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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注册商调整规则:CN域名2年内不许转出                                                 2010-01-27  来源:donews 1月26日,据域名圈内人士透露,部分域名注册商近日调整CN域名管理规则,要求CN域名过户以后2年内不许转出。 据了解,部分域名注册商已经开始实施这一新规,但多数注册商表示,新规是同行所为,他们不会效仿。CNNIC方面也称,他们并未做出这样的规定。 对此,域名圈内人士认为,这些注册商有违规之嫌。因为按照CNNIC规定,只要域名在注册后60天到域名到期前15天之内,并且不存在欠费或其他争议时,域名持有者即可自由变更注册服务机构。(完) 阅读全文
开放个人注册域名不存法律障碍 国际通行做法                                                 2010-01-27  来源:科技日报 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手机及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治理力度,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也接连出台诸多管理举措,不断加强域名领域的治理。但有关“个人是否有权注册使用域名”的争议也成为众多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那么,个人到底是否有权注册使用域名?开放个人注册CN域名有无法律障碍?为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陈健副教授从法律角度上向记者阐述了他的观点。 个人注册域名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关域名注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由原信息产业部(现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0日起实施)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2009年6月5日起施行)。其中《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域名注册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实施细则》对域名申请主体的这一特殊规定直接将个人排除在了域名申请之外。然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从条文内容上看,《管理办法》并未禁止个人注册使用域名,但《实施细则》规定域名注册申请者应为“组织”,相当于禁止了个人注册使用域名的权利,那么,个人到底有无权利注册使用域名呢? 对此,陈健副教授表示,从法理上看,当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信息产业部《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法律层级高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实施细则》,因此当《实施细则》与《管理办法》冲突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无效,而应遵从《管理办法》的规定。 陈健副教授进而解释说:个人是否有权注册CN域名应以《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既然《管理办法》并未禁止个人注册域名,那么,按照“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法理学原理,个人拥有无可争议的注册、使用CN域名权。 据了解,在一些仲裁机构受理的域名争议案件中,个人注册使用CN域名的权利也已得到承认。2007年发生的天津伊利萨尔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将普通网民彭伟个人注册的irizar.com.cn域名转移给该公司的案件中,专家组最终裁决驳回了其请求,彭伟成功保住了自己的CN域名。 而从司法实践中,个人注册使用域名的合法权利也已获得各级法院(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和保护。例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已经审结的一起域名纠纷的判决书(【2008】一中民初字13024号)中指出,法院认为,“《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九项内容,从规定可以看出,个人可以成为域名注册者。”、《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虽然在第四条中规定了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但由于《域名注册细则》的效力低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故其相关规定不能适用。”,对涉案的属于个人注册使用域名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给予了司法保护。 个人域名是国际通行做法 陈健副教授指出:“不论是法理上,还是司法实践中,个人注册CN域名的合法权利已经得到认可,而从国际通行做法及促进互联网发展的角度看,开放个人注册域名已经刻不容缓。” 首先,开放个人注册域名是国际通行做法。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已将域名注册向个人开放,亚洲很多国家,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地区、马来西亚等都已经开放了个人域名。 其次,不开放个人注册域名与现行规定相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个人可以开办网站。而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备案政策等问题的答疑》中明确肯定了个人开办的网站可以申请备案。因此,个人不能申请注册域名,就不能创建真正意义的个人网页,也就不能从事“个体”网上服务和贸易,许多绝好的商业机会也就会因此丧失。 其三,开放个人注册域名有利于活跃繁荣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业的优势非常明显,他不仅可以为商家节约成本,同时低廉的价格也深受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欢迎。因此,我们或许应当有改革开放初期兴建“自由市场”的勇气,允许个人注册域名以促进网上“个体户”的发展。 陈健副教授表示,个人注册CN域名不仅与个人利益相关,而且对社会、对国家、对和国际互联网接轨都有重大意义。综观网络的发展历程,世界上绝大部分网站都是个人建立、个人运营的。但由于我国的个人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规定与《管理办法》相冲突,确实给现实中个人申请注册域名带来了许多困惑与不便。 采访最后,陈健副教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在目前域名实名制措施基本奏效的情况下,我国域名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应密切配合,及早修订相关规章、政策,明确保护个人注册CN域名的合法权益,及早正式面向个人开放CN域名注册。 阅读全文
北京市文化局局长:网络游戏分级今年启动                                                           2010-1-26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在市政协小组讨论会上透露,网络游戏分级标准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将于今年启动。常林表示,网游分级的大政方针和具体的内容分级标准还有待于文化部出台制定,北京作为地方政府将积极配合实施。 本报讯(记者夏命群)昨天,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在市政协小组讨论会上透露,网络游戏分级标准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将于今年启动。目前,动漫企业的资质认定工作已经展开,马上将公布首批动漫企业名单。 据介绍,北京网游企业的产品将初步分级为成年人(18岁以上)和未成年人两个级别,玩家需要输入身份证号证明自己年龄符合规定才能进入游戏。 据市文化局法规处处长常林具体介绍,北京率先推出的是动漫企业的资质认定将是网游分级的第一步,只有将从事网游生产的企业进行分级标定,才有可能对网游内容有所控制。常林表示,网游分级的大政方针和具体的内容分级标准还有待于文化部出台制定,北京作为地方政府将积极配合实施。 阅读全文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中国是黑客攻击的最大受害国 2010-01-26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运行部副主任周勇林22日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谷歌事件”发生后,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作为中国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至今也没有收到谷歌关于此次事件的具体报告”。 