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在2010年9月前完成全部接入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并制定详细计划报许可证发放机关和公司所在地通信管理局;2010年3月底之前接入服务商要完成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并实现与部省网站备案系统的连接。 以下为《通知》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手机搜索引擎服务企业: 为全面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扎实有效开展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电信行业开展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从保护下一代健康成长、净化社会环境、推动手机网络产业健康发展出发,抓住业务推广渠道、手机网站内容接入、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代收费和涉黄网站域名变换等关键环节,通过全面清理、落实整改、健全机制三阶段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手机涉黄网站的发现处置机制,为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做好基础工作,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全面清理,重点整治,落实责任(2009年11月12日—2009年12月31日) 本阶段要求相关主体快速反应,排查问题,重拳出击,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初见成效。 1、排查手机涉黄重点环节,全面清理 基础电信企业、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手机搜索引擎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各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清理检查,重点清理业务推广渠道中业务合作伙伴、合作方式、业务推广模式和网络连接方式存在的问题;清理手机网站内容接入环节中未备案接入、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不落实、违法网站不能及时切断和接入网站含有涉黄信息的问题;服务器层层转租的问题;手机上网违规代收费的问题和手机涉黄网站转换域名逃避打击等问题。 2、重点整治清理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 在全面排查、梳理前述五个重点环节的同时,本阶段要立即着手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基础电信企业必须立即清理自身和合作经营者的业务推广渠道和代收费环节,有涉黄问题的,立即停止合作。12月31日前将清理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二是基础电信企业应当在12月15日之前召开下级接入服务商管理会议,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5号令)要求,清理“层层转租”问题。三是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应当全面排查所接入的网站,对未获得经营许可或未备案网站,一律停止其接入,并负责做好合法用户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发现有明显属于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的,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和公司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报告。12月31日前将清理情况报许可证发放机关。 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各相关企业要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组织机构、提出时间进度、确保责任落实。于12月31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许可证发放机关。 3、落实相关主体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责任制考核和检查 各相关企业要立即检查各项责任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制定情况,发现不明确、不完善的,立即着手修订;全面检查各项责任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违规业务的,一律中止合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所属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规问题的,追究责任;对明知故犯,参与授意手机淫秽色情传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通信管理局对违规企业依照行业管理规定严格执法,对拒不执行管理规定,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屡纠屡犯的,要严肃处罚、严厉惩治。 4、严格落实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围绕宣贯《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管理办法》,督促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在网络建设、业务开办、配合监管和突发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等各环节的信息安全责任,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完善集团、省、地市三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集团和省公司成立专门信息安全管理机构,保障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在新业务研发、上线、运营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并实施信息安全评估制度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手机淫秽色情信息举报受理办法,规范举报受理和处理流程,提高对举报信息的核实能力。二是畅通渠道,建立与基础电信企业的协同处置机制。三是加强对举报信息的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重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第二阶段:落实方案,抓好整改,强化手段(2010年1月1日—9月30日) 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第一阶段所制定的手机淫秽色情专项整改方案,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资金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任务落实。整改措施要具体,整改目标要明确,强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将整改落到实处。 1、落实基础电信企业领导人问责制。各基础电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分管信息安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省级企业负责人是当地基础电信企业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对于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被电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当追究其信息安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对整改不力、屡改屡犯、故意违规的,电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人,并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2、深入整治业务推广渠道。 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业务推广环节的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制度规范,对业务推广渠道中业务合作伙伴的建立、合作内容的规范、合作问题的发现与监督、业务推广模式的实现和网络连接方式的技术细节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好规范措施与业务发展、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关系。二是明确责任,督促检查。基础电信企业要层层排查各级企业推广业务活动,逐一清查业务推广渠道的信息服务、业务链接、广告投放等主要环节,定期检查合作伙伴的业务推广行为和模式,确保业务推广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立即暂停合作,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不能有效控制业务合作行为的,立即停止合作。 3、切实落实网站接入责任。 基础电信运营商、接入服务商要对网站接入环节进行全面整改。一是接入服务商必须持证经营、所接入的网站必须取得经营许可或备案,违反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要与所提供接入服务的网站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未签协议的立即补签,已签协议但协议内容不完善的立即重签,不签协议擅自提供接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提出切断网站接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立即切断。四是要对接入的网站进行全面、有效的日常监测,对发现明显属于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无法判定的涉嫌违规内容,要暂停接入,保存有关记录,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做出最终处理。 4、严格清理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 基础电信企业、接入服务商要全面整改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一是在2010年1月30日前,要完成企业内部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的排查,全面检查用户接入资源的在用情况,发现再转租行为的,立即停止租用合同并收回接入资源;二是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重点清理电信资源租用合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击电信资源再次转租行为;三是做好转租接入资源收回后用户的善后处理工作,避免影响合法用户的正常使用;四是要制定有关接入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将接入资源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五是对擅自转租接入资源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彻底杜绝接入资源层层转租现象。 5、严格规范手机上网代收费行为。 2010年6月30日前,基础电信企业要完成手机上网代收费环节的整改。一是整改手机代收费内容涉黄问题中暴露的代收费协议规范、日常拨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二是严格规范落实代收费流程,存在违规的立即停止;三是不具备代收费有效管控手段和能力的,不得提供代收费服务。 6、强力治理网站变换域名、逃避监管行为。 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要完善管理措施,防止违规网站利用变换域名等手段逃避监管。一是建立和完善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将被关闭网站的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二是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对进行域名转让并提供他人使用的,必须重新注册,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注销;三是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四是在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网站涉黄和违规时要配合停止域名解析,同时暂停域名持有者的全部其它域名解析,及时上报认定部门进行处理,将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 7、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 为了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部将在2010年1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网站备案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证明。各地通信管理局以此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发现未执行当面核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严肃处理。对已接入网站,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在2010年9月前完成全部接入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并制定详细计划报许可证发放机关和公司所在地通信管理局;2010年3月底之前接入服务商要完成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并实现与部省网站备案系统的连接。网站备案管理支撑中心要加强日常的网站备案信息核查、违法违规网站定位、分类统计、各地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情况汇总等工作。 8、加强对移动搜索业务的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于2010年1月底前,针对手机搜索业务完善管理要求,并重点督促百度 、谷歌中国等搜索引擎服务商依法加强手机上网搜索服务的管理。 9、完善手机用户信息登记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要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鼓励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和补登记,逐步提高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比例。 10、全面实行黑名单企业联动管理制度。 各相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基础电信企业的黑名单管理要覆盖所有业务推广渠道、接入服务商、接入资源租用者和使用者,接入服务商的黑名单管理要覆盖所有接入手机网站、接入资源使用者,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黑名单管理要覆盖其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域名持有者。各相关企业要实行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处置联动。 11、完善跨省协同处置机制。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网站属地管理,对违法违规的接入服务商、涉黄网站,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通信管理局要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要完善跨省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实行省际网站管理信息共享和涉黄网站执法处置联动,网站接入地不在本行政区的,可以请接入地通信管理局予以配合,接到请求的通信管理局应当按规定限时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反馈提出请求的通信管理局。 12、进一步强化手段建设。 健全手机网站未备案发现功能。2010年3月前,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要完善网站备案系统的未备案手机网站发现功能和模块。 建设手机网站内容拨测系统。2010年6月前,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建立手机网站拨测系统,定期对网站内容和业务推广渠道等进行拨测。电信研究院要完成“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开展第三方跨网拨测,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积极配合,形成跨企业、跨部门联动拨测机制。 加快在WAP网关建设违法有害信息发现和过滤手段试点。基础电信企业要在2010年1月底前,核清现网的WAP网关数量和分布情况,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WAP网关有害信息过滤技术标准,并于。2010年6月底前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强企业自律,完成WAP网关建设违法信息发现和过滤系统试点工作,原则上,2010年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不得再新建WAP网关。 完善用户移动上网日志留存。