周勇林说,我国已成为网络攻击最大的受害国,“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社会发展和网民利益,不仅政府部门在高度重视,我们的产业界和广大社会民众也都非常关注,因为这涉及产业界和网民的切身利益。” 实际上,由于我国网民缺乏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且各种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漏洞不断出现,使我国极易成为黑客攻击利用的首选目标,互联网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遭受来自中国的网络攻击”一说缺乏依据 记者:近来,“谷歌事件”引起了网民的关注。作为专门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处置的机构,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是怎样的? 周勇林: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互联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互联网上发生的安全事件可以完全不受物理边界的限制,拥有一般技术水平的黑客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实施对远程目标的攻击,并在攻击的同时隐藏自己的真实位置和身份。 互联网的开放性决定黑客攻击是无国界的,这就好像犯罪分子打恐吓电话一定会隐藏真实声音、使用公共电话一样。稍有技术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能因为看到攻击的源IP地址在中国,就说是中国的黑客发动了攻击,这样的说法不仅缺乏依据,也不够专业。 比如,目前网上有成百上千万的计算机感染了木马或僵尸程序,并被各种各样的黑客暗中控制,成为所谓的“肉机”。黑客往往会选择位于多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肉机”作为“跳板”,遥控大量“肉机”来实施网络攻击,其目的是在达到攻击目的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隐藏自己的真实地址,给追踪攻击来源制造很大的困难。 中国有句老话,叫“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当我们看到谷歌发表声明称遭到了来自中国的网络攻击后,我们也很关注,一直希望对方可以和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除了看到那篇声明和一些媒体的消息外,至今我们也没有收到谷歌公司关于此次事件的具体报告、线索或证据。 记者:在谷歌发表声明的前一天,百度网站因遭黑客攻击无法登陆,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有没有给予其帮助? 周勇林:我记得是2010年1月12日上午7时左右,全球用户访问百度公司网站(baidu.com)出现异常,网站无法登陆。与谷歌不同的是,网民对百度的这个异常情况感觉非常明显。我们接到百度公司的反映后,联系了负责.cn域名管理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各个互联网运营商。经过大家共同分析,事件的原因很快就得到了查明,就是说百度公司的域名baidu.com是在美国域名注册服务商register.com公司注册的,由于baidu.com域名的注册信息被非法篡改,致使baidu.com域名在全球的解析被错误指向,最终导致全球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访问baidu.com网站。 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在美国register.com公司恢复百度的注册信息之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等企业都在全国范围内积极采取了一些临时的技术措施,尽可能地帮助网民正常访问百度的域名。到1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baidu.com域名注册信息成功恢复,网站访问随之逐步恢复正常。 尽管我们的联系方式一直是对国际、国内公开的,但我们始终没有接到谷歌的报告。 阅读全文
IDC预测亚太区电信业走势 ——2010:行业趋势定调的“三大变化”年 2010-01-26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IDC近日在对2010年亚太区(不含日本,下称亚太区)通信行业的预测报告中称,2010将是亚太区通信业的重要一年。这一年,电信和网络业将在“三大变化”的推动下不断发展,而这些变化的影响将在2010年及此后逐步显现出来。 这三大变化是:首先,对于ICT(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的“非资本化”和“非物质化”的要求,将导致服务提供商和企业的服务提供方式以及ICT服务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其次,网络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竞争格局将在中国网络设备商及印度电信运营商正式确立其全球地位的情况下出现变化,全球经济衰退及其所引发的在ICT业务流程方面的调整,无疑提高了上述两类群体的竞争力;再次,人们对于创造“智能X”环境的不懈追求将会推动普遍运算和移动办公的实现。 至于2010年的市场表现,IDC预计,受全球经济复苏和总体业务环境改善的利好影响,电信、托管服务和网络市场将会出现小幅增长,亚太区电信服务市场规模在2010年底将达到2520亿美元,增幅为6.0%。移动和固定数据服务将主导电信服务业的增长。2010年企业网络方面的开支预计增幅为14.8%以上,市场规模将达128亿美元。这方面的增长将受到对数据中心网络的持续投入、向全IP平台的不断迁移以及分支机构网络投资的拉动。运营商设备市场的规模预计将小幅缩减0.8%,市场总额为557亿美元。 IDC对2010年亚太区电信业提出了十大预测。 三大变化之1:ICT的“非资本化”和“非物质化” 1.趋于成熟的云技术需要有“五个9”服务等级协议和企业级云服务 IDC认为,“五个9”(99.999)的保证加上由虚拟私有云和多层次SLA(服务品质协议)所提供的强大BCDR(业务连续性、灾难恢复)能力,将成为云服务的新利器以及该地区电信运营商进步的标志。这将是云服务被广泛接受的触发因素之一。 2.新的统一通信服务提供商将会动摇传统会议服务提供商的垄断地位 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企业突然面临资源匮乏的经营困境。UC(统一通信)工具及其为区域分散型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能力,使之进入了CIO的要务范围。然而,资金短缺的企业发现,在CFO锱铢必较的情况下,以运营成本(OPEX)模型来部署统一通信更为可取。看好UCaaS(UC即服务)的UC设备商已经推出了这些服务项目。 3.融合基础架构和数据中心演进将成为转型的中心点 任何计划在2010年对数据中心进行重要升级的组织都将面临各类转型设备商拼命推销融合基础架构产品的局面。过去12个月以来,这些设备商都在将融合网络更新和添加到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组合中。IDC认为,融合基础架构解决方案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某些IT摊子过大,并因此造成维护成本过高的问题。 三大变化之2:世界新秩序———竞争格局的变化 4.经济危机给了中国网络设备商证明自己的机会 在2009年全球经济衰退的情况下,中国的技术龙头华为和中兴通讯仍在不断壮大。经济衰退也使得运营商更愿意尝试其他品牌,从而使得二者的技术水平获得了一线传统运营商的认可。正是他们在国际市场的成功使得同行爱立信和思科丢失了领地。据称华为已经与世界前50大运营商中的31家建立了合作关系,而中兴则在全球前100家运营商中的30家落户。事实上,正是经济下滑使得这些设备商能够在2009年得以发展。2009年所取得的进步确立了中国设备商在2010年继续增长的基调。 5.印度运营商步入全球服务提供商阵营 以RelianceGlobal、Tata、Bharti和BSNL为代表的印度电信运营商已经将地盘扩展到印度以外,并显示了其加入全球竞争的野心。受国内BPO(业务流程外包)行业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成功的鼓舞以及印度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动机的驱使,印度服务提供商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投资并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并将服务提供范围从国内扩展到全球。该国在BPO、服务和软件方面既有的成功对如今其专攻更大规模的ICT及业务流程调整市场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大变化之3:普及运算和移动办公将营造“智能X”环境 6.智能手机在新兴市场蓬勃发展 新兴市场智能手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是移动用户的要求越来越高。截至2009年底,中国的移动用户渗透率已超过50%,而印度也接近40%。2010年,中国更换手机的用户预计将占到手机需求的70%以上,超过2008年50%的占比。2010年融合终端在总体出货中的占比预计也将从2008年的7.5%上升到13%的水平。 7.Droids的春天 Android于2009年第一季度登陆亚太区。IDC预计,该操作系统在2010年将会出现飞跃式发展,预计配备该系统的手机出货量将超过200万部。