基础电信企业于2010年1月底前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全面落实用户移动上网日志留存制度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于201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对基础电信企业落实用户移动上网日志留存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阶段,基础电信企业要全面检查所属企业以及所接入的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企业等的整改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要每月上报整改情况,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出台新举措等及时上报。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建立整改巡查、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检查指导当地企业落实整改方案。 (三)第三阶段: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提升管理(2010年10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1、深化企业监测体系建设。2010年12月31日前,基础电信企业要提升日常监测系统的能力,增强针对新业务形态、网络突发流量、接入轨迹、协议类型等的数据监测功能,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和处置。 2、完善企业资源管理平台建设。2010年11月30日前,基础电信企业、接入服务商要建成接入资源企业管理平台,动态记录接入资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转让等信息,做到接入资源全面可溯源;实时记录接入资源的持有数量及其使用、出租、转让等情况,对接入资源异常使用实行日常发现、分析和处置。 3、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11月初,组织开展《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建立基础电信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日常监测和考核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加快立法进度,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全面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4、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管理措施建议 结合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部要组织电信研究院、基础电信企业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手机浏览器、手机搜索引擎、网站链接等问题的研究,提出管理措施建议。基础电信企业要积极参与并给予支持配合。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李毅中 副组长:奚国华、刘利华、苏金生、王晓初、王建宙、常小兵 成员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科学技术司、通信发展司、电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电信研究院、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名单附后。 (二)领导小组负责在专项打击行动期间,组织落实中央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对外协调工作,研究和部署本系统专项打击行动的各项措施,并组织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和对外协调工作。 (三)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分别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打击行动小组,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协调、联系机制,明确联系人,并根据部总体部署要求积极参与并主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四)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当地各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共同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协调工作组,负责在本地区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并负责协调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全行业必须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管理和发展并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让手机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载体,绝不能成为毒化社会风气的渠道。 (二)各负其责,按统一部署抓紧实施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考核,对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 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统一部署,执行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下属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基层企业要抓紧实施,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各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手机搜索引擎服务企业要按照整改措施,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三)建立信息上报和情况通报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各基础电信企业于第一阶段的每周一、第二、三阶段的每月3日前向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各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手机搜索引擎服务企业于每月3日前,向发证单位上报前月工作进展情况。各地通信管理局于每月5日前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发生重大情况和问题随时报部。部将以简报形式通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四)加强宣传,形成打击手机淫秽色情的强大声势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工作成果,积极宣传电信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信息通信需要方面的成就,展示行业良好形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网站和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手机淫秽色情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狠抓落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督办、指导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及时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阅读全文
2010022301 工信部明确个人可办网站 备案需提供证件照                                                 2010-2-23   来源: 网易科技报道 2月23日消息,工信部日前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与此同时,网站备案将需要负责人提交彩色正面免冠照。 以下是工信部所印发的通知全文: 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接入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净化互联网络环境,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充分发挥网站备案管理的网站主办者溯源和接入地溯源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制定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 一、核验内容 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应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以及本单位提交的接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1.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 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 (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3)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2.联系方式 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3.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网站服务内容/项目。 4.接入信息 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地址。 二、核验、审核、核查规程 (一)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主体 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核验主体为接入服务单位,包括:基础电信企业省分公司(含市、县级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DC、ISP)、公益性互联单位等。 审核主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核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家互联网备案管理支撑中心,以下简称“备案中心”)。 (二)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核查规程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1.接入服务单位网站备案核验规程 (1)网站主办者登录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系统录入网站备案信息。 (2)接入服务单位受理网站主办者提交信息后,对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预核验:初步判定主体信息是否真实,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核验联系方式是否正确。预核验后,接入服务单位应向网站主办者发送现场核验通知或信息退回的短信提示:“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已通过预核验,请在1个月内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我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或“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未通过预核验,请修改后重新提交”。预核验工作必须在主办者提交备案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3)网站主办者接到通知后,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 (4)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5)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利用公安、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证与当事人是否一致。核验无误,留存身份证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登录本单位备案系统,依据证件原件内容对网站主办者网上提交的主体信息进行核验:核验证件持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内容与备案系统中录入的网站备案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本单位对网站的实际接入情况,准确录入网站备案接入信息各项内容。 (6)若核验无误,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备案中心负责制订《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格式);若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现场核实修改,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进行记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一式两份:一份接入服务单位留存,一份上报网站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加盖接入服务单位公章。网站主办者和接入服务单位同时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 (7)在确认备案信息全部核验无误后,接入服务单位通过本单位备案系统向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备案系统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并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纸制原件、传真件或电子扫描件。 2.省通信管理局审核规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登录省局备案系统,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接入服务单位提交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下发网站备案号,接入服务单位实施网站接入;不合格将备案信息退回接入服务单位系统,由接入服务单位重新核验。 3.备案中心核查规程 (1)备案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建设网站备案信息校验平台,对各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备案信息中的身份证信息进行全量自动核查。结合人工电话抽查,每月对备案系统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进行准确性核查和抽样评估并反馈情况。 (2)备案中心每季度对部备案系统中存量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备案率分省分接入商进行核查和抽样评估并反馈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接入服务单位核验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和制度完善要求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2月底前设立现场核验网站备案信息部门,专门负责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并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应建立本单位的备案业务规范,备案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备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对备案人员业务能力实行年度考核,将日常备案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3月底前正式实施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 基础电信企业应在2010年4月份对租用本单位电信资源从事接入业务的接入服务单位是否设立当面核验人员、履行当面核验备案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当面核验责任的,不得为其提供电信资源。 2.业务明示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在业务经营中应向网站主办者明示开办网站要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网站备案流程、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清单及网站备案有关注意事项。 3.业务合同内容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应在与网站主办者签订业务合同中,明文要求:“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请您承诺并确认:您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我公司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双方签字、单位盖章确认。 4.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建立网站主办者资料档案,妥善保管核验过程中获取的网站主办者证件信息、照片信息、《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与网站主办者签署的各项协议,保证信息不泄露,承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材料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责任。上述资料至少留存5年以上,以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检查。 5.网站备案信息更新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应做好日常回访核查工作,确保网站备案信息变更后,网站主办者及时更新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同时接入服务单位应根据网站接入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接入信息,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工作。因未开展日常回访核查工作导致接入网站备案信息不准确的接入服务单位,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6.存量网站备案信息核验要求 对备案信息真实性当面核验工作正式启动前接入的网站,各接入服务单位要在2010年2月底前制定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详细计划,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并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 (二)省通信管理局审核工作要求 1.做好日常审核工作 各通信管理局应做好日常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审核工作,保证对重点信息(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的逐一细致审核。二期备案系统升级改造后可由各通信管理局审核人员用口令登录接入服务单位系统抽检审核证件原件,同时检查接入服务单位上交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检查“当面核验”工作开展情况 各通信管理局对接入服务单位当面核验网站备案信息的部门设立和工作制度完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根据接入服务单位保存的真实性核验证明材料,对接入服务单位“当面核验”工作的开展情况、接入服务单位提交备案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发现未执行“当面核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应严肃处理。同时将日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许可证年检重要参考。 (三)备案中心核查工作要求 1.新增网站备案信息核查 备案中心每月对新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进行准确性抽查。对备案主体信息中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进行重点抽查核查。 2.存量网站备案信息核查 备案中心按季度对系统存量网站备案信息进行准确性核查,对各接入服务单位真实性核验网站备案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进度、工作质量进行核查和抽查评估。 3.制定核查标准和监督评估办法 备案中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适时制订、细化、完善网站备案信息核查标准和监督评估办法,并向各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单位发布。 4.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统计 备案中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对各单位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评估。加强对各单位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情况的分类统计,开展对各地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情况汇总等工作。 5.开展网站备案业务培训 备案中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编写、制订网站备案培训资料,组织开展面向各接入服务单位的全国性网站备案培训工作,对应掌握的网站备案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进行统一讲解。 四、问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未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对网站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求开展工作,未认真开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提交不真实网站备案信息的接入服务单位,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附件: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图   阅读全文
CN域名管理政策收紧 再次催热境外域名                                                 2010-2-23来源: 中国网 CN域名管理政策的收紧,再次催热了COM域名的注册与投资,相关数据显示,自个人用户不能进行CN域名注册后,短短一周内,“.COM”这一境外域名在中国的注册暴增18万个,同比暴增十三倍,现在,这个数字正不断加大。 尽管COM域名已发展多年,但其资源空间仍然是非常丰富的,笔者在几个主要的域名论坛中发现, 关于COM域名的讨论帖子是日趋增多,而同时,COM的交易更是明显火热了起来。不过,“.CN”注册政策的收紧相当于将大量互联网个人用户推向门外,所以COM域名注册量飆升也是可以预见的。 据悉,很多域名注册服务商看准了这个商机,纷纷对COM域名进行优惠促销。西部数码市场总监表示,“CN和COM域名在我国是最为主流的,但因CN域名政策问题导致暂时个人没法注册,因此COM域名注册热情非常高,自我们把COM域名价格调整为39元的超低价后,市场反应良好,注册量可观,并有望实现较大突破。” 事实上,和CN域名注册方法相比,.COM等境外域名注册起来十分简单,注册步骤快速简单。对此,业内人士认为,COM域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个人注册不到CN域名的遗憾,现在,COM域名投资的比例很高,前景可观,正是投资的最佳时期。 阅读全文
阿里巴巴3月推1688网络批发 韩寒出力宣传                                                 2010-02-10 09:39:37 来源:新浪科技 2月10日凌晨消息,阿里巴巴将于3月1日推出新业务1688.com,正式涉足网络批发业务,并打出“购物上淘宝,批发上1688”的口号。而胡戈新近推出的网络视频作品也被认为是1688的广告片,其中还邀请到韩寒等参与演出。 阿里巴巴近期买下1688.com域名(阿里巴巴港股代码恰为HK.1688)。上个月底,外界根据1688.com页面上的信息判断,阿里巴巴将推出名为“网上批发大市场”的新业务,继续在电子商务领域扩张势力范围。 而这一页面上最新的消息显示,阿里巴巴将于3月1日正式推出1688网络批发业务。值得注意的是,页面中“购物上淘宝,批发上1688”的口号,也首度对二者进行了清晰定位。 “各位进货达人,Ladies and 乡亲们”,这是1688首页上两个言语风趣Flash短片的开头。短片中称1688为“全球最大的批发采购市场”,同时对1688业务在货源、诚信等方面进行简介,其中不乏“杯具”、“不差钱”等网络流行语。 而这两个制作精细的Flash远不是阿里巴巴宣传1688的全部。 昨日,因《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而走红网络的胡戈再次推出最新作品,这部名为《宅居动物》的网络视频中,韩寒、Ayawawa等均参与演出,据称胡戈新作“解构《动物世界》,用纪录片的视角记录被网络异化的一族人类,堪比《网瘾战争》”。 然而,很快有网友指出这部长度7分48秒的胡戈新作,实际上是阿里巴巴1688.com的宣传广告:短片的立意和解读并不深刻,而且多次明显的提到了1688.com。 据悉,1688在继续奉行免费进驻、零成本开店策略的同时,阿里巴巴还计划在央视等媒体投放一亿元对其进行推广。此外,为积攒人气阿里巴巴还推出1688抢楼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发帖人予以20元手机充值卡或1688元现金红包奖励。   阅读全文
树大招风遭攻击 “谷姐”多项功能瘫痪 2010-2-1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一场闹剧竟渐变成喜剧。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核实,谷歌总部(GOOGLE)委托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要求“谷姐”立即停止使用“GOOGLE”等标志,并不再使用任何与谷歌公司有关的或易使公众误以为与谷歌公司有关的标志。 这个让全球知名搜索引擎公司谷歌大动干戈的“谷姐”,只是由广东省的一名姓温在校女生与团队共同创建、在半个月前上线的交友平台(GOOJJE)。由于树大招风,除收到谷歌律师函外,“谷姐”近日还遭到黑客攻击,多项功能已陷入瘫痪,为此“谷姐”不得不频繁转换服务器。 谷姐称没有侵权 昨日,记者致电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询问谷歌总部委托其要求“谷姐”签署不再使用侵权商标一事。但对方并未正面回复。 据知情人士透露,谷歌已经正式向“谷姐”发出律师函,声称“谷姐”侵权,并要求2月8日前停止侵权,否则将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谷歌认为,“谷姐”未经谷歌公司授权,在“谷姐”网站上使用了摹仿和抄袭谷歌公司拥有在先商标权和著作权标志等,易使公众误以为“谷姐”有谷歌公司的某种授权或与谷歌存在某种联系。 对此,“谷姐”创始人小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标示,已经咨询过相关的律师,“谷姐”所使用的商标并未侵权。 截稿前,谷歌中国方面对此没有回复。 背后隐现推手 不过,“谷姐”的诞生与谷歌仍存有不少巧合。 1月13日,谷歌总部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顾问德拉蒙德在谷歌官方博客上发布,将“重新评估中国市场”以及可能 “关闭谷歌中国”。1月14日,“谷姐”诞生。 更令人意外的是,在谷姐的网址首页搜索中,其搜索结果与国内一家互联网公司115.com的聚合搜索结果完全相同。有传言称,谷姐的幕后策划是名为雨林木风的互联网公司。 对此,日前雨林木风创始人赖霖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并未和“谷姐”团队接触过。而对于谷姐搜索结果与115.com搜索结果完全相同,赖霖枫认为不排除是“谷姐”方面采集了115.com搜索结果。 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谷姐网站的架构并未有独到之处,有一定建站经验的互联网爱好者,均可以采用来自网上的开放源代码为其网站内置的BBS(论坛)系统,而谷姐内网社区中的应用程序插件也来自互联网。 高调引发攻击 昨日记者发现,由于“树大招风”,谷姐日前受到网络攻击,已启用临时域名,多项功能陷入瘫痪。 小炫告诉记者,从2月4日开始,有不明黑客连续不断对谷姐发起攻击,不管谷姐转到哪个服务器,黑客都能够进行攻击,因此一些数据也被毁掉了。 据悉,截至2月4日,运营了22天的谷姐注册ID超过了5.5万个,由于谷姐网采取了类似于 “开心网”鼓励已注册用户通过邮件、MSN、QQ等通路进行病毒式营销的方式,谷姐粉丝增速迅猛。 甚至有传闻称,因为谷姐网站借“谷歌退出中国”事件引发网民关注,不少广告商以及投资方也被谷姐产生的巨大流量吸引而至。   阅读全文
扫黄打非开局之战打响 八部委联手整治网络赌博 2010-02-1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0-02-11            记者昨日(2月9日)了解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以下简称“扫黄打非办”)将从2月上旬至4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净化文化市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此外,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八部委还将从2月到8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扫黄打非”打响开局之战 “扫黄打非办”昨日发出通知,从2月上旬至4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净化文化市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针对春节期间文化市场将会非常活跃的特点,“扫黄打非办”决定开展专项行动主要整治三大类问题,一是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形成网上网下全方位打击的态势;二是加大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力度,继续抓好“护城河”工程、“珠峰”工程、“天山”工程、“南岭”工程等联防协作工程建设;三是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尤其是盗版图书、盗版电影电视剧,以及网上出版物的盗版行为。 春节前后,“扫黄打非办”将集中查处一批互联网和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企业和违法犯罪分子,并公开曝光。 “扫黄打非办”还特别要求,北京市需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首都文化市场平稳有序。上海世博会召开前夕,上海市及周边的江苏、浙江等省需尽早建立“扫黄打非”联防协作机制,并启动运行。 此次专项行动是今年“扫黄打非”工作的开局之战。据悉,春节过后,“扫黄打非办”还将协调中央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八部委联手整治网络赌博 2月9日,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八部委共同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今年8月。 公安部等八部委决定,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查处一批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的大案要案,打掉一批境内外勾结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赌博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打击和取缔一批为赌博集团提供资金流转服务的地下钱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打击和整治一批为赌博集团提供信息和接入服务的网络运营商,全面清理赌博网站和赌博信息。 据了解,网络赌博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衍生出的一种新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并且,涉赌游戏也已成为了网络游戏产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盈利模式。 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大肆组织赌博活动,也造成我国大量资金外流,形成新的治安和社会问题。尽管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持续不断地予以打击整治,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仍屡禁不止。 就在八部委宣布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前夕,浙江省余姚市就破获了一起利用互联网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潘幼涛、余建荣等17人因涉嫌开设赌场,聚赌上亿元而被当地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月9日,公安部等八部委还宣布,将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动机制、防控机制以及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社会的力量遏制赌博犯罪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铲除网络赌博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基础。   阅读全文