到2013年,Google的操作系统预计将在该地区占到第三大的市场份额,总出货量将超过800万台,特别是越来越多的主流电信运营商将选择Android智能手机。 8.移动宽带将推动数据传输———完美风暴 在接近饱和之后,固定宽带订户的增速已开始放慢,电信运营商正在将移动宽带视作其增加营收的法宝。固定宽带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每户一般只会订购一个固定宽带账户进行共享,而移动宽带则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因此,移动宽带服务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在智能手机以及社交化网络如Facebook和Twit-ter日益流行的情况下。 9.LTE———建立“智能X”社会 在UMTS和EV-DO运营商的全IP迁移以及下一步向未来的IMT-2000高级架构或4G架构迁移的发展轨迹下,整个行业的LTE(长期演进)必将受到推动。IDC相信,亚太区早期的LTE部署将发生在业已面临诸多严重的使用问题及需要解决带宽瓶颈问题的3G网络领域。早期实验网预计将会在2010年至2011年间在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中国香港、中国内地和新加坡发生。LTE将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现有带宽和容量瓶颈方面的问题。 10.物联网(M2M)———一触即发 2010年将会出现第一波M2M(物联网)交互浪潮,因为大多数主要运营商正在组建营销和业务发展团队来为这一潜在的巨大商机做准备。IDC认为,到2020年,对于全球10亿固网用户和超过40亿的移动用户来说,M2M可渗透的市场机会将会达到10∶1左右,或者将有超过500亿台M2M设备连接到全球公共网络和运营商网络。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阅读全文
如何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到国内各大域名注册商                                                 2010-01-26     来源:CHINAZ用户投稿 网络严打还在继续,站长们也在咬紧牙关拼命的坚持!但是最近,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又下发了关于国内域名实名清查的通知,要求所有新老域名必须在1月31日前提交审核资料。实名制域名后缀包括:英文.cn/中文、中国/中文、公司/中文、网络。 1月31日前未提交实名资料的用户,其域名将有可能被停止解析无法修改DNS现在时间不是太多了,请广大站长抓紧提交审核材料!如果因一时大意到时候你的域名遭到停止解析,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你再提交审核不知还要等多久,其次你的网站权重下降,收录减少,后果十分严重。鉴于此,我们站长必须先作防备,及时提交审核材料,因不同的域名注册商有不同的提交要求,不同的提交平台,所以我收集了国内包括万网,新网,商务中国,时代互联等七大知名域名注册商的提交方案,如下: 新网 请在2010年1月31日前将域名持有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到我司进行审核,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应提交必带有效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盖红色公章(扫描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证件的正反面内容,请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张纸上)。域名持有者为个人的,应当提交域名所有人身份证(扫描件),请注意书面身份证明材料必须与域名注册信息一致。 为了方便您提供以上材料,现对于所有2009年12月14日前已注册的国内域名,我公司已经开通新网域名所有人核实系统,请使用您的域名以及域名管理密码(请注意此密码为您登录http://dcp.xinnet.com的密码)登录http://sh.xinnet.com 平台补全,确认并提交您域名的相关材料。 新网域名审核平台:点下域名查看到新网密码,用此密码即可在http://sh.xinnet.com平台登陆上传实名相关资料。 如果您的域名当前所有人已经发生变更,但还未进行过户操作,请及时进行过户,域名过户流程详见:http://www.xinnet.com/reDownload.do?method=reDownDetail&docCode=01755632375164 新网原公告地址:http://www.xinnet.com/news.do?method=newsDetail&type=xwgg&newsCode=90461945972980 新网客服电话:010-58022233 万网 提交资料内容(资料内容必须与域名注册信息一致): 一、单位用户(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应提交必带有效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二、个人用户(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提交资料方式: 为了便于您提供以上材料,万网特别提供资料上传系统,请您按以下方式操作: 登录会员中心 –》 域名管理 –》 域名资料提交 –》 历史域名提交资料 立即在线提交:http://www.net.cn/has_client/UserLogOn/user_logon1.asp 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在您上传资料之前,请务必保证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在正式上传资料后和资料审核通过前,请您不要进行域名信息变更,以免影响您提交资料的顺利审核。 2.所提资料内容必须与域名注册信息完全相符,如果域名所有人信息需要修改,您可以“登录会员中心 –》 域名管理–》选择域名 –》 域名过户”,过户成功后,请提交上述资料至万网。 3.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如域名持有者与注册联系人信息不同的,请您先修改为同一信息后再提交资料。 4.如果您的域名尚未提交资料,请您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至万网,以免对您网站的正常互联网应用或业务可能造成影响。 新网原公告地址:http://www.net.cn/service/a/zytz/201001/4124.html 万网客服电话:4006008500 新网互联 请您配合清查您账号下的所有cn中英文域名,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1、请在2010年1月31日前将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到我司进行审核,书面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请注意书面身份证明材料必须与域名注册信息一致。 (注:提交材料的详细方式稍后将另行通知,还请您尽早开始准备。) 2、如果您无法提供完整域名注册信息,需要对域名进行过户处理,请根据我司域名过户相关规定尽快提交操作。过户成功后,请提交上条规定中的书面身份证明资料。 对于在2010年1月31日前未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cn中英文域名,将会暂停域名解析。 扫描件上传到域名解析控制面板处登陆地址mgt.dns.com.cn 域名直销。中国客户登陆会员ID号,会员中心首页,业务管理,域名产品,点下域名查看到新网互联域名解析密码。 新网互联客服电话:4007712114 中资源线路 对已注册域名信息真实性的审核工作 已注册域名用户需提交信息证明材料。 2009年12月14日9时前注册域名的用户需在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注册信息证明材料。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应提交有年检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数码照片)、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数码照片)(二代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证件的正反面内容)。 材料递交方式: 请将以上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或数码照片请按用途命名(如果您的域名是zzy.cn那么请写:“zzy.cn 申请表”,同一个注册信息有多个域名的请附上域名清单)打包发送到邮箱yuming@zzy.cn ; 压缩包请用域名名称命名(如果您的域名是zzy.cn那么请写:“zzy.cn.rar”);邮件主题请标注域名名称和用途(如果您的域名是zzy.cn那么请写:“zzy.cn域名审核资料”)。 注:图片格式请使用jpg格式。域名过户请联系中资源客服办理。 中资源客服电话:0592-2222123 中国频道 证明资料: 若域名持有人为企业或组织机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面需盖有效年检章)复印件及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若域名持有人为个人,请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且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邮件标题:.cn实名资料 发送邮件到:zhuanxiang@35.cn 中频客服电话:0592-2957777 商务中国 已注册域名用户需提交信息证明材料。 2009年12月14日9时前注册域名的用户需在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注册信息证明材料。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扫描件:请将以上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提交到邮箱cnziliao@bizcn.com 附件命名请写域名名称(注:附件图片格式只支持jpg格式) 2、复印件:请传真0592-2577111 商务中国客服电话:4008867171 时代互联 对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前注册成功的CN域名进行全面清查,域名注册用户必须在2010年1月25日前提交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我司将对CN域名注册信息和书面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和比对,书面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盖有公章且带有有效年检记录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代身份证需要正反两面)。 请各用户登录您的用户控制管理中心—》域名管理—》上传申请资料,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域名持有者为个人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此外,域名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此操作须在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否则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要求将停用域名解析,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客服电话:400-690-8000 阅读全文
今年将加强搜索引擎管理 专项整治社交类网站 2010-01-26来源:东方早报 继中国外交部猛烈回击美国政府对中国互联网自由的指责后,另外两家政府机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加入了这场“战斗”。 两部门24日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的形式,各有侧重地回应了目前两大焦点问题:国新办着重反击了中国“限制网络自由”的说法,工信部则否认中国政府参与黑客攻击。        在抨击美国的同时,两部门的发言人都称,愿意在管理互联网和打击黑客问题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驳中国政府参与黑客攻击        国新办发言人声称,中国依法保护网上言论自由,保护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利用互联网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分裂、宣扬邪教以及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和恐怖等信息。这位发言人表示,中国依法处置这些有害信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不容置疑,与所谓“限制网络自由”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这位发言人还称,中国与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交流治理互联网的经验。事实说明,中国对互联网依法管理,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主权、尊严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我们坚决反对那种不顾事实,借题发挥,在互联网管理问题上对中国横加指责、无视中国法律和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他说。 针对“中国政府参与黑客攻击”的指责,工信部发言人称,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指责“中国政府参与黑客攻击”是毫无根据的,是抹黑中国的行为,我们对此坚决反对。“我们愿意在打击黑客攻击等违法犯罪方面与世界各国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这位发言人声称。 美国搜索引擎谷歌公司1月12日声称遭到黑客攻击,并以反对内容审查为名扬言退出中国。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21日就“互联网自由”问题发表演讲,其中谈到中国互联网管理政策,认为中方限制互联网自由,随后,中方给予了强烈回应。 确保网上意识形态安全 事实上,就在谷歌事件发生的第三天,中国召开了第23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中央外宣办副主任钱小芊阐述的2010年网上“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思路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确保网上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钱小芊指出,2010年网上“扫黄打非”的工作重点包括,加强对搜索引擎网站的管理,根据中央外宣办的统一要求,做好过滤关键词设置工作;加强对网站互动环节的管理,规范博客、播客、论坛等的服务行为,继续推进博客专项清理工作,严密组织社交网站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网站主办者实名制,提倡博客实名制,加强对版主实名的核查等等。 阅读全文
 信息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www.zca.gov.cn)  请点击进入:年检专栏 关于开展浙江省2009年度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浙通信市〔2010〕13号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电管函〔2010〕40号)等要求,2009年1月至6月,我局将对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在浙江省范围内从事电信业务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总体安排 (一)年检范围。①省内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基础企业);②200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增值企业);③2009年12月31日之前我局核配的各类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本地网电话局号、省内96短号码、省内智能网业务码、省内NO.7号信令点编码、省内短消息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者,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机构。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负责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部颁证单位在我省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企业的年检工作。 (三)年检方式。①全面审核参检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②对参检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重点监督检查;③针对信息服务等业务,适时组织业务拨测;④征求局内相关部门对参检企业在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意见;⑤年检盖章现场审核企业有关资质文件的原件;⑥对有关单位码号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改变码号使用主体、码号用途、码号使用范围等问题。 (四)年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在全面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我局将重点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围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等问题,从业务推广渠道、手机网站内容接入、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代收费和涉黄网站域名变换等五个关键环节,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行政处罚,并纳入年检整改范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吊销经营许可。 (五)年检总体安排。 