电子商务“战事”升级 2010-2-10 来源: 国际金融报(上海) 一个地区的政府对网络经营和管理的认识和态度,其实就是执政能力的体现,表面上看,互联网打破了国界,很多业务在家里就可以完成,但是,资本输出和无形资产是有区域性的” 牛年岁末,东莞,显得有点冷清。当大批民工背着行囊,纷纷踏上列车回家过年,东莞市中科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科技”)副总经理周燕,这个“土著”东莞人却心事拥挤。 2月9日,她请来了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黄伟群和广东省电子商务市场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李征坤博士一行,研究对策,布局新年电子商务“东莞战事”。 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差不多去年这个时候,浙江嘉兴市领导率队来中大科技考察,学习我们的国际商贸平台,回去后他们就迅速开通了自己的国际商贸平台。”周燕在东莞第一国际大厦办公室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时意兴阑珊。 她告诉记者,作为麾下已经拥有与商务部合作的东莞市国际电子商贸平台和东莞市经信商贸中心的中大科技“起个大早赶个晚集”的步子落在了后面,所以,“新年来到,自己感觉压力很大。” “东莞是中国制造业重镇,目前本地网民数超过350万,全市现有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的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近2000家,这个数字从全国范围来看都是名列前茅的。可是东莞至今缺少本土化的电子商务品牌企业。”周燕说。 “外族”挺进珠三角 “事实上,整个珠三角已经失去了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第一个黄金十年。”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黄伟群告诉《国际金融报》,“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竞争中,长三角步伐稳健,杭州的电子商务‘巨无霸’阿里巴巴 ,无人撼动,珠三角逊其一筹。” 竞争是残酷的。黄伟群说,眼下,百度 、阿里巴巴、腾讯 、迅雷等知名企业在珠三角动作频频。先是迅雷推出迅雷商城,接着是阿里巴巴在深圳开华南总部,最近又是百度将国际总部建到了深圳,珠三角如果不奋力反击,发展本土电子商务,最终将在该领域失去主导权。 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6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达12282家。其中,B2B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有5320家。 市场“三分天下” 短缺经济时代,“中国制造”如同蚂蚁雄兵,横征宇内,走向世界,如阿里巴巴B2B业务顺时而动,抓住了制造业崛起的契机,推动了中小企业外贸出口。经过15年发展,电子商务已经走进人们的生活,尤其是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网络购物以其价格优势,方便快捷地迎来了爆发性增长。 权威机构数据显示: 2009全年网购交易规模超2400亿元,相比2008年几乎翻番。中国电子商务进入后“春秋”时代,市场淘洗,产生了阿里巴巴、eBay、淘宝、卓越、PT37、当当、蓝天网、中国制造网、红孩子等一大批网商巨贾。 2月9日,华南师范大学电子商务系主任邓顺国告诉《国际金融报》,就目前形势看,中国电子商务是“三分天下”:长三角为最强大的一块,北京及津唐地区是一块,珠三角是一块。 新商业文明崛起 2月1日,中大科技所在地东莞市南城区区委领导张耀平告诉《国际金融报》:“淘宝网销售的30%以上的‘网货’,包括服装、家具、箱包、玩具等,均源于‘东莞制造’,但是,结算中心在杭州,所以税收也交给了杭州。珠三角要认清形势,应该培养自己本土龙头电子商务明星。”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已将电子商务纳入政府规划,自今年起连续7年猛砸5亿元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计划2015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并培育出3家到5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一个地区的政府对网络经营和管理的认识和态度,其实就是执政能力的体现,表面上看,互联网打破了国界,很多业务在家里就可以完成,但是,资本输出和无形资产是有区域性的。”2月8日,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   阅读全文
国有电信企业可制作非时政广播电视节目                                                 2010-2-10 来源:新华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推进三网融合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 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并审议通过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近日,记者就社会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负责人。 问:国家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推进三网融合,要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大力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信息技术创新,加紧培育和建立合格的市场主体,构建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和改进网络与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文化舆论宣传管理体系,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加强统筹规划,着眼长远发展,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确定合理、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稳步推进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走中国特色的三网融合之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努力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问: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有什么样的进程安排? 答:三网融合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10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探索建立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调整完善网络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规划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用户权益保护等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2013年至2015年为推广阶段,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问:三网融合中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有什么具体内容? 答: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 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将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电信企业颁发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 问:在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方面有何具体举措? 答:一是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整合。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 级改造,提高网络承载能力和综合业务支撑能力,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技术管理系统和业务支撑系统。积极推进各地分散运营的有线电视网络整合,采取包括国家投入资金在内的多种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研究提出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方案,作为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负责对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二是推动电信网宽带工程建设。 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三是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研究制定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办法,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和传输方式的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网络等资源的高效利用。符合统筹规 划和共建共享要求的网络建设,要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投资计划。 问:在三网融合环境下,如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答:一是要切实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二是要依靠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提供支撑。 问:如何在三网融合过程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答:三网融合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融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强信息技术产品、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技术研发和制造,研发适应三网融合业务要求的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等基础产品,开发双向数 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庭设备等应用产品,推动宽带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充分考虑行业应用实际和技术路线特点,加快制定适应三网融合的网络、业务、信息服务国家标准,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国际化。 问:为推进三网融合工作顺利开展,国家会采取哪些配套措施? 答:一是加强政策扶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和产业化专项,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扶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引导三网融合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和相关行业应用相结合,大力开发信息资源,鼓励内容产 品创新和业务形态创新。对三网融合涉及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加快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善法律体系。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法律体系。制 定完善广电、电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为广电机构从事电信业务、电信企业从事广电业务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措施,加强电信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的电信监管体制。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 和运营机构转企改制,培育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全国统一运营的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广电监管体制。 问:推进三网融合近期有什么工作安排? 答:近年来,部分城市的广电、电信企业先行开展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移 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网互联网接入等试验,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积累了有益经验。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明确试点阶段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完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试点地区和主体,尽快启动相关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 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广电电信业务互相融合。各地区、各部门也将按照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相关职责任务,促进三网融合工作开展。   阅读全文
工信部通知要求加强域名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2010-02-09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日前,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域名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不断加大,安全事件增多,要求各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域名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各级域名系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威胁,切实增强保障域名系统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外部网络攻击、域名劫持等威胁以及安全防护和应急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域名系统安全防护和应急工作,建立完善域名安全技术手段,推进域名安全标准化和自主创新,强化域名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域名解析正常,确保重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加强域名系统安全防护和应急工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等域名系统运行单位,要按照“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运行管理且对外提供服务的权威、递归域名解析系统和域名注册系统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工作,确保本单位所属域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域名注册信息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域名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不断优化域名系统架构,加强冗余备份,提高域名解析能力。二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对本单位域名系统进行定级备案,按照有关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对本单位域名系统进行检测、评估和整改,并接受通信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三是建设域名安全监控手段,对本单位域名系统的解析请求量、解析成功率、解析速度、服务器负荷等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对异常和无效域名请求及时进行过滤,提高对网络攻击、信息篡改和域名劫持等各类安全事件的预警监控能力。四是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日志留存工作,加强本单位域名系统的安全审计,提高对安全事件的溯源能力。五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域名系统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域名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协助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做好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节点的安全保障工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指导域名注册用户增强域名安全意识,科学选择域名解析服务。 建立完善公共域名安全技术平台。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以下简称CNCERT)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要加强公共域名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实现对重要域名系统运行状况和重点域名解析状况的及时准确监测,建立健全针对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重要信息系统的域名安全支撑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根域名镜像服务器专项应急方案,落实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要对CNCERT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有关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给予支持配合。 推进域名安全标准化和自主创新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订发布域名系统安全防护系列标准,加强标准宣贯,推进标准贯彻实施。积极研究域名系统安全检测、评估和监测等技术,开发相关工具,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制定联网软件行为规范和测试要求,并通过行业自律等方式探索开展联网软件评测工作。加强自主创新,积极推进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域名解析软件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跟踪全球DNSSEC部署应用情况,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强化域名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负责按照本通知精神,对域名系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把域名系统安全作为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当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域名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建设域名系统安全监控手段、制定域名系统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域名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做好域名安全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中国新闻网)   阅读全文