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自查并提前改正问题(详见年检专栏《近年企业年检常见问题及有关建议》),改正问题补办手续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78号九楼909室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自查没问题的,遵循“随到随检”的原则,参检单位可直接将年检材料等提交到省通信管理局1203室参加年检,现场审核无问题的即给出年检意见并盖章,届时企业须携带盖章时所需的材料(详见后文)。 二、年检工作具体要求 (一)提前做好年检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根据《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等规定,参照工信部今年年检重点规范要求及近年年检企业常见问题(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网站年检专栏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年检专栏www.zca.gov.cn),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并提前改正。 (二)按时报送年检材料 省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1、2009年省内基础企业年检表格(详见http://www.zca.com.cn网站年检专栏); 2、所接入增值企业有关情况表; 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用于2009年度年检”); 4、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依法经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 涉及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公司与客户(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接入协议范本和与客户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 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1、2009年省内基础企业年检表格(详见http://www.zca.com.cn网站年检专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2009年度年检”);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文和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情况记录表;变更登记情况表); 4、业务接入协议或服务器托管协议的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首尾页); 移动信息服务业务(SP)经营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应填写“接入信息情况表”。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网站域名证书。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的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客户的接入协议范本和与客户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两个材料。 电信网码号使用者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 1、所有码号使用者均须填写“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码号使用者根据2009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的码号资源情况分别填写“本地网局号填报信息表”、“省内96短号码填报信息表”、“省内智能网业务码填报信息表”、“省内分配的国内NO.7信令点编码填报表”、“省内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情况表”。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年检所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 3、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另需填写本网接入的各类短号码、省内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省内NO.7信令点编码的单位情况表。 各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准确填写,于2010年第一季度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其中基础电信企业所接入的增值企业有关情况应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我局将于2010年3月31日停止正常年检材料提交程序,开始受理年检整改材料。对2010年3月31日前尚未完成提交年检材料的和年检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年检整改范围。整改限期至2010年4月20日截止,2010年4月20日后我局将停止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三)积极配合检查和调研等有关工作。 在年检过程中,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围绕手机淫秽色情、损害消费者权益和信息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同时对基础企业及各接入企业违规问题发现、监督、处置、考核机制的执行情况和接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我局在组织检查工作的同时,也将针对典型业务和典型企业进行企业调研和数据抽查,届时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四)及时加盖年检印章。 年检合格的和经整改合格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到我局加盖年检印章,并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③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盖章委托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⑤年检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样式见附件一,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有关原件审核列为我局年检工作审核环节之一。对材料不齐备的,将不予盖章;发现违规问题的,给予年检整改处理。年检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封存印章,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企业未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盖章手续的,我局将记录该企业2010年度企业不良行为一次,记录我局增值电信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三、年检结果及其落实 (一)年检结果分为“合格”、“经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类。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企业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按时改正的,为年检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二)年检处理结果将在http://www.zca.gov.cn等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供社会查询监督。 (三)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持证单位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前提条件,各基础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提供电信基础服务。 四、年检组织机构 管理局成立省年检规范工作小组,全面协调、指导年检工作,围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等问题,对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及2009年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凯;成员:潘小平、杨碧慧、石波、干萌、倪炯、杨华雨、罗亮。 五、特别提示 (一)时间点提示。 1、正常提交年检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各年检单位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节假日暂停办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接入号码情况表要求在2010年3月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网管处。 2、2010年3月31日,停止正常年检材料提交程序,同时受理年检整改材料,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届时我局将会在http://www.zca.com.cn网站年检专栏公布整改企业名单,请各企业务必予以关注。 3、2010年4月20日,停止年检整改材料受理,不再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4、2010年4月20日-6月30日,年检盖章。6月30日后年检印章封存,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 (二)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在做好本企业年检工作的同时,还要监督本企业接入的增值电信企业参加年检。 (三)咨询服务提示。遇到政策、材料组织等年检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571)87880010,87880012或登录http://www.miit.gov.cn和http://www.zca.com.cn网站查看年检专栏。   附件一:年检承诺函(样式)         二○一○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开展  业务  年检  工作  通知 抄送:局内:局领导。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2日印发           附件一:年检承诺函(样式)   2009年度年检承诺函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已参加了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并按要求在年检系统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检资料,现对年检承诺如下: (1)    在年检材料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2)    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虚假等引发的年检处罚。 (3)    本公司明确知晓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服务内容,保证不存在《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淫秽色情等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存在问题,将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处罚。   持证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阅读全文
 信息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www.zca.gov.cn)   查看/下载:关于开展浙江省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浙江省2009年度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浙通信市〔2010〕13号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电管函〔2010〕40号)等要求,2009年1月至6月,我局将对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在浙江省范围内从事电信业务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总体安排 (一)年检范围。①省内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基础企业);②200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增值企业);③2009年12月31日之前我局核配的各类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本地网电话局号、省内96短号码、省内智能网业务码、省内NO.7号信令点编码、省内短消息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者,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机构。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负责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部颁证单位在我省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企业的年检工作。 (三)年检方式。①全面审核参检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②对参检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重点监督检查;③针对信息服务等业务,适时组织业务拨测;④征求局内相关部门对参检企业在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意见;⑤年检盖章现场审核企业有关资质文件的原件;⑥对有关单位码号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改变码号使用主体、码号用途、码号使用范围等问题。 (四)年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在全面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我局将重点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围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等问题,从业务推广渠道、手机网站内容接入、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代收费和涉黄网站域名变换等五个关键环节,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行政处罚,并纳入年检整改范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吊销经营许可。 (五)年检总体安排。 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自查并提前改正问题(详见年检专栏《近年企业年检常见问题及有关建议》),改正问题补办手续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78号九楼909室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自查没问题的,遵循“随到随检”的原则,参检单位可直接将年检材料等提交到省通信管理局1203室参加年检,现场审核无问题的即给出年检意见并盖章,届时企业须携带盖章时所需的材料(详见后文)。 二、年检工作具体要求 (一)提前做好年检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根据《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等规定,参照工信部今年年检重点规范要求及近年年检企业常见问题(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网站年检专栏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年检专栏www.zca.gov.cn),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并提前改正。 (二)按时报送年检材料 省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1、2009年省内基础企业年检表格(详见http://www.zca.com.cn网站年检专栏); 2、所接入增值企业有关情况表; 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用于2009年度年检”); 4、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依法经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 涉及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公司与客户(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接入协议范本和与客户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 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1、2009年省内基础企业年检表格(详见http://www.zca.com.cn网站年检专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2009年度年检”);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文和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情况记录表;变更登记情况表); 4、业务接入协议或服务器托管协议的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首尾页); 移动信息服务业务(SP)经营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应填写“接入信息情况表”。