谷歌在欧洲惹麻烦 与意德等国矛盾升级或被赶走 2010-02-09          来源: 环球时报-环球网(北京) 继谷歌威胁退出中国而惹出事端后,近日又在欧洲陷入麻烦。美国《纽约时报》2月3日称,谷歌与欧洲因隐私保护,版本保护以及垄断市场等问题,与欧洲的立法部门、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之间的磨擦与冲突不断,矛盾升级。 以下为文章全文: 尽管谷歌在中国的发展遭遇了一些问题,但该公司在欧洲要面临着更大的麻烦。 在个人隐私、版权保护和搜索引擎的统治力等形形色色的问题上,谷歌与立法者、监管者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者之间的摩擦不断加剧。在整个西欧地区,谷歌所面临的冲突都开始不断升级。 开始警觉 对谷歌而言,欧洲市场要比中国市场更为重要。因为单是来自英国的营收,就已是中国业务营收的十倍左右。在整个欧洲大陆,谷歌当前是最流行的搜索引擎,市场份额甚至超越了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份额。谷歌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野心的不断膨胀,引起了部分欧洲政治家的警觉。 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当前正在推动互联网监管法令的出台,监管对象包括谷歌旗下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与此同时,贝卢斯科尼的家族公司 Mediaset已状告Youtube侵犯版权,提出了7.8亿美元的天价索赔金额。业内人士称,“谷歌在意大利正在经历一场全面的战争。” 德国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尔(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此前已公开表示,“整体而言,谷歌正变成类似微软的全球垄断巨头。”不过施纳伦贝格尔的发言人随后表示,施纳伦贝格尔的这番讲话并不意味着将会对谷歌在德国展开反垄断调查。 对于欧洲诸国的反应,谷歌称这些国家不必对此过度担忧。谷歌声称,对公司的抱怨主要来自微软和媒体公司等竞争对手。由于技术的转变,这些公司长期以往的商业模式正受到了威胁。谷歌在声明中表示,“我们喜欢停留在欧洲市场,我们在许多欧洲国家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我们的日渐流行,就意味着一些人会对此抱怨。对我们而言,最重要的是做正确的事。这意味着不要将用户锁定到我们的产品当中,并与合作伙伴友好的共事。” 意大利之困 谷歌在欧洲面临的挑战,可能最先将在意大利上演。本月,谷歌4名高管的审判将在意大利米兰地方法院开始审理。谷歌旗下视频网站YouTube上曾播放过的一段“自闭症青年受虐”的视频。该事件发生在谷歌2006年收购YouTube之前。事件发生后,谷歌意大利分部删除了这段视频,但仍被唐氏综合症患者权益保护机构Vivi Down提起诉讼。 谷歌表示,在收到当局通知后,该公司随即撤下了这段视频,而且也通过合作使得拍摄和上传视频的不法分子受到了处罚。谷歌方面认为,这一诉讼是对互联网自由的威胁,也是对欧盟委员会宗旨的挑战,因为它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强加给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预先筛查网民每天上传的数千小时视频。不过意大利检方认为,此案与互联网自由无关,因为企业行使权力的同时,不能以公民权利受侵犯为代价。 另一方面,意大利当局在去年夏天突袭了谷歌在米兰的办公室,开始对谷歌新闻展开公开调查。意大利发行商此前抱怨,谷歌新闻侵犯了它们的版权。此外,德国的报纸和杂志和发行商也向政府抱怨称,它们所有网站的广告营收每年只有大约1亿欧元,但谷歌每年在德国的搜索广告营收却达到了12亿欧元。目前,德国反垄断部门正在收集证据,仍未决定是否将对此展开调查。 微软的体验 包括微软在内的竞争对手,目前都在欧洲展开积极游说活动,以强调谷歌在欧洲的统治性地位。微软总法律顾问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表示,“无论什么时候,当一家公司在主要市场的份额超过90%,人们不可避免得会对此开始质疑。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们有过类似的体验。” 根据互联网流量监测comScore的统计,谷歌已占据了欧洲网络搜索市场80%的份额,而该公司在美国搜索市场的份额只有65%。雅虎和必应在美国搜索市场分别拥有17%和11%的份额,但在欧洲市场却难寻踪迹,市场份额均不足2%。 欧盟反垄断官员已经表示,就反垄断案件而言,统治性的市场份额并不能作为垄断成立的充分条件。必须有事实证明,该公司正在滥用优势来扼杀竞争。市场分析师认为,谷歌在本土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在欧洲向该公司发起反垄断诉讼。 阅读全文
网游公司称已有家长申请封掉未成年人网游账号                                                 2010-02-09  来源: 华商网-华商晨报(西安) “可申请封掉自己孩子网游账号”工程首批试点近日启动专家提醒应与孩子做好沟通 新闻背景 2月5日,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首批试点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家长可实名提供子女的游戏账号,网络游戏企业将依照家长的要求,依法限制或停止对该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服务,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当游戏行为。 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首批试点启动3天,已有家长向网游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封掉自己孩子的网游账号。 昨日,本报就此事采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该司相关负责人号召更多的企业加入下一步的扩大试点。 但相关专家也提醒家长,在申请对孩子的网游账号进行监管前,应与孩子做好沟通。 【动态】 网站:已有家长要求“封号” 昨日,记者登录6家自主发起行业自律行为的网络游戏骨干企业之一的“完美时空 ”官网,就能在醒目位置看到关于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的相关提示,点击后会出现详细内容。 网站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启动只有3天时间,已经陆续有家长与他们联络,要求监管孩子的网游账号,其中不乏有要求彻底封号的。但对于提出申请的家长数量,客服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到北京完美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关部相关人员,她告诉记者,家长要“封杀”孩子的网游账号,需要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监护关系证明等信息。申请表中涉及签名的部分,还需要手写签名。 其他参与该工程的公司也都在有序启动相关业务。 上海盛大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与这项监护工程,是作为网络游戏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未来将逐渐显现出积极的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盛大旗下的所有游戏都将参与到该工程中,目前已经启动。 学生反应 反对:不愿被“实时掌控” “凭什么我的一举一动都得在他们眼皮底下进行?”初二男生小周说,激烈的学业竞争和即将面对的升学压力,让他的学习生活密不透风,“连惟一的游戏时间也要受到严密监控,不自由。” 记者了解到,部分学生对这一举措出台的抵触情绪出于家长的“实时掌控”。 “沉迷网游的确不对,但即时短信通报家长,实在是有种隐私被窥探的感觉。”高一女生丽丽表示。 而在网络上,持有这一想法的未成年游戏玩家也不在少数,“管太多,反而让我们更不愿和家长沟通”,此帖一出,引来了不少孩子的支持。 支持:约束自己专心学习 理性懂事的声音也出现在许多对此的讨论帖中。 “再过几个月就要面对中考了,有很心仪的学校想考,可我总是忍不住打游戏,很矛盾。或许这个系统可以让我专心迎考。”这部分学生玩家认为,“一想到自己上线爸爸就会收到消息,就会忍住继续看书了。” 据《上海青年报》 【官方】 文化部:高度肯定工程重要意义 昨日晚些时候,本报采访到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高度肯定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的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同时希望,网络游戏企业努力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把我国优秀的文学、动漫、影视产品融入游戏的创作中。 此外,该负责人号召其他网络游戏企业积极筹备,加入下一步的扩大试点,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家长参与、舆论监督”全方位的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文化市场司网络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参与工程的企业已经开始试行该工程,家长可以与企业直接联系。此外,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网络游戏管理办法》。 【建议】 专家:家长应与孩子沟通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 该监护工程会成为截断“网瘾”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也可能会带来诸多危害。 未成年人的权利问题值得关注。家长强制剥夺孩子的选择权和自由权,甚至会导致彼此关系的对立。父母应该与孩子沟通,用交流的形式解决问题。 辽宁省青少年研究会副秘书长周永梅: 青春期孩子逆反心较强,家长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单纯的“叫停”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最大的弊端是影响亲子关系,以及引发系列后续问题。家长应当静下心来,与孩子共同商量上网的内容和时间。 【难点】 家长可能不知子女网游账号 记者了解到,此前也有人提出,大部分家长虽然知道孩子在玩网络游戏,但却不会去关心玩具体什么游戏、多少个游戏,更不会知道子女的游戏账号名。这就对家长填写被监护人信息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与此同时,本报昨日采访盛大公司时,对方也提到存在的一些难题,诸如有玩家注册时填写虚假信息的情况需要如何甄别等,但他们相信这会随着该工程的推进而逐步完善。 据《上海青年报》 事件回放 ●早在2004年 就已经有相关的行业协会连同中消协相关部门,发动各方力量推动制定我国网络游戏分级制度。 ●2006年11月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制定的《绿色游戏推荐标准》正式对外公布。《绿色游戏推荐标准》将评级分为适合全年龄段、初中生年龄段、高中生年龄段、18岁以上年龄段和危险级5个等级。 ●2007年7月 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八部委出台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正式启用。 这是网络游戏进入我国以来在管理上的最大一次动作。但这个“中国首创的技术保护措施”也同样没能起到其应有的效果,未成年玩家可以通过换账号、输入虚假身份证号等方式轻松绕过防沉迷系统。 ●2010年初 对网游分级制的呼声越来越响,然而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协会组织制定的分级标准或制度不具备强制效力,如果没有国家相关部门的参与,这些分级标准就会形同虚设。另外,在我国既有法律框架中,还无法找到关于游戏分级的相关条款规定。 鉴于此,一些法律学者对网游分级提出建议。 有关专家说,时下国内并没有全国性的网游协会,难以通过行业协会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在目前行业协会未成立、行业规范缺失的情况下,相关标准应该由政府参与制定并作为强制性制度加以推行。 据《上海青年报》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姜虹 采写 申请监管网游账号流程 1。家长申请 家长可以通过公司网页公布的联系电话、邮件或来访的方式联系,通过监护系统页面提交相关信息,并可通过传真、信件或快递的方式发送给公司。 2。提供信息 家长需要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信息表、被监护人信息表、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服务申请表等信息。 同时,还可以提供一些辅助信息,如IP地址、被监护人登录游戏的时间点及时长、游戏角色级别等。 3。处理方案 公司方面会在确认这些信息无误后,根据家长的要求提供相关处理方案。比如将该账号纳入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等。 4。回访 游戏公司将在48小时内进行回访,进行信息补充等后续环节。 5。监控 待确定账号无误后,将对账号进行监控,同时在网站公示15天。 阅读全文
优酷土豆携手共建“视频联播”                                                 2010-2-9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南方日报讯(记者/巫伟)两个挨打的人终于选择了摒弃前嫌,联手抗敌。上周,中国网络视频第一阵营的两大巨头优酷和土豆网在京联合宣布正式推出“网络视频联播模式”,双方在版权发展方面达成战略合作。 据悉,合作内容将在优酷、土豆网和各大媒体合作伙伴共同组成的“跨媒体、跨受众、跨终端、跨渠道”的超级媒体平台上深度推广,并将全面覆盖中国超过80%的视频网民。发布会上,王微和古永锵代表土豆网和优酷互相交换了各自的独播经典热剧《与空姐一起的日子》和《海派甜心》,由此正式拉开“网络视频联播模式”的序幕。 据悉,土豆网和优酷双方未来还将在不同领域,进一步开展多种深度合作,共同促进中国网络视频行业的发展。此前,由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结成的“反盗版联盟”,以及酷6网,已多次起诉优酷,并敲打土豆。因此,此次优酷与土豆的联手更加耐人寻味。   阅读全文
改革进入深水区:三网融合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2010-2-9 来源: 中国数字电视 楼上的靴子,终于到了掉下来那一刻。 2010年1月13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决定;当日晚间,《新闻联播》用罕见的长篇时段进行播报;国务院决定中对2015年“完成时间点”的明确设定,以及三个阶段的倒逼式划分,在中国的行政语境中,显露出本届政府的坚定意志;融合方案前后十余稿的反复修改,2009年下半年的突然加速,亦折射出产业环境的快速成熟和需求逼迫…… 一文激起千层浪! 国家利益的抉择 “三网融合,本质上就是一场源自技术的革命,而不是简单的技术演进,”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宏仁告诉记者,“这场革命的重点在视频领域,动因是数字化和网络化带来信息业务的属性趋同,通过改革管理体制与之匹配;这场革命的手段,是承载与内容的管理相分离,即从传统的‘纵向分业’管理,转为‘横向分层’管理,实现更富效率的体制设计。” “事实上,文化体制改革的要点也在于此,二者均与全球发展趋势相吻合,如果中国能够在2015年顺利达到三网融合的既定目标,在国际上也是领先的。” 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国务院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方案开宗明义——“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对于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重温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家利益的一脉相承更加清晰。那是建国60年来,第一次以“产业视角”阐述文化领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文件总纲中,清晰而清醒地点出了我国文化产业的软肋和潜力—— * 四个不适应:“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还不相适应,与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 文化产业的特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并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但困难和挑战中蕴含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文化具有反向调节功能,面对经济下滑,文化产业有逆势而上的特点,这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带来了契机。” * 振兴文化产业之目的:要抓住机遇,大力振兴文化产业,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 作出贡献。 “三网融合”是目,文化产业振兴是纲;文化产业是目,推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以增强国际竞争软硬实力就是纲! 纲举,则目张。 正如《中国数字电视》专栏作家罗小布老师所言,“中国要健康发展,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走环保型工业之路;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环保型产业,就是国家的战略选择。推动三网融合,意味着国家把‘三大产业’发展任务交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调配资源就调配资源,需要必要调整就进行调整,核心是完成‘三大产业’发展任务。” “从国家利益出发,统一认识和观念;正视既有利益格局的阻力,做出妥善的利益协调,这是务实推动‘三网融合’的两个必要条件,”周宏仁认为,“过去十几年的‘三网融合’推动进程,核心就是这两条,此次国务院的最新政策,可以说得出了很好的结果,具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 比如,“为什么要有试点期?就是要发现推进过程中的具体矛盾,并找到解决办法,然后快速普及,”周宏仁告诉《中国数字电视》,“这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一样,即想的要大、起步要小、推进要快,在小范围的试点地区取得经验,能够进一步排除障碍。其实各地已经有不少融合经验,通过试点将这些经验加以总结、再上升到政策层面,可以更好的协调各方利益,实现总体目标。” “三网融合”中国简史 1997~ 1999年,中国“三网融合”开始进入史前期。 1997年时,周宏仁主任在《计算机世界》报撰文,第一次系统地向国内介绍了“迎接电脑、电视与电话合一的新时代”这一国际领先理念,是为国内最早的“三网融合”全面论述。 1998年3月,未经彻底执行的92号文(《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是国家推动“三网融合”的第一次努力。 在92号文中有如下文字表述:“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亦在1998 年3 月,以原国家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引发了“三网合一”还是 “三网融合”的大辩论。 1998年,广电还启动了全国有线电视省级、国家级干线网建设。当时,中国电信尚未拆分,电信业也处在企业化改革的前夜,广电与电信之间并无体制落差。很多“老电信” 回顾当年时都发出同样的感慨,“那时在我们的内部研究报告中,都将广电视为最主要、最强悍的竞争对手。” 1999年,在自下而上的业务融合、交叉竞争的骚动中,国务院82 号文出台。这是份被后世褒贬不一的关键文件,明确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对各类网络资源的综合利用,暂只在上海试点。”82 号文,给广电和电信划出一道红线,压抑了欲望、保持了稳定,但也丧失掉历史性的机遇。 不过,对广电来说,82号文亦给出其在信息化中的明确地位——“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0~2008年,中国“三网融合”跨入漫长的孕育期。 在这8年中,国家做出三次有关“三网融合”的重要论述,电信业和广电业则沿着不同的脉络各自演进,前者完成了两次大重组、搭建起资本格局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后者则开始了艰苦的数字电视长征。恰恰在这8年中,去中心、无权威的互联网蓬勃发展起来,其旺盛的生命力和创新燎原之势,即使是充分享用到“互联网红利”的电信业,也越来越恐惧——三网融合表述中,从“计算机网”到“下一代互联网”的称谓转变,即为产业发展的现实折射。 2000年10月,“十五计划”明确提出, “抓紧发展和完善国家高速宽带传输网络,加快用户接入网建设,扩大利用互联网,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这是“三网融合”首次于国家规划中得到确认。 就在这一年,中国电信完成了第一次分拆,形成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卫星通信三家运营商,(小)网通、吉通和铁通获颁电信牌照,加上联通,分层竞争机制基本确立,电信业进入“战国七雄”的时代。 2001年10月,中国电信再次南北分拆,网通集团成立,电信七雄变成 “5+1”的格局,即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铁通和中国卫通。这一格局,维系了八年时间,直到2009 年的电信业第三次大重组。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与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辅之以资本市场的倍增放大,使电信业整体取得突飞猛进式发展,领先广电业的身位越来越大。 同期,广电行业开始启动数字化的早期试点,并出现了机顶盒销售的“两万户现象”。至2003 年8 月,免费赠送机顶盒、快速推行整体转换的“青岛模式”出现,开始成为广电全行业推进数字化的模式标杆。在这一时期,各地有线网络的整合进程也开始启动,但囿于体制原因推进缓慢,除广西等个别省区整合较为顺利外,其他地方均以城市为主体推进数字化。 2005年,“十一五规划”再次提到了“三网融合”。这一次的表述有了更加鲜明的指向性和目标定位,即“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由此,“三网” 要在努力推进下一代平台的演进基础上进行融合,成为国家战略的题中之义。 2005年6月,中国互联网的网民数量冲破1亿大关,达1.03亿。 2006~ 2007年,广电数字化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期,随着IPTV 等竞争对手的出现,直接感受到“狼来了”的有线人,推动数字电视成为自觉行动,一系列新的模式诞生出来,交互与增值成为有线业界广为谈论的主题词。 2007年12月,全国互联网民数量超过2亿,达2.1亿。短短两年时间,基数就翻了一番!此时的互联网,宽带化、娱乐化和功用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商业模式的借鉴和创新层出不穷,尤其是网络视频开始成为主流应用——互联网在“三网融合”中的地位权重也随之迅速上升。 这种上升的一个例证,就是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开始加强对互联网音视频服务的管理——2007 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56 号令, 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该文件确立了广电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管理主控权。 数天之后,2008 年国办1 号文发布,即《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文件对“三网融合”的政策表述具备更丰富的内涵——“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再次分析,1号文关于“三网融合”的表述中,“产业和产业链”无疑是关键词,“三网融合”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大格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显露无疑。 2008年12月4日,科技部与广电总局正式签署“部局合作”协议,“国家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暨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计划正式启动,NGB 开始成为下一代广电网的风向标。 2009年,中国“三网融合”跑步进入破冰期。 2009年,从体制到业务层面,从电信到广电行业,都开始跑步前进,为“三网融合”做好一系列的冲刺准备。 2009年1月13日,第三次电信业大重组方案公布,维持多年的“5+1”格局变成三足鼎立,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均成为全业务运营商,3 张3G 牌照,标志的不仅仅是3G 元年,而是FMC(固网与移动网融合)时代的到来,更是电信业内部“两网合一”的开始。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26 号文公布,即《关于2009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打响“三网融合”加速跑的发令枪——“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 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7月29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发展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四个转变”的目标,即“由小网向大网转变、由模拟向数字转变、由单向向双向转变,由用户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并明确提出至2010 年底实现“一省一网”的整合时限,广电为迎接“三网融合”加紧体制、技术、业务等各层面准备。 2009年8月6日,《广电总局关于促进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下发;9 月28 日,9 套免费高清频道落地开播。催化高清,其意义是在即将带来的“双向进入”竞争中,广电充分发挥自身网络技术优势的一个布局。 2009年8月11日、9 月15 日,广电总局连续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新一轮关于互联网视听服务的管理。 2009年8月15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在南京举行,此后掀起了“制播分离”的新高潮。上海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的重组及控股传媒集团公司的成立,成为首批改革标志。 2009年末的最后几天,中国网络电视台、芒果 TV 等网络视频“国家队”集体发声,广电播出机构全面进军互联网。 2010年1月13日,中国迎来“三网融合”元年。 倒逼式融合 “这是有线网络的最后一次发展机遇了,”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如是告诫全国有线同仁,“要政策,国家给了;要机遇,国家也给了;能不能做好,就看自己的了。扪心自问,我们广电网络运营商的体制和机制、技术和平台、经营理念和执行团队、营销技巧和服务水平,是否准备好了呢?” 迄今,数字电视推广已逾六年,“数字化是有线网络的第一次发展机遇,但像华数、天威、江苏省网那样做强、做大的运营商并不多,”王效杰坦承,“机会来临时,只会青睐有准备的人。” 虽然国务院“三网融合”新政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但从已发布信息及《中国数字电视》多方了解情况看,理论上本次方案对广电为利好。 第一项利好,是国家将全力支持全国广电网络公司的组建,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运营主体,进而成为第四大运营商; 第二项利好,是不对称开放,即广电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电信却没有拿到视频业务的播控权,就像迄今为止的IPTV,依然要受制于广电系的牌照拥有者。 第三项利好,全国广电网络公司成立后,将拥有国际互联网出口的核心资源。对各地有线来说,租用出口成本过高、ISP业务无利可图的苦恼,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但是,上述利好仅仅停留在理论上。以IP电话为例,即使放开给有线运营商经营,在电信的固话业务持续下滑的今天,是否还有做头?困扰电信网络运营商的“日益沦为廉价管道”的难题,也是广电网络运营商的魔咒。 尤其在广电播出机构“制播分离”的改革背景下,“三网融合”新政更给了广电播出机构(电视台、电台)拥抱互联网、结盟电信运营商的契机和动力。纵观国际,“网台融合”的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如Comcast 并购NBC 环球;反观国内,“台网分离”变成“台网分家”的趋势则越来越明显。 “纯粹沦为传输管道,那就没有意义了,”王效杰告诉记者,“建设 NGB,不仅仅是一个T 级的传输网络,更重要的是一个全业务的承载和孵化平台,有线运营商应该努力把更多的内容和业务有机装载进下一代平台。所以,总局在‘三网融合’试点地区的选择中,将与NGB试点统一考虑,并加快制定统一的融合业务规范。” 事实上,中国的很多改革都是自下而上的兴起。各地基层广电和电信运营商的彼此联合,早已屡见不鲜,从广东、福建到甘肃、湖北,都不乏案例。 但有趣的是,电信方面对“三网融合”的热度却不复当年那么高。一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之后,内部一直强调“两化融合”(工业化与信息化),这是大部制改革带来的职责定位使然;另一方面,工业领域信息化的商机确实极大,比如物联网、智能电网、农业信息化,随便拎出一个,都是上万亿的预期产值,而其B2B 的产业属性,又比B2C 领域的“三网融合”更容易赚钱,也令三大电信运营商趋之若鹜——中移动鼓吹物联网,到电信和联通全力向信息化产业链上下游渗透,均为明证。 这里,就引出对“三网融合”新政中有关“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的题中之义。 “所谓适度竞争,我的理解就是要扬长避短,”周宏仁主任对《中国数字电视》分析道,“参与融合的主体都要想一想,自己的优势是什么?弱势是什么?只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才能取得主动地位。” 如果,广电和电信,都能在“扬长避短”这四个字上下足功夫,“三网融合”的竞合之路,将更容易实现多赢。   阅读全文
隐私与版权保护问题 Google在欧洲市场面临挑战                                                 2010-02-08 来源: CNET科技资讯网(北京) CNET科技资讯网2月8日国际报道 Google在在中国市场存在问题。但,或许更大的麻烦在欧洲。 隐私问题,版权保护以及在互联网搜索市场独大使得Google与欧洲的立法,政府以及消费者保护机构产生冲突。这场战斗正在西欧升级。 Google在欧洲的利益很大,光是在英国,Google的广告销量就是在中国的10倍。整个欧洲地区,Google是最流行的搜索引擎,Google与欧洲竞争者之间市场占有率差距超过了与美国竞争者的差距。 一些政治家开始向Google发难。 意大利总理贝鲁斯科尼已经提议加强网络监管,他要求包括Google旗下YouTube在内的网络视频网站必须接受审核,用罚款及关闭网站等手段“防止侵犯隐私权、著作权以及其它犯罪”。YouTube还被贝鲁斯科尼媒体集团旗下的商业电视台Mediaset起诉,该电视台是意大利最大的广播机构。 意大利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不同情Google,“公民自由倡导组织”的发言人就说:“在意大利,这是一场全面对抗Google的战斗。” 在德国,法制部长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 ger抱怨说,Google威胁到了隐私保护制度,她在接受明镜周刊时说:“总体来看,这个巨型独占企业不断成长,很多人忘记它和微软已经相差无几。”不过,一位发言人稍后出来澄清,说,法制部长的言论不代表将反垄断。 Google表示,普通欧洲人并没有这种抵触情绪,抵触主要来自竞争对手,比如微软和媒体公司,因为他们的长期商业模式遭到挑战。 Google表示在声明中说:“我们留在欧洲,我们在许多国家都有大批粉丝。我们被大众所接受,同时也要被某些人抱怨。对我们来说,第一要务是做对的事情,而这意味着需要好好和伙伴合作,并且别将用户的手脚束缚住。” Google目前面临的最紧迫的挑战是在意大利,今年2月,米兰法院将宣布一项判决:Google有4名管理人员被控诽谤以及侵犯隐私。Google认为,如果最终裁定有罪,自己必须预先审核发布在YouTube上的视频内容,这完全违背了网络开放精神,也有违欧盟准则。 意大利检方目前表示,Google稍后需要将侵犯隐私的视频内容移除。 同时,意大利官方去年夏天突击了Google位于米兰的办公室,开始对Google News进行调查,因为Google News摘录了网络新闻闻片段。意大利出版商声称,Google News侵犯了著作权,但是,如果出版商想把遭到摘录的文章从服务器上移除,其搜寻排名势必下跌,这将造成广告收入的减少。 Google表示,Google News与搜索引擎并未设定限定机制。 德国报纸与杂志出版商也向政府抱怨说,出版业一年只能靠网站广告获得1亿欧元的利润,但Google却在德国获得大约12亿欧元的搜索广告利润。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已经开始搜集证据,不过,目前德国尚未决定是否展开正式调查。 德国出版商不断向总理默克尔施加压力,希望政府支持一项新的网路新闻著作权保护法律,分析师们认为,这类诉求的措施将迫使Google网络公司购买特殊授权许可,拥有这种许可证书才能引用和发布文字内容。 德国也因Google引发的隐私权问题掀起一场论战。德国很多城镇最后决定限制Google拍摄街头店面与家庭。尽管Google街景服务在许多欧洲国家受欢迎,但瑞士官方的资料保护部门最近控告Google,要求Google更好的重视隐私权保护。 欧盟方面也力促Google和其它美国网络公司,希望减少其保存客户资料的时间。 微软首席律师Brad Smith 表示:“无论何时, 只要一家市场占有率超过90%的公司,人们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 comScore公司的数据显示,Google拥有80%的欧洲网络搜索市场,在美国只有65%。 欧盟官员表示,市场占有率并不意味着违反反垄断法规,除了市场占有率外,还必须有证据证明公司滥用优势地位来妨碍竞争才行。分析师们认为,欧洲各国缺乏真正能与Google竞争对手也让遏制Google的声讨行动显得苍白无力。 反垄断法律专家C. Evan Stewart说:“欧盟委员会可能不想与Google直接开战,毕竟,即使打赢了这场战争对他们也没什么好处。” (本文来源:CNET科技资讯网 )   阅读全文