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网站域名证书。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的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客户的接入协议范本和与客户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两个材料。 电信网码号使用者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 1、所有码号使用者均须填写“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码号使用者根据2009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的码号资源情况分别填写“本地网局号填报信息表”、“省内96短号码填报信息表”、“省内智能网业务码填报信息表”、“省内分配的国内NO.7信令点编码填报表”、“省内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情况表”。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年检所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 3、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另需填写本网接入的各类短号码、省内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省内NO.7信令点编码的单位情况表。 各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准确填写,于2010年第一季度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其中基础电信企业所接入的增值企业有关情况应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我局将于2010年3月31日停止正常年检材料提交程序,开始受理年检整改材料。对2010年3月31日前尚未完成提交年检材料的和年检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年检整改范围。整改限期至2010年4月20日截止,2010年4月20日后我局将停止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三)积极配合检查和调研等有关工作。 在年检过程中,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围绕手机淫秽色情、损害消费者权益和信息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同时对基础企业及各接入企业违规问题发现、监督、处置、考核机制的执行情况和接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我局在组织检查工作的同时,也将针对典型业务和典型企业进行企业调研和数据抽查,届时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四)及时加盖年检印章。 年检合格的和经整改合格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到我局加盖年检印章,并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③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盖章委托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⑤年检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样式见附件一,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有关原件审核列为我局年检工作审核环节之一。对材料不齐备的,将不予盖章;发现违规问题的,给予年检整改处理。年检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封存印章,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企业未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盖章手续的,我局将记录该企业2010年度企业不良行为一次,记录我局增值电信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三、年检结果及其落实 (一)年检结果分为“合格”、“经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类。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企业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按时改正的,为年检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二)年检处理结果将在http://www.zca.gov.cn等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供社会查询监督。 (三)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持证单位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前提条件,各基础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提供电信基础服务。 四、年检组织机构 管理局成立省年检规范工作小组,全面协调、指导年检工作,围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等问题,对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及2009年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凯;成员:潘小平、杨碧慧、石波、干萌、倪炯、杨华雨、罗亮。 五、特别提示 (一)时间点提示。 1、正常提交年检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各年检单位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节假日暂停办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接入号码情况表要求在2010年3月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网管处。 2、2010年3月31日,停止正常年检材料提交程序,同时受理年检整改材料,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届时我局将会在http://www.zca.com.cn网站年检专栏公布整改企业名单,请各企业务必予以关注。 3、2010年4月20日,停止年检整改材料受理,不再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4、2010年4月20日-6月30日,年检盖章。6月30日后年检印章封存,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 (二)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在做好本企业年检工作的同时,还要监督本企业接入的增值电信企业参加年检。 (三)咨询服务提示。遇到政策、材料组织等年检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571)87880010,87880012或登录http://www.miit.gov.cn和http://www.zca.com.cn网站查看年检专栏。   附件一:年检承诺函(样式)         二○一○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开展  业务  年检  工作  通知   抄送:局内:局领导。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2日印发             附件一:年检承诺函(样式)   2009年度年检承诺函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已参加了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并按要求在年检系统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检资料,现对年检承诺如下: (1)    在年检材料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2)    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虚假等引发的年检处罚。 (3)    本公司明确知晓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服务内容,保证不存在《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淫秽色情等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存在问题,将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处罚。   持证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阅读全文