独立博客如何选择广告联盟:选谷歌还是百度                                                 2010-02-08 来源:365hope 写独立博客时间一长,自然就会想到创收问题,这与高雅、低俗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独立域名和虚拟空间的花费总是无法回避的。 在当前中文网络广告联盟众多的情况下,如何选择加入自然就成了一个话题。 本文结合个人的一点体验和感受,写出来与大家一起商讨,仅供菜鸟参考: (1)谷歌 Adsense 毫无疑问,Adsense 是比较成熟的广告联盟了。原因很多,它立足于世界搜索引擎的霸主地位,所以其技术强大卓尔不群。另外,它也比较理想地处理好了广告发布方与广告推广方的关系,比较公平合理,双方都愿意加入这个联盟,在欧美地区更是如此。 在站点上放置 Adsense 后,显示的广告与站点内容的匹配性一般来说还是比较高的。当然也存在漏网之鱼,这需要自己处理一下。比如,我的网站偶尔会显示关于减肥、保健品的野广告,这让我心感诧异。 不足之处是,Adsense 所显示广告的尺寸规格比较单一,有时候非常让我们感到尴尬,难以放置在站点的一个合适的位置。另外,Adsense 在中文站点的单次点击价格较低,一般从 0.01-0.03 美元不等(相比较而言,英文站点的单次点击价格比较高,甚至比中文的高出数倍。所以多少感觉写中文博客不太值)。不过对一般站点而言,选择 Adsense 广告联盟还是比较合适的。 (2)百度联盟 百度作为国内的搜索老大,其广告联盟与谷歌 Adsense 有些相似之处(当然是学习借鉴了谷歌)。以前百度在审核广告联盟的申请方面门槛比较高,把没有一定访问量的站点拒之门外,包括那些典型的垃圾站点。不过现在,百度已经降低了这个标准,不知是福还是祸。 值得说明的是,百度广告联盟的广告规格非常之丰富,从纯文字广告到图片广告,尺寸从小到大非常全面,几乎任何一个站点都能够找到符合自己的广告尺寸位。从这一点来看,百度联盟要比谷歌 Adsense 胜出一筹。 不足之处:目前百度显示广告与站点内容的敏感性不是太好,致使匹配性有时存在较大差异。比如我的网站本来是关于网络故事的,但经常显示的百度广告却是中医、中药以及减肥的广告内容。另外,由于当前中文互联网的抄袭、盗窃之山寨局面,所以百度联盟的点击单价非常之地。 (3)阿里妈妈 不用说,阿里妈妈这个后来者基本上是失败的。在一定意义上说,加入它的广告不过是给它免费打工而已。另据传说,一旦在站点上放置它的广告,百度会给予惩罚性的降权。所以,阿里妈妈现在把重点转向了淘宝客,把它的广告联盟捆绑在了淘宝网上。不过个人感觉,我们这些流量一般的站点又能从中实际获取多少佣金?平心而论,这个淘宝客的联盟收入可能会比其他的联盟广告还要低吧。 因此,我个人建议,如果单纯为了给自己的站点 “显摆”或者 “装饰”,是可以糊弄一下阿里妈妈的;而要想真正搞点创收的话,那还是算了吧。 (4)其它联盟 现在中文的广告联盟,除了上述几个知名的以外,还有不少,比如诚信 365 网络联盟、黑马联盟、易特广告联盟等。至于加入哪个/种,要看你的站点类型而定。比方说,你的站点属于下载类的,可以选择下载联盟;而那些导购类的站点可以加入 CPS 类的广告联盟,一个是阿里妈妈之淘宝客,另一个知名的是 LinkTech。等等。 不过一般而言,在选择广告联盟问题上,首选是谷歌 Adsense,其次就是百度广告联盟了。但它们在本质都是网络联盟营销(Affiliate Marketing),而这种互联网的广告形式出现于 1996 年的亚马逊(Amazon)公司。现在欧美地区这种广告模式非常盛行、非常成熟。 数以万计的个人站点为了创收要依靠各种广告联盟,而它们支撑起了中文互联网的大厦。网赚一点,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呢?   阅读全文
两高:朋友间传播淫秽信息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2010-02-08 来源:新华网 编辑导读:《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近日出台,看看司法解释中关于站长的部分内容,有益规避风险。 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做客新华网,就《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和依法严惩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与广大网民进行交流。 《解释(二)》有利于源头切断淫秽信息传播利益链条 [主持人]:《解释(二)》是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础上,依据我国刑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制定的。请问这次《解释(二)》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胡云腾]这个问题我给各位网友简单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非常迅猛,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基础设施和影响巨大的新兴媒体,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越来越深刻。但是一段时间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也呈现出增长的特点。目前,最为突出的是利用手机、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这种犯罪活动一度十分猖獗。为了有效地打击这类犯罪,需要明确有关的法律问题。 比如在过去的司法实践当中,司法机关打击的往往是淫秽网站利益链的末端,而淫秽网站,特别是手机淫秽网站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益上的驱动,手机淫秽网站、电信运营商、广告主、广告联盟,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现在来看,打击淫秽网站关键在于切断利益链条,现在在适用法律方面不是很明确,这个解释在这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为司法机关打击这类犯罪,切断利益链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两高制定了《解释(二)》,对2004年的《解释(一)》进行了补充和明确。这里对当前手机色情、淫秽网站的一系列适用法律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明确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网站的建立者,他们在传播、制作淫秽信息当中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个《解释(二)》有利于在源头上切断淫秽信息传播的利益链条,解决了法律适用中突出的问题。 《解释(二)》四亮点: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主持人]这部《解释(二)》与2004年的司法解释相比,最大的亮点和不同是什么? [胡云腾]我们的司法解释刚刚发布,我看到就受到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很多网民提出了一些他们非常关心的问题,有些问题我觉得从专业角度来看是高质量的,所以今天非常高兴和荣幸有机会和广大网友进行交流。这个司法解释一共有13条,主要内容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也就是《解释(二)》的第一条和第二条,降低了行为人制作、传播涉及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标准。也就是说行为人如果传播制作的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要在2004年的司法解释定罪量刑的基础上降低一半。比如说2004年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制作传播20个淫秽的电影、表演这样的视频文件才构成犯罪,新的司法解释是只要制作10个就行了。它的亮点也就是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为传播制作涉及这类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对社会的危险性更加严重。 第二个内容,主要是明确了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利益群体或者说相关的主体。2004年的规定是也可以惩治互联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的,但是当时没有明确规定,这次把电信业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商明确提出来了,包括广告主和广告联盟,所以在主体上不能说它扩大,但是非常明确了。 [主持人]您说是明确提出,2004年是用什么样的表述? [胡云腾]2004年就没有这么明确具体,实际上也有这方面的内容。这次这么突出、这么明显。 第三个内容,主观方面。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是一个故意犯罪,核心是明知。如果一个人自己去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你认定他故意非常简单。但现在广告商、广告联盟、互联网服务商和电信运营商都拿进来了,那就会产生一个什么问题呢?假如他们不明知,那不就是打击无辜了吗。假如他说自己不知道,那明明知道说自己不知道,那就漏网了。所以司法解释考虑到这一点,明确了明知的认定标准。 第四个内容,要把淫秽网站和网站界定明确。现在讲打击互联网,特别是要打击淫秽网站,如果说司法解释不明确,可能在实践中认定就会出现偏差,公安、司法机关执法可能也很难把握,所以这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网站和淫秽网站的定义。 《解释(二)》对强化运营商的法定管理职责作出规定 [主持人]刚才胡主任提到,我们现在是互联网大国,中国有近4亿的网民。应该说互联网的扫黄,网民是非常关心的。刚才提到利益链,利益链也是网民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手机扫黄的重中之重必须斩断这个利益链。我们注意到,以前司法机关打击的往往是淫秽网站利益链的末端,但是《解释(二)》却对针对利益链条的中间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出于哪些考虑? [陈国庆]经过调查和了解,淫秽网站,特别是手机淫秽网站屡禁不绝、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企业结成利益上的联盟。现在看起来,包括淫秽网站,之所以发布传播制作这些淫秽信息,主要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所以手机淫秽网站、电信运营商、广告主、广告联盟在实践当中,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我们注意到,在利益分成中,可能淫秽网站得到的比例还是比较少的,有相当大的比例是被广告主、广告运营商、电信运营商获取了,中间有一个利益分配的关系。 实际上淫秽电子信息是通过层层关卡到达用户,用户付费以后,淫秽网站、电信运营商、广告主、广告运营商都获得相应的利润。所以现在看起来,如果要彻底解决传播制作淫秽信息的问题,有力地打击淫秽电子信息犯罪,非常关键的就是要斩断它的利益链。 这次发布的解释,是针对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关键和症结,从斩断利益链条,强化关键环节入手,特别对强化有关电信运营商、广告运营商的法定管理职责作出上述规定,对他们明知是淫秽网站,给它提供接入服务,向它投放广告,同时又获取非法的利益,我们认为这应该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者该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他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如果无利可图,我想会对传播淫秽信息起到关键性的遏制作用。 朋友之间传播淫秽信息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主持人]有媒体报道,“传播10个以上淫秽视频即定罪”,如何界定?夫妻之间传如果超过10个,那算吗?男女朋友之间或者两个人之间传算不算? [胡云腾]如果他的朋友对这个感到非常生气,觉得受到伤害了,是受害者,那有可能算的。如果那个朋友喜欢,他两个传播,那没有受害者,那怎么能算呢?肯定不算。这个传播应当说是指向公众传播、向外面传播,如果好友之间、同事之间发一点低俗的东西,互相调侃,这个只能说情趣不高,骚扰别人,刑法不能把老百姓一些不健康的东西都纳入打击的范围。 [陈国庆]刚才胡主任说的非常对。因为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主要是两个要件,一个要件是要求在公共的场所进行传播。第二个要件是情节严重,比如多次传播、数量比较大、传播人数比较多,甚至后果比较严重。一般的朋友之间、夫妻之间、亲属之间,一方面不属于公共领域,另一方面数量、人数、后果都不会那么太严重。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按犯罪处理,但是这种情节,如果影响比较大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般朋友之间、亲属之间不会传播淫秽性的低俗信息,去毒害自己的朋友、毒害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子女,亲属之间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注意的。 比如有人说你鉴定一个信息是不是淫秽的、黄色的信息,非常简单的办法,那就是能不能让你自己的亲属、自己的孩子一块看,如果不能一块看,那肯定就是淫秽的。因此,亲属之间、比较好的朋友之间,一般这种行为很少。朋友之间传一些,属于情趣不高、格调不高,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是比较容易划清界线的。我们现在重点打击的就是在公共场所、公众当中广泛传播,毒害社会、败坏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重点还是很突出的。当然我们在办案当中,要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犯罪与违法的界限。 [胡云腾]传播,私下之间就不叫传播,传播必定是在一定的范围。 淫秽信息被点击数不足一万次也是违法行为 [网友“青山绿水”]有这样一项条例规定说,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不到五万次,处三年以下徒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万是一条线,不到一万的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而是道德问题? [陈国庆]这条规定是对构成犯罪的标准作了明确,一万次以上不到五万次的,是构成犯罪的一个标准,如果一万次以下,达不到一万次,应该说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形成这样一个执法体系,情节严重的作为犯罪来处理,就是一万次以上,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满一万次,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这种行为也要依法进行查处。 这个解释出台其中一个重要起因就是手机色情前一段比较猖獗,解释的出台有利于净化互联网和手机的媒体环境,对保护未成年起到很大的作用。第二,这个解释出台,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处理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武器,对有些犯罪,特别是制作传播未成年人淫秽信息的,还有就是斩断利益链条,加大打击制作传播淫秽信息的力度,对具体的量刑标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第三,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专项活动,这个解释的出台也为专项活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有利于促进整治淫秽电子信息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互联网环境。 [胡云腾]这个解释出台有这样几项意义:首先,它告诉社会公众,个人不能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互联网服务商、电信服务运营商等单位也不能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这对于互联网业、电信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很有意义。第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不能够出版淫秽的图书、图片,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世界里面,在手机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也不能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第三,向社会宣示了一个什么意义呢?任何单位、任何人在中国从事互联网业务或者电信服务,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的规定,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的互联网管理和手机管理的要求来开展自己的服务,这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要求。 《解释(二)》中有六项条款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主持人]传播淫秽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最大的,因为他们的思想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非常容易受到影响。刚才胡主任提到我们这次《解释(二)》当中有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些条款。除刚才您说的之外,其他方面还有没有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胡云腾]还是比较多的,我刚才只是举了其中的一项。实际上我们有六项对未成年人保护。比如制作涉及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如果是音频文件,就是50个以上。如果是淫秽的图片、文章,涉及到未成年人,就是100张以上。如果只制作了一个视频,放在网上点击,点击率只要达到5000次以上,如果是成年人或者已满14岁的,那就是10000次。 《解释(二)》规定的“明知”四种情况具备其一即可认定 [主持人]《解释(二)》规定了四种情况被认定为“明知”:行政主管机关书面告知后仍实施上述行为;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为淫秽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费用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高于市场价;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广告点击率明显异常。” 如何认定司法解释中的“明知”?是四种情况都具备呢,还是具备其一就是“明知”? [胡云腾]这位网友关心的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也是有些人担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把握的不好,就可能在实践中出偏差。所以这个司法解释做了规定。前面这四项,只要具备其一就行了。第一,比如如果行政机关告诉你网上有淫秽信息了,你要赶快删除或者切断,那他仍然置若罔闻,那你能说他不明知吗? 第二,或者有的网民在他的网站上看到淫秽电子信息,因此向他举报了,现在很多网站都有网上举报。在这个时候,你不能说我不知道,因为人家已经给你举报了,把举报信都投到你那儿了,那你不能说不知道。除非他没有收到,他收到仍然不履行管理职责,那他就是明知。 第三,你为淫秽网站提供上述几项服务之一,在互联网时代,它是一个市场经济时代,就是一般给他提供什么服务,都是有正常市场价格的,比如说一年就一千块钱。但是互联网因为各个国家对淫秽网站都是从严打击和控制的,所以淫秽网站要想别人提供服务必须是拿大钱,那你收的价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那你说提供服务的网站不知道,那就说不过去了。 第四,还有点击率,因为好多人好奇,一旦投放广告,马上有人点击。广告在你网上的点击突然骤增,网民都知道了,你能不知道吗?司法解释为了既准确的打击犯罪,又不至于把不该打击的打击了,所以特别规定了明知。这个明知是我们国家很多法律都涉及到,不同的犯罪标准和不同的认定是不能的。所以对手机、网络制作传播淫秽信息来讲,这几个是比较有可操作性的。 禁止未成年人淫秽电子信息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做法 [网友“我爱爸妈”]这次解释二有没有参考或者借鉴国外类似刑事案件的处理方法?或者请嘉宾介绍一下国外在处理互联网扫黄方面的司法是怎么做的? [陈国庆]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司法解释严格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根据打击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的法律来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我们的法律、刑法能够得到严格执行,有效和有力地打击制作传播淫秽物品方面的犯罪。所以主要目的还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从我们国家的实践出发,打击相关的犯罪,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从世界范围看,有些问题,比如说淫秽信息本身的内容,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都予以特殊打击,我们了解,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比如德国、日本都作了规定,一个是向未成年人传播,另一个是制作和传播不满14周岁的,有的国家规定是不满16周岁,有的是规定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淫秽信息本身是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这样的网站和群组都是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我们也发现,现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一些网站和群组,获取和传播一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文件,比如猥亵幼童、奸淫等,对未成年人造成非常大的毒害。 据了解,即使在有些允许淫秽电子信息的国家,对儿童淫秽电子信息也是禁止的,采取各种措施封堵未成年年信息,屏蔽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网站,对传播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的人处于严厉处罚。我们国家是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向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还有传播本身是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都要进行严厉打击,从重处罚,以体现我们对少年儿童的特殊保护。在这些方面,世界各国是有共同点的。   阅读全文
外交部发言人就美调查针对谷歌黑客袭击等答问                                                 2010-02-08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2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举行例行记者会。答问如下。 问:在印尼沉船事件中,中方人员情况如何,搜救工作是否有新进展?另外,在印尼被困的7名中国登山队员现在状况如何? 答:我愿向你介介绍 目前我所掌握的这两起事件的有关情况。 关于印尼东部海域沉船事件,目前有1名中方人员获救,3人遇难,其余20人下落不明,有关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据了解,获救人员身体状况尚好,情绪稳定。驻印尼使馆已派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现场协调搜救行动,妥善安置中方获救人员,处理有关善后事宜。外交部及驻印尼使馆将继续密切跟踪搜救进展,全力做好后续工作。 关于中国登山者在印尼被困事件。据了解,当地时间2月2日,一支由7名中国公民组成的登山队在登顶印尼查亚峰后,被困在查亚峰大本营中。接到报告后,外交部及驻印尼使馆高度重视,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已经启动应急机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最新情况。根据外交部指示,驻印尼使馆已与印尼方联系,迅速开展救援行动,确保中方登山队人员安全。目前登山队人员均处于安全状态,正等待印尼方救援。外交部及驻印尼使馆将继续密切跟踪救援进展,全力争取登山队员尽快安全撤离。 问:据报道,伊朗已同意将低浓铀运到海外置换。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中方希望并支持有关各方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继续就德黑兰研究堆核燃料供应问题保持磋商,争取尽快达成一致。这将有利于推动伊核问题的妥善解决。 问:瑞士昨日决定接收两名关塔那摩维族嫌犯,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瑞方这一决定是否会影响中瑞关系?此事对两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将产生什么影响? 答:目前关押在关塔那摩的7名中国籍维族恐怖嫌犯是被列入联合国安理会1267委员会综合制裁清单的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成员。根据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所有国家应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拒绝向资助、计划或犯下恐怖行为或提供安全庇护所的人给予安全庇护。各国均有责任履行国际义务,瑞士作为联合国成员,亦有此义务。 中方已就此事向瑞方提出交涉,表明了我们的原则立场。中方也已在中瑞自贸区联合可研首次工作组会议上表明了立场。 问:美国总统奥巴马昨日发表讲话时称,将对中国采取更为强硬的措施,尤其强调了汇率问题。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自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我们一直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稳步实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超过20%。目前从国际收支、外汇市场供求等方面看,人民币汇率趋近于合理均衡水平。 我想指出,人民币汇率并不是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中国也从未刻意追求贸易顺差,始终把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作为保持中国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任务。中美经贸合作互利互惠,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希望美方客观理性看待中美经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通过平等协商妥善处理。指责和施压显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问:你刚才说瑞士接收关塔那摩维族嫌犯将影响中瑞双边关系,而且中方已在中瑞自贸区联合可研首次工作组会议上表明了立场,是否可以理解为此事不会影响中瑞自贸协定谈判? 答:刚才我已详细地阐述了中方的有关立场,没有更多补充。 问:外交部长杨洁篪将于明天参加在慕尼黑举行的安全政策会议并发表演讲。中方将在会上提出什么主张?中美双方在会议期间是否将举行双边会见? 答:杨外长将于明天出席慕尼黑安全政策会议。这是中国外长首次出席这样的会议。本次会议将讨论四项议题,第一是能源安全及运输通道安全,第二是气候变化问题,第三是核不扩散与核裁军,第四是北约新战略,包括阿富汗问题。会议期间,杨外长将就上述议题阐明中方的立场和观点,同时也将同有关各方保持接触。有关杨外长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我们会适时发布消息,请大家留意。 有关双边会见还在安排之中,我目前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问:孟加拉国总理和外交部长近期是否会访问中国? 答:我们会适时发布有关消息。        问:参与美国对台军售的公司称,有关军售计划是美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决定,公司无法左右。美方也认为对这些公司进行制裁是“不合适”的。中方对此有何反应?     答:关于这个问题,我在上次记者会上已经做了回答。中方将对参与售台武器的美国公司实施相关制裁,中方这一决定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中方立场的。     问: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人民币汇率的表态较笼统,但表示对中国的贸易将更加强硬,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刚才已经很详细地表明了中方的立场,没有更多补充。     问:我想了解中方依据哪些法律对参与对台售武的美国公司进行制裁,是不是《反分裂国家法》?     答:关于这个问题,我已经明确阐述了中国政府的立场。美方不顾中方的严正交涉,执意宣布售台武器计划,严重违反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原则,严重危害了中国国家安全,损害中国和平统一大业,中方对此坚决反对。美国有关公司不顾中方坚决反对,执意参与售台武器,我们当然要对其实施制裁。     问:2008年布什政府宣布对台售武的时候,主要影响了中美军事关系,但中方并没有制裁美国公司。你怎样解释中国政府在对待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上的不一致性?是不是中美关系出现了什么问题导致这种不同?     答:你提出的问题好像不应该由我回答。我的任务是阐明中国政府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至于如何解读和比较,这个自由完全在你手里。     问:刚才你提到,北约新战略是慕尼黑安全会议讨论的议题,中方是否会加强同北约的关系?     答:关于中国同北约的关系,双方保持着一定形式的往来和接触,这种往来和接触会继续进行下去。     问:美方说将与谷歌公司合作调查针对谷歌的黑客袭击,请问你对此有何评论?既然说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那么谷歌公司应依照哪些法律对搜索内容进行审查?     答:关于谷歌问题,我已多次阐明中方立场。这一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工信部、国务院新闻办的同事也以不同方式非常详细地阐明了中方立场。我想强调,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我们依法办事。谷歌问题同样是依照中国法律处理的。     问:从美国政府对台军售到美国总统奥巴马将会见达赖喇嘛,美方连续两次触及中方核心利益。你认为中美关系是否到了今年最严峻的时期?     答:关于美国对台军售以及美国领导人可能会见达赖的问题,中方已经多次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并且公开表明立场。我想强调的是,中美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共同利益,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需要中美双方共同努力。相互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是确保中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我们希望美方按照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和《中美联合声明》确立的原则,认真严肃地对待中方立场,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维护中美关系大局。     问:关于美国对台军售,中方目前的反应主要是针对美国,大陆方面还没有对台湾方面作出评论。美对台军售是否会损害两岸关系,比如两岸贸易谈判?     答:这个问题应该由国台办发言人来回答。     谢谢各位,下次再见!   阅读全文
1129500 完美时空CEO池宇峰:网游行业面临剧烈变革                                                 2010-02-05 来源: TechWeb 日前,网游企业完美时空举行5周年媒体答谢会,很少在媒体露面的完美时空CEO池宇峰发表了10分钟左右的主题演讲。他表示,2010年网游行业将面临剧烈变革,但是整个行业仍然会高速发展。 完美时空CEO池宇峰 池宇峰指出,网游行业现在已经进入剧烈变化的时期。“每天都会听到有关行业变动的消息,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企业作出一些变形动作。” 具体到完美时空,池宇峰透露,完美时空日前已经拆分出多个独立的运营事业部,每个事业部侧重不同的游戏。研发方面,完美时空也拆分出多个独立的研发工作室。 池宇峰表示,“也许这种变革可能在未来一两年里产生效果,(完美时空)主要想做到小团队激动灵活的行动,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率。” 谈及2010年整个网游行业的大环境,池宇峰有所担忧。“我感觉2010年网游行业会发生一些巨变。”他忧虑的指出,虽然以前政府部门出台一系列措施消除网游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但是效果有限。 “我预计2010年,政府和网游行业在互动上将产生新层次的合作,从而改变整个网游行业的生存发展环境。..以前大家各说各话,现在(负面)声音越来越大,如果不消除这种声音,肯定会给行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这是2010年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不过担忧之余,池宇峰对于整个行业仍然保有乐观态度,他预测2010年整个行业至少增长40%左右,“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灿烂的行业,其他行业很少能像这个行业一样,成长很快,利润率很高,产品寿命也很长。” 据他透露,2010年,完美时空可以上市的产品会有《神魔大陆》、《降龙之剑》,“可能会有《笑傲江湖》,也可能是另外的项目,但预期2010年至少有3个项目,(不过)也要看研发进度。” (罗亮) 阅读全文
工信部:通信网络已成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                                                 2010-02-05 来源:人民网 [导读]工信部李国斌指出,通信网络一旦发生中断、瘫痪或拥塞,或者其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将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4日就工信部制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特点制定《办法》,建立通信网络分级、备案、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有利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 李国斌说,随着中国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对通信网络的依赖度越来越高,通信网络已成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通信网络一旦发生中断、瘫痪或拥塞,或者其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将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制定《办法》,完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此外,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通信网络加快向数字化、宽带化和智能化演进,通信网络面临的安全威胁日益多样化,网络攻击、信息窃取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相对于传统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的隐蔽性更强,处置工作和技术要求更高。”李国斌说。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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