 信息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www.zca.gov.cn) 浙江省2009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近年企业年检常见问题及有关建议       近年年检问题主要包括:未按时参检的,未按时开通电信业务的,许可信息发生变更不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的,提供虚假信息的,等等。具体如下: 一、按时开通业务的问题。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2008年12月31日前获证企业均应已开展相关电信业务。对尚未按时开通业务的,建议尽快开通有关业务,同时向我局提交有关业务开通实施计划及保证书。 二、许可信息变更的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应当向我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向我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限公司股东不变的情况)。 鉴于此,对擅自变更经营主体的、许可信息已发生变更仍未履行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建议尽快到我局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并提交整改报告书。 在已批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变更网站,应当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应当先登陆网站www.miibeian.gov.cn添加域名信息。 三、积极配合执法的问题。      经营者对电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就应当依照《电信条例》第四条规定,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执法。 四、专业人员的问题。      根据《电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公司法》、《劳动法》等法规中明确要求企业应为员工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为证实企业确有相应人员,今年年检不排除要求企业提交为员工所上社保的证明文件的考虑。因此,建议经营者按照《公司法》、《劳动法》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五、客户服务质量保障的问题。      经营者在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时,服务质量应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规定的标准,应做到7*24小时服务,提供400、800或本地客服电话,建立健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做好客户服务和投诉保障工作。 六、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问题。      经营者提供电信业务时,应符合《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技术规定YDN 126—2007)的规定,建议经营者参照基本要求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建设。 七、码号欠费的问题。      根据《电信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项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缴纳电信资源使用费用。对码号欠费的,建议尽快按要求缴纳码号使用费用。 八、净化信息服务业务市场的问题。      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群发短信诱骗消费、不明扣费、未明码标价、不良信息内容、虚假宣传等五类问题,原信息产业部下发《关于针对社会反映热点问题加强信息服务业务市场重点整治的通知》(信部电[2007]293号),相关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信息产品内容,规范信息服务业务流程。 九、落实互联网接入服务责任的问题。      为深化互联网接入市场管理,原信息产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信息产业部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的通知》(信部电函 [2007]50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明确提出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手机WAP网站等接入和服务提供者,要做好“三建”工作,即:建立信息安全专人专岗负责制,建立内部业务管理系统,建立接入网站备案数据库。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证所载明的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和期限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超过上述范围开展经营的,建议立即停止有关经营活动,或者尽快到我局补办有关手续。 十一、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问题。      电信业务经营属于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因此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将电信业务经营范围纳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对尚未完成此项工作的企业,建议尽快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十二、参检企业要特别注意时间点。 提交年检材料的截止时间点:2009年3月31日前。参检企业应按要求提交年检材料,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 提交整改材料的时间点:2009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20日。涉及整改的,要注意整改截止时间点,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提交整改报告,截止时间点前未改正问题或未提交整改报告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加盖年检印章的截止时间点:2009年4月20日至2010年6月30日。年检“合格”和“经整改合格”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到我局加盖年检印章。 十三、如果年检“不合格”,对企业经营有何影响? 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持证单位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前提条件,我局按照部相关规定要求各基础企业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提供接入服务。 十四、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备案系统信息不一致问题。 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在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后,未及时变更网站备案系统信息,造成企业提交的年检信息与备案系统信息不一致,如接入商信息变更等。 十五、今年年检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我局将重点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围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等问题,从业务推广渠道、手机网站内容接入、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代收费和涉黄网站域名变换等五个关键环节,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行政处罚,并纳入年检整改范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吊销经营许可。 各企业特别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要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抓好整改、强化